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主明疆-第29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杀了一名瓦剌重装骑兵?
林把总有些震惊,须知在如何对付瓦剌重装骑兵一事上,大明精锐骑兵一直没有找到有效的办法,一战能侥幸斩首一级,就已经是骄人的战绩了。而一名逃难的少年,赤手空拳就把一名瓦剌重装骑兵送进了坟墓,虽说是用了点诡计吧,但这番作为足以让他扬名军营!
军中不招有勇有谋的壮士,难道要招酒囊饭袋?
卓轩早先带给林把总的第一印象极好,加上方才的说辞又不像有假,再说,是真是假有那么重要么?若是有人纠缠此事,大可去他指认的地点查个究竟!
想到这里,林把总本能的回头望了方善一眼,却没再犹豫,断然道:“可曾习武?”
“习过,杨家枪。”
“给他长枪!”
长枪是制式兵器,军中多有配置。离卓轩最近的那名军士闻言就将手中长枪扔了过来,卓轩麻利的伸手接住。
脑中浮现出被人欺凌的场景,眼前依稀晃动着陆某、曲某等一群烂人的影子,一时间怒火焚心,眼中掠过一道杀气,卓轩很快进入了浑然忘我的状态。
也不知自己是如何将杨家枪三十六式使完的,只觉得自己好像杀了一群人,长枪过处,血肉横飞,而在整个过程中,耳边自始至终都伴有刺耳的噪音,周围还模模糊糊映着无数张兴奋得有些变形的面孔。
当他彻底回过神来时,差点被自己的枪法吓到了,但见枪如游龙,沉沉的杀气几乎占据了半个校场。
接下来,他意识到自己正置身于一片声音的海洋中,喝彩声如雷而至。
高台上,郭登、沈固、陈公全都目不转睛的看着卓轩。
收手后,人丛中的赞叹声仍经久不息。
“想不到一个少年竟有如此过人的身手,真是后生可畏呀!”
“这少年枪法凌厉实用,就像是在实战,让人看得心惊肉跳!”
“这少年的武艺当在方才那个使刀的年轻人之上!”
一名老者给出了结论性的评语,周遭无人出言反驳。
吕良方才看得入神,此刻听了老者的评价,也不在意,冲卓轩点点头,露出一副惺惺相惜的表情。一旁的戎装女子则气得不轻,瞪着卓轩恨得咬牙切齿。
林把总含笑挥挥手,“留用,精兵,月给米九斗!”
“接着!”
卓轩扔还长枪,好奇的问林把总道:“敢问······何为精兵?”
林把总看似心情不错,故而还有兴趣与卓轩啰嗦,“精兵就意味着你即将成为一名伍长。”
伍长?
卓轩对明代兵制还是有些了解的,知道实行世兵制的官军称为“军”,即卫所军,其军职序列从小旗、总旗一直到指挥使。而实行募兵制的则称为“兵”,即营兵,京中就有操营。
营兵的人员构成包括为将者自己招募的家丁或称牙兵、从卫所军中选拔的精壮、从民间招募的民壮、应招入伍的死囚,军职序列包括伍长、什长、队长、哨官、把总、千总等。
卫所军自己屯田,负责守城,营兵吃军供,负责出战。
“属下能多领米么?”卓轩既然加入了“伍长”这个死亡率极高的战斗序列,就不想再客气了。
“此月的给米从正月初一算起,多给十日的粮食,你还嫌不足?”
“好吧。哦,我能带上一人么?”言毕冲舒展鸿招手。
待舒展鸿上得前来,卓轩有些嘻皮涎脸的道:“此人个子不高,却也有些蛮力。”
林把总斜视舒展鸿片刻,嘴角微微抖动了一下,黑脸上像是又抹了一层炭灰,“留用,月给米三斗。去,自己去那边登记名册!”
黑脸大汉心情变糟,没好气的看看那几个还在排队应募的歪瓜裂枣,一挥手,“去去去,回家凉快去!”
“看来这个林把总实权在握,留谁去谁,全凭他一人定夺,根本就不必把方善的话当回事。而这样的决断权,想必只有总兵官郭登才能授予他!”卓轩暗忖道。
诶,方善呢?
卓轩举目望去,没看见方善的影子,却瞥见那个戎装女子正气哼哼的朝这边走来。
“你有何能耐······”戎装女子在卓轩身前驻足,又急急的后退一步,举手在鼻前扇了扇,一脸嫌弃的道:“哼,你的衣着倒是挺别致的,哈,到处都通着风,凉快么?”
卓轩久居山洞,早就告别了一袭长衫、负笈而立的书生做派,此刻穿一身农家男孩才穿的棉袄棉裤,袄裤上下满是飘着棉絮头的破窟窿,且脸上蒙着些许的灰尘,这副模样在先敬罗衣者看来,活脱脱就是一副乞儿的样子!
可他并无半分自惭形秽的感觉,心头对戎装女子的反感之意越来越盛。
别惹我,我一肚子邪火正好没处发泄,惹怒了劳资,定会叫你难堪!
“就凭你这个熊样,还敢自居吕公子之上?也不照照镜子,哼,你也配!”
卓轩眼皮一翻,笑道:“老奶奶,您听错了,我方才没提到吕······公子呀,嘿嘿嘿,您耳背,我不怪您。”
戎装女子一怔,旋即怒目圆睁,一把揭下头盔,露出满头的青丝,“睁大你的狗眼仔细瞧瞧!”
“哟,大婶,方才看花了眼,得罪得罪。”
我有那么老么!
戎装女子眉毛一拧,脸上浮现出悲愤万分之状,胸脯子剧烈起伏起来。她嚯的拔出长刀,就想朝卓轩扑来。
柳絮恰好赶到,无所畏惧的站在卓轩身前,“我卓轩哥哥是军中精兵,来日必将成为名扬天下的英雄,你一个女流之辈,怎能无端折辱大明的英雄!瞧你的年纪也不小了,却身披盔甲,与陌生男子混在一起,就不怕有损闺阁清誉么?”
柳絮与卓轩一样,穿着农家孩子的棉袄棉裤,但一点都不显寒碜,相反,她神色中天然带份贵气,说话时声音不高,却显得气场十足。
还别说,戎装女子似乎真被镇住了,闻言后竟然没有发作,只是气得“你你你······”嗫嚅着说不出话来。
郭登不知何时来到场中,望望戎装女子,平和的道:“嫣儿,收了刀,速回牙兵那里去。”
戎装女子赶紧归刀入鞘,戴上头盔,朝郭登施礼,“父亲,女儿遵命。”随即抛给卓轩一个极具威胁性的眼神,转身离去。
她是郭登的女儿?叫郭嫣?卓轩的感觉就不太好了,第一天上班,就与老板的女儿杠上了,往后还会缺小鞋穿么!
郭登淡淡瞟了卓轩一眼,转身后却又驻足道:“能在疾驰的战马上把长枪舞出花来,那才叫真本事!”
什么意思?这就是传说中的小鞋?卓轩顿时傻了眼。
第52章 家()
“郭总兵······”
方一开口,郭登就头也不回的移步远去,连套近乎的机会也不给,卓轩有些失落······也是,堂堂总兵官识人无数,相识之人哪一个不是显贵?一个微不足道的新兵蛋子,纵然方才试武出了点风头,但要想在征西前将军的记忆里抢占个不起眼的位置,那也无异于痴人说梦。
或许,明早一觉醒来,台上的那些显赫人物就会把校场上发生的一切忘得干干净净。
“卓轩,郭总兵不发话,你不可多言!”
也只有林把总还记得卓轩的名字,虽然黑脸上的表情并不怎么丰富,但他的语气还是颇有亲和力的。
“属下明白。”
“各地驻军曾屡招民间武人入伍,让他们或战倭寇,或御鞑子,战绩差强人意。本官看中的,并非你的武艺,而是你身上的那股子狠劲!”
林把总极认真的打量着卓轩,“十余年来,本官常与伍长、什长、队长这些人打交道,谁堪用谁不堪用,本官鲜有看走眼的时候。你虽年少,但本官看好你。”
好像犯不着洗脑吧?不就是鼓动人送死么?何必虚头巴脑的,不如办点实事!
“林把总,我四人是逃入大同城的难民,去年就与家人失散了,属下及属下的三弟已入伍,可属下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该怎么办?还望林把总发发善心,让他们在军营落脚。”
林把总眼角一斜,黑脸上立马多了几道褶子,“不行!你应该清楚,募兵与卫所军不同,不可携带家眷。”
“可属下只有眷,没有家,总不能让他们流落街头吧?”
就你小崽子事多!林把总瞟一眼柳絮,嘴角抖动了一下,“还带着个小娘子,麻烦!”双手环胸,轻哼一声,露出一脸的难色。
“校场东侧昨日空出了一处独院营舍,本官准你们暂住那里,说好了,是暂住!”
“多谢林把总!”
卓轩很快就搞清楚了,黑脸大汉名叫林峰,是郭登的旧部,曾随郭登参与“麓川之役”,现任营兵中最高管营军官兼总教官。
此次招募、选调的士卒只有五百人,暂不逐级配备军官,除林峰外,职务最高者就是像卓轩这样的伍长。
伍长也就是个兵头。
据说,这五百人将与郭登自带的三百牙兵一道,战时直接听从郭登的指挥。
搞什么名堂嘛,连队长都不设,堂堂总兵官直接指挥到伍长,这偏平化管理也偏的忒邪门了!
卓轩无暇吐槽营兵的临时指挥体系,而今如愿入伍,心中难免喜忧参半,喜的是军营足以为他们四人提供强有力的庇护;忧的是一条小命托付疆场,从此身不由己。
因兵源质量越来越差,招募工作选在今日告停,卓轩幸运的赶上的末班车。
林峰将五百营兵集合起来,也没作动员报告,只是宣布了几条入营须知就解散了队伍,接着,有人发放号牌,五百新兵凭号牌入住指定的营舍,并领取装备和月米。
“卓轩哥哥,这屋子好雅致,比咱们家乡的房子好百倍!”
申初时分,卓轩四人进了那处单独的营舍,柳絮只须粗看几眼屋内陈设,就兴奋得叫了起来,柳元、舒展鸿也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屋前屋后四处转悠看个不停。
此处房舍与民居无异,五架三间结构,正堂非常宽敞,一张方桌、八张椅子摆在堂上,居然没人将它们搬走。
正堂右侧的房门是开着的,透过房门望去,可见里面有个面积不小的大炕。
屋后是厨房,还有一个小院,可作花园或菜园用。
卓轩缓缓入座,脑中总浮着林峰的那张黑脸,从中似乎找不出半分的恶意,于是,心中一宽。投军后的处境并不像预料的那样糟糕,至少这处单独的营舍,让他找到了家的感觉。
那就······管这里叫家吧。
稍作逗留,四人获准先去难民营取回被子、衣物、书籍等物品,又回营中领取装备、月米。
卓轩与舒展鸿各领一副锁子甲、铁网裙、铁网裤;一双战靴;一件过膝红胖袄;一顶战时戴的兜鍪和一顶平时戴的红笠军帽;一床军被。
两人的兵器不同,卓轩获配长枪,舒展鸿获配腰刀与盾牌。
月米加起来共一石二斗。卓轩、舒展鸿往后大多数时候将会吃住在军营,消耗不了多少自家月米,故而每月一旦二斗粮食除供养柳家兄妹外,还可拿出一大半来换钱,购买日用品。
酉初时分是营兵的晚饭时间,卓轩、舒展鸿获准打了食物,带回家与柳家兄妹分食。米饭配咸菜,加上少许的肉食,谈不上美味,却也远远胜过难民营里的粥食。
入夜前,大家开始收拾屋子。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到处都是一尘不染,各类陈设摆放得井然有序,四人只是在大炕上铺好被子,以便夜深后有地方睡觉。
一张大炕,中间被一堵现成的砖墙隔开,小半那头归柳絮,大半这头归卓轩、柳元、舒展鸿共住。
屋里存有少许的木柴,柳元也不等人吩咐,抢先生火烧炕。柳絮找来一盏油灯,灯中尚有剩油,她就着柴火点燃油灯,然后取壶烧水。
就像林峰所说的那样,这里显然真是昨日才空出来的,此前肯定归某个级别很高的军官的家眷居住,只是不知住户因何种原因刚刚搬走了。
既然在营中安了家,一应家常小事就得有人打理,想到这些,卓轩吩咐柳元道:“我打听清楚了,每日辰时、巳时时分是城中居民出城樵采的时间,那时有哨探观察敌情,选在这两个时辰出城樵采最安全。从明日起,樵采一事就由你做。”
“行,我在山中打过柴,樵采不难!”柳元爽快的道。
柳絮走到卓轩身前,“卓轩哥哥,明日我去买些家用品,顺便······问问缝纫的地方,你个子长得快,那些旧衣衫都不合身了。”
半年来习惯了山居生活,如今又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