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香窃明-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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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际酒过数巡,陈淡云坐镇次席的当然也没少喝,不过她依旧是淡淡地,除了双眼比平时更亮一些之外,一无异状,对于沈嘉旺的话只当没有听见,二话不说端起酒碗来就是一口喝干。
王子晋对此倒没怎么吃惊,一来他也喝到七八分了,没那么清醒,二来这酒场如江湖,女人老人出家人都不可小视,此等人只要敢出来喝,就必定有他(她)的底气,想当初王子晋就见过酒吧中一美女,被人劝酒劝得烦了,一口灌下一瓶伏特加,然后一嗓子“谁劝我的酒,先干这一瓶!”,吓倒色狼无数。
陈淡云这一碗干下去,沈嘉旺就楞了一下,才想再倒酒,却见对方把酒碗给扣了起来,示意不会再喝。他想了想,忽然发起怒来:“你,你这是给这小子挡酒?岂有此理!”
按照他的逻辑,这当然是岂有此理,你是我娘子么,怎好在官人面前替一个外来的男子挡酒,这叫我的面子往哪里放?!
海盗翻脸,那就不是吵吵就算了,旁边一帮手下,惊见居然杀出个勾引大嫂的混蛋来,一个个怒火比沈嘉旺还要高涨,有的甚至把倭刀都给抽了出来,呼呼喝喝地就要上前给老大出了这口气。云娘娘就在主席上端坐着,面无表情地看着这一切,却是一言不发。
王子晋此时喝得有点多了,不过酒醉心明,慢慢扶着桌子站起来,转过去面对着沈嘉旺的怒目,以及他身后几个手提明晃晃倭刀的海盗,微微笑了起来:“沈爷,喝酒就喝酒,扯那么多没用的做什么?你该谢谢我才对,要不是我,大娘会喝你这一碗酒么?”
此言一出,海盗们火气更旺,这不是明摆着调戏咱们大嫂,耻笑咱家老大么?于是都去看老大的眼色,预备发飙,哪知沈嘉旺却楞在那里,过了一会叹了一口气,自己拿起酒坛子来倒了酒,哗哗连干三碗,然后把酒坛子往下一扔,冲着王子晋摆了摆手,嘴里嘟嘟囔囔着,就回去挨个按那些海盗的肩膀,一边使劲按一边瞪眼:“喝酒,都喝酒,把刀子收起来!胆子不小,敢在这拔刀,回头都去洗甲板一百遍!”
眼见这小小风波就此平息,樊素瞪着眼睛还有点不敢相信,冲着王子晋连声道:“王相公,子晋相公,你这是怎么弄的,怎么一句话就说得旺爷偃旗息鼓了?”她是花丛老手,应付惯了男人,自然瞧得出,沈嘉旺一开始多半是对王子晋有些心结的,王子晋和陈淡云多日独对,说学日语,这事瞒得过谁也瞒不过他。这几碗酒,喝得颇是夹风带醋,等到正主儿陈淡云出来挡酒,矛盾眼看就要激化,却怎么就被王子晋一句话给灭了?
王子晋微笑不语,只把眼睛往边上飘,樊素这才想起来,当着陈淡云的面讨论这个问题,似乎是不那么礼貌,当即伸了伸舌头,低着头坐了下来。陈淡云却是云淡风轻,正应了她的名字,仍旧微笑着向席间劝酒。
这其中的几个人的心思,就此成了樊素心中一个小小的谜,直到很久之后,她才找到了答案,只是那时,却已经是人事全非了。回首之时,也只能感叹人和人之间缘分的奇妙了。
第三十七章城门难进()
这种米酒只是家酿,当然没有什么品牌,也无所谓酒精度数,不过根据王子晋的口味判断,好歹也有二十多度,关键是米酒的特性就是后劲足,再加上是纯粮酿造而非酒精勾兑,这一顿酒拼下来,王子晋就情知自己要栽了。
来到大明朝的时代之后,王子晋还没有真正醉过一回。要说酒量,他确实是不小的,哪怕是在前世,喝五粮液都能灌个三瓶下去,更别说他是做市场的,酒席上各种混酒的喝法五花八门,用身经百战来形容丝毫也不为过。
但他不醉,不是不能喝,而是不敢醉!心中藏着一个最大的秘密,身边没有一个放心的人,甚至在他刚刚到达这个时空的时候,每一次睡着了都不知道会不会再醒来,醒来之后又是哪个时空!叫他如何敢喝醉?
这不是什么空想,人喝醉不喝醉还能由着性子么?可实际上,王子晋亲身经历的不说,他身边就有不少人有过类似的经验,譬如一名公司的女同事,因为相貌生得美艳,经常在酒桌上遇到不怀好意的骚扰,被人灌酒那是家常便饭了,那可是业务酒,喝不下去也得拼命喝。而这位女同事,就是有这样的本事,不论被人灌成什么地步,哪怕是一个人连路都走不稳,扶着墙一点点蹭,都能蹭回自己的房间去,然后关上门就万事不知。
如今,王子晋也能体会到她的心境了,和那位美女同事相似,她是要保护自己的贞节,而王子晋则是要保护属于自己最大的秘密。他醉不起,不能醉,一句醉话,或许就能葬送他的一切!——虽然说,或许醉过去,就又能回到自己熟悉的那个世界了?
今夜,王子晋喝了穿越以来最凶的一顿酒,场面上是无论如何不能输了,事实证明,他这样坚持,起码没有起到什么坏的作用,沈嘉旺貌似也没有和他结下什么梁子。不过喝完之后,哪怕酒劲上头,对于周遭的反应都开始变得迟钝了,他心里还是紧紧地绷住一根弦,提醒自己,要牢牢管住自己的嘴,你身边没有真正值得信任的人!
穿越者的悲哀么?或许吧,可事实上,哪怕是在穿越之前,搏杀在商场上的时候,在那钢筋水泥的丛林之中,王子晋同样感到这样的孤单,同样无法相信身边的每一个人。所以,其实他也没对这种孤单的处境觉得有多么悲哀。从这一点上来说,现代文明社会也同样是锻炼人的,不比古代差。
朦朦胧胧,他只觉得被人架了起来,脚下软绵绵地不着力,不过架着他的人明显较为有力,一路疾走都没歇息,就直接把他扔回了原先所住的那间屋子里。耳听得有人说话,其中一个稚嫩的女声甚为熟悉,想必是檀香吧?
耳边人声渐息,有一双柔软细腻的手从脸上划过,然后身上似乎轻了些,又重了起来,大概是脱去了衣服,盖上了被子。渐渐地,王子晋再也坚持不住,神智模糊,终究是沉入了梦乡。
似乎,意识的深处,有一种声音在呢喃,说着些能沁入人心的话,唱着些能暖人心窝的歌,可王子晋不为所动,他只是一心沉醉,把自己的一切都藏在酒醉之后,不接受外界的一切,也不对外界的任何信息作出任何反应。
陈淡云向王子晋面上望了一眼,从他的榻前站起身来,走到门外,冲着云娘娘和沈嘉旺摇了摇头:“醉了,什么都不知道,也不说什么。”
云娘娘轻轻蹙起眉头:“是防着咱们,还是心底无私?”这是青楼中惯用的一种手法,面对初来乍到的客人,要从多方试探,看到其虚实之后才好对症下药,把这些客人剥皮拆骨吞个精光,否则哪来的钱赚?而要探明客人的身价,酒后吐真言就是必要手段了。
陈淡云和王子晋接触多日,又是云楼所有小姐的调教主管,自然最有发言权:“像是提防着,和他说话也能听见,但最多只是摇摇头,嘴巴很紧。我扮作他那丫鬟和他说话,也是一样,真个心似铁一样!真不知这样的人,怎么就能吃了那么大的一个亏?”说到这里,大概自己也觉得有些不知所谓,摇头苦笑。
云娘娘默认点头,又看看沈嘉旺。沈嘉旺此时全无醉意,眼睛亮的好似灯笼一样:“娘娘,这小子不简单,看着是个书生,该豁出去的时候也能豁出去,有胆!”粗人有粗人的逻辑,酒品就是人品,沈嘉旺行走江湖多年,多的是一见面就要判断一个人的场合,自有他一套为人处事的准则。
“好吧!”云娘娘的铁板脸,终年古井不波,可从她的语气中听来,此时她也是艰难决断:“与其把宝全都押在沈惟敬那条老甲鱼身上,还不如多这么一个棋子,不指望他有云天高义,至少也能比那老甲鱼多些担当。那老东西,想着把我云楼一口吞了哩!”
三人神情各异,似乎对于自身的未来,都不那么有把握,然而江湖风雨,也早就习惯了这般凶险,相比之下,未来可以看到的机会和希望却更让他们心中激动。好半天,三人才一同离去,所说的那些话被一阵风吹去,了无痕迹。
过了好一会,隔间中“哎呀”一声娇呼,檀香一脚高一脚低地从里面跑出来,嘴里叫着“死了死了!怎么一杯就醉了?也不知道公子回来了没有,要不要人侍候?”原来她也有人送了晚饭过来,其中有一杯米酒,小丫头独个儿无事,就喝了,谁知一杯酒下去登时就醉了个人事不知,到这刻方醒。
待到了房中,见到王子晋安然躺在床上,睡得正酣,檀香这才松了口气,拍着胸脯庆幸自己没有误事,却不知已经错过了叫人揪心的一幕好戏。
梦里不知乾坤大,一夜睡醒,茫然不知自己刚刚又经历过一次考验的王子晋大梦方觉晓,只觉得神清气爽,这纯粮米酒喝起来就是不同,喝多少也不上头啊!只不过这等酒,在现代也是价值不菲,大明朝这种粮食几乎等同于生命的年代就不用说了,何况他也不是好酒之人,当年做生意应酬早就喝怕了,偶一为之,偶一为之。
留下远航归来的海船大队在此休息,王子晋再度踏上归途,依旧从长江口入河,然后转入运河之中,虽说是逆水行舟,也只慢了大半天而已。
此时正是正月初二,苏州城中人外出拜年贺节,满街人头,大人们穿戴整齐走街串巷,小孩们手拿鞭炮和零食欢歌一路,正是一派节日景象。所谓每逢佳节倍思亲,尤其这古代过节,气氛或者说所谓的“年味”,比现代浓烈了不知多少,王子晋见了还真有些心下酸酸的。
樊素见他神情,花魁的眼睛何等犀利,虽然不知他心中那秘密,但也看出他的情绪低落来。其实,她也不知道自己现在对王子晋是什么心思,本来只是奉了云娘娘的差遣,走近王子晋的身边,深入了解这个人,以便云娘娘决定在多大程度上可以相信他。
可这么久下来,和王子晋的距离是越来越近了,樊素却慢慢发觉,在王子晋的心中,似乎有那么一个角落,始终不曾向自己开放过,甚至有没有这样的地方,也是个未知数。要知道身为一代红牌,阅人无数的青楼花魁,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时代最好的心理咨询师了,居然会在男人身上发生摸不透的情形?樊素心中对王子晋的关注和好奇,随着时间是越来越深。
一行人中,陈氏姐妹跟樊素他们几个女子是乘车,其余人骑马,樊素性格活泼,又是花魁,自然不怕掀起帘幕来向外张望,可这一顾着看王子晋,帘子掀得时间长了,旁人也就看了出来,云娘娘和陈淡云对视一眼,便道:“素儿,去,给王相关擦擦汗。”
放着车里还坐着个小檀香不说,却去叫樊素侍候王子晋,这调戏的意图已经是相当明显了,即便身为红牌花魁,此类话题扯到自己身上,还是令樊素惊了惊,脸红了一下——凭她的心理素质,这是相当难得的!
然而也就是有了这样的心理素质,樊素尽管有些害羞,却也没怎么扭捏,就弯着腰窜了出去,坐在车辕上向王子晋扬了扬手里的汗巾:“哎,王相关,来,奴家给你擦擦汗!”
还在城门外,不过大过年的街上全是人,樊素又是个极能吸住眼球的美人,此等行为无疑引来了无数眼光的汇聚,说到底,这也还是大明朝。
王子晋被这一招,心思倒收了回来,不期然地起了一阵暖意,人在脆弱的时候,对于旁人的关心总是格外感动的。他笑了笑:“素姑娘这一声,倒是让我想起了一句诗啊,骑马倚兰桥,满楼红袖招~”
后两句诗,他是拖长了声音吟出来的,这场面也确实有些契合,顿时引来周遭人的采声。樊素落落大方,依旧笑靥如花,正要说什么,陡然间身边传出个不和谐的音符来:“咦,这不是为了本公子投江,然后又重做冯妇的樊素姑娘么?你这是又找回百宝箱了?”
王子晋目光陡然一冷,只见身前十余步远处,六七骑人马站立,排头一人相貌堂堂,贵公子打扮,正是自己昔日的合作伙伴,疑似反戈一击者,以及自己编排的那话本中的男主角,太仓王家的大少爷,王瑞贤!
第三十八章文士锦衣()
要说如今这个世界上最恨王子晋的人,多半就要数这位王瑞贤大少爷了。其实原本俩人的关系不差,王子晋是通过文震孟结识了王瑞贤的,因为文震孟是王瑞贤的小舅子,文家的亲姐姐就嫁给了王瑞贤。
有这层关系,加上王子晋确实有许多出人意表的思维,短时间内就与王家合作,大家都赚了不少银子,关系就越发亲近,一度称兄道弟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