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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大宋第一废柴神童-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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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仲永见她说的有趣,本想逗她一下,也探探这“别的”是何所指。

    奈何当下还有要事要办,不好耽误了时辰,只得啪一声收了扇子,在老板娘面前故作风流潇洒的一笑:

    “简公子相约前来,雅座已经订好,不知老板娘可否带路?”说着,便将扇子放在那老鸨手中。

    这扇子边上镶着云南大甸的琥珀象牙,构图泼墨皆是宫廷画师手笔,设色更是讲究的依据各种颜料的品性加入的:

    永州的零陵香,大名府的麝香,卫羽城的沉香,青州的梨白香,泰州的广运香,秦川的暖玉香等诸多香料。

    说起来,这本是一柄为当今圣上赵祯的妹妹——惠国公主贺寿所官制的礼物。只因惠国公主忽然病逝,留下此物。

    后来案子断完,这扇子便被视为不详,宫中无人要它。这样珍贵东西,若是丢了却又可惜的紧,总有些暴殄天物之嫌。

    于是赵祯就干脆将这扇子随手送给了方仲永处理。

    方仲永趁机借花献佛。

    沉香阁的老板娘是见过世面的,自然一眼便看得出这诚意,却也并无什么惊喜神色,只是仍旧挂着蔼然而带一丝狡黠的笑:“简公子早就嘱咐过老身了,公子随我来便是。”

    “那就有劳老板娘了,未敢请教如何称呼?”方仲永谈吐优雅。

    “咱性裘,你叫咱裘妈便是。”老板娘一边带方仲永等三人,沿着梨花雕栏的木扶梯向二楼走去,一边回首笑了笑,一笑之间,头上的步摇前后晃动,珠玉相碰之声不绝,颇有些徐娘半老,风韵犹存之感。

    跟着这位裘妈上了楼,又一直向西侧行去,尽头处,“纸鸢阁”三字在一侧珠帘门扉外若隐若现。

    裘妈轻轻叩了门,便示意方仲永等人自己进去。

    方仲永道了谢,递过一个装了钱的锦囊,那裘妈却只是挤眉弄眼,一副“你懂的”“我也懂的”的样子,珊珊离去。

    见她走远一些,方仲永就命两名随从在门外留守,自己则推门踏入房中。

    这是间顶优雅秀丽的两隔屋,窗开向江面,窗台上引蔓牵藤,垂山岭和穿石脚垂檐绕柱盘着,如若翠带飘摇,虽是香气馥郁自然,且有预防窃听之用,

    有毒藤蔓花草,种在窗台,便是有高手攀爬上来,也难免不为藤蔓小刺所伤,或擦出声响来。

    沉香阁果然并非寻常的游乐场所,而是一处各国斥谍力量风云变幻之所。

    方仲永看向房间里,前凸后翘,大胸起伏,女扮男装的一点也不像的简娇,忽然明白了一直挂在那裘妈脸上诡异的笑容。

    原来古人并不是分不清女扮男装,而是多半认为凡女扮男装又与男子相会的,必是有隐情的。

    因着大宋律法对妻妾的分别极其严格,妾室如同合同工,一言不合就可以解除合同,地位极其底下,且宠妾压妻是要受到法律制裁的礼教道德口诛笔伐的,所以很多大家族中总是穿出些与小妾私奔,外出女扮男装厮混的故事来,久而久之,就是无事,也都被看成是有事了。

    方仲永见到简娇,也没有多余的寒暄,只是单刀直入道:“娇儿,你跟着走马帮去了一趟西夏,也进入了宁令哥身边呆了些时日,就你看,宁令哥和野利氏的身边人中,可有人外貌与我所绘之人的外表相似?”

    简娇见到方仲永,眼神之中露出欢喜之色,却很快收了起来,轻声道:“我打听了许多人,我看,此人与野利仁荣,野利旺荣,皆有几分相似,不过血统之事,倒也很难绝对的以相貌衡量,毕竟天下间,相貌相似之人甚众。”

第一百六十六章 破局簪花土豆() 


    方仲永含笑走过去,轻轻走过简娇身侧,走到窗户边,定定立在那里,观察了一下周遭情形,又看了看窗口的藤蔓,确认了一番,方才关了窗。

    接着,他好整以暇的一屁股坐到摆满了菜肴的窗边小几上,看着那些菜,轻笑着,提起筷子,招手对简娇道:“边吃边说吧。”

    这话题节奏转换太快,简娇楞了一楞,才看向桌上的菜肴:

    翡翠鹿哺,蹄汁汤饼,酸笋葫芦鸡,菱香辣兔头,三山明月羹,白糯海参,和风黄鱼,龙凤斗,茄汁锦翠,蘑菇鸡汤,另配了黄鳝苏蓉,陈年竹叶飘香酒。

    方仲永和简娇就着桌边两侧坐下,方仲永为简娇倒了酒,举杯道:“辛苦你了。”

    简娇饮了一杯,面上有些微微的浮粉色:“不辛苦,我打探来那点零星情报,没什么大用处。”

    “怎么没有大用处?”方仲永一边吃着,一边又为简娇倒酒,“要对自己有信心,此番我寻你回来,也是有件事要与你商议。”

    “什么事?”简娇侧一侧身子,身前的波涛不可描述的抖动两下,眼神中怀着满满的温暖之意。

    “你可愿意参加密谍司的训练,成为大宋的斥谍人员,学会专业的情报手段?”方仲永眼神明澈安静,“你不用急着回答我,可以慎重思考一下。来,先吃饭吧。”

    简娇身为女子,很少得到一个男子如此的平等和尊重,而且她心中那点一定要为简老爹报仇雪恨的心思,竟如此的被方仲永一眼看穿,还这样为自己的目标筹谋,心下不由温暖:“爹,真的是那个簪花土豆杀死的么?”

    “目前还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但是,必定和西夏人脱不了干系。”方仲永说的很理智。

    简娇却歪了头,略带纳闷道:“什么是百分之百?”

    “呃,这个,就是十足把握,绝不会错的意思。”方仲永说着,自己也扬手饮下了一杯。

    简娇正过脑袋,胸前又颤颤抖动两下,这才压低声音道:“愿意是愿意,但是,如何能成为大宋斥谍人员呢?”

    方仲永笑了笑,目光温和:“你若是愿意,我自然会为你安排,不用担心,先吃菜吧。”

    简娇看着方仲永的脸,乖巧的点了点头。

    临走,方仲永将剩下的菜打了包,又重新打了一壶酒,一并带回了囚室之中。

    囚室外,一抹淡淡的青烟,缓缓的被吹入囚室之中。

    方仲永一步步向着簪花土豆的囚室走去,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簪花土豆见方仲永带着酒菜前来,略略有些吃惊,这是要给他送行么?

    吱呀一声,囚室的铁链被打开,方仲永依旧是那样霁月清风的模样,向他走来。

    簪花土豆不由一笑:“这是,终于可以让我解脱了么?好香,没想到还有这顿送行酒。”

    他说着,爽朗的哈哈大笑,笑声中带着一种不易察觉的苦涩。

    方仲永只是微笑着,将酒菜一一铺展在囚室的地上,又挑了两根废枝桠,将上面的倒刺互相磨平了,然后将那两根枯枝,递到簪花土豆手中。

    簪花土豆没有接过那方仲永在囚室就地取材的“筷子”,却是直接将带着镣铐的手伸向那壶酒。

    血液和污浊在他脸上,酒水从口中因着大口吞咽未及全然喝下,流淌出的酒水,冲刷出一个血泥向下嘀嗒嘀嗒的下巴。

    方仲永静静的将“筷子”放到食物上。

    簪花土豆自己给自己灌了大半壶的酒,然后风卷残云一般扫完了所有的食物之后,摸摸肚子,打了一个饱嗝。

    方仲永看着这样一个人,明知死到临头,被打的身体残缺,浑身没有一处好肉,竟然还可以这般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必定是信念没有被打倒的人,对生活怀有着虽死不已的希望。

    “没有毒?看样子,是行刑前的一顿好酒好饭。方大人,多谢你。”簪花土豆目光炯炯。

    方仲永笑笑,月色照在他的脸上,映出那幽深的,不可捉摸的双眸,带着一种寒霜般的清辉。

    “野利家的私生子,当真和野利家的人,从性情到行为,说不出的相似。可惜啊,可惜李元昊活着一天,你就不能认祖归宗,甚至也见不到自己的亲儿子——或许,你正是为了自己的儿子而活的吧——”

    说出这段话的方仲永,目光神情平静如水,冷漠如冰。

    簪花土豆原本还豪情万丈的眼神,一下子如若掉进了冰窟窿一般,隔着血污和灰尘,都能看到他脸上的苍白。

    方仲永怎么能知道?不能啊,此事在斥谍网络中,在西夏,都是绝密的,想破了天去,知道的人也不过寥寥几个,方仲永,他,他怎么会知道?

    “我怎么不能知道呢?”方仲永如若看穿了簪花土豆心思一般,轻声道:

    “你的文字功夫,写话本子的才干本事,又能统领大宋境内的斥谍行动,不动声色的在大宋站稳脚跟,且这外表与野利家人如此相似,从里到外,除了野利家,你还能是谁家的人?

    野利仁荣,是西夏文字的创造者;

    野利都兰,是李元昊的皇后,手中握有西夏斥谍势力的权力;

    野利都兰的大叔叔野利旺荣,掌管西夏的明堂左厢军,号称“莫利王”;

    野利都兰的小叔叔野利遇乞,是野利皇后的叔父,足智多谋,极会用兵,元昊赏识野利遇乞的军事才华,后来擢拔他为天都右厢军首领,号称“天都王”。

    好一个家大业大,人才济济的野利家族啊,却容不下一个私生子,硬要逼他远走他乡,你说,这是什么道理呢?其实你们西夏人,并没有大宋的礼教观念,对私生子的事,是很宽容的吧。”

    方仲永心道,野利氏的作用之大,岂止于此呢:

    不就后就会爆发的宋夏之战中,著名的夏宋三川口、好水川之战,野利遇乞都是战役的实际策划者,此两战役使宋朝丧师失地,元气大伤,

    因此,种世衡等一干大宋边将对莫利遇乞恨之入骨,屡欲图谋去之而后快,光种世衡一个人记载于史料的,就有派人行刺、诱降,离间等等计策,为杀野利遇乞,费尽心思,但均未得逞。

    然并卵,野利遇乞这颗野利家的明珠,和野利皇后,都宰在了自己的美人夫人手上,或者说,栽在了元昊的色字头上。

    为了霸占野利遇乞的夫人没藏氏,李元昊最终杀了野利遇乞,废了野利都兰,而元昊和没藏氏的私生子两叉,也取代了野利氏所生的太子宁令哥,继承了李元昊的王位……

    方仲永看到簪花土豆的神色,透过他的眼睛,看到那一道坚强的防线正在被有力的冲击着,他收束心神,心无旁骛的开始了这场和簪花土豆的心理战。

第一百六十七章 石破天惊的秘密() 


    簪花土豆坐在柴草上,静静的用一双逼人的眼睛看着方仲永,这变化来得太快,不由他有些心惊,

    他忽然想要考虑现在已经是什么时间,而唯一可以判断时间的,只是从铁窗下照射进来的微弱光线,那光线将栏杆的影子投影在地上,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影子越来越短,越来越暗,最终消失。

    月光照进来,照着面前的方仲永,一字字说得淡然,却似乎踩踏在人的心口,带来沉重的压迫感。

    “你所以背井离乡潜伏大宋,无非是为了壮大野利都兰手中的斥谍实力,也为了安她的心,不让那个属于你们的秘密暴露罢了——

    宁令哥并非元昊的亲生儿子,而是你与野利都兰私会的结果。”

    方仲永俯下身子,将一双眼睛牢牢对准了簪花土豆的双眸:“瞧,你们的眼神多么相似啊?

    若你还留在西夏,留在元昊身边,你说,宁令哥一天天长大了,越来越和你相似,你们的秘密,可怎么还能保得住呢?”

    簪花土豆感到浑身一阵阵的冰寒,四肢百骸的力气好像都被抽的空空荡荡,喉头一阵腥咸的血气涌上心头,渐渐从自己的唇边流了出来:

    “你胡说,你从未去过西夏,从未见过宁令哥,怎知道他与我是否相似?”

    方仲永却更恬淡的笑了,那笑声里渗着一股骇人的气息,远远近近,难以捉摸:

    “那,需不需要去过西夏的人,来告诉你一下,你的儿子在你离开西夏的这些年里,已经渐渐的长大,越来越和你相似了?

    说起来,那元昊对你儿子,可是不太好呢?三天两头就给鞭子吃,也始终没有多信任他,甚至没什么父爱,你说,这是不是因着血缘原本就疏远的关系呢?”

    方仲永看着簪花土豆,眼神里带了几许怜悯。

    李元昊对宁令哥自小就不多好,甚至说是十分狠辣,父子之间嫌隙很深,历史上的李元昊,也正是死于宁令哥之手,而宁令哥要多痛恨这位老爹,才能用极残忍的割鼻之法对付李元昊呢?

    不论情报是来自前世还是今生,方仲永依旧觉得自己实在是太过君子了一点儿,竟然并没有多少欺骗使诈的成分,让整个谋划的环节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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