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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

拿破仑时代-第1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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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信仰上却表现如此,可见当时修道会的影响。——译者

现,而且宪政派教士仍然受到歧视。在贝藏松,大主教勒科兹经常和他那些
受到过去顽抗派教士挑唆的神甫和修士们争吵;起初有些本堂神甫也不甘心
世俗化,事故不断发生;最后,绝大部分的教士还是忠于波旁王朝,而这一
点往后也能看得很清楚。至于他们对人民的影响是不能以教会在物质上的改
进来衡量的;在很多地区,人们对宗教依然表示冷淡,而在城市里,总是有
一批观众为《哀狄普》或《伪君子》鼓掌喝采。①何况有理由相信拿破仑并不
一定要法国重新深信基督教;他作出了这些安排是为了掌握臣民中最听神甫
的话的那些人:他所需要的无非如此而已。
与教皇的冲突使这项政策没有完全成功。冲突的起源不是宗教的原因,
尽管庇护七世在“组织条款”问题上,尤其是对在意大利王国里的僧侣所实
行的政策问题上,指责皇帝,但如果教皇不同时也是一个世俗的君主,那么
双方就可能永远不会破裂。但是破裂使拿破仑再次产生象罗马皇帝那样统治
全部神职人员,并把罗马主教沦为附庸的奢望;这样,1810 年2 月17 日元
老院决议案把四项条款的声明立为帝国法律,拿破仑在参政院中也宣称,他
将“恢复历代皇帝一直拥有的批准对教皇的任命的权利”,并要求“教皇登
位前须在法国人的皇帝面前宣誓服从四项条款”。“教皇们不得再提出蓄意
反叛的荒谬要求;这些要求过去曾经为人民带来不幸,为教会带来耻辱。实
际上他们什么也不肯放弃,而且今天还把他们自己看成是世界的主宰。”
庇护七世被囚禁在萨沃纳;罗马教廷的红衣主教们已被带往巴黎,由于
二十七名红衣主教中有十三名拒绝参加皇帝的婚礼,皇帝把这些“卑劣的”
红衣主教流放了。这样就不可能圆满执行教务专约。自1808 年起,教皇为新
任主教授职的祝圣通谕已不完全符合教务专约规定的程式,甚至参政院也拒
不认可。随后变得完全无法填补主教的空缺;皇帝命令被任命的主教径自去
管理他们的教区;红衣主教莫里接受了巴黎教区,多斯蒙接受了佛罗伦萨教
区。这只是一个临时的权宜办法。1809 年,一个教会的委员会发表了意见:
如果教皇由于一些世俗的理由推迟任命一名主教,那么大主教就可以任命一
名主教;但是这个委员会拒绝作出任何决定,而建议召开一次全国主教会议。
1811 年,第二个教会委员会同样得出必须召开全国主教会议的结论。随着世
俗政权对僧侣的压力愈来愈沉重,埃梅里方丈的“高卢主义”倾向日趋缓和,
他一个人大胆地,而且为着拿破仑本人的面,捍卫罗马教廷的权力。但是他
在定于1811 年6 月17 日召开的全国主教会议开幕前去世了。胆战心惊的主
教们直到那时一直噤若寒蝉,怕得不放打破缄默;如同在路易十四时代和制
宪议会时代一样,他们感到被夹在国家元首和天主教首领争执之间的法兰西
教会有成为争执的主题的危险。拿破仑不得不一个个地施加影响,争取主教
们赞同他的计划;然而他们还是有所保留,一定要得到罗马教皇的认可。如
果教皇在六个月的期限内没有授职,那么就由大主教或资格最老的主教授
职,结果就又回到了1790 年《教士法》的办法。庇护七世接受了此议,只要
授职是“明确地以罗马教皇的名义”进行即可,这样他就能随意禁止授职。
1812 年2 月23 日,拿破仑宣称罗马教皇的教谕不能采纳,并且认为教务专
约已然失效。
① 《哀狄普》是1718 年出版的伏尔泰的第一部悲剧,这部戏攻击了教会人士,并批判了专制政体。《伪君
子》(汉译或作《达尔杜弗》)是1664 年出版的莫里哀最富有讽刺性的喜剧,揭露了天主教徒和当时“上
流社会”的假冒伪善。——译者

与教皇的破裂使教士们对拿破仑政权的感情恶化了。一部分神甫逐渐又
公开表示反抗。一些主教被迫辞职或遭到流放;一些神甫被取消了年金或俸
给;反叛的修道院学生失去了奖学金,并被迫入伍当兵;政府宣布解散男修
道会;对忠信神甫会最终也应用了1807 年命令;味增爵修士会、圣灵神甫会
以及“外方传教会”也都被取缔了,而“外方传教会”会长阿农则被逮捕;
1810 年轮到了圣絮尔皮斯修道会被取缔。自1809 年起,圣母修道会早已受
打击,因为其成员在法国散布教皇革除拿破仑出教的通谕,并且保持与庇护
七世秘密通讯。接着轮到了大量的慈善会。最后,1811 年综合教育团的改革
导致了关闭大部分教会学校或初级修道院。教务专约曾使保王党和反革命失
去僧侣的支持;拿破仑和教皇的决裂又使它们再得到了这种支持;在被合并
的各国,他也重新激起了敌视法国的情绪。然而他所争取到的几年已见成效。
大多数教士都迟疑不决,怕再次要尖锐对抗和失去既得利益;只要宗教仪式
没有中止,只要本堂神甫没被赶走,人民是不会怎么骚动的。拿破仑同教皇
的冲突重新燃起了保王党的希望,并有利于他们的阴谋;但是就冲突本身而
言,还不足以动摇拿破仑的统治。
新教徒并没有给政府制造任何困难;但是犹太人则迥然不同。如果问题
纯属宗教性质,那就容易解决了,因为是犹太教法师自己要求颁发“组织条
款”的。困难在于要知道他们是否会认为摩西法律能同民法和法兰西公民的
义务相容;人们以为法国南部的和意大利的“塞法尔第人”①久已适应当地风
俗,而东部的“阿斯肯纳齐姆人”②则被视作是固守旧教规的,1805 年博纳
尔曾认为犹太人是同化不了的。最后,有些犹太人在阿尔萨斯和洛林放高利
贷,引起了极大的民愤,因为高利贷常常剥夺了农民的产业;皇帝早已反对
高利贷,他不顾参政院的反对,于1806 年5 月30 日同意犹太人的债务人延
期偿付债款。问题因此呈现了三重性。1806 年7 月20 日,在巴黎召开了一
次犹太人代表大会,出席大会的九十五名代表均由郡守指定,他们与皇帝的
特派员们达成了协议;然后大会决定戏剧性地重新组织“最高评议会”,其
中包括二十六名俗界人士和四十五名犹太法师;“最高评议会”向欧洲的犹
太人发表了一个声明,并于1807 年2 月9 日同意废除一夫多妻制,承认民事
婚姻,同意服兵役,不得顶替,以及看来是必要的一些经济措施。皇帝的决
定直到1808 年3 月18 日才宣布。礼拜在犹太教堂内进行,每郡至多只有一
个犹太法师的大教堂,巴黎有一个犹太法师总会;宗教费用向信徒摊派来维
持。另外一道有效期为十年的敕令废除了矿工、妇女和军人的债务,强制犹
太债权人证明他借出的钱是给足十成的,除非债务人是商人,敕令还授权法
庭可以减少或取消拖欠的利息,也可以规定延期偿还,这个敕令规定不适用
于吉伦特郡,但实际上也只在阿尔萨斯和洛林得以贯彻。对犹太人课一种特
别税,并对其典当业制定了一些规章;犹太人被禁止移人阿尔萨斯,而在其
它地方则要求移入的犹太人必须在乡村购买一项产业。最后,1808 年7 月20
日的法令强制犹太人选择一个姓氏。我们可以看出,拿破仑大概认为必须制
止高利贷,高利贷会激起骚乱并迫使农民外迁;但是他的措施是否有助于犹
① 塞法尔第人(Sefardi)即中世纪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因希伯来语称西班牙为Sefarad 而得名,以后
用来称他们的后裔,即使已远离西班牙者仍用此称。——译者
② “阿斯肯纳齐姆人”(Askenazim),中世纪指来自日耳曼的犹太人,因一个犹太先知的后裔的名字而得
名,现专指在法国东部的犹太人。——译者

太人的同化,这一点值得怀疑,而且他任凭其自由选择姓氏,这就推迟了这
种同化。尽管如此,他的同时代的人并不认为他的政策于犹太人不利;他这
种政策曾在欧洲轰动一时,并且同其他国家政策相比,曾使他获得各地犹太
人团体的同情,但是也遭到他们的敌人的诅咒。
皇帝也插手到共济会,这是在督政府时期,尤其是执政府时期就已恢复
的组织;1805 年他派约瑟夫为共济会总会的会长,而当已于1804 年成立的
苏格兰典仪派完全退出之后,克勒曼和康巴塞雷斯便掌握了领导权。皇帝的
保护有助于共济会的统一和等级制的发展,并促进了共济会支会的增加;共
济会总会在罗蒂埃·德·蒙塔劳的效率卓著的管理下,1804 年支配、管理着
三百个分会,1814 年发展到一千个。共济会会员在高级文武官员中为数众
多,而且这个团体对帝国是十分忠诚的。但是它仍然忠实于十八世纪的思想,
以致某些郡守最后认为共济会的一些支会影响不好。在勒芒郡,卡佩尔写道,
“总是平等,总是‘博爱’,总是哲学,总是些共和思想”。拿破仑却从来
不曾为此而生气。
培养青年的问题使拿破仑更为操心;尽管他愿在这方面给宗教一席之
地,但是他并不打算把青年完全交给教会,因为他的目的主要是培养臣民,
而不是信徒,要培养通达时务的人材,而不是神学家。这便是过去所有开明
专制君主的意图。这个政权的精神当然要求国家垄断教育;但是这样做就需
要大量金钱,所以支配着拿破仑的学校政策的是财政问题。首先,他创设了
国立中学,设置了国家奖学金,共和十一年创办了一所军校,共和十二年创
办了法律学校和医学院,为的是要补充军官、公务员、法学家和医务人员。
而且还要各公社市政府来负担已批准成立的“中等学校”的费用,还要让大
量私立学校和初级修道院的宗教教育继续存在。然而国立中学并没有很快开
办,因为财力不足;在计划开办的四十五所中学中,到1808 年还只开设了三
十七所。这三十七所学校也没有办得象拿破仑所期望的那样成功,因为他原
以为,由于学生缴纳学费,这些学校是不用他花钱的。共和十一年的条例规
定学校建立军纪,这使资产阶级感到不悦;僧侣们则认为,那些学校只是亵
渎神明的渊薮,因为教职员中有一些还俗的神甫和不加入任何教会的人;最
后,私立学校又降价收费。于是只有两种办法可以采取:为了节省费用而关
闭国立中学,或者取缔私立学校。领导教育工作的富尔克鲁瓦和哲学派可能
比较喜欢第二个办法,而波塔利斯则以家长的自由选择权为名和为了教会的
利益而加以反对。皇帝最终决定了一种折衷的解决办法,因为他没有国家垄
断教育所必需的金钱和人员。1806 年5 月10 日法律宣布,将组织一个称为
“综合教育团”的团体,唯有此团才有权进行教学;然而私立学校在其监督
之下可以继续存在,条件是定期向它缴纳一笔税款,以减轻国家预算负担并
限制竞争。7 月14 日批准,但由于战争而延期成立的“综合教育团”,直到
1808 年9 月17 日才公布。在此期间,由于费什和丰塔内的努力,教会得以
稳固其地位;这个敕令,尤其是其执行方式被视作哲学派的一个失败。打算
当“综合教育团”首长的富尔克鲁瓦被排挤了,而丰塔内得到了这个职位。
这个首长的官衔是“教育总长”,虽然没有大臣的级别,但是可以直接
与皇帝联系;辅佐他的有一名总教务长,一名财务官,一个由三十个委员组
成的委员会和一些督学长。帝国被划分为若干“学校管理区”,由“学校管
理区区长”管理,他有一些督学和学术委员会协助工作。教育分成三个等级:
初等教育、中等教育和高等教育。国家第一次管辖小学:迄今为止一直任命

小学教师的市议会不得不只限于提出它的候选人,而教育总长颁发教师证
书。国立中学依然照旧,但是其它中等学校称为公立中学。最后决定创办理
学院和文学院,其教师还是兼教国立中学,此外还增设了神学院。法国公学
和大革命时期创办的各高等院校继续存在,并没有并入“综合教育团”。全
体工作人员由皇帝或教育总长任命;国立中学和大学院系的教师接受了规定
学位、职衔、服饰、待遇——包括退休金的扣除——和纪律惩戒等的章程;
在国立中学里,只有教师获准结婚。
私立学校只有在得到“综合教育团”的批准(批准是可撤回的),并拥
有获得其学位,服从其督学和纪律管辖的教学人员的情况下才能开办。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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