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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无敌之大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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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无敌用两根手指捏着那“宝贝”,借助灶火的亮一看,个头和豆子差不多大,三圆四扁的,颜色黄不拉几。

    赵无敌懵了,这是啥子玩意儿?

    莫非是药丸?

    吃个晚饭不至于还要先吃一粒药丸吧?

    他四处一踅摸,看见大家伙拿舌头舔,愣了一下,觉得还是入乡随俗的好,毕竟还没有做到将军,适当装转傻子也不错。

    于是,赵无敌也舔了一下,有点苦涩,也有点咸。

    他明白了,感情这就是盐,于是,他的脸也跟盐一样苦涩了。

    就这玩意儿,搁在他大明的家里,连狗不理。

    他的心受伤了。

第25章 朔方城中一闲人() 
赵无敌用两根手指捏着一颗黄不拉几的盐疙瘩,黄豆大小,看上去一点都不晶莹剔透,色彩暗淡而奇怪,富含各种杂质。

    而且,味道也很是怪异,入口苦涩,舌头发麻,除了甜,其它四味都占全了。

    赵无敌一颗丹心受伤了,隐隐约约在滴血,急切需要安慰。

    可惜根本就没有人鸟他!

    亲兵卫队的好几十条大汉,一个个都抱着大海碗,也不挑拣和讲究,就那么随意找一地儿,蹲在伙房内外,啃一口糜子馍、喝一口羊汤,间或吃一口肉,再舔一口盐。

    几十个人啃糜子馍,喝羊汤,稀里哗啦,汗珠子都摔碗里了,却视若无睹,硬是吃出了千军万马的气势。

    今儿是中秋日,因此才有羊肉汤喝,主管后勤的录事参军赵政三天前就安排好了,倒也不是和突厥人打仗带来的福利。

    “狗养的突厥人,今儿可是中秋日呀,好死不死的跑来攻城,害的老子一顿酒没了。”秦大山颇有怨念,本来按照惯例,中秋日能喝上几口烈酒,但却因为突厥人攻城,结果不言而喻,全军禁酒。

    秦大山想起那堆在库房的几坛子烈酒,却能看不能喝,气就不打一处来。

    没有酒喝的秦大山,冲着糜子馍,喀嚓一口,然后腮帮子鼓鼓的嚼了起来,仿佛他咬的不是糜子馍,而是突厥人的脑袋。

    赵无敌的饭量和前世比起来有所见长,一大碗羊汤,连汤带肉,再加上那个很大很大的糜子馍,全都干进了肚子,方才勉强混了个八九成饱。

    大唐的人生活简单,尤其是边军将士,将餔食倒进肚子之后,也没个歌舞助兴,出门遛食吧外面冰天雪地,寒风阵阵,再外面还有突厥人在等着你。

    唯一能干的事情,就是钻进薄薄的被窝里蒙头大睡。

    可是,今天就这倒头就睡的唯一享受都不成了,外面有突厥人虎视眈眈,内有伤病满营,怎么能安心睡觉?

    虽说没听说过突厥人能在夜里攻城,但是,作为大帅的卫士,总不能扔下大帅在那里熬夜研究敌情,而卫士却呼呼大睡吧?

    秦大山喝完了羊汤,干下了糜子馍,还砸吧着嘴巴、一副意犹未尽的模样,端着空空如也的大海碗左看又看,然后,念念不舍地舔舔碗底,又把抓羊肉的手指头放嘴里吮了几下,见实在是没有了油水,方才带着手下的亲兵前去大帅帐前伺候。

    赵无敌现在的身份很尴尬,刚刚被秦怀玉委了一个扬州折冲府旅帅,挤入了做官的阶层,然而手底下却没有一个兵,而且,秦怀玉又没说让他回归扬州府军的建制,向在朔方城的扬州折冲府都尉报到。

    大将军秦怀玉暂时安排他留在大将军行在,但却没有安排具体事务,另外,赵无敌又不是大将军的亲兵,整个一闲人。

    在这战火纷飞的朔方城,也算是一朵奇葩!

    餔食结束,伙房一天的事情就算结束了,将锅碗瓢盆刷完,再给大将军烧点儿热水,就算是齐活了。

    赵无敌是一个闲人,回营房睡觉吧

    天色却还早,即便是以这胡天八月的飞雪季节来说,也不过是刚刚迎来薄暮时分。

    白天睡了一觉,现在又去倒头就睡,岂不是成了混吃等死的猪?

    赵无敌很珍惜这次再世为人的机会,心怀大志,可不愿像猪一样活着。

    既然想要有所作为,不愿意烂在床上混吃等死,而且营房里也没有生火,四处漏风,寒气逼人,倒不如赖在伙房里,抢过添柴火的事情,借一点光嗯,是借一点温暖。

    “喂!赵无敌,你如今好歹也是一个旅帅了,怎么不去大帅帐前听用、亦或是去城头巡视敌情,躲在这里算哪门?”

    见赵无敌抢去了最暖和的地方,沫儿不高兴了,蹲在旁边,瞪着乌溜溜的眸子,撇着小嘴不停唠叨。

    塞外本是苦寒之地,边城的冬天格外的漫长,差不多占据三分之一强。

    而大唐无论是天灾不断还是风调雨顺的年份,田地里出产的东西总是不够嚼用,官家的仓库里从来都不富裕。

    因此,对于边军所要求的补给,户部的官员总是要找各种不是理由的理由,挥动如刀之笔砍来砍去,最后给你打个对折发放,爱要不要!

    在最艰难的岁月里,边军将士常年处在半饥半饱之中,衣衫褴褛,面黄肌瘦,靠打猎、挖野菜添补不足,日子过得那个恓惶,就如同一群叫花子。

    在漫长而寒冷的冬天里,缺少粮食和御寒的衣物,就连柴火都不足,更别提取暖的炭火了。

    因此,冬天里的沫儿最喜欢的地方,就是那火焰熊熊温暖如春的灶口,如今却被这个赵无敌霸占,让她如何不生气?

    “沫儿小兄弟,军中律法森严,讲究无令不动,没有上官的命令,我擅闯虎帐重则枭首示众,轻则打屁股!”

    赵无敌伸着两手靠近灶口,不停搓动,觉得手差不多暖和了,又脱下毡靴,将潮湿的脚凑上去烘烤,随即,爆发浓浓的异味。

    “啊呸呸呸,真恶心!”沫儿捏着鼻子,一脸的嫌弃,并用小手不停扇动,最后,远远地躲开。

    “呵呵,臭脚无敌啊!”赵无敌的脚被烤得暖洋洋的,冒出一阵阵雾气,心情舒畅之下,恨不得高歌一曲。

    过了好一阵子,脚上的湿气差不多干燥了,没有雾气弥漫,异味也淡了很多,不再那么刺鼻。

    就在此时,他发现沫儿又回来了。

    沫儿凑在跟前,手里举着半个糜子馍晃来晃去,好看的眼睛又成了弯弯的月牙,笑得很灿烂,道:“给,饿了就填补不下。”

    “不要,要是让人看到了,我岂不是成了你的同伙?”赵无敌四处张望,发现老军不见了,伙房里只剩下他和沫儿。

    “赵无敌,你瞎说什么呢?这是姑这是我特意省下来的,好心却被当成驴肝肺,真是气死我了!”沫儿大怒。

第26章 无敌的爱() 
沫儿怒了!

    赵无敌口没遮拦的一番话,伤透了她的心,还有肝,以及其它,总之她全身上下、里里外外都在冒火,都在发光。

    她腾地一下站起身来,一手叉腰,一手朝赵无敌指指点点,手中的半拉糜子馍在赵无敌的脑袋上面挥来舞去。

    此时的她,修眉张扬,怒目圆睁,眸光灿灿,两腮潮红,就连满头的发丝都在火光的映照之下,晶莹闪闪。

    一张小嘴开阖不定,两片红唇因为激动而充血,显得各位润泽,其间露出雪白的贝齿,闪着寒芒,时不时地磨动,仿佛要咬人。

    不能不生气呀!

    这个呆瓜、傻蛋、呆头鹅、木头疙瘩、傻帽

    沫儿突然觉得词汇量不够用,不足以表达心中的愤懑,以及这个傻不愣登的家伙,早知如此,这些年来,就该和那些来自天南海北的府军多学一些方言和俚语。

    赵无敌选择了闭嘴,一边享受着暖洋洋的灶火,一边装出一副直愣愣的眼神,做白痴和无辜状,看着沫儿一脸的茫然。

    两世为人的赵无敌,而且前世还是一个出身于世家,年近三旬,已娶妻生子的人,要是还不知道沫儿是个女娃子,那可真是古往今来一直到大明的第一号大傻瓜。

    他曾听民间说书人说过花木兰替父从军的故事,但却一笑了之,从来都不相信。

    一个女子在军中多年,和那些杀才吃住在一起,并且经历血与火的战斗,最后还能全身而退,荣归故里,嘿嘿,这就不是笑话,而是神话!

    他虽然知道了沫儿是个女娃子,但却不能点破,除非沫儿自己主动坦白,否则,最好还是继续装傻充愣。

    人生在世,有时候,还是傻点好,就不能表现的太聪明,否则会死的很快,死得很惨!

    要不然怎么会有“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这句流传千年的大道真言呢?

    得罪了小沫儿,死,倒也不至于,不过,下场很惨,却是毫无疑问的!

    沫儿咬着银牙,磨动贝齿,大发雌威,喷了赵无敌一头一脸的唾沫星子。

    赵无敌哑口无言,脸带傻笑,真诚的脸,无辜的眼神,一直都在装傻充愣,且将唾面自干的功夫修炼到化境,脸皮比朔方城的城墙还要厚三分。

    要是秦怀玉大将军见了,一定如获至宝,立马将赵无敌挂在城头之上,任他突厥人马如游龙、箭射如雨,我朔方城依然是巍然不动、坚如磐石。

    突然,赵无敌他动了,伸出右手,五指张开,快如闪电,一把抓住那半拉糜子馍,张口就咬,咬之即吞,噎得直翻白眼。

    他吃得很快,大口咬下,随便嚼两下,就吞下肚子。

    那模样就像被饿了七八天的乞索儿,突然见到天上掉下一个糜子馍,还不立马大口撕咬,等着别的乞索儿来抢吗?

    赵无敌的表现很无礼,尤其是在别人生气的时候,你不但不道歉,反而抢人家的东西,按说应该下场很惨,逃脱不了被狠狠地修理一顿。

    谁知道沫儿却没有爆发,短暂的目瞪口呆之后,随即抿嘴一笑,眼睛又弯成了月牙,并给赵无敌倒了一碗水,以免他被活活噎死。

    赵无敌的心中有点小得意,一场危机被他不动声色给化解了。

    谁说他没有道歉?

    有时候,道歉并非一定要用语言表述,无声的动作反而真好!

    沫儿云收雨住,并给他倒了一碗水,意思很显然,是接受了他的道歉,而且,对他在大口吞咽还沾染着她的口水的糜子馍的行为很满意。

    事情的真相就是,赵无敌冤枉了沫儿。

    沫儿虽然在伙房帮忙,却是一个自律而又洁身自爱的好姑娘,从来不会偷个嘴、多吃多占。

    这个糜子馍可是沫儿的餔食份额,一人一个,看着可怜兮兮的赵无敌,她觉得心里不落忍,于是省下了半拉,还给塞了一点肥美的羊肉。

    赵无敌干下了半拉糜子馍,又咕嘟咕嘟将水喝下,拉着沫儿的手说道:“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昔日淮阴侯韩信受漂母一饭之恩,后待之以金玉绫罗、高屋大宅、健仆女婢颐养天年。

    某虽不才,也当效仿古人,今我赵无敌在此立誓,今生今世,当与沫儿不相忘、共富贵,若违此誓,天地弃之!”

    “你你发什么疯呢?”沫儿眼圈红了。

    嘴上虽如此说,心里却甜滋滋的,不过,又有一丝羞恼和埋怨:你个鬼,人家可是女孩子,你也不征询一下人家的意思,就发下誓言,真是好霸道!

    誓言已发下,恰似那覆水难收,如果沫儿不愿意,岂不是要让赵无敌遭到誓言的反噬、遭受天谴?

    沫儿虽然有些小性子,却是个心地善良的好姑娘,看在这个呆头鹅长得还马马虎虎,武艺还有两下子,又有了官身,而且,说气话来颇有内涵,貌似识字知书,本姑娘就勉为其难答应了。

    一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一个肉身十七、灵魂年龄近三旬的家伙,凭借半拉糜子馍为缘,这就算是私定终身了。

    想想确实够草率的,就和那戏班子唱的差不多,才子佳人踏春游园,于桥头偶遇,随即一见钟情,谁也离不开谁了,不惜私奔和殉情。

    不过,赵无敌和沫儿很幸运,不至于殉情,也用不着私奔。

    他们俩还算不上才子佳人,只不过是人世间最底层的苦哈哈,郎未娶、女未嫁,只要彼此心心相印,没入做那棒打鸳鸯大煞风景的事情。

    沫儿父母双亡,无亲无故,孑然一身,自己就能决定自己的终身,而大唐女人格外豪放,敢爱敢恨,朝廷都在鼓励寡妇再嫁,何况是水灵灵的小姑娘?

    至于赵无敌,稍微有点麻烦,他家里还有一个童养媳,虽然还没有和窈娘拜堂圆房,但是名份终归已定,始乱终弃的名声可不好听。

    不过,赵无敌已经不是真正的赵无敌,而且捞了一个从八品上的官身,可以堂而皇之纳妾了。

    为了这个肉身,他会善待窈娘一生一世的,但却不会因此而放弃沫儿。

    身是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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