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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4章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第204章

小说: 别拿穿越不当工作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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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我不肯,这是我自己的家,我的父母都还活着,我不能离开自己的家。

某个周五的下午,我从学校放学回来,却发现父亲在客厅里,那样子。像是正等候我回家。

“瑄瑄,妈妈今天下午去世了。”

他望着我,语调平静,但是目光复杂而悲哀。

我浑身僵硬地站在那儿,我无限恍惚地望着他,忽然间,泪水狂乱地涌了出来!

我蹲在地上,开始放声大哭。我抱着头,我觉得浑身都在剧烈颤抖……

然后,我觉得他也蹲下身,抱住我。

父亲抱着我,他抱得非常紧,他的身体也在发着抖,但是他用的力那么大,好像是想把散乱破碎的我给重新握在一起。

不知道哭了有多久,我终于哭得没了劲,也不再出声音,只是眼泪怎么都止不住,我头发散乱,被泪水黏在脸颊上,我的眼泪鼻涕,把父亲的胸口弄湿了一大片。

他终于松开了我。

那个寒冷的冬夜,我们并肩坐在沙发上,没有开灯,像我小时候那样手握着手。

我的眼睛无法忍受强光,因为不停流泪,我只感到阵阵刺痛。

我听见父亲轻声开口道:“……瑄瑄,有一件事情,我必须告诉你”。

“什么?”我哑声问。

“不,不是一件事,而是一个要求。”他转过脸来,看着我,“你必须答应我。”

“是什么?”我望着他。

“瑄瑄,你这一生,我是说……往后的人生,也许会经历很多磨难。”

他轻声说,“但是那些,都不会要你的命。”

我大睁着泪水朦胧的眼睛,我看见父亲的眼睛,在黑暗中显得那么坚决。

“你会遇到一个非常危险的时刻。当你身处险境的时候,我和你妈妈,会来救你的。”他一字一顿地说,“我要你记住这一点。”

我又开始哭,我弄不懂他为什么这时候说这些,除了哭,我还能有什么反应呢?

“……瑄瑄,在任何时候你都不可以放弃希望,明白么?”他牢牢握着我的手,他盯着我的眼睛,“你一定要记住,爸爸和妈妈在那时候会来救你的,哪怕我们已经死了很多年。”

我已经哭得说不出话来了,但是他用手扳住我的肩膀,强令我直视他的眼睛。

“你要记住这一点,瑄瑄。什么时候都不可以忘记它。”他说罢。又凑到我耳畔,用一种极细微的声音说,“你忘了么?历史是能穿越的,所以未来,我和妈妈会在某个时候蹦到你面前,把你从坏人的手里救回来。”

我怔怔望着他,疑惑万分地说:“……真的?你们真能来救我?你保证么?”

“我保证。乖女儿,我们保证。”

他凝视着我,语调亲密无比。

后来,又过了很多很多年。

我日渐苍老,我去了很多地方,也活了很久,偶尔回顾自己这一生。我这才发现,有那么多人和事情,曾经从我的生命长河里经过,有些人,能够陪伴我很多年,有些人。却在一瞬间失之交臂,再也不曾见面……

我曾经遗忘过很多事情,但是后来,又慢慢回想了起来,那些令我饮敌的往事,到最后就都成了如风细语,沉睡在我的回忆中了。

然而,有个人的声音,我却始终不曾忘记,甚至连那语调中的亲密味道,我都没有记错过一丝一毫。

直到我很老很老了,老得几乎忘记了自己是谁、又活过多少年,可我仍然能够想起他说的话,他的声音。

那是陪件了我整整一生的声音。我甚至能确信,只要自己的生命存在一天,它就会一直在我的耳畔响起。

于是,正因为有它的存在,我也终于可以坦然面对前方了。

无论何时。

“……真的?你们真能来救我?你保证么?”

“我保证。乖女儿,我们保证。”

(全文完)

后记

每次写后记,都会让我感觉惶恐。

真的有还没说完的话要说么?如果有,为什么不在文章里就说完?是不是文章本身没有做到让自己满意?

但真就有一些东西,塞不进文章里去,只能留在外头。

说说是怎么想起写这么一个东西的吧。

09年春节,我和一帮朋友去胡吃海喝,玩闹得畅快欢乐,回家之后遭遇了极为难得的失眠。

那个夜晚,我听着窗外零星爆竹声,脑子忽然闪过几句话:一个在时空机构里工作的男子,为了寻找失踪的妻子,私自打通了平行时空,他在那一时空轨道里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妻子,然而令他惊讶的是,在那一轨道里,乖女儿却成了叛逆的街头妹,国家也陷入一片战乱中……那么,他究竟该如何选择呢?

这个简单的情节,听起来像《苏菲的选择》,而且看完了全篇的读者们,应该已经可以从这几句话中瞥见小说的某些部分了。

当时我对这个简单的构思十分感兴趣,我想试着把它写成一个完整的故事,然而继续思索下去我却发现,必须把人物身份弄得更加复杂才有意思,故事也才好展开得更大——如果这个男人是历史中的人物呢?

其实最初,办公室人员的设定只有三个人:凌涓,雷钧,苏虹。

没有小武和卫彬,控制组则是文章写到后面,才又觉得不妥,返回头去添加上的。而且那时候,我一概不知道他们是谁,包括方无应,我只知道有这个人存在于这个故事里,连他该做什么我都不知道,但我知道他长得挺好看,他是个古人,然后他的名字叫方无应(不好意思,梦里蹦出来的名字)。

是慢慢写着,才一个个确定了他们的身份,第一个确定的是方无应,当时我对着这三个字发呆,心想这人到底是谁呢?然而他只是很固执地告诉我他叫方无应,然后他长得很好看……别的就什么都不肯说了。其实我觉得这个名字很囧,是的是的我到现在还是觉得这名字很囧!

我喜欢普普通通的名字,从其他名字上读者就应该看出这一点,所以我曾经和脑子里的那个影子打商量,想劝他换个名字,但他怎么都不肯,他很专横,让这三个字像烙印一样印在我的脑子里去不掉(看看!这家伙非常任性吧!)。

我无法,只得为了这么个囧名字上网去到处乱翻帖子,找些传奇的历史故事,看看谁适合这三个字。

找了两天,我在一个论坛里偶然看见了历史美男排行,里面提到了凤皇。

仔细琢磨了一下,我想,好吧,就是这只囧凤凰了。

不过那时候他只是个配角,被我拉出来充数的,因为办公室那毫无瓜葛的两女一男,实在不够撑起一个故事,后来这小子独占那么大的戏份,这可是连我都没料到的。

小武也是如此,当我写下“咱们这儿没人比他的名字更现代了”这样的句子时,我还不知道他是谁,只知道他是个古人,很温和,有点小帅,然后文质彬彬的。

至于卫彬则出来得更迟,他是友人coco强烈要求我拉来的“特邀嘉宾”,哈。

卫彬不是最晚的,最晚的是梁毅,我写到快五十万字时,才突然看见了他的出现,在我的脑子里。他跳来跳去,嘻嘻哈哈,他说“我就是来添乱的!”他是适时而现,因为前面写得都太沉重,感觉告诉我,必须抓这么一撮胡椒面来洒洒。

不过最早,雷钧和梁毅本是一个人,是写着写着觉得有了必要,才返回头又去添加了梁毅这么一个人物,他的性格定得就更晚了。所以起初,雷钧并不是杨广,而且性格也不是如今你们看到的梁毅那种样子,他更接近历史上真实的扶苏的性格,但是coco说,这种性格很讨人嫌,哦她真打击我,要知道她是本书的第一读者TT

我说我挺喜欢蔫呼呼的人哪,而且又很悲剧合我胃口,可是coco不喜欢,她说这样的人物引不起读者兴趣的,你趁早换一个。

觉得她说得也有道理,反正我对扶苏没啥执念。那换谁呢?项羽么?不行,我对此人完全没兴趣;唐太宗?算了吧那有啥意思。

这个人,必须前后反差很大才能有趣,否则,原本就是个好人,揭露真相后仍旧不是坏蛋,一点落差都没有,那和吃白水煮面有啥区别?

唔,问题就在于,我没有“粉”过什么历史人物。

总之,他是个暴君!我和coco说,暴君就对了!只有那样,面纱一掀才能吓人!

既然是暴君,那还不好办?对着“暴君榜”一个个找呗,远古的我不熟,光名字都够诘屈擎牙的不讨喜,太近的也不行,对清朝我没意见,我这人不像方无应有朝代歧视(哈!),我对清朝,唯一意见很大的是发型……

于是,就只有在这中间一千年来找了。

不过我几乎没怎么费劲,因为这人就赫然居于榜首呢,笑倒。

雷钧的身份,是一直写到凌涓弄的平行宇宙那率章节,才终于确定下来。而且仔细查看了杨广的生平之后,简柔的身份也跟着做了改动——之前因为雷钧是扶苏,所以失踪的妻子定的也是另一个女人。

说来,雷钧这名字倒是早早就取下了,不是雷霆万钧的意思,而是legend的译音,我本来是打算写架空的嘛。让李煜改姓武,不是因为“止戈”,而是取自心理学家武志红,我很喜欢他的作品。凌涓最开始叫凌狷,和她的脾气很近,后来有朋友认为反犬旁会让人当成男性,产生反感,于是改成三点水。她老公史远征的名字意义很明显,不多言。苏虹是从soho想到的,林兰则是为了梅兰竹菊的恶趣味(梅是苏虹、竹是方无应、菊是史远征),至于其他人都是随便取的,除非文章里有解释,否则无深意。

以上,就是人物的来源经过。

读者应该可以看得出来,我所真正感兴趣的,并不是历史上的这些真实人物,而是经由我改造过后的他们,也可以说我写的不是慕容冲杨广……而是方无应和雷钧他们,我想写的也不是历史,而是生命本身,也即所谓“单独个体的发展状态”。之前我对古代史兴趣不是太大,一直以来阅读倾向都偏向;所掌握的历史知识也就到百度百科的程度,不,肯定不如百度百科呢,幸好历史也不是这篇文的核心,它只是“挂书的钉子”,因此,我只需不多的与大众保持一致的常识——一至少山本五十六我不会说他是好人,岳飞我不会说他是坏人——这就够了。留下广大的空间,我也才好尽力铺写我自己心里的那出戏。

是什么样的戏呢?

就是我们自己天天上演的那出戏,命运中的生命。

是到即将写完时,我才突然发现自己在写什么。我在写“面对”,就是这。面对,是个多么困难的事情!面对真实的自我,面对尘封的甚至被时间和世俗给扭曲了的真实过去,以及,面对从很远地方生长延续下来的家族树……当你看清后者时,你会发现,你并不是什么独特的果子,你只是老梨树上的一个鸭梨,认识到这一点很不易,好些梨一辈子错误地坚信自己是个烂掉的石擅——也许它五岁时,看见了一张被PS过的无比美丽的石榴广告照片~结果这只梨觉得自己实在太不像话了!怎么又肿又黄还一身小粉刺呢?!于是它为此痛苦终生,立志要把自己整成合格的石榴,笑。

我一直认为,生命不仅仅是这几十年,事实也不是我们寻常所见所想的这么简单,我们有限的意识,对这个世界的解读犹如盲人摸象,并且还会抱着象鼻子自以为这就是全部了。而完全接纳所不确定的,远比认定它不存在要好。哪怕仅仅是释梦(非常好玩的一个领域),都能让我惊觉那个“没被发现的我”。

这个故事里,囊括了我自己的很多认知,也许因为塞得太多,把它都撑变形了,笑,而且它太长了,我从来没有写过这么长的东西,接近九士万,老天爷,什么故事值得写这么多字儿出来呢?就因为我也是属蚂炸的放养派,所以不管是种花还是写作,都不喜欢太拘束,植物嘛,就先尽着它长枝叶长果实再说(我养的宠物、我种的花,全都惊人的健壮~);小说,就尽着它自己说故事,我先要信任它,它自己会知道怎么办的。而且我始终感觉,不是我在写故事,是故事在操控我。它,故事本身早就存在了,存在于某个宇宙,我只是偶尔路过,瞥了一眼,发现“咦?好有趣的样子!”(那种心情,估计就和看见陈冠希家电脑的修理工一样),于是我在那个缝隙前停下来,拿着某些工具,小心翼翼撕开它的防护膜,企图看见更多有趣的东西,然后,再以一种传播八卦的热忱,将它说给我的朋友们听。

所以,这种“写作方式”,不可能有什么大纲,更不可能先给弄个纲要贴在前面,那样的话就像给植物罩上个水泥罩,文就“死”了。我只能边写边等它逐步生长,逐步“自现”,并且一定得反复修改。坦白而言,这么多年来,我从未成功地在结束之前“全盘把握”过文章的方向,因为它根本就不听我的。这篇文,是一株非常……奇怪的植物,无数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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