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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弩力回天-第4章

小说: 弩力回天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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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雪站在旁边,海风吹起她的头发,在空中轻舞飞扬。

    “你又想家了吗?”凌雪拍拍宋奇的肩膀,说道:“我爹曾提起过,再过几个月,梦岛的明朱公有船去梁国做生意,到时候你就跟了他的船回家去看看。从海上过去又快又安全,岂不是更好。”

    宋奇听了这话,眼眸中漾起一种莫名的兴奋,回视着凌雪问道:“明朱公是谁?”

    “一个大富翁,富可敌国,其财富之厚,可以说当今天下无人能及。”凌雪说着,抬手向远处指去,“他就住在那个梦岛。”

    宋奇觉得不可思议,脱口而出:“这么厉害!”他说着,顺着凌雪所指的方位向远处的海面望去,远处的海面,蓝蓝的一片,直到海天相接,什么也没看到。

    “是的!”凌雪肯定地说道,回手指着烟云氤氲的黄龙顶说,“天晴时在那山顶上可以看的到。”

    “哦!”宋奇回应了一声。

    凌雪又徐徐说道,“听说他有一本天书,他就是靠天书的指引发家致富的!”

    “天书?”宋奇闻言一怔,定定的望着凌雪,“真的有天书?那实在太神奇了!”

    凌雪眉毛一挑,眼眸漾起一丝笑意,随意转动着手中的树枝,道:“大家都这么传说,但是谁也没有亲眼见过天书。明朱公本人从来不承认有什么天书。”

    “是的,世界上哪里有什么天书!”宋奇点了点头。

    凌雪抬头凝视着远处的海面,喟然叹道:“可是别人坚持认为他是有天书的,只是深藏不露而已,否则他的生意何以能够百战百胜?为了这本若有若无的天书,明朱公多次遭到暗算劫杀,险些丧命。为此他不得不雇佣大量的护卫家丁,以策安全!饶是如此,依然不能阻止那些豺狼贼子的觊觎之心。”

    宋奇边听边说:“凡极富极贵之人必成众矢之的。这是典型的嫉富红眼病,自古以来皆是如此!”

    这时太阳已经升高三丈。忽见远处一帆扁舟,随波飘来,在波浪里时隐时现,越飘越近。凌雪手搭凉棚观望,凝目望了半晌,笑对宋奇道:〃说曹操,曹操就到了!〃说着,如飞跑进屋,然后拉着凌老爹一道出来,喊上宋奇一起到海滩上迎接客人。

    宋奇不知所以,只得跟随而去。三人健步如飞下到海滩上,这时海上那船已经驶近了。

    到近处才发现,这艘船其实不小,可容二十人乘坐。那船头上立着一白衣老者和一红裙少女,船舱中和船尾还有数人,或坐或立。

    “明朱公,是什么风把你吹过来的?”凌老爹向老者招了招手,高声遥呼道。

    “哈哈,是海上的闲风!”那老者站在船头上向凌老爹招手,呵呵笑道。

    “凌叔叔好!”那红裙女子也笑吟吟打招呼,声音如黄莺啼啭,悦耳动听。

    说话间船已靠岸,摇橹的水手搭上跳板,老者搀着女子的手,二人一前一后上了岸。后面随从们也先后下了船,皆是青衣小帽装束,数一数有八个,挑箩担框,似有不少行李物件。

    在他们互相寒暄的时候,宋奇朝他们仔细观瞧。见老者年纪在六十左右,花白胡须,面若童颜,观之可亲。怎么看也不像富可敌国之人,最多像个邻家阿翁。

    那少女年龄不过十七八岁,生得仪容秀雅,骨肉停匀,长发披肩,飘若仙子,见之忘俗。见到红裙少女第一眼,宋奇便有些心猿意马,心旌摇荡。并非仅仅因为眼前这少女的美貌,而是因为,她无论是长相和身材都和宋奇的女友夏菲一模一样,只是发型和衣着迥异,口音也略有不同。

    宋奇疑云丛生,凝眉沉思:“莫非菲儿也穿越了过来?不会这么巧吧?”

    这红裙少女携着凌雪的手,又在她腮帮子上捏了一把,含笑说:“几个月不见,雪儿出落得愈益漂亮了!”

    凌雪脸上起了红晕,眼睛飞速瞟了一眼宋奇,笑道:“明玉姐才是越来越美丽,象个仙子!”

    这时那叫明玉姐的女子发现了凌雪身后的宋奇,向他瞟来一眼,四目恰恰相对,宋奇脸一红,连忙移开视线,心里突突乱跳,脸上也灼灼发烧。

    明玉姐向宋奇投来好奇的目光,在宋奇身上细细打量了一番。只见他身穿月白布衣,面如满月,俊眉星目,风度翩翩,一头短发,在长发人群中特别扎眼。

    明朱公亦注意到宋奇的存在,不无疑惑地向凌老爹问道:“这位是?”

    “这位是宋奇,梁国人氏。”凌老爹连忙上来两步,拉了宋奇过去,笑着介绍,又指着明朱公父女向宋奇说:“这位是明朱公,这位是明朱公的女儿明朱玉。”

    宋奇定了定神,连忙鞠躬施礼一一拜见。此时他对古礼还不甚熟悉,加上他的发型怪异,惹得大家忍俊不禁,捧腹大笑。

    “二十天前,我和雪儿在海边打鱼时发现他躺在沙滩上人事不省,便把他抬回了家。”凌老爹向大家简明扼要地说了说自己是什么时候在哪里怎样救了宋奇的,然后顾视宋奇道:“至于他是怎么从梁国漂流到此地的,我也说不清楚。奇儿,还是你自己讲吧。”

    “奇儿?”明朱公的眼神中满是诧异。

    凌雪含笑向明朱公解释道:“我爹已经收宋大哥为徒了。”

    “这么说,你又多了一位师兄了!”明朱玉瞟了一眼凌雪,笑道。

    “那天我偶尔在海边游玩,骤然刮起了一阵飓风,一不小心便被风刮下悬崖,掉落海中。”宋奇想了想,娓娓说道,“后来人事不省,不知怎么就漂落到了此处。感谢师父救了我一命,否则我早就葬身大海之中了。”

    明朱公听了叹息一声,点头不语。顿时大家心情都有些沉重。

    明朱玉听得很出神,听完后,双眸中漾起一抹晶莹湿润的泪花,不过没有掉下来。她轻轻转动明眸,凝目望着宋奇,又似信非信地问了一句:“你说的是真的吗?”

    宋奇被问得一怔,随后便用力的点了下头。不这么说,他又能怎么说。如果实话实说,她们岂能相信?

    大家半晌不语,凌雪见状,先转悲为喜道:“明玉姐难得来一趟,大家还是赶紧进屋里坐吧。”

    “对对对!”凌老爹连声说道,“还是雪儿说得对,咱们进屋慢慢聊。”

    大家于是说笑着逶迤上了坡,进了屋,就桌而坐,酒食是现成的,是明朱公的随从挑来的。明朱公和凌老爹坐了上座,宋奇东向,明朱玉西向,凌雪打横而坐,随从们则在外面另桌而坐。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宋奇端起酒杯分别敬了明朱公和凌老爹一杯。第三杯酒他犹豫了一下,不知是该先敬明朱玉,还是先敬凌雪。这时只见明朱玉先举起酒杯,眼含微笑,说道:“刚才听了宋大哥的坎坷经历,小妹甚是难过,不过大难不死,必有后福!”说毕,举起酒杯与宋奇对碰了一下,便泯了一小口,脸颊微红。

    “借你吉言!”宋奇眉毛一扬,端起酒杯一仰而尽。

    凌老爹和明朱公也对碰了一杯,饮尽后把杯子一照,笑对明朱公道:“明朱公,不知你何时有船去梁国,奇儿甚是想家,到时候可顺便搭他回家看视一趟?”

    “小事一桩!大概还有五六个月,货准备好了就走。”明朱公说完,也干了一杯。

    “怎么样,我没哄你吧?这五个月可以安心住下来,一心一意练功了吧。”凌雪向宋奇盈盈一笑,也举杯与宋奇碰了下,然后送到嘴边,轻轻泯了一口,脸上顿时漾起了红晕。

    明朱玉秋波微转,睨了一眼凌雪,微微一笑道:“五六个月不长,很快就过去了!无聊时可来我们岛上玩玩。”

    “好呀好呀,我也好久没去岛上玩了。岛上比这里可好玩多了!”凌雪喜之不尽,拍手笑道。

    “鹤来,再过半个月就是端午节,到时岛上会举办龙舟会,届时你务请光临,大家共赏盛会,一同乐和乐和。”临走时,明朱公向凌老爹下了邀请。

    “行!到时候我们一定来。”凌老爹爽快地应承了下来。。。;

第七章 将军来访() 
从那日以后,凌雪每天都央着她爹带她们去岛上玩。一则是她自己真想去,二则是她想带宋奇出去散散心。宋奇也想去见一见那长相肖似夏菲的明朱玉。

    凌老爹磨不过她,便答应了,虽然距端午节还有五天。

    这天上午,风轻云淡,天气爽朗。他们迈步出了院子,准备出发去梦岛。

    忽然一阵得得马蹄声传入耳中,霎时便见山岙里转出三人三骑,向这边疾驰而来,一眨眼已来到近前。三人甩蹬下马,前面一人,身穿锦衣,外罩天青色披风,剑眉虎目,状貌奇伟,身材雄壮。他把马缰绳向后甩给了后面的随从,然后大步流星走了上来,人到声亦到:“鹤来兄,好久不见!你是越发仙风道骨了!”

    “啊呀,我当是谁,原来是金将军!希客希客!”凌老爹见了此人,忙迎了上去,抱拳笑道,“未及远迎,失礼失礼!”

    凌雪向宋奇眨了眨眼,低声叹了口气,说去不了了啦,只能改天了。宋奇点点头,他其实没什么所谓。

    金将军见三人背了行李好像准备出远门,就耸耸肩,干笑道:“看来我来得不是时候!鹤来兄这是要去哪里呀?”

    凌老爹忙把行李扔给了凌雪,一面携了金将军的手转身回了院子,一面大笑道:“来得早不如来得巧!原本带凌雪她们去岛上玩两天的。”

    金将军哈哈大笑,经过凌雪身边时,伸手拍了下她的头,笑说:“雪儿又长大了,越发标致了!”

    宋奇望着他们两人携手进入内厅,禁不住心里感叹道:“这个与世隔绝的海边小山村,真是很不简单啊!平时人烟稀少,人迹罕至,然而不来则已,一来则都是极有身份的。七八天前来的明朱公,据凌雪说,乃当今首富。今天来的金将军,观其相貌穿着谈吐,也绝非等闲之辈。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这句话说得太对了。看来师父绝非普通之山野村夫!”

    凌老爹与金将军携手跨进内厅,在内交谈甚欢。两个随从忙着把顺路带来的猎物从马背上卸下来,剖洗干净,准备烧烤,凌雪和宋奇帮忙搭架子。四人足足忙活了一个时辰,终于整备齐全。院子里生起了火,火焰熊熊,火上一个木架子,架子上烧烤着一只全鹿,被烧烤得发出嗤嗤的声音,香气四溢,弥漫了整个院子,勾人肠胃,摄人肺腑。

    烤鹿的香气飘到屋里,把在内厅里谈兴正浓的金将军和凌老爹也勾引了出来。金将军赞一声〃好香!〃,便从随从手上抢了刀,亲自操刀割肉,一人递一块,自己也来了一块,放进嘴里就咬,一边咬一边赞不绝口。

    几块肉几杯酒下去,金将军斜视凌老爹问:“鹤来兄,还记得当年我们潜入相国府行刺费充老贼的事情吗?”

    “怎能忘记?只恨当年没有杀死老贼,没能为将军家报仇!”凌老爹咬了一块肉,喝了一口酒,笑向金将军道。

    “虽然没能刺杀老贼,但当时那把火,也让老贼损失惨重了!”金将军目光炯炯,盯着火堆,脸上笑意很浓。

    “是的,不是将军放的那把火,我们很难逃出相国府。”凌老爹放下酒杯,一面开心的回忆着,一面拍手笑道,“想起老贼那副被火烧得焦头烂额的样子,至今令人发笑。”

    两人大口吃着肉,大碗喝着酒,海阔天空,谈笑风生。凌老爹割下一大块肉,递给金将军,且伸手拍了拍他的腿,笑道:“现在将军身为安海关总兵,手下雄兵过万,一旦起兵伐卫,将军大仇即可得报!”

    “我虽然百战功劳赚得一个总兵的虚衔,但是手下兵不过千,将不满十。”金将军端起酒杯,一饮而尽,仰天长叹道:“区区千把人马,如何起兵,如何伐卫?看来这十七年我是白熬了,我家的血海冤仇还是欲报无门啊!”

    “何以如此?总兵手下不都是有上万兵马?”凌老爹觉得不可思议,便惊问道。

    “唉,其他总兵都有上万兵马,唯独我手下不到一千。皇上说:安海关凭山带海,地势险要,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一千人马堪比一万。看来这皇上还是对我心生芥蒂啊!”金将军语气中满含着愤愤不平,说毕,把杯子往旁边小几上一顿,顿得杯中酒水四溅。

    “原来如此!”凌老爹诧异道,“就因为你是卫国人吗?”

    “是啊!”金将军眼睛盯着熊熊燃烧的火焰,神色凝重地说道,“先父曾经统帅卫**队大败过陈国,皇上还是念念不忘此事。”

    “这些事情都过去了,而且当时是各为其主,不得不如此。”凌鹤来叹道。“怎么能迁怒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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