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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尖锋少年-第44章

小说: 尖锋少年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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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海角一样,这里的牧人都这么傻吗,这么好的牧场都发现不了。

    曾凡在一片洼地里看到一大片野生的青稞麦,已经熟了的麦穗沉甸甸的低垂下头,麦浪滚滚一片金黄。青稞是当地人主要的粮食作物,虽然现在中原地区的面粉市场里都有,当地人还是喜欢自己种植的青稞,更喜欢用青稞酿制的青稞酒,青稞的种植很普遍,这样一大片野生的青稞确实太罕见了,好像是故意送给曾凡的礼物。

    到了有人的地方就有食品了,不用只吃烤鱼了,再美味的烤鱼也不能天天吃也会腻歪的。可是,现在曾凡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出这片草原了,这些青稞正好可以烧着吃,事实证明这是曾凡做出的最正确的决定。

    他把背包里的东西都倒了出来,掐了满满一背包的麦穗,尽管很小心,手还是被麦芒扎的火辣辣的。找了一块干净的空地,翻来覆去的踩踏背包,估计麦粒都掉下来了,才打开背包,把衣服铺在地上,迎着风把麦粒倒出来,碎的麦壳和麦芒被风吹走了,沉甸甸的麦粒落在了衣服上。哈哈,这就叫丰收的喜悦,两个多小时,曾凡收获了十好几斤的青稞。

    吃了好几天的烤鱼了,烧熟的麦粒嚼在嘴里又香又甜,这是几天来最丰盛的食物,虽然只有烧麦粒和烤鱼。蓝天白云,天空纯净得仿佛是一块半圆的水晶,午后的阳光暖暖的,清风吹拂的爽爽的,泛黄的草原静的像一幅油画。

    吃饱了的曾凡躺在草丛中美美的睡了一觉。忽然,曾凡睁开了眼睛,他感到了地面传来的震动,果然这里应该有人放牧吗,否则其不辜负了这么美丽的草原。这是马群跑动的声音,牛群不会跑的这样快,羊群没有这样的震动,果然,曾凡隐约听到了烈马的嘶鸣声,而且越来越近,马群是向曾凡这里跑来的。

    原来,野生的青稞麦不光曾凡喜欢,马也喜欢吃,马群就是奔着这片青稞麦来的,跑到麦田里停了下来,低头欢快的吃了起来。他们不知道距离他们不足二十米的地方就有一个人刚刚吃完烧青稞。

    曾凡被这群马惊呆了,他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这么漂亮的马群。黑的如墨,白的像云朵,红的似团火,银色的像电光,花的如锦绣,光滑如锦缎的皮毛在阳光下闪着星星点点的光,长长的鬃毛瀑布一样从马脖子上垂下来,和马肚子一般齐,尾巴像巨大的毛笔拖在地上。它们奔跑起来鬃毛和尾巴一起飞舞,真如一群没有翅膀的天马在在草尖上飞翔。

    不知道迪夫和斯卡洛娃看到这样一群马的时候会高兴成什么样子,他们的那几匹名种马已经很漂亮了,可是,和这群丝毫不加修饰的马相比,还是少了很多的风韵和飘逸。曾凡没有看到拿着套马杆的牧马人,也不可能看到牧马人,曾凡敢断定,这是一群非常罕见的野马群,看到它们无拘无束放荡不羁的神态,就知道它们活的多么的自由自在。

    难怪曾凡会吃惊,野马在地球上几乎都已经灭绝了,按理说这么一大群野马在离城市不远的地方出现,要想不被发现是不可能的,而眼前的事实说明了什么?这里的的原始状态更像是人类还没有出现的洪荒时代,这个想法把曾凡吓了一跳,不由自主的四外看了一眼,好像警惕着冷不丁跳出来的赤身裸体的猿人来。

    (本章完)

第88章 驯服野马() 
曾凡当然不会相信自己的想法是真实的,只凭这里的原始状态还不足以证明是这么回事儿,按行程计算,这里已经接近喀拉昆小镇了,可是,却还没有一点沙漠的影子,完全是一片一望无际的原始绿洲,仿佛身在另一个混沌初开的世界,这一路上就没有看到一点熟悉的地方。曾凡的疑惑太多了。

    先不管这些了。只要大地还在就能找到人,就会有答案的。曾凡用绳子做了一个绳套,他要抓一匹野马,这么漂亮的马不能就这样放过了,不但自己可以当坐骑,假如迪夫还活着,他要是看到这匹马非高兴的昏过去不可。

    不过曾凡可不一定把马送给他,虽然曾凡想和荣格的这些人都建立一种亲密的关系,投其所好是最有效的办法,可是,野马太漂亮了,送给迪夫还真有点舍不得。

    曾凡慢慢的靠过去,这些马好像没有被人类惊扰过,况且又有美味可以享用,完全放松了警惕,只顾着低头吃这些美味的青稞麦,神态安详自然,他们各个身材匀称高大彪悍,曾凡个个都喜欢,但只能在他们中间挑一个。

    野马是最难驯服的,曾凡骑过马,可没训过马,能不能驯服得了心里也没底,不过眼前的好东西放过了实在可惜,总要试一试。

    那匹白马最抢眼,除了脑门上有一块星星状的黑色图案外,通体雪白,等靠近了曾凡看得更清楚了,它的四条小腿上也长着长长的毛,像四朵白云把蹄子都盖住了。

    就它了,曾凡一下子站立起来,故意弄出点声响,把绳套高高的抛了出去,白马的感觉非常灵敏,发现不对抬起头警觉的竖起了耳朵,曾凡的目的达到了,就是让他直起头来,绳套不偏不倚正好套在了它的脖子上。

    这一惊可非同小可,白马长嘶一声撒腿就跑,像出堂的子弹冲了出去。曾凡知道白马的第一反应就是快速逃跑,抛出绳子的同时也向白马跑去,这样可以缓冲白马的速度,不至于被拖倒了,这匹马的力量可不容忽视。

    即使这样曾凡也差一点被拽倒,好在只有几米的距离,曾凡高高跳起,使劲一拉缰绳,稳稳的趴在马背上,死死的抓住缰绳和马脖子上的鬃毛,两条腿也紧紧的夹住马肚子。

    白马还是第一次被人这样的骑着,这还了得,跑的速度越来越快,风驰电掣一般,鬃毛飞舞起来打在曾凡的脸上像锋利的刀子划的一样,曾凡把头贴在马脖子上,任由白马疯狂的奔跑。绳子套在马脖子上起不到笼头的作用,既不能改变马奔跑的方向,也不能把它拉住,曾凡只要保证不被白马甩下来就是胜利,它跑累了总要停下来的。

    白马这样奔跑了一会,曾凡像一块膏药一样贴在他的背上,速度再快也甩不掉,它放慢了脚步,忽然停了下来,前腿腾空直立起来,想把曾凡从背上掀下去,曾凡紧紧的吸在马身上,像长在了一起。

    这一招不好使,白马咆哮着前腿跪倒,躺在地上打起滚来,它是要把曾凡压在身下,这倒是曾凡没有想到的,想赖在马身上也不行了,立刻跳到一边,把缰绳缠在胳膊上。曾凡一跳下马背,白马一个打滚站了起来,曾凡防备的就是白马这招,白马刚刚站直了就跳上了马背,白马没想到曾凡的身手这么快,站立起来就用两个后蹄子狂踢曾凡,可是踢了个空,曾凡已经又趴在了它的背上。

    白马气极了,长嘶一声,又疯狂的奔跑起来,跑了一会儿,突然跳跃起来,见还是不能把曾凡摔下来,又停下来打滚,曾凡知道白马就这么几招,更好应付了。

    折腾了好半天也还是无法摆脱身上的狗皮膏药,也不跳也不滚了,一直飞跑了起来。曾凡索性闭上了眼睛,贴在马身上,任由白马狂奔,享受策马飞驰的快感,只听两耳边呼呼生风,可见白马跑的有多快。

    对这匹野生的白马曾凡是越来越喜欢了,这要是和梅婷骑着走在大街上,路人一定会以为他俩是一对天上下来的神仙眷侣,得引来多少羡慕的目光。

    曾凡是在特定的环境中长大的,根本就没有多少世俗的观念,也没有世俗的想法,除了对美食有所偏爱外,什么美了丑了的都没太想过,好像这些和自己没有什么关系。

    但是,自从认识了梅婷以后,只要一想起梅婷,那些世俗的想法自然而然的就冒了出来,梅婷喜欢的,在意的,自然就变成了他喜欢的,在意的,是凡他认为美好的东西总是会和梅婷联系起来,他也不知道这是为什么,也不用管这是为什么,反正梅婷总会时不时的出来温暖他一下,他觉得是那么的美好。

    曾凡也想念父母,而且始终坚定一个他们还在的执念,这也是他一个永久的动力,他一定要找到他们。但和想念梅婷不同,梅婷就好像是一个随时可能扑到怀里,可是又不能拥有的情人,看她哭,看他笑,却无能为力,好比一个想摆脱又摆脱不了但又回不去的家。

    遐想的时候时间过的是最快的,不知跑了多长时间,白马的脚步慢了下来,无论多么健壮的马也有累的时候,终于白马停了下来,鼻孔喘着粗气,肚子也一起一伏的。还不时的回头看看背上讨厌的家伙,昂头嘶鸣。

    不知他是妥协了还是愤怒了。曾凡不敢大意,怕白马玩的是缓兵之计,等他下来了或者没防备再突然狂奔起来。用手温柔的抚摸妈的脖子,白马没有反感的表示,也回头看他,曾凡从它的眼神中没有看到不满和野性。是白马接纳他了吗?真是这样可太好了。

    曾凡试着从白马的身上下来,手里攥着的缰绳始终不敢松开,另一只手还是不停抚摸着白马的脖子和头,白马始终没有拒绝和躲避,曾凡慢慢的把头靠近白马的头,把脸贴在白马的脸上,让他感受自己的气息,这是他们之间最好的交流,白马没有躲开,也颇为亲切的和曾凡耳鬓厮磨,还真像两个老朋友。

    曾凡心里乐开了花,抱着马头亲了起来,他还是第一次和动物建立这么亲近的关系,他们的小岛上有猫也有狗,曾凡也很喜欢,可是从来没有现在这样让他激动。白马接纳他了,从现在开始,他就是白马的主人了。

    (本章完)

第89章 故地重现() 
曾凡正高兴那,忽然一阵马蹄声滚雷一样由远及近轰轰隆隆的传了过来,往远处一看,一大群马如战场上的骑兵向这里压了过来,这就是和白马一起的那个马群吧,曾凡难以揣测马群的用意,可以肯定的是不会是和曾凡亲近来的,多半是来对付曾凡的,如果他们对曾凡又撕,又咬,又踢的,曾凡就只有逃跑的份了,他又不能伤害它们。

    曾凡跳上马背,拉缰绳,夹马肚子,拍马脖子,嘴里还“驾驾”的喊着,希望白马能明白他的意思,快点驮着他走,再晚了就来不及了,马群离他们越来越近了。这可是没有被人骑过更没有经过驯化的野马,不知道它不明白曾凡的意思,还是故意不理会曾凡的命令,回头看看他,就是一步也不动,还昂头嘶鸣着,和马群相互应和。

    不管曾凡怎么着急,白马就是不走,曾凡舍不得使劲打它,眼看马群越来越近,很快就会像洪水一样的淹没他,曾凡四下看看,这里就是一片草原,连一棵树都没有,要是有树木,危机关头可以在树上躲避,这群马真的攻击他,他连逃跑都不可能,他跑的再快也没有马有长劲,迟早会被他们追上,除非他现在就跑还来得及,可是又舍不得白马,好不容易才把他驯服了,不能就这样一走了之,他不甘心。

    曾凡摸了摸腰间的手枪,步枪他藏在中转站哪里了,快接近喀拉昆小镇了,带着长枪不方便。关键时刻枪声也许能把马群吓走,现在也只能这么做了。

    哈哈哈,事情完全没有曾凡想的那么快坏,他虚惊了一场。马群是把曾凡和白马围在了中间,可是,没有一丁点不友好的举动,他们或昂头嘶鸣,或低头打着响鼻,倒像是在问候曾凡,向它致意压惊,你好吗?骑在马上舒服吗?让你受累了,我们都陪伴你来了,我们做朋友好吗?自己想多了吧,曾凡恍然大悟,他们哪里是在问候曾凡,而是在问候白马,曾凡占白马的光了,他们围着白马,因为白马是他们的头马。他们跟随白马而来是因为白马是他们的首领,白马走到哪里,马群就跟到哪里。头马被曾凡降服了,就等于降服了整个马群。

    曾凡可乐坏了,这群马可太漂亮了,各个都是难得一见的良种骏马,把曾凡看得眼花缭乱的。把这样一群马带出去全世界都会为之震惊的。这匹白马就送给梅婷,要是还能见到阿莱古丽和迪夫,也送给他们一人一匹,他俩都是喜欢妈的人。曾凡还记得他和阿莱古丽同骑一匹骆驼时的窘态。剩下的都带到他的小岛上去。

    曾凡心里美滋滋的想着,他真想每匹马都摸摸,可是,现在还不行,手里的缰绳还不能松,马群集齐了,他不能保证白马会不会突然领着马群弃他而去,如果真跑了他再想抓就没那么容易了,不能不防备着。

    这么漂亮的马怎么能没有名字,应该给他们每个都起一个好听的名字。骑着的头马就叫“云朵”吧,黑的那匹叫“青风”,银色的叫“闪电”,黑白花的叫“墨梅”,枣红色的叫“火龙”,银灰色的叫“追风”,古铜色的叫“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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