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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3章

狂少都市修真记-第3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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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一彪从前还真就没有看得起这个地方!

    七天下来,王一彪所在的监舍存进监币达到了二十万,但他一分钱都没有花到,反而让一些监舍,觉得他有油水可榨,愈发变本加厉起来,平时一碗粥,只给半碗,馒头根本没他的份。。。

    一周时间,王一彪暴瘦到了一百斤,其实他一点胃口都没有,但必须得吃,不为别的,不吃的话就可能会挨揍,还会给人灌流食,防止绝食饿死。

    当然,现在没人敢真的揍他了,不为别的,怕打死负责任。于是各种花招就来了,掐大腿根,凉水澡,疼他能忍住,可冰冷的自来水,被倒出一个细细的水流,缓缓浇在头顶,美名其曰细水长流,可这长流水只是半盆水下来,却能把人脑袋给冰镇的大脑一片空白,直感觉无数细针刺在头顶,还不如挨揍来得畅快。

    王一彪快要疯了,心理承受的压力更是难以形容的,他恨不得当时一枪打死安耀,再杀了那个女警,拼一把,倒是来得痛快,现在这叫什么事?

    毛冠啊,老板啊,那曾经可是跟市委省委一些个高干子弟平起平坐的人,怎么就管不到中海?怎么就。。。

    王一彪哭了,他实在是太憋屈了,他怕死,但没路可走的时候可以死,却受不了委屈,堂堂省城大哥毛冠手下的一王,竟是落到了如此田地?

    如果继续这样下去,他也不确定还抗不扛得住。。。

    “王一彪,提审!”管教在门外突然喊了一句,王一彪浑身一个激灵,慌乱下地,他没有鞋,也没人借,还是管教说了一句,坐班的才满脸谄媚笑容的拿出一双在外面五块钱一双的塑料底布鞋。

    办案人是个三十来岁的青年,个子不高,挺粗壮的,眉头大眼,直接拿出两副手铐,一副拷在手上,一副拷在手铐中间,另一手抓着手铐下了楼,去了提审室。

    把第二副手铐在铁凳子上扣死,贴身警官从姓名开始问了一遍,这就过了两个多小时,王一彪可以说饿的前心贴在后背上,手脚都在抖动,没办法,人是铁饭才是钢啊!

    办案人皱了皱眉头,从口袋里摸出一盒烟,递过去一根,“看你态度不错,抽根烟压一压。”

    王一彪顿时点头表示感谢,是发自肺腑的,这一周,尽管心理压力很大,可烟瘾还是时常发作,虽说不致命吧,但绝对不舒服,尤其是在闻到其他人抽烟的时候,猛抽了一大口,脑袋忽悠一下,差点栽倒。

    “你行不行?”办案人皱了皱眉,这件案子上面催的比较紧,必须要在一周内有实质性进展,最好是能搞到些意外惊喜出来,他的压力也比较大,最好是能让王一彪感动下,自己抖落点案子出来,他心思一动,看到桌子上有几张订餐卡,打电话要了一荤一素两个餐,一盒水饺,他当然是不吃的,其实坐在王一彪对面都是极力忍受着,那股馊味实在是太刺鼻了。

    给王一彪留下一根烟,他起身查看了下手铐,去隔壁找同事聊天了。

    听到脚步声渐渐远去,王一彪无法确定房间内会不会有摄像头,只能是非常珍惜的抽着在外面他都不稀的抽的玉溪,低垂的眼神隐晦的在手铐上轻轻扫着,多次的入狱经历,在手铐上他吃足了苦头,后来给毛冠当马仔后,有条件了就托关系搞到几副,没事的时候他就研究一下,早已熟知原理和最小需要的力道,以及一切可能使用的道具。

    抬头间,他看到了桌面上一截烟盒内的锡纸,大半截牙签,还有一根烟。。。

    他突然做起了非常夸张的肢体动作,就像是将死之人在蹬腿一般,甚至铁椅子也发出了一声响,但走廊之中没有任何异常声响,他顿时有些确定,这间提审室之中并没有摄像头!

    此时他是一只手拷在铁椅子上的,另一只手为了签字方便,暂时算是自由的,随后在貌似不经意间在桌面上抚了一下,离开时那截锡纸已经在掌心之中,随后拿起烟卷,用手里的烟头对着,又是连续嘬了两口,将烟头里最后一点烟丝都吸尽,才珍惜的叼上另外一根烟。

    然而在他被左手掩盖的右手之中,正在用力的搓着被嘬的烫嘴的过滤嘴,大半截牙签正在过滤嘴中间位置,同时将锡纸卷上去,越来越紧。。。

    三十秒钟之后,一个小小的扁长方形柱体出现了,他低垂的眼神看着,呼吸几乎都要停止了,确定没有异常,将柱体探进了锁在铁椅子上的手铐锁孔内,到底,顿了一顿,右手猛然发力,咔哒,锁开了,他将手铐卡在椅子腿上,弯曲手腕轻轻上提,整个手铐就彻底打开,他很快将手铐伪装了一下,看似还锁着,其实只要他手指一弹就可以打开。

    随后,左脚,右脚。。。

    到了这个时候,锡纸才有些变形,但还是可以用的,卷进裤腿!

    做好这一切,王一彪身上已经出了一层白毛汗,整个人都湿透了,气味就更难闻了,他看了眼窗户,全都是铁栅栏,房门是从外面锁的,只是为了防止外人进来罢了,他打开了房门,探出头去。。。

    突然间,手机铃声响了起来,他猛然回身,关门,回到铁椅子上伪装好,正是办案人走了出来,听声音是去接送来的订餐。

    脚步声远去,他坐在椅子上大口喘息着,紧张,无比的紧张,那是五百万彩票出了四个号码全对,就看后三位时的紧张,他突然想到,就算能够走出房间,可也走不出看守所啊,身上这身破烂衣服,就算是蒸馒头的老大爷都能认出自己来。

    他决定给这个还不知道名字的办案人,一个惊喜!

    饭菜来了,一大份回锅肉,一只手撕鸡,一份芹菜肉水饺,对现在的王一彪来说绝对称得上丰盛,可惜没有筷子,只有一个似乎稍微用力就会断掉的塑料小勺,他没用,直接用手抓,咔咔咔连吃了几大口,在嘴巴里大嚼特嚼,此地此景,竟仿佛天堂。

    办案人看王一彪吃的这个埋汰,黑兮兮的手抓着肉丢进嘴里,浑身畅快的大汗淋漓,皱了皱眉,说了句好好想想还有什么要说的,转身出去锁了门。

    王一彪狼吞虎咽一大阵,饥饿已久的胃口终于得到了满足,开始细嚼慢咽起来,他必须要吃光,因为只要逃出去,或许就不知道多久才会有东西可吃,突然间,在一只水饺里有一个异物,牙齿咬得生疼,他吐出来一看,是个很小的纸包,外面有保鲜膜包裹,他谨慎的左右看了看,打开,出现了几粒药片,很小,有两粒还被他给咬碎了,看不出究竟是什么药。

    展开纸条,出现了四个字:保外就医。

第四百三十一章 吃干榨净() 
一时间,王一彪很纠结,以他的能力,以及对看守所结构的了解,跑出去绝对不是难事,但如果是保外就医的话,那可就是穿上了合法外衣。。。

    他知道根本没时间思考,只是如何选择的问题,显而易见,跑出去和保外就医完全没有可比性,在门外传来脚步声之际,他连药片带纸条,甚至是保鲜膜,一起吞到了肚子里。

    办案人走了回来,扫了一眼几乎干净的餐盒,说道:“饭菜不错吧,这些可都是我自己掏的腰包,没人给报销的。”

    “谢谢谢谢。。。”王一彪脸上露出谄媚的笑。

    “干巴巴的谢谢就算了,你要是配合我一点,咱俩谁过的都舒服,但是,你要是让我过的不舒服,你的好日子也就到头了。。。”

    办案人正想再说点什么,给王一彪上堂政治课,开通开通,结果手机响了起来,觉得号码有些眼熟,扫了一眼,正好看到了抽屉里的订餐电话,眉头顿时一皱,不会是少给钱了吧?

    他还是接起了电话,毕竟能在这周围开起饭店的,多少都有些来头,“田警官吧?我对面特色菜馆的,今天有点忙,饭菜送晚了,我在你们员工通道这边,您看。。。”

    只是听到这里,田宝昌就意识到了什么,脑瓜子嗡的一下,心脏骤然悸动起来,锐利的眼神此时慌乱的扫了眼桌上被吃光的饭菜,看到王一彪眼神低垂的样子,这才微微松了口气,回了一句:“你等我一下,马上到。”

    警察的直觉,促使他要尽快弄明白是怎么回事。

    只是他还没有走到门口,身后就传来一声闷响,他听出铁椅子砸落在地的声音,骤然回头,只见王一彪整个人都站了起来,手铐,还有双脚踝上的锁扣,已经全都被打开,他头皮就是一阵发麻,大吼一声:“快来人帮忙。。。”

    他一面大喊一面跑出提审室,刚要锁门,却看到王一彪浑身直挺挺的,迈步都是异常费事,他离开铁椅子才走了几步,整个人就直挺挺趴倒在地,身上剧烈的抽搐起来,田宝昌傻眼了,就连闻讯赶来的同事也都傻眼了。。。

    王一彪能够清晰的感觉到被人抬走,看样子是要送医院抢救,这个时候,他们不会再嫌弃自己身上脏了吧?

    很奇怪的念头,也显示出了王一彪很强的自尊心,他感觉头脑很清醒,只是思维越来越慢,难以控制,但他已经知道自己吃下的是什么药了,三唑仑,一种镇静剂,催眠药,他曾经有半年时间的失眠,吃过这种药,但他过敏了,是被他最好的兄弟,曾经一起干掉过几个男人或者女人的兄弟,乐天,送到医院抢救过来的。

    他事后告诉乐天不要告诉别人,乐天当时还在问为什么,他没说,其实只是不想让人知道他的致命弱点罢了。

    那时只是一片,这次却是六片。

    “乐天,我带着秘密走。。。你别再走这条。。。路了,好好活着。。。”

    王一彪几乎费劲了全力,才在脑海之中喊出了这句话,他不很乐天,知道他只是工具,随后就一蹬腿,结束了他充满罪恶却有一份义气的一生。

    由于田宝昌的失误造成了犯罪嫌疑人的死亡,后果相当严重,且不可挽回,他被停职了,也被限制出省出境,正在调查所有监控录像,等待他的或许正是公诉。

    但同时也有两个人进入了警方的视野,其中一个正是王一彪的好兄弟乐天,另外一个人是马仔王俊博,却都跟毛冠扯不上半点关系,随后,警方发布了通缉令。

    至此,在省城带领数百保安,进行过数次强拆,在省城之中有一王之称的王一彪,毛冠手下的得力干将,成为了历史。

    毛冠这个老板,圈子里的人会怎么说他,评价他?

    。。。。。。

    “老板,请喝茶。”

    在一处风景秀丽的湖畔,一个穿着旗袍的秀美女子端着一小杯茶水送了过来,旁边就是一个很大的茶海,左侧还有两个旗袍女子在摆弄烧烤炉火,另外一个少女正费力的拔掉几只珍禽的羽毛,不远处的一辆商务车旁醒目的摆着三支带有瞄准镜的长枪。

    而被旗袍女子称为老板的是一个三十左右岁的青年,一身的迷彩服,脚上是陆战军靴,腰间赫然别着一把大口径手枪,此时他嘴里叼着雪茄,手里正摇着一支海竿,从淡水湖里拖出一条尺长的翘嘴鱼,满足的丢进鱼护,根本没去理会端茶等在一旁的女子,以及旁边巨大的禁止垂钓的提示牌。

    如果从高空俯瞰的话,就能清晰的看到这里是一处保护区,临近巨大湖畔旁边,有十余个旗袍高跟女子在忙碌,再向外,是由五十多个青壮汉子构成的安保团队,其中不乏几个提着长枪的家伙,而在山脚的几处进山路口上,也都有人把持。

    这个时候,一个同样穿着迷彩服的男人走了过来,笑道:“小冠,你这个地方选的实在是太好了,北海这一带的海岛都没得比,堪称世外桃源。”

    他三十五六岁的样子,身上的气场却要强于被众人旗袍女子服侍的年轻老板,他身后仅带着一个人,是个身高近一米九十的壮汉,穿着同款迷彩,脸上戴着蛤蟆镜,只是往那里一站,就给人一种无形的压力。

    毛冠手中的钓鱼竿被旗袍女子接过,他转回身走了过来,摘掉眼镜,笑道:“立哥,这可全是托你的福,要不是你能来北海,我压根想不到这里。看了一圈,感觉怎么样?”

    侍候毛冠的旗袍女子听到老板的语气中竟然带着一丝奉承,而自身地位更是沦落到捧哏的地方,心中不禁有些惊讶,要知道老板的地位在省城里非常高,她跟着老板所见过的人,就没有一个能让老板是这种语气说话的,那些人绝对是省城顶级阶层的人物,其中不少都是高官子弟!

    这个青壮男人到底是什么来头?

    别说是旗袍女子们,就连守在山下的保安们都泛起了疑惑,甚至让保安们达到了净山的地步!

    名叫李立的壮汉拿起一根肉串,在炭火上烤了起来,一面笑道:“不错,这一带的确人迹罕至,有一块山头可以采石,想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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