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宰大宋-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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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烟也知道自家二哥需要静养,便悄悄的离去,找她的小伙伴玩耍去了,只留下杜氏照顾这未央。
破家值万贯!
家虽然破,但是杜氏依旧打扫的仔仔细细,干干净净,一丝尘埃都没有。
未央只能静静的看着,虽然喝了一碗粥,但是腹中依旧饥饿,却一言不发,因为他知道,这个家估计再也找不出一碗粥来了。
临近中午,未央终于恢复了一点力气,他本来就只是身体虚弱,没有什么病,原来只是昏迷罢了,如今醒来,自然会慢慢恢复,已经可以坐在床上了。
未洵回来了,后面跟着在外玩耍的未烟,手中果然拎着一只肥鸡,还有一袋粮食。
粮食不是小麦,也不是大米,而是北方特有菽麦,这是一种高产的粮食,味道略逊于小麦大米,但是这个时代,已经是主粮了,穷苦人家能有糠窝窝吃就不错了,菽麦也是中等人家才能吃的起的,至于上等人家,那都是吃大米的。
小麦产量高,但是在登州这地方,却不如菽麦,所以大部分百姓,还是种植菽麦,最起码能有几顿饱饭吃。
一锅菽麦粥,里面放了几根青菜,几条鸡肉,这就是未家中午的吃食。
那只肥鸡,却被杜氏收拾了,正在炖汤。
鸡汤是给未央的,虽然小妹未烟看着冒着香气的陶罐已经馋涎欲滴,却被大哥严厉警告,不需偷喝。
未央嘴里喝着粥,心里流着泪,想他未家大少爷,何时吃过这等粗粝的食物,别说菽麦粥,他未大少爷喝粥,一向都是喝最好的紫米粥,那东西最是养人。
不过他此刻却是感动的,这一家人虽然穷,但是几乎最好的东西都给了他,小妹却是没有那机会了,身上的衣服还是未央穿剩下来,杜氏改出来给了未烟的。
老子一定要吃肉!天天都吃肉!未央在心中呐喊。
一罐鸡汤,是要分三次喝的。
眼见杜氏提着木桶出去了,看着未烟渴望的眼神,未央快速的把碗中的鸡腿捞了出来,塞给了未烟。
未烟拿着鸡腿,虽然馋的直流口水,但是却小大人似的道:“二哥,这鸡腿你吃了能补身体,我不能吃。”
未央眼睛一红,连忙掩饰好,好声好气的道:“烟儿乖,二哥不喜欢吃鸡腿,二哥喜欢喝汤。”
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在未央循循善诱下,未烟开心的啃起了鸡腿,三下五除二,不过两三分钟的功夫,一根鸡腿连鸡骨头都没剩下,被吃干抹净。
吃完鸡腿,未烟陪着未央说了会话,便有顽童来找她玩,欢天喜地的去了。
未央喝完鸡汤,小睡了一会,只觉得身体大好了,便起身下床。
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啊!未央大为感慨。
踏出大门,好悬每一个趔趄倒地,倒不是身体的原因,而是外面实在是太热了,一股热气扑面而来,几乎把未央直接撂倒。
未央这才想起来,现在是五月份,在没有任何制冷措施,只能靠着藏冰与凉水纳凉的古代,不热才怪,不过到了晚上,却清清爽爽,很是舒服,就是蚊虫太多。
强撑着走了一会,未央大为感慨,这真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到了晚上,一家四口吃了顿饭,趁着夜色纳凉,聊了会天,便休息了。
一晚上,未央都红着眼睛噼里啪啦的与蚊虫做着你死我活的斗争,屋子里艾草强忍的烟味弥漫,让未央欲仙欲死。
驱蚊的东西!必须有了。
未央从未有过如此急迫的时候,对于驱蚊之类的蚊香、花露水,他势在必得,将是他踏足大宋的第一桶金。
第3章 风雅阁与蚊香()
大宋是一个充满了奇迹的时代,这个时代,中华的创造力展现出了最巅峰的力量,这个时代,诞生了无数的风流人物。
这个时代虽好,却是士大夫的时代,赵大一句不杀士大夫,造就了无数的士人,就算是谋反,只要不过分,也不会杀头,顶天了流放,更遑论其他。
曾经有人做过统计,大宋对官员实在是太好了,好到了几乎令人发指的程度,就以最为著名的清官包拯做例子,按宋仁宗嘉佑年间颁布的公务员薪水法规《嘉佑禄令》,包拯作为龙图阁直学士,每年有1656贯的货币收入,还有10匹绫、34匹绢、2匹罗和100两绵的实物收入。按《宋史·职官志》,包拯在开封府做第一把手,每月有30石月粮,其中包括15石米、15石麦。此外每月还有20捆每捆13斤柴禾、40捆干草、1500贯“公使钱”。作为外任藩府的高级地方官,朝廷划拨给包拯20顷职田,也就是2000亩耕地,允许他每年收租,并且无需纳粮。这2000亩耕地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进项。再查《嘉佑禄令》,权知开封府事每月还有100贯的添支,每年冬天又发给15秤每秤15斤的木炭。根据史料包拯每年的各项实物收入都换成钱,加起来大致是1022贯,加上20856贯货币收入工资,总共是21878贯。这就是包拯任职开封府时的年薪。按当时400文铜钱的购买力和现在250元人民币的购买力是相仿的,21878贯铜钱合计1367万元。
一个官员,而且还是以清廉著称的官员,一年的俸禄达到了1000多万元,别说是现代,就算是纵观全球,也是绝无仅有,安心工作个十年,妥妥的亿万富豪,绝对没跑,试问谁不向往?。
赵大的初心自然是好的,他有感于大唐官员贪腐的问题,决定高薪养廉,但是最后却养出了一群白眼狼,这是他没想到的。
但是大宋的百姓却苦了,不提土地兼并成风,就说普通百姓,为了供养士大夫,一年到头能吃一顿白面馍馍就不错了,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喝稀粥,不能不说是一个时代的悲哀。
未央家里有个顶梁柱,就是大哥未洵,好歹也是诗书传家,未央的大哥自小聪慧,对于算学一途略有建树,成年后屡试不第,加上父母亡故,一家老小没了生计,便熄了心思,在蓬莱找了一家酒楼,做了账房先生,一家人总算是吃喝不愁,但是若说富贵,还差的远。
这家酒楼叫做风雅阁,名字倒是文雅,掌柜的姓李,叫李尚慕,家有一老妻,一儿子一闺女,掌柜的今年四十余岁,老妻年纪相仿,儿子今年十八九岁,整日里苦读四书五经,不理世事,闺女今年十岁,却聪明的紧,随着老父亲东奔西走,忙活酒楼。
但是自从赵祯一时兴起建了一座蓬莱阁,那里几乎成了文人雅士必去之地,就连寻常富家百姓,也想沾点文气,所以风雅阁的生意一落千丈,李掌柜这些天也是愁眉不展。
长此以往,风雅阁势必没落,这是必然,一旦风雅阁支撑不下去,未洵的活计也就没了,未家一家四口,也就可能连粥都喝不起,毕竟谁家都有账房,未洵未必能在短期能找到好的活计。
这就是未洵晚上回来对家里人啰哩啰嗦说了一大堆的事情。
不过转眼间,未洵的眼睛落在了桌子底下那一段青色的物件上,那东西正在燃烧,散发出一股幽幽香气,惹得未洵频频侧目。
杜氏看到未洵狐疑的样子,指了指未央道:“当家的,这是乖囡想出来的法子,用青蒿与薄荷还有锅底灰加上一些别的东西做出来的,乖囡说这叫蚊香,可以驱蚊。”
未洵恍然,怪不得今天屋里一只蚊子都没有,合着是自家兄弟做了这个叫做蚊香的东西。
旋即,未洵面色一变,轻声对未央道:“乖囡,这东西你是从何处得到的秘方?”
未央翻了个白眼,这也叫秘方?土的不能再土了好吧?好歹咱上辈子也是世界第一科研家族的继承人之一,脑子里不知道塞了多少奇方妙法,区区蚊香,算得了什么?
不过大哥说是秘方就是秘方吧,未央寻思了一下,为了解释蚊香的来历,未央只得笑道:“大哥,小弟好歹也读过几年书,这是一本杂书上记载的方子,如今一试,果然有效。”
未洵面色一喜,连忙问道:“哪本书?”
未央双手一摊,无辜道:“忘了!”
“忘了?”未洵傻眼。
“忘了!”未央毫不迟疑的道。
未洵作为账房先生,整日里接触的就是生意买卖,自然能看出这蚊香之中蕴藏的巨大利润,夏日里,谁家不受蚊虫滋扰,当然,那些富豪之家是不需要的,因为他们有更高级的熏香,但是只要价格不贵,寻常百姓谁家不需要,蓬莱县一县之地,足以让未家靠着卖蚊香不愁吃喝。。
未洵双眸闪烁,低声道:“有了这东西,就算是风雅阁倒了,咱们家也会有了生计,只要咱们多制一些蚊香卖出去,自然就能吃喝不愁。”
杜氏双眼一亮,看向蚊香,两眼直冒金光,仿佛看到了一座金山。
未央耸耸肩道:“大哥,所谓知恩图报,人家风雅阁在咱们最落魄的时候给了咱们一碗饭吃,大哥怎么能如此呢?”
未洵一愣,他毕竟聪慧,明白了未央的意思,他们自家去卖蚊香,不知需要花费多久才能让大家认可,而且蚊香名声起来之后,还要提防觊觎蚊香的那些势力,这是必然的,所以未央的意思,是找人合作。
找谁?找熟不找生,自然是找风雅阁。
风雅阁在蓬莱数十年,祖辈三代经营,在登州都是鼎鼎大名,虽然现在没落了一些,但是风雅阁依旧有实力,有背景,只要有合适的机会,崛起也是必然。
这就要看李掌柜能不能抓住机会了!当然,这机会是未央给的。
第4章 驱蚊()
未洵想了想,迟疑道:“乖囡,你的意思是与李掌柜合作?”
未央翻了个白眼,耐心的解释道:“大哥,弟弟我好歹也是读书人,早晚要走上士人之路,家里面若是行商贾之事,岂不是授人以柄?
所以小弟以为,不妨找一位诚实的代言人,我看这位李掌柜就不错,在蓬莱人脉很广,而且为人和善,不至于吞掉我们的利益。
所以我以为,可以与李掌柜合作,让他们为我家贩卖蚊香,利益均分就是。
还有大哥,以后能不能别叫我乖囡?听着像个娘们。”
未洵摸了摸未央的小脑袋,笑道:“乖囡长大了,以后不叫就是。不过掌柜的未必就会为我们贩卖吧?”
未央无语,刚刚还说不叫了,不过他依旧信心十足道:“大哥,现在是什么时节?”
未洵气道:“这不废话吗?这大热的天,白天能热死人,也就晚上还好一点。”
“大哥以为,现在的人,最想要的是什么?”未央循循善诱。
未洵迟疑了一下,说道:“钱?”
未央翻了个白眼道:“再猜。”
“当官?”
“普通百姓好吧!咱能不能正经点,别跑题?”
“普通百姓啊,自然是凉快了,但是这时候正是惹的时候,得持续两三个月,二弟说这作甚?”
未央悠悠道:“你告诉李掌柜,风雅阁之所以没落,是因为蓬莱阁除了是皇帝所建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便是那里凉快,那里还有京城才有的炒菜。
但是我有妙法,让风雅阁起死回生。”
未洵一点都不信,自家弟弟什么德行自己能不知道?虽然弄出了蚊香,让自己大吃一惊,但是若想让一个硕大的酒楼起死回生,除非来一场天灾,直接把蓬莱阁搞掉,不然哪有可能与蓬莱阁竞争?
但是架不住自家弟弟的百般央求,还有婆娘的殷切眼神,未洵决定明天试一试。
一夜无话,未家有了蚊香这个宝贝,一家人都睡的很香甜,未央的身体也大好了,只是还有点精神不济,不过日常行动却是没有问题。
一家人早上敞开了喝了昨日剩下的鸡汤做的菽麦粥,吃了个饱,未洵便带着未央前去风雅阁了。
此刻的蓬莱,不是后世的蓬莱,大街上破破烂烂,地上坑坑洼洼,两边尽是低矮逼仄的平方,偶尔有几家豪宅,也只是后世农村青砖瓦房的高度,就这就让不知多少百姓羡慕不已。
风雅阁是三层木质阁楼,在整个蓬莱,甚至于整个登州,都是首屈一指的酒楼,毕竟整个登州,最富裕的便是蓬莱,州府治所便在蓬莱。
但是随着蓬莱阁的崛起,风雅阁便门可罗雀,偶有几个行脚商人,也只是贪图风雅阁比蓬莱阁便宜的吃食罢了。
风雅阁不愧为风雅阁之名,走进风雅阁,便能感受到习习凉风,还有一股清香味,尤其是风雅阁占地三四亩,就算是再后世,也是一座很大的酒楼了。
一楼的柜台上,李掌柜蔫不拉粘几的站在柜台后,远远的看见未洵,打了个招呼道:“未先生,今日来的倒早。”
至于未洵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