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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带着系统去宋朝-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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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工作人员,实在是太过敬业。早已在第一时间,把这个本来不在黑名单上的无辜公主,急赶着送进了女真人的野战帐篷。

    于是……

    这个堪称史上第一不幸的大宋公主,十五年后,其实她应该是叫做茂德帝姬的。如果没有弄错的话,她也就是此刻站在武大郎眼前这个,一路蹦蹦跳跳的嘴馋小萝莉吧?

    可怜的赵家妹纸,就这么被如此一个残忍的误会,葬送。

    或者说,其实她是被奴颜婢膝、殷勤过分的大宋官吏们,胡乱推进了原本不属于她的大火坑。

    然而我们飞哥完全搞不清北宋末年贵族士大夫阶级的道德观。

    像茂德帝姬(政和三年之前叫做延庆公主)这样的受害人,在澄清事实之后,应该怎么处置她呢?当她不幸失身于完颜宗望以后,蔡家应该是不会再领回这个媳妇儿了吧?

    蔡家为了颜面,把这个公主休了倒也说得过去。七出三不出,这礼教模版,硬要套套的话,其实是套得上去的。

    那么,未来的茂德帝姬,也即是眼前这个延庆小萝莉,遭遇如此重大不幸之后,应该回娘家吧?既然夫家不要她了,女真人也承认这是错误地图导致的误伤了。她就应该被发回娘家。其实她应该在靖康国难过后,留在东京郊外,给赵匡胤、赵光义什么的列祖列宗,长年守墓,安安静静了此一生。

    然而……后来事情却发生了很不科学的演变。

    夫家固然是不要她了,娘家却也没有出力保下她来。所以我们飞哥现在感觉很蛋疼,完全不理解宋人为什么如此心狠。这不是朱熹还没长大吗?怎么你们提前就把NTR看得来那么严重?就这么简单粗暴地,把一个饱受异民族欺侮的可怜女儿,撵出门去,不再理睬她的死活。这么做,真的合适吗?

    第一个霸占帝姬身体的金国二太子完颜宗望,据说当夜就暴毙而死。有人说是大侠行刺,也有人说是茂德姬临床反杀,还有人说是马上风。但不管民间谣言怎么讲,这茂德帝姬最终是意外落入了完颜希尹的手中,并死在完颜希尹手里。

    完颜希尹是谁?这是历史上为女真人创建女真文字的大萨满。这家伙当时的地位,大概也就是金轮法王那样的女真国师。

    在靖康时代,这个完颜希尹大萨满,跟四太子完颜宗弼也就是金兀术私交甚好,这两人曾经联起手来,搜山检海,追杀一路南逃的赵构。完颜希尹曾经以区区五百骑,夺取江都,迫使刘光世所部两万五千人从瓜州渡口仓皇渡江。这家伙看起来,还当真有点特异功能的样子。

    总之,这整件事情透着些十分诡异的气息,同时又十分令人扼腕痛心。茂德姬本该活下来,安安静静为赵氏先祖守陵终老。不知道为什么,她的命运线,后来会扭曲成另一个完全说不过去的BAD_END。

    现在,这个小萝莉懵然无知,就这么活泼泼地,亲自出现在武大郎的眼前。

    她倒是蒙在鼓里,全然预见不到未来将有极度无惨的NTR鬼0畜0之0灾,在等着她。

    陆傲天倒是有金手指,看起来他倒是好心想要救她出来,甚至还领取到一个以拯救这枚御萝莉为主题的主线任务。

    想到这里,我们飞哥就有点不淡定了!

    这件事情,我该掺活进去?还是,不掺活?

    其实,不用想。

    怪蜀黍必须出力保护小萝莉!这毫无争议!

    只不过,条条大路通汴京,飞哥并不打算在陆傲天接取的这个战队任务一棵树上吊死。他打算用些别的手段,来曲线营救这枚打上了命运不幸标记的,皇家御萝莉。

    这皇家御萝莉的悲剧,距离触发的时点,还早着呢。

    在此之前,首先要做的事情其实是:对我们的红玉小萝莉更好一点。

    毕竟那枚皇家御萝莉是个无惨悲剧的剥削阶级,红玉小萝莉才是跟我们飞哥同一战壕的,无产阶级小伙伴儿。

    ……

第63章、实力差距() 
无产阶级小萝莉催促老和尚:“快吃!你倒是快吃呀!”

    老和尚没有理她,回过头看着一旁另一只无惨悲剧小萝莉:“殿下!你要不要先来一片?”

    蔡五都尉这时候却无暇理会自己的萝莉老婆,他回过头,冲着门外院子里头站着的那位,当代最有名气的天才女诗人,拱手致谢。很有风度,很有礼貌地,答谢照姐姐适才送到的一番好评。

    这蔡五虽然是个纨绔,浑身上下,终究还是满满地充溢着上级文士的血脉天赋。

    此情此景,对蔡五都尉而言,文艺才是第一位的。这个萝莉老婆,目前仅仅只能够陪她一起做家家,并不能当真拿来圈圈叉叉。所以这蔡五下意识地更加热衷于跟李清照谈斯论文。关于守护小萝莉的国家使命,并不十分用心。

    这也不能怪蔡五郎天性凉薄,谁叫他是驸马呢。

    驸马驸马,公主才是那匹野马,驸马只能附骥、衔尾、坠蹬,其实并不敢僭越。如果小公主想要圈圈叉叉,驸马绝不可以说不。如果小公主只想玩点丢手绢之类的小游戏,没兴趣圈圈叉叉,那驸马也就只能陪她一起玩丢手绢。

    所以这延庆小萝莉,至今还是个雏。蔡五郎心中十分憋屈。却又只敢腹诽,不敢强干。

    李清照十六岁初至帝都,便已经名满天下。

    此刻这蔡五都尉意外得到李清照的赞赏,本应该心花怒放。偏偏这蔡五郎却并不这样去想。

    “洗马俟君归,问君何所持。君言无所有,唯余香两袖”,这二十个字,是蔡五郎在院子门口,依稀嗅到些肉香和果香混合的新奇滋味,灵机一动,临时拼凑出来的。

    魏征曾经是李承乾时代的太子洗马。

    但这个太子洗马,其实是“冼马”的通假字,略等于“先马”。意思是骑在太子之先,为太子开道先驱。

    太子洗马之于太子,便依稀仿佛驸马都尉之于公主殿下。驸马理所应当就是为公主前驱的马前卒。

    这么一个用典,其实也算用得不错。

    只不过蔡氏子弟一向轻佻不羁,用典时并不刻意去讲究持重严肃。蔡五这时候其实是滥用通假字义来加以转换,把“冼马”一词当中的先驱之意,故意低俗化,曲解作“洗刷刷”那样一个动作词。

    倘若与蔡五郎坐而论文的小伙伴,全都是柳三变一类人物的话,蔡五郎还会得到比李清照更高的谬赞!

    驸马郎君,附骥衔尾,从马屁股后面,为一匹极其美丽又极其精致的,御赐胭脂马,洗刷刷呀洗刷刷!这是多么的YY!这表达,是多么的含蓄!以柳三变之流的脑洞,必能脑补出各种他山攻玉的番外桥段来。

    这么一弄,小公主成了被洗之马,那一无所有、唯两袖余香的某“君”,又是谁呢?这个可就见仁见智了!佛曰不可说!不可说得太透!

    反正蔡五郎打死也不会承认自己是有心调戏照姐姐。

    谅这照姐姐也不会把这层窗户纸随随便便地戳个透明。说穿了,那就俗了。照姐姐是高明至极的女才子,当然更懂得含蓄雅骚的乐趣。她定然不会撕破脸当面给蔡五郎一些脸色看。

    果然这易安居士并没有翻脸。

    不但不来揪出蔡五郎这首诗中隐藏的磁力条恶趣味,反倒假装是图样图森破,浑然没把这诗意往那黄段子方向去想,一味地加以谬赞。

    倘若搁在后世八百年后,这蔡鸟丝意外得到大才女如此的吹捧,定然要心花怒放、喜不自胜。偏偏此刻并不是八百年后,身为蔡京家第五郎君,这驸马都尉也不是什么穷鸟丝。

    他当即做出的反应,跟穷鸟丝完全两样。

    蔡五郎并不认为自己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他一直相信自己是一块有待雕琢的浑金璞玉。这并不算是蔡五郎孔雀开屏、自作多情,自我感觉良好。这其实是有官方认证的!想想看,这赵佶是个多么有才华的神仙似的俊逸人物啊!踏花归来马蹄香,七个字,就道尽了三段式装逼意境的精髓。王国维又用了多少个字来加以诠释?

    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不算标点符号,这足足五十个字。

    赵佶跟王国维之间的实力差距,那就是风清扬跟田伯光之间那么悬殊。

    当然这蔡五郎是不晓得王国维是谁,更加不认得风清扬和田伯光。可是,其中所蕴含的这个道理,他却是懂得来不能再懂!只不过,让蔡五郎亲口论述起来,他大概会用王维、杜甫、周邦彦和柳三变作例子,来代替王国维、风清扬、以及田伯光。

    总之蔡五郎不是穷鸟丝!他的才情和潜质!乃是赵佶大大亲自认证过的!

    所以,此刻得到了李清照的一番谬赞,这蔡五郎并没有飘得来一时忘记自己姓啥,恰恰相反,他甚至还倒过来猜疑:这照姐姐是不是有点浪得虚名?难道她的实力,仅仅就止步于此?

    要知道,文艺的境界,既在于装得一手逼,也在于朦胧想象之美。

    后世有人说得极好:诗歌之美,在于一头雾水!

    这蔡五郎所咏二十个字里头,其实是没有点破中心思想和段落大意的。点破了就没有了满头雾水的高斯模糊效果。

    “唯余香两袖”的背后,另藏有“十分绝妙”的脑补余地。

    至少蔡五郎本人是坚信不疑:这背后,引而不发的那个含蓄主题,确确实实是,堪称绝妙地。

    ……

第64章、法海你不懂爱() 
什么叫做唯余香两袖?

    为什么不是唯有香两袖?

    这意思其实就是暗说:我这袖子里头,原本是有些名堂的。只为这美人羞香,分外动情。这才子,又是格外的慧眼识荆、闻香知美人。欣欣然慷概解囊,倾其所有,把自己弄得来两袖清风。

    这两袖清风,其实只是下品。唯两袖香风,才是真正的名士风流脑洞。

    这是何等地豪情迂阔!一句话道尽了南朝是大名士自任性的风流真谛!

    想来太白诗仙当年所鼓吹的“莫惜连船沽美酒,千金一掷买春芳”,其意境的高低,也不过如此而已。

    诗仙终究是凡人,其实并不是仙。

    蔡五郎如今就觉得,李太白枉称诗仙,无数豪情诗篇中,多次提及千金一掷,譬如“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笑入胡姬酒肆中”,又譬如“呼卢百万终不惜,报仇千里如咫尺,少年游侠好经过,浑身装束皆绮罗,蕙兰相随喧艺伎、风光去处满笙歌……”

    再譬如“府县尽为门下客,王侯皆是平交人……平明拂剑朝天去,薄暮垂鞭醉酒归,爱子临风吹玉笛,美人向月舞罗衣……”

    诗仙留下的这许多传世神篇里头,是不是少了些什么呢?

    是的!就是少了些极其重要的内容!

    这诗仙李白,一看就是个才高八斗的穷鸟丝啊!哪怕他才华再怎么横溢!也掩饰不住透露出穷鸟丝的糟糕本性来!

    文化圈里的人,谁都懂的,李诗仙平生最喜欢怂恿别人卖马、卖船、卖房子,然后一掷千金地拿来豪赌、放歌、畅饮。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这五花马,这千金裘,莫非是李诗仙自己所携来的?分明就不是!

    诗仙的良心!大大地坏了坏了!他这是拿了别人的宝马名裘,来做了自己的大方!穷鸟丝的渣属性,就此一览无余。

    于是乎,诗仙最终的下场也就注定不会太好!

    以为长安东市上,当炉卖酒的胡姬们都是傻的吗?人家可不傻!傻子又怎可能在大唐帝都最繁华的坊间经营得起一个又一个风光无限的时髦酒吧呢!

    所以诗仙几乎所有的豪情诗篇之中,都有一个最明显也最致命的缺陷!

    这个缺陷就是……无情!

    李太白所谓的“千金一掷买春芳”,他买到的,仅仅只是啪啪啪,其中并没有内蕴着款款的柔情。

    “银鞍白马度春风,笑入胡姬酒肆中”,这当中陪酒的胡姬,面对着年少多金的五陵游侠好郎君,那自然是绝不可能不动情。但她们绝不会对跟屁虫打秋风的某诗仙动情。人家善做皮肉买卖的歪果美仁,当然分得清谁才是有钱的恩主,谁又是趁机揩油的酱油郞。

    于是诗仙的神篇当中,从未提及过这些个似水又似梦的女儿柔情。

    盖因为机智聪明的长安城里歪果美仁们,从未对那样一个打秋风的穷鸟丝,用上过半分真情。

    于是美人仅仅就只是冷冰冰“向月舞罗衣”,并不曾“纤云弄巧、飞星传恨”,更不曾“柔情似水、佳期如梦”,所以法海李根本不懂爱,谅他做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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