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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北雄-第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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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碧晃了晃脑袋,脑袋竟然也是晕乎乎的。

    勉强推开两个卫士的搀扶,一坐倒在地上,不停的倒气儿。

    和两个女兵想的差距很大。

    只见李碧不停晃着脑袋,左瞅右瞅,片刻之后,牵动了下红肿的嘴角,竟然笑了,然后,竟是越笑声音越大。

    疯了,肯定是疯魔了。

    两个女兵被吓的脸色发白,连连后退。

    笑声渐歇,李碧晃了晃肩膀,蹬了蹬长腿,呲牙咧嘴的站了起来。

    背起手,仰起头,熟悉的气势,立马又回到了她的身上。

    打了一架,输的很惨,身上也没一处舒服,但心情却好了起来,强悍的人生,不用太多解释。

    李破对她的心理评估,还真就**不离十。

    “此事不得外传,我骑马不慎跌了一跤,嗯,摔的不轻,知道了吗?”

    两个女兵自然诺诺连声。

    被人打成这样,打人的竟然没事?事情诡异的走向她们根本无从测度,这两位到底耍的是什么把戏。

    李碧头脑越来越是清明,按照元朗说的,来回溜着步子。

    半晌,又吩咐道:“去,告诉李参军他带人弄点野物回来,把看家本事也给我拿出来,这两天,我要款待客人。”

    “愣着干什么?还不快去传令,对了,李参军。。。。。。。要敢推三阻四,就跟他说,他的账,我这里可都给他记着呢。”

    说到这里,李碧转了转眼珠,眼角疼的直跳,“再让他弄点好酒,弄不来的话,哼哼。。。。。。。。”

    这一架打的有些莫名其妙,结束的也比较诡异。

    所幸,知道的人没几个,面子上还算过得去。

    不然的话,就算李碧不打算追究,也是不成的。

    有点小担心的李破,完全的放下心来,这点任务嘛,他表示毫无压力。

    而且,他觉着,这一架终于把那女人打开了窍,晓得了不能任人欺压的道理,开始拼命想办法了。

    他可不认为,李碧这个时候,还有闲心招待什么亲朋好友。

    那么,于此事上出力,他也是心甘情愿。

    实际上,他已经想的很明白了,不光是他,马邑来的这些人,和李碧都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想要独善其身,得费多大的功夫和气力?

    最的是,运气还不能少了半分。

    这就是小人物们的悲哀所在,不是每个人在路边蹲着摆个特牛的姿势,再说上几句,就能碰上皇帝啊,将军啊之类的大人物赏识的。

    李破自认,运气还算不错,但也没好到那种程度。

    出去碰运气,那是最后的手段,现在嘛,还是老实一点为好,看那女人疯狂的劲头,说不定还真能扭转乾坤呢。

    那么,对于他而言,做好小人物该做的事情,就是最好的选择。

第115章偷猎() 
大军环绕之所在,自然是鸟兽绝迹,能动的,差不多都进了军汉们的肚囊了。◎,

    不过,这里不是靠着涿郡行宫猎场嘛,那里的野物,可谓极其丰盛。

    李破只带了五个人,悄悄离开马邑营地,径向西行。

    大军正在成军当中,各式各样的军令,在军中传来传去,很是混乱。

    借着这个机会,几个人传营过寨,也没敢靠近中军,兜了个大圈子,傍晚时分,便悄悄了皇家猎场。

    五个人当中,自然少不了程知节和罗三,两个家伙身大力不亏,是标准的苦力人选。

    其他几个人,史大是马邑猎户,做好本职工作就成。

    另外两个,一个姓陈,在家排行第三,陈三郎是也,个子不高,长相有点小白脸的趋势,他不是李靖的姻亲,是马邑的坐地户,家境却也很是不错,用的一手好弓。

    当日在灵丘道上,正在这小子一箭钉在重骑的眼珠子上,给李破省去了很多凶险。

    另外一个,姓黄,叫黄友,敦敦实实的一个马邑汉子。

    这是个马邑老军,从军七八年了,凶横的很,当初在马邑军中,一伍人,都叫他黑面郎,惹的他凶性大发,一伍人被他放倒了两对儿。

    和程知节一样,是打手中的极品。

    这几个歪瓜裂枣,现在都在李破手下,遇上更凶更狠的李破,都已经被调教的颇为乖巧。。。。。。。

    趁夜进了猎场,也没在猎场中撒欢转悠。

    李破带着他们,先就去了猎场的聚居区。

    那是老大一片地方,不光住着猎场的官吏守卫,而且,也可以说是皇家行在,换句话说,就是猎场里,皇家设下的驿站。

    进猎场行猎的人们,大多会在这里歇息,并补充各种物资。

    这是个麻雀虽小,却五脏俱全的地方,弄的和个小县城似的。

    当然,这也就是涿郡的皇家猎场,要是和长安,洛阳,江都,甚或是晋阳这样的地方的猎场相比,这里只能说是简陋的一塌糊涂了。

    来到左近的时候,李破吩咐几个人在背风处等着,自己则偷偷进了猎场行在。

    这等偷偷摸摸的事情,李破是驾轻就熟。

    不说早年的事情,就说他在马邑郡城中,就没少做了。

    小人物求生存的本事,在他身上表现的是淋漓尽致。

    在猎场外围呆了有些日子了,跟猎场里面的人也算能说得上话,这次来偷猎,先来打个招呼,顺便探探风声。

    这样的事情并不稀罕,有风险吗,肯定有,但也没多大。

    猎场中的小吏,和守卫兵卒都是河北本地人,皇帝驾临涿郡,主事的官员和将领是换了几个,但除非皇帝来此出猎,那时自有骁果,骠骑随行,猎场中人,多数沾不上边。

    除此之外,猎场其实还是河北人为主的一个地方。

    偷猎的事情,也是屡禁不绝,更何况,现在还是大军云集的时节,骄兵悍将,偷偷进猎场打打牙祭,你真还没多少办法。

    家世好的,光明正大的就进了猎场,家世差点的,就像李碧,偷偷进来,猎上点野味就跑,河北人就算看见了,也不敢过于追究。

    李破做事,向来不会横冲直撞。

    所以,进了猎场,先就来到这里,按照之前来猎场探头探脑时记住的路径,熟门熟路的找到个还算相熟的管事小吏。

    没等睡的稀里糊涂的小吏发那起床气,立马塞过去几锭银子。

    小吏的不快和戒备,在闪闪发光的银子面前,立马不见了踪影。

    现在银子可是硬通货,如今的涿郡,铜钱已经掉的没底了,银子也就成了最为坚挺的货币。

    李破摸黑出来的时候,很是满意。

    从小吏嘴里知道,猎场的居住区已经空了一半,人都去哪儿了?

    那都不用问,都跟在了各式各样的权贵身边,在猎场中转悠呢,正好是初冬时节,猎物肥美。

    射猎也就成了到来涿郡的权贵们的一项不错的娱乐活动。

    当然,身负重责的大臣将军们不会如此悠闲,但架不住来的人太多,和皇家能扯上关系的皇亲国戚,就是一大堆。

    而能进猎场行猎,还能让猎场众人随行的,各个来历不凡。

    所以,小吏告诉李破,最好往北走,不然一旦冲撞了贵人,可就糟糕至极了。

    已经有不少人为此吃了鞭子,甚或是掉了脑袋呢。

    这就是礼多人不怪的价值所在了,要是闷着头,不管不顾的一脑袋扎进去,还真就挺危险的。

    按照小吏的指点,李破又去了另外一处。

    从居住区出来,身边就多了一位向导。

    这位正业是猎场中的守卫小卒,副业嘛,专门给有门路的人带路,偷偷在猎场行猎,换句话说,就是个干私活干的挺起劲的老油子。

    有了这番打点,行程就比较顺利了。

    有人引路,天明的时候,李破带着几个人就来到了北边的一处山林。

    也没太费事,这里的猎物非常的多,养的也都膘肥体壮,更没有豺狼虎豹作祟,只一个白天,就已经可以满载而归了。

    任务完成了一半,另外一半也没费什么精神。

    趁夜回到聚居区,虽然来回一趟,非常之辛苦,但对于李破和他带来的几个人来说,都不算事儿。

    直接在这里放下一只肥壮的麋鹿,再加上一锭银子,小吏就眉开眼笑的搬出了两坛美酒,还低声跟李破嘀咕,这可是正经的幽州粮酿,专供达官贵人喝的,皇帝来此的时候,也赞不绝口呢。。。。。。。。

    李破呲牙就笑,和小吏嘀咕了两句,于是,两个人就都叽叽咕咕的笑开了。

    小吏一高兴,还特意送给了李破一块猎场卫士专用的腰牌,能保他一路畅通无阻。

    至此,是皆大欢喜。

    回去的路上,程知节对李破交朋友的本事那叫个佩服,连着声的恭维。

    他这样的人,可不就喜欢一个呼朋唤友嘛。

    李破暗自撇嘴,没银子开路,狗屁的朋友,娘的,这次好像欠了那女人好多的钱,这一架打的,太亏本了。

    当然,若非现在涿郡被糟蹋的差不多了,铜钱和废铁没什么区别,不然的话,想进猎场偷猎皇家猎物,就算李靖亲至,也得被人捉住砍了脑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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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大阀() 
窦诞,前幽州总管窦抗三子。

    别看人家名字取的挺逗乐,但长安窦氏却是关西顶级门阀中的一员无疑。

    人家叔祖母,是北周武帝的姐姐,人家的祖母,是文帝杨坚的姐姐,人家的表姑,嫁的是唐国公李渊。

    不管是之前,还是后来,都是标准的皇亲国戚。

    由此可见,窦氏一门,是怎样一个富贵尊荣了。

    虽说,窦诞这一脉,现在正走背字,父亲窦抗当年受汉王杨谅谋反事牵连获罪,被免职为民。

    但对于这样一个关西世阀来说,都不算事儿,谁又能猜得准,什么时候人家就又被重新启用了呢?

    而且,这样的联姻本事,在关西世阀当中,也属于拔尖的那一类了,除了大阀独孤一门,谁也比不了。

    独孤氏很多年前便走起了下坡路,那是因为阴盛阳衰的缘故,独孤家的三个女儿,占尽了独孤氏的气运。

    窦氏则不同,家中子弟世代为官,又都颇有才干,借着联姻之便,是越走越稳,几代人下来,已经牢牢奠定了一个长安大阀的根基。

    后来便有人评价,隋唐之际,富贵绵长,子孙繁盛,荣耀无加之门,未有过扶风窦氏者。。。。。。

    这样一个门户,出来一条狗,估计都满身的富贵之气,何况是窦氏嫡子了。

    窦诞也确实很好的继承了家族血脉,长的不说玉树临风吧,却也差不了多少了,身上若有若无带着些文气,却又兼具着关西子弟的诸多特征。

    身体强壮,内藏彪猛,男子气息很重,同时也有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气势,其实那就是贵气,浑然天成的颐指气使的气息。

    见了这样一个人,即便李破在心里又念叨了几句小白脸,却也不得不承认,这样一个家伙,要是放到后来,肯定是诸多女子眼中的唐僧肉无疑。

    韩家那小白脸跟人家比起来,嗯,还是别比了,这人比人得死,货比货得扔啊。

    根本不用李碧介绍,李破一见这位,就知道,人家不含糊,家里肯定牛着呢。

    当然,以他如今的身份,也没人会给他特意介绍什么。

    不过,窦诞这样的人,李碧肯定是请不来,和李碧相熟的,是窦诞身边的一男一女。

    男的很年轻,看上去也就二十岁左右年纪,长的长眉细眼,笑起来很温和,但却有一种深沉的东西,在他身上徘徊不去。

    这种东西,李破很熟悉,那是在军中历练出来的杀伐气息,由此转变而来的城府和决断,加上家世估计也很是显赫,于是也就形成了这种颇为奇异的气势。

    虽说都以窦诞为主,但显然,这个年轻人在身份上,并不让于窦诞,足以分庭抗礼。

    另外一个少女,年岁比李碧要小上一些,长的和年轻人有几分相像,显然是一对兄妹。

    他们都穿着厚厚的皮袍子,腰中挂着钢刀,外面罩着披风,穿的可谓颇为朴素。

    三个人都带着扈从,人不多,看上去很是随意的样子。

    其实,过去很久一段时日,李破才知道,这一天李碧请到营中的几个人,到底有着怎样显赫的家世。

    而在这样一个对于李破而言,可以称之为历史性的时刻,他竟然只能扮演一个火头军的角色。

    每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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