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明疆-第4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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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峰宣称郭登看重素人的奇论,他还是深以为然的。投入军营才一个月,他就得知卫所军中有不少军官强占士卒的屯田,私自役使手下,导致精壮士卒潜逃者甚多。
郭登升任总兵官后,着力整饬军纪,侵占屯田、私役士卒的现象得到了遏制,但郭登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总兵官很难管住那些百户、千户、指挥使的裤裆。
许多士卒根本就不拿妻妾的贞操当回事,只要能替自己换来银两、升职,就随她们去浪,而那些军官天然就喜欢争当“隔壁老王”。
军官淫风日盛,鉴于此,正统末年、景泰初年,朝中君臣在反思明军战败原因时,曾数次议及此事,最后都是雷声大雨点小,只因查办起来涉事双方都不愿认账,定罪难度极大,又不能给各级军官的裤裆加把锁,故而只能不了了之。
这时,两路牙兵先后返回报平安,林峰吩咐他们候在远处。
“卓轩,你要自重!你与吕良相比,有所同又有所不同,你的前程还有一个特殊的选项,那就是落籍,或军籍或民籍。!”
什么意思?要我自重?我这个年纪有资格做“隔壁老王”?
还有,落籍?这还真说到了我的心坎里!
卓轩明白,除了立下大功,他不能指望还有别的路子落籍,总镇署谁也不敢自作主张让一名平凡的流民落籍,否则,开了先例,讲求制衡之道的边军必将乱象丛生。
“属下自当谨记林把总的教诲。”
林峰微微一笑,“知道昨日一战对你意味着什么吗?你的名字出现在郭总兵给朝廷呈递的捷报上,捷报最终会落到天子手上。再立几次战功,天子必将牢牢记住‘卓轩’这个名字!”
这脑洗得真特么有水平!
景泰帝每天阅览的奏本多如雪片,接触到的人名繁若星辰,自己本是一介流民,如今有幸做了郭登帐下的一名哨官,依然微不足道,真能凭借战功幸运的给天子留下难忘的印象?
明知道可能性不大,但卓轩还是爱听,因为林峰说出了他心中那份隐藏的热望!
“多谢林把总点拨!”
林峰深望着卓轩道:“要想击败鞑贼,旧人、旧法子都不管用,郭总兵尚且念念不忘求新求变,你是新人,更应该不拘旧法。多动动脑子吧,大战一旦来临,总兵官可以运筹于帷幄之中,你却要冲锋陷阵,血战虏寇,所以马虎不得!”
这一刻,卓轩心中有分感动。不得不说,林峰是一位罕见的开明上官,给卓轩这样的下属留足了自由发挥的空间,从不刻板的强令思想活跃的卓轩去因循什么。
在明军连吃败仗、拿鞑贼无可奈何的当下,这分开明弥足珍贵。
“属下遵命!”卓轩恭敬的道。
“驾!”
林峰策马,冲卓轩道:“回去吧。”
二十四骑人马绕着大同城转了半圈,经西门回到城内。
一名说书人站在高台上,讲故事讲得唾沫四溅,吸引了黑压压的一群人。
“昨日瓮城一战,有个叫吕良的伍长生得貌似潘安,武艺十分了得,吕英雄挥一柄长刀,使梅花刀刀法,一人独战两名鞑贼,一刀劈去,但见刀光亮如闪电,啸声如雷,两贼闻声丧胆······”
嘿,这么快就把昨日的战斗场面编成了故事,虽说有点夸大其词吧,但还是蛮有趣的,不妨听听!
卓轩和林峰相视一笑,一行人驻马停在人群后。
说书人在尽情渲染吕良的神勇表现后,突然嘴角一咧,端出了一副咬牙切齿的模样。
“可恨!有个叫卓轩的伍长生得猥琐不堪,专干偷鸡摸狗之事,吕英雄击伤了两名鞑贼,使其动弹不得,不料猥琐的卓某带人上去斩下鞑贼的人头,将战功强行占为己有·······”
卓轩仿若被一道旱雷劈中了脑袋,恍惚间瞥见郭嫣隐在人群中窃笑,脸上不乏嘲弄之意。
林峰也瞧见了郭嫣,无奈的笑笑,“卓轩,走吧。”
卓轩?!
说书人立马住了嘴,无数听众齐齐扭过头来,在人堆里寻找那个叫卓轩的家伙。
“拿长枪的家伙就是猥琐人卓轩!”人群中响起一道女声。
“砸他!”
一名老妇叫了一声,于是,许多提篮妇女取出篮子里的物什,纷纷朝卓轩扔来。
嘿嘿,人家潘安掷果盈车靠的是貌美,劳资今日背了个恶名,居然也能有如此不菲的收获,值了!
嘻嘻嘻······你们扔的东西太多,我没车装呀!
这特么是些什么玩意?木炭?还有驴粪蛋!
你们太过分了!
“砰!”
一根棒槌砸在卓轩的兜鍪上,卓轩顿时呲牙咧嘴,面目变得有些吓人。
丈远外有名年近四十的大婶先是一惊,继而双手叉腰,挺着傲人的胸脯道:“让你打,打呀!哼,殴打妇孺,回去后挨十大军棍,叫你屁股开花!”
算你狠!
林峰在一旁小声劝道:“忍一忍就过去了,哈,忍一忍。”
第83章 我被你的好姐姐欺负惨了()
“卓轩哥哥,你怎么了?身上臭烘烘的。”柳絮小鸟依人般迎接卓轩进屋,忽的皱皱鼻子。
还不是你刚认的那个姐姐做的好事,把你卓轩哥哥给欺负惨了!
“没事,我不小心摔了一跤。”
卓轩刚进屋,跟在后面的柳元、舒展鸿两货就争论开了,一个说卓轩这一跤肯定是摔进了粪坑,一个说他更像是跌到了一坨狗屎上,两人以卓轩身上的污渍、气味为证,引据常识,争得面红耳赤,各不相让。
卓轩越听越尴尬,越听越恼火。
“你们别跟着,我要沐浴!”
卓轩找出袷衣、青布裤和一件中衣、一双青布鞋,然后虚掩上后门,取来两个大壶到厨房烧水。不一会,舒展鸿进了厨房,开始料理午间的膳食。
厨房与正屋之间隔有一间相对封闭的澡室,里面放着一个大号木盆。只过了小半个时辰,木盆就装满了冒着雾气的热水。
沐浴更衣是何等隆重的礼仪,如今为了几颗驴粪蛋,竟然要拿出几分宗教般的虔诚,太特么窝囊了!
惹烦了劳资,就将你扔进粪坑,让你臭大街!
卓轩躺在木盆里一边反复清洗自己的身体,一边生闷气。
没办法,也只剩生闷气的份了,教训教训那个蛮横的郭嫣他倒是不怕,可收拾郭登的女儿却令他不得不三思而后行。
再怎么说,郭登对他也有知遇之恩,他可不能恩将仇报。
“轩哥,你到底是摔进了粪坑还是跌到了一坨狗屎上?就偷偷告诉我一声,免得柳元总与我抬杠。”正在厨房里忙活的舒展鸿高声问道。
滚!
“我猜吧,这些日子你运气不错,应该是跌在狗屎上了。”
“砰!”
一只战靴重重砸在澡室的木门上,厨房里那只聒噪的乌鸦终于安静了下来。
洗毕,换上干净衣服,低头打量自己的穿着,觉得这身行头好过农家少男的装束,却远不及吕良闲居时的一袭锦衣。
时值二月初,天气渐渐转暖,原有长衫已不合体,卓轩别无选择,只能穿上柳絮为他缝制的衣服。
值得欣慰的是,这件袷衣比原先那件薄袄合体多了,柳絮的手艺在不断精进。
只是,换下的那身行头令他大感头痛。
给锁子甲去污非常麻烦,用水清洗效果不佳,非得用沙子摩擦去污不可!这件事还得自己动手,而换下的袄裤、战靴,只好劳烦柳絮清洗了。
回到正堂上,舒展鸿已将午饭张罗好了,桌上赫然摆着一海碗韭黄炒肉丝,可卓轩脑中总有几颗驴粪蛋的影子挥之不去,没什么胃口,吃了个半饱,就到门口溜达起来。
柳絮笑着跟了过来,“卓轩哥哥,你已是哨长,得穿得体面些,如今银子多了,不如随我去趟街市,卖几件合身的长衫、袷衣。”
去街市?卓轩顿觉一颗小心脏轻轻颤了一下。
新编故事在都市的传播速度堪比风速,城里多数居民恐怕都知道了一个叫“卓轩”的家伙只会窃取别人的军功,非常的猥琐。一旦进了街市,碰见营中熟人,顺口叫出自己的名字,刚获任命的卓哨长还不立马变成过街老鼠?
画面太美,不敢想!
“改日吧,昨天刚打完仗,今天又骑了两个时辰的马,我有点累。”
“出营左拐半里远的地方就有衣店,去去就回,不用走远路。”
“我真的很累。穿你做的衣服挺好的!”
见卓轩不愿陪她出营,柳絮本有些失望,忽听卓轩说了声“穿你做的衣服挺好的”,嫣然一笑,心情大好,扭头就去澡室那边收拾卓轩换下的脏衣。
两骑牙兵策马路过门前小道,一见卓轩,连忙勒住马,身子挺得笔直,抱拳施礼。
“见过卓英雄。”
“见过卓哨长。”
对方连兵头都不是,所以卓轩只需颌首,算作回礼。
二人离去后,卓轩突然发觉呆在军营里相当不错。他的事迹早已传遍整个军营,大家都对他高看几分,所以,有过街市的糟糕经历后,不慕虚荣的卓轩竟有些享受被人敬被人捧的待遇了。
还是军营好哇,除了骑马,劳资干脆不出军营,看你个变态女能奈我何!
娘的,怎么觉得这心思动得有点委屈呢?
柳元丢下饭碗,起身走到卓轩身边,略显神秘的笑道:“想不想去火棚里瞧瞧?”
“那就瞧瞧!”卓轩立马来了精神。
火棚的温度明显高于外面,其间弥漫着淡淡的马粪、草木灰气味。
韭黄与新辟的菜地之间有砖墙隔断,韭黄这边依然不采光,光线暗淡,而新辟菜地顶上的大片天窗已被掀开,正午的阳光投射进来,照在一块黄瓜秧苗和一小片茄子的幼苗上。
茄子苗已移栽定株,黄瓜苗也长出了三片真叶,再过几天,就能移栽定株了。
“干得不错!”
卓轩拍了拍柳元的肩膀,不禁对柳元刮目相看。
没想到这个文不成武不就的瘦弱家伙居然颇有种田的天赋,也不知当初他从哪里弄来了黄瓜、茄子的种子,还把火棚捣腾得有模有样,就凭这番能耐,到另一个时代不做温棚种植大户简直屈才了。
瞧这茄子株苗长的,若用上现代农业技术,亩产量肯定能上八万斤!
乖乖,八万斤,那得卖多少钱呀?建它一百个温棚,年收入都好几百万,小青年还创屁的业,做屁的总经理梦?做田舍郎多好!
受到卓轩的称赞,柳元喜不自胜,像个女孩子一样微微红了脸。
“等长出了茄子,做成菜让你第一个尝,结了黄瓜,让你第一个吃。”
在另一个时代,茄子和黄瓜都是卓轩喜爱的蔬菜,茄子是紫色蔬菜,或油焖或清炒,卓轩非常怀念那种味道。
而每逢夏天,他几乎天天都生吃黄瓜,或蘸酱或净吃,感觉就一个字,爽!
这么一想,卓轩的口水都开始泛滥了。
“看好火棚,千万别让外人瞧见这里的秘密!”
第84章 最多只交五两银子()
柳元摸着后脑勺道:“那个吕······哨长少不得要来咱家串门,也瞒着他么?”
这还真是个问题。吕良此人不错,值得深交,可他偏偏与变态女搅在一起,这就比较讨厌了。
“让他瞧见了也不打紧,但不能任他白捡咱们的便宜,到时候就说黄瓜、茄子论个卖,一个收他一两银子,爱买不买,不买拉倒!”
“咦!”
柳元的这声惊咦并非源于卓轩的狮子大开口,而是他突然发觉自己掌管着一片可观的财源,一时间抑制不住内心的狂喜。
一个收一两银子?那不就是说,火棚里长的不是黄瓜、茄子,而直接就是在长银子!
两个黑心人相视一笑,出来时已达成了诱使谦谦君子吕良当冤大头的默契。
卓轩完全忘记了午前的狼狈遭遇,感觉相当的轻松惬意,就找出《雁北华夷史考纪》,悠然坐在堂上,就着天光阅读起来。
林峰时常带他出城巡哨,让他尽快熟悉未来的战场环境,可巡哨从未到达距大同城三十里以外的地方,在他心目中,远离城堡的辽阔平野仍是未知的地域。
身为哨官,若率百名骑兵出战,已经算是初具规模了,视野应远比以往开阔,而能否善用地理之便,正是衡量领兵者眼界是否开阔的标尺之一。
《雁北华夷史考纪》有大量篇幅是介绍雁大同地区地理特征的,他必须熟读相关文字记载,以期形成全局性印象,如有疑问,待日后得便时再去实地勘察不迟。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