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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大豪客-第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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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奇心一起,郑翠莲忍不住起身揭开了木桶盖子。

    木桶里果然装满了肉,肉切的很均匀,每一块大约都只有拇指指节大小,一块块呈现出暗红色,浸泡在肉汤之中,散发出强烈的肉香。

    杜开在一边笑呵呵说道:“嫂子,这可是我的手艺,尝尝怎么样。”

    “这种做法倒是第一次见。”郑翠莲从女儿手中接过一双木筷,从木桶里夹了一块肥瘦各半的肉块,小心翼翼的放入口中,慢慢咀嚼起来。

    “这,这是猪肉吧?”她有些不确定的问道。

    杜开点了点头:“这道菜叫红烧肉,是我的拿手好菜。”

    郑翠莲还是有些不相信。

    张屠户赞叹道:“我第一次吃的时候也不太相信,不过这的确是猪肉。嘿,小杜这一手真是绝了!”

    他面上露出回味之色,昨晚他第一次品尝的时候,足足一口气吃了五大碗,实在是忍不住啊。

    张依依在一边拿古怪的眼神看着杜开,世人都说,君子远庖厨,这个家伙不仅会做饭,做的还很好吃,真是让人出人意料。

    也不乖张屠户一家人大惊小怪,在这个类似于古代北宋的世界里,牛羊肉才是主题,猪肉一向被认为上不得席面,富贵之人碰都不会碰一下,只有买不起牛羊肉的贫苦人才会选择,做法单一,真正喜欢的人不多。所以,张屠户一家人吃到红烧肉,很难将这种美味和猪肉联系到一起。

    郑翠莲放下筷子,掏出一张帕子轻轻擦拭了一下嘴角:“做法的确很新颖,竟然把猪肉做成一道美味。不过,你们做这么多干什么,不会是拿来卖吧?”

    “嫂子说对了,就是拿来卖的!”杜开大拍马屁。

    郑翠莲有些不以为然,默默地坐了回去。

    猪肉被视为下贱之肉,权贵之人不屑一顾,只有贫苦人才买来吃,价格自然便宜,做成的菜也贵不到哪里去,即便红烧肉好吃又如何,收益太薄,于张记肉铺萧条的生意来说帮不上什么忙,扬汤止沸而已。

    郑翠莲的想法,杜开多少也猜到了一些,他并不太认同。他做红烧肉的意图,不过是吸引客人罢了,并不是用来挣钱。如果大家都觉得这道菜好吃,自然会有越来越多的热光顾张记肉铺来买,来的人多了,顺便买些牛羊肉也在情理之中,让生意好起来也不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红烧肉做好了,接下来就是怎么打广告了。”杜开早有腹稿,给张屠户使了个眼色,张屠户会意,二人堂而皇之的走到了隔壁一家早点铺子前,每人叫了一碗白米饭。

    米饭到手,二人相视一笑,端着碗回到肉铺前,从木桶里舀了一大勺红烧肉,浇在米饭上,随后又溜溜达达的回到早点铺子。

    此刻在早点铺吃饭的人不少,八九张长桌差不多都坐满了人,只有一张长桌还空着,可两人一点也没有坐在空桌的意思,反而哪里人多越往哪里挤,然后把新鲜出炉的“红烧肉盖浇饭”放在桌上。

    杜开那一桌,几个人下意识的往他碗里看了一眼,只一眼,眼睛就再难挪开了。

    红彤彤的肉块,白藤藤的米饭,两者颜色分明,搭配在一起,分外能勾引人的食欲,加上肉块和米饭上还流着金黄色的油水,以及隐隐飘出来的浓郁肉香,那可真是色香味俱全,一看就知道很好吃。

    和杜开一桌的几人再看自己的碗里白惨惨的米饭,还有一边的清汤寡水,哪里还有吃下去的欲望。

    在几人的注目礼下,杜开慢条斯理的夹起一块瘦肉,慢慢送入口中,一下一下的咀嚼起来,时不时的吧唧一下嘴巴,一副很享受的样子,末了,还表情销魂“情不自禁”的唱上一句:“油而不腻,入口即化,真是人间美味啊!”

    说话间,他偷眼瞧了一下张屠户那桌,却发现张屠户已经在闷头扒饭了。看这货的凶狠模样,不知道的还以为几天没吃饭了呢。

    “哥哥,咱们是做托儿,来促销红烧肉的!”杜开心中腹诽不已,觉得张屠户绝对是吃货下凡,没救了。

    距离杜开最近的那食客咽了口口水,忍不住问道:“这位小哥,你这是怎么个吃法,有什么说道吗?”

    等的就是你来问!

    杜开给了问话之人一个“你很识趣”的眼神,拿筷子指着碗里的肉说道:“看到没,这叫红烧肉,把红烧肉和米饭放在一起,叫红烧肉盖浇饭,很好吃的!”

    “红烧肉?名字不错啊,诶,老板,也给我来一碗红烧肉盖浇饭!”问话之人还没反应过来,坐在长桌尾的一个比较机灵的家伙已经开口招呼早点铺的老板了。

    早点铺老板走过来,抓了抓后脑勺,诧异道:“红烧肉盖浇饭?那是什么?没听说过啊!”

    杜开旁边那人指了指杜开的碗:“这不就是红烧肉盖浇饭吗,赶紧给我来一碗一样的!”

    早点铺老板看了几眼,仍然有点纳闷。

    见时机差不多了,杜开插嘴道:“哥们你误会了,这里只有米饭,至于红烧肉,看到没,你得去张记肉铺那儿买。”

    几人二话不说,纷纷和早点铺老板要了一碗米饭,然后端着米饭一起走向张记肉铺。杜开冷不丁的看了一眼,发现几人中居然有张屠户的身影。

    “这货也太投入了吧……”杜开无力的想着。

第十二章 火遍京城() 
这次吃早点的人,对红烧肉盖浇饭这种新事物又惊又喜,满意至极,他们对红烧肉是如此钟情,以至于转眼间就变成了红烧肉的免费宣传者。

    家人,亲戚,朋友,邻居,无一不是他们宣传的对象。

    宣传的内容大致类似,都是张记肉铺出了新菜肴,名为红烧肉,用猪肉制作,肥而不腻,配合米饭做成红烧肉盖浇饭更是让人回味无穷,更为重要的是,它价格便宜,穷人也吃得起,还是一道顶好的下酒菜。

    消息流传开来,张记肉铺的客人一日比一日多了起来。

    起初,知道红烧肉的大多只是寻常只买得起猪肉的贫苦之人,他们大多来肉铺要一份或者几份红烧肉,或者买点生猪肉带回去试着做一做,这使得铺子里的猪肉销量剧增。

    无论是红烧肉,还是作为材料的猪肉,价格都很便宜,但利益虽薄,利薄多销嘛,张记肉铺的生意大为好转,这着实让张屠户一家吃了一惊,红烧肉与猪肉成了主打商品,生意开始扭亏为盈。

    好东西很少有人忍心咀嚼,几天之后,随着红烧肉的美名逐渐传入一向对猪肉不屑一顾的富贵之家,一大波钱袋鼓胀的吃货开始光顾张记肉铺,甚至有住在京城另一头的家伙特意大老远跑来,这些人尝过之后,除了个别实在吃不惯猪肉的,基本上都是满意而归。

    于是,红烧肉之名竟然在短短几天之内越传越广,大有火遍京城之势。

    富贵人家中,谁家少得了作为主要食材的牛羊肉呢,所谓一事不烦二主,反正张记肉铺的生肉还算精良新鲜,大多便在这里顺手买了。如此一来,张记肉铺的生意更上一层楼,甚至达到了天天卖完,自己想吃肉都没得吃的地步,郑翠莲更是收钱收到手软,每天看杜开的眼神都水汪汪的,充满了化不开的柔情似水。

    张记肉铺在京城也算小火一把,但看着张屠户一家喜气洋洋的样子,杜开却觉得他们对未来的前景未免太乐观了一些。

    他自己估计,要不了多久,张记肉铺这火爆的局面很可能将会一落千丈,最终回到以前行将倒闭的状态也不是不可能发生。

    原因很简单,红烧肉好吃是好吃,可它里面根本没什么秘密,说白了,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就是一道很简单的家常菜而已。

    为什么猪肉和红烧肉一起热销,自然是大家想买回去自己做红烧肉,这也不是什么秘密,很多客人也曾直言不讳地说过,甚至不少人曾直接问过做法。

    杜开估计,现在很可能已经有人研究出了做法,至于为什么还没出现负面影响,大致原因不过有二:其一,人家的确是做出来了,但口味还不够好,比不上张记肉铺正宗红烧肉而已;其二,或者人家做出来了,味道也不错,只是还没传扬开罢了。

    如果张记肉铺不能及时想出应对之策,真正原因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结果都会给张记肉铺带来巨大冲击。

    试想,到时候家家都会自己做红烧肉了,何必还要出来买呢。

    要想个什么法子迎接冲击呢?

    张屠户一家正处于咸鱼大翻身的亢奋中,连整日里苦大仇深的小丫头张依依也开始有了笑容,看杜开的眼神比以前好了一点,杜开不想扫了他们的兴致,只能暂时隐瞒,自己慢慢想想办法。

    “哎,目光短浅的人就是活得快乐啊,像我这种有远见的聪明人可真是辛苦啊!”张屠户夫妇齐上阵,在摊位前忙的不亦乐乎,杜开蹲在后面的小马扎上,揣着手,心里自怨自艾的想着,时不时的看看身上穿的张依依做的新衣服,心中苦闷,实在是高兴不起来。

    也不知道是张屠户是老王卖瓜自己买自夸,其实言过其实,张依依手艺本来就不咋地,还是这丫头在故意整杜开,她给杜开做的这身衣服,上松下紧,左窄又宽,显眼的位置还绣了一只呆头呆脑不知是鹅是鸭还是鸳鸯的傻鸟,看上去又土又丑,还富有一种强烈的喜感,杜开长得清秀潇洒,倜傥风流,居然被衬托得像个智障儿童一般。

    看看张屠户身上那身得体的棉衣,杜开觉得应该是后者。也不知道这丫头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自己怎么得罪她了,怨念如此之深,居然这么丑化自己!

    “或者是因为我太英俊了,她心中有了紧迫感,为了减少竞争压力,所以这么对我?”杜开轻轻摇了摇头,美滋滋的叹了口气。作为一个心理健康的骚年,他总会给不好的事情想出合力的解释,然后自己真信了……

    暖日当空,时间接近正午,生肉早已销售一空,连在客人强烈的要求下后来赶做的一大桶红烧肉也只剩下最后一份了,可后面排的队伍还长,不没买到红烧肉的家伙又开始叫骂了。

    “多谢大家的捧场,但由于猪肉已经卖光了,今天想要再做一桶红烧肉也不可能了,没有买到的朋友实在抱歉,还请明天再来!”

    张屠户不停作揖,憨态可掬的道着歉。

    “嗨,老子等了这么久白等了吗!”

    “就是啊,我都连续两天排半天队买不到了,要是明天还这样怎么办!”

    “张屠户,你不厚道啊!明天一定要给哥哥多做一些,银子少不了你的!否则别怪哥哥我砸了你的生意!”

    张屠户苦着脸满口答应着。

    郑翠莲正要把最后一份红烧肉打包给客人,街道上突然一阵鸡飞狗跳,也是赶得巧了,不知为何,两匹马居然同时从两个方向飞奔而来。

    两匹马,一批雪白如雪,神骏异常,一看就是盖世名驹,贵不可言;一批艳丽如火,高大健硕,虽比白马略逊一筹,但明眼人一看,也知道这马千金难求,不可多得。

    离得还远,白马上的骑士就用破锣嗓子气急败坏的叫嚷道:“红烧肉还有没有,有的话我全包了!谁也别跟我抢,不然我就耍流氓!”

    “骑白马的不一定就是王子或唐僧,还可能是流氓,古人诚不我欺!”远远的看着白马上那面容扭曲肥肉乱颤的胖子,杜开嘬了嘬牙花,看向白马的眼神火热到了极点,内心之中更是羡慕嫉妒恨各种负面情绪七个不服八个不忿,打起了群架。

    他虽然来自现代,对马一窍不通,可最起码的眼力见还是有的,这匹白马太特么神骏漂亮了,只要不是瞎子,都能看出是万里挑一的好马,这就是古代版的兰博基尼,劳斯莱斯!而自小就有江湖梦的他,最大的愿望不就是骑这样一匹白色骏马仗剑天涯嘛。

    这匹马若是自己的多好,侠客配骏马,马俊,人更俊,路见不平一声吼啊,天下无不敬仰膜拜!然后暗叹一声“人生如此足以!”

    可惜,马不是自己的,而它的主人似乎还挺丑……

    怨念啊!

    杜开对这批白马一见钟情,情有独钟,一时之间忽略了那匹同样不凡的枣红马,而枣红马的主人,似乎绝对不容轻忽!

第十三章 两朵奇葩() 
两匹高头骏马,于闹市之中横冲直撞,肆无忌惮,在别处,这可能司空见惯,被纳为游侠逞勇之态。

    但,这里不是别处,这里是京城,国家重器之所在,寻常游侠儿,只要不是脑子出了问题,到了这里,必然要夹起尾巴做人,是龙也得盘着,是虎也得卧起来。

    毕竟,作为最是能够藏龙卧虎的地方,这里水太深了,三言两语都说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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