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不速客-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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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此刻,虎头山的喽啰兵将他们的预谋发挥到了极致,一架架投石机被推了上来。
本来天降大雨,将士们的弓弦就拉不动,杀伤力就小,而且对方摆出了盾阵,再用弓箭手射击,就有些浪费了。
倒是这些投石机,却是战场威力极致的杀器。
所以战场再次发生了变化,喽啰兵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一击不成,便无可奈何。
反而在失利过后,迅速找到了新的办法。
一架架投石机投射出的石头,仿佛天空中的流星,顷刻间砸了下来。
而在魏虎指挥下形成了阵势的刀盾手,率先遭遇到了石头的攻击。
这支本来便算不上的明军,顷刻间遭受到了巨大的压力。
巨石砸在盾牌之上,刀盾手瞬间虎口开裂,支撑不住盾牌,而手中的盾牌一旦落地,接踵而至的石头便会砸碎他们的头颅和胸口,带走他们鲜活的生命。
翟百户在得了命令之后,知道此时军情刻不容缓,率领着尖兵发了疯的对着站在石头前防守的喽啰兵发起了进攻。
人只有在拥有一定实力的时候才敢跋扈。
翟百户之所以敢于在韩阳面前如此跋扈,那就是因为他本身在战场便是以一当十的好汉。
与此同时,魏虎下令,军中的长枪手千方百计,不计一切代价的捡起地上的盾牌,抵挡天空上的落石。
此时此刻,徐允恭明显没有在这种险境中清醒过来的意思。
跟在父亲身后观战是一回事儿,平日里在大营里与诸位叔伯议论战事是一回事儿。
真的到了战场上,看着满天的箭雨,数不尽的雷石的时候,人是忍不住发抖。
心口是忍不住打颤的,而这个时候,最为让自己得意的脑子也会变得空白。
别说是他,纵然是那三十个军中挑选出来训练火器的军士,也是死死的抱着火铳,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因为他们都清楚,此时此刻,阴雨天气,只要他们打开油纸包,火药就会受潮,他们手里的火铳,连烧火棍都不如。
就在这条峡谷之中,纵然是徐允恭一方拥有上前的将士,也经不起对方数百人的伏击。
这样的地形之中,可不是人数的优势,便能起到决胜的作用的。
随着翟百户领着尖兵对着挡路的碎石方向发动进攻,虎头山的喽啰兵也发生了变化。
不知道何时,一支黑衣的竹枪兵出现在众人的视野中。
这些长矛手手里提着的竹枪,虽然未必比得上官军的铁枪,白蜡杆厉害,但是胜在下雨天,刀斧看在竹枪之上,未必能一下子砍断。
而对方却可以利用长度优势,瞬间捅翻对手。
这群长矛手虽然武器粗糙了一些,但是却也是人人着铁甲,普通的长矛刺在上面,只能发出铿锵之声,对于对方却并不会造成死亡的威胁。
随着狼头一声令下,这些长矛手平端着手里的竹矛,将枪身打在战友身上,有的则是在战友肩膀两侧端出来,形成一片密不透风的枪林。
魏虎看到眼前这一幕,脸色直接露出了畏惧之色,这哪里是山贼,便是陈年的老卒,也未必有对方这种默契,而对方借助地形,绝对会发挥出百分之百的战力。
虽然虎头山上,除了虎头之外,底下的狼头与鹰头互相不服气,甚至鹰头经常看不起狼头这西域番邦来的蛮子。而狼头也看不起这个喜欢玩弄女人,脑袋锃亮的一嘴狗粪的鹰头。
但是到了战场上,两个人确实相互信任,配合的亲密无间。
所以尽管虎头并没有亲临前线,但是喽啰兵却一个个非常悍勇,杀的官军很是狼狈。
鹰头和狼头都是非常骄傲的人,他们追随虎头,未必没有在这乱世中博取一番事业的心思。
但是事到如今,大明的国力日盛,北元被驱逐到草原上放羊,就连昔日雄心勃勃的虎头都怂了。
他们在坚持真的没有什么意义。
狼头和鹰头都是聪明人,也都知道在这里扛下去没有意义,不过未必就代表两个人甘心灰溜溜走。
这一战,二人都选择展现出自己的实力。
目的很明确,那就是告诉大明的统治者,我们虎头山并不是逃走的,而是我们生不逢时!
男儿当杀人,千秋功业,都在杀人中。
(本章完)
第105章 死战()
恐惧只是人在面临死亡时最早的反应。
但是当鲜血不断的流淌,不停的有人死去,而你却没有逃走的机会的时候。
人便会变得绝望。
绝望便会变得无比强大,人在绝望中绝对比凶兽更恐怖。
极度渴望的权利的魏虎也好,万分希望升迁的翟百户也罢,此时每个人都将浑身的力气全都使在了手中的柳叶刀上。
“煌煌大明!”
“死战!”
八百多大明的卫所将士同时高呼,在战场战死,轰轰烈烈的捐躯,总比逃了,让人耻笑来的痛快。
要知道,大家都是卫所的将士,人家都在前线厮杀,而自己只能沦为二线的辎重部队。
大家伙心里能不憋气吗?
察觉到明军陷入了此等绝境,依然有心死战,秃鹰感觉到了压力,怒喝一声道:“随本大王杀敌!”
翟百户身为六品百户,与魏千户却又有不同,他乃是方国珍旧部。
方国珍投诚后,身为中层将领的他,便投身了大明官军。
在他看来,都是华夏儿郎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本来就不该用什么区别。
但是他投军之后,却因为身材矮小,又是方国珍旧部,一直连前线都上不了,只能做个二线辎重部队的百户,心中怨气和倔强岂能甘居一个小小的百户。
这一次,被韩阳一个九品的大使嘲讽,心中更是恼火。
心中自然憋着气,想要一战扬名。
纵然是身陷死境,依然死战不退,只为证明我庆元也有好儿郎。
相似如同方国珍旧部翟百户的,还有很多,诸如陈友谅的旧部,张士诚的旧部,这些人都被打散,编入明军队伍之中。
虽然有心在朝廷的军伍中扬名立万,但是与边军的虎狼之师终有些区别,被人家嘲讽更是常有的事情。
但是这并不代表他们这些二线部队的兵马没有战斗力,实际上朱元璋对他们训练和装备要求,比一线部队并没有太大的差别。
太祖曾云,我大明束甲之士不下百万,绝不是泛泛之谈。
战事的僵持,出乎了虎头的预料,他本想安然的躺在聚义厅玩玩女人,听听小曲,便能听到胜利的消息。
却不料战事的越发激烈,穿戴整齐,赶出聚义厅,朝着峡谷望去,明军的反抗果然大出意料,而他麾下的两员大将的反应虽然有板有眼,却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顺利。
“将压箱底儿的兄弟们上阵!”虎头冷哼一声道。
身边一个留着山羊胡的老道,手里拿着鹅毛大扇挡着天空中垂落的雨滴道:“大王,那些所谓的压箱底儿的兄弟,不过是东瀛来的破落户,无非就是手里的刀锋利些,能有甚用处。”
“东瀛倭人虽然贫穷,但是却悍不畏死,况且想跟着我坐享荣华富贵,不出点儿力气怎么成?”
说着,虎头抬起胳膊做出一个手势,在树荫底下,一群衣衫褴褛的刀客,纷纷将头顶之上的蓑笠摘下来,露出锃亮的脑门。
这些人脚步灵敏,顷刻间便冲出了秃鹰的队伍,集体朝着明军的军阵行动。
虽然这些人的装备差的很,手里只有一把唐刀,可真正的武力却不容小觑。
他们一出击,便仿佛要凿穿明军的军阵一般。
魏百户死战在前,顷刻间也被这诡异的唐刀刀术砍伤了数道伤口,魏千户见状,提起柳叶刀便要上前。
却被徐允恭一把拉住,“让他们进来,只要他们进来,上面的石头便没有了,我们在趁机吃掉他。”
魏千户闻言,眼睛一亮。
再见小公爷此时已经摒弃了适才的恐慌,手里紧紧提着一把大铁枪,大有皇明宿将的风采,狠狠的一点头。
口中连连厉喝,喊得都是明军的专用军事术语。
翟百户等人虽然不明白为什么让他们撤退,但是却不敢违背千户的意图。
至于那群东瀛刀客,还有斧头山山贼都一脸懵。
不过他们依然不愿意放弃到手的机会,拼了命的往前杀,就连秃鹰也跟着杀了进来。
己方的将士且战且退,最终在峡谷中形成了油条状,而中央则是密密麻麻的山贼。
徐允恭算计着敌军的速度,一挥手,卫所将士猛地向前厮杀,来了一个口袋阵。
雨夜杀敌,大家都很疲惫。
但是山贼靠得就是一股气,等到心中的气儿泄了,就算是算计再好,也比不上明军系统的训练。
这官兵的且战且退的狡猾战术,气的想要速战速决的秃鹰牙根痒痒却无可奈何。
那种胜利就在眼前,却偏偏拿他没有办法的感觉,简直让人抓狂。
对方不是不够强大而被击穿了,而是选择了消耗战术。
钝刀子杀人,那厮技术活。
明朝官军中,就算是个小旗,那都是久在军伍的杀才,在他们的喝喊下,那些冲进军阵的喽啰兵哪怕是长矛再长,也被一节节削断,然后人被柳叶刀砍掉脑袋。
徐允恭摒弃了恐惧之后,将在父亲那里学来的本事,一一印证,这份本事,纵然是驰骋沙场多年的常茂都没有。
他爹常遇春才不讲究那么多心思,你强,我比更强。
你拦我路,我便用马刀砍碎你。
所以常遇春那是大将之才。
而徐达靠得是统帅三军,一群辎重兵也能打出边军的阵势,所以他们元帅。
不过暂时脱离了险境的徐允恭并没有丝毫的掉以轻心,事实上山顶之上的秃鹰见状,已经将军中所有善射之士都集中起来。
既然近战交锋,那么盾阵就失去了效果。
手中的雕翎箭弯弓如月,总是能带走明军的性命。
虽然并没有刚才齐射的威力恐怖,但是却也经不起多久的消耗。
魏千户知道目前形势虽然控制住,但是天不在大明,自然不敢犹豫,来到徐允恭面前,压低了声音,“小公爷,你赶紧逃吧。兄弟的妻儿老小,就交给你了。”
徐允恭摇头,沉声道:“我大明只有战死的儿郎,却没有怕死的废物!”
魏千户苦笑了两声,有些百感交集,自己为了升官发财,坏了脑子跟着趟了这趟雷。
而徐小公爷也因为一时热血,竟然喊着要战死沙场。你他娘的可是魏国公府身份尊贵的小公爷啊!
在看看身边的将士,虽然陷入绝境,却一个个拼死力战。
忽然魏千户明白了些什么,这样的大明凭什么不强!
也罢,不就是战么?
我魏虎今日若是败了,朝廷自然不会吝惜对我的恩赐,自古还没有惩罚烈士的道理。
我若是胜了,我的勇猛,也势必传入陛下的耳中。
稳赚不赔的买卖,我魏虎怕什么?
他公爵之子都不怕死?
我魏虎贱命一条,死了又有什么可惜的?
(本章完)
第106章 委身色诱()
峡谷的战事激烈,但是后山却是另外一番景象。
夜色漆黑,落雨噼噼啪啪的打在落叶之上,一如佟湘雨此时的心情坠落到世间最低处,最后埋藏在土里。
被虎头大当家的冷落抛弃的女人,踽踽独行,直奔后山的那颗歪脖子树。
她已经记不起,自从上山几次想要自杀了。
记得因为自己,自己那苦命的姐姐被官府罚了上千两银子才赎回了家人的性命,连相好留下的酒楼都没能守住。
自己是个罪人。
本以为依附虎头大当家的,便能继续完成组织留下来的毁明大业。
谁曾想到,这虎头大当家的竟然在明廷即将北伐的档口,选择了远遁东瀛,自己几次苦劝不说,反而被百般嫌弃。
最为重要的,虎头大当家的竟然将伪明的魏国公之女徐妙清当成了自己的新欢。
当真是土鳖,没见过富家女。
你真的以为你凌辱了魏国公之女,逃到东瀛便能活命?
真的是滑天下之大稽。
那徐达是何等人物?岂是一个小小的山贼能欺辱的,怕是海路之上早就准备了千军万马等待你去自投罗网了。
只可惜自己脸上的刀疤太过于慑人,纵然是虎头这等粗糙人物也嫌弃,而且年纪越大,胸前傲人的双峰早不似当初那么让人留恋。
就连秃鹰那个废物,也开始嫌弃。
自己是不可能跟着逃到东瀛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