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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带着空间快穿-第74章

小说: 带着空间快穿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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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个小时后,沈凌在终点站下车。他来市中心的目的是来找一份兼职,距离大学毕业还有好几年时间,沈凌打算利用这段时间的暑假和寒假,先挣上一笔钱,这样等将来出来创业的时候也有资金周转。

    沈凌自己在前面那么多世界学了不少技能,所以他觉得自己可以在绘画、书法、古琴等方面找一份兼职。至于绣技,现在他一个男生还是不要做那些女红好了。

    可是沈凌想的比较好,真出来找工作,他就发现那些用人单位虽然觉得他的专业水平不错,但是因为年纪不大,一听说他还在上高一,没有一家肯要他。

    就在沈凌考虑是不是绣上几副绣品,找个拍卖行寄卖时,他不知不觉间走到了一条古玩街。古玩街摆满了各种古玩,有瓷器、玉器、石头、摆件、数珠、首饰等等。

    沈凌顺脚往里走了走,他在前面的那些世界既做过皇贵妃,也当作国公夫人,眼力自然比那些外行人好得多。他站在摊前,只往上面一扫,就知道摊子上几乎全是赝品。唯一不是赝品的东西,也不过值个几百块钱。

    他抱着散心的念头,边走边看,直到来到一个靠里面的摊位前。摊位上摆着的东西乱七八糟,有瓷器,玉器,青铜器,各种古代的首饰,还有许多镯子、玉佩、玉珠手串等。

    沈凌随便扫了几眼,觉得这样的摊位上估计和前面一样没有什么真品,但当他的目光落到一支簪子上,眼睛不由得一闪,便蹲下来,仔细看了那簪子一眼。

    那簪子看制式是一支鎏金簪子,珍珠铺底,花形是一对鸳鸯,簪子上还带着一些泥土。

    沈凌虽不知道那簪子的年份,但是拿起来细细端详一番,就觉得应该是一件真品。他之前也不过没有过这样的簪子,所以通过一些细微之处,还是能断定这支簪子的真假的。

    摊主是一个年轻人,见沈凌盯着簪子看了半天,就凑过去道:“这是从一个村镇的老头手里收来的。你要是想要,一口价五百块钱。”

    沈凌就笑:“你是看我年纪小,不会还价吧!最多两百块,我直接拿走。”

    摊主见沈凌真心想买,不是看稀罕热闹,就道:“最低四百,不能再低了。”

    沈凌砍了半天,将价格一直砍到三百五,方才从兜里书包里掏出钱,将簪子随便放到了书包里。

    沈凌也不找什么兼职了,直接坐了公家车回家。回到家里,他将簪子拿出来仔细的冲洗了半天,簪子顿时焕然一新。

    沈凌看了上面的珍珠几眼,就知道自己的判断没错,这簪子的确是真的。

    第三天,他便带着自己的身份证熟门熟路到了a市的典当行,找专家鉴定了一番,原来那簪子是唐代的,典当行根据市场行情给出了六万块的价格。

    沈凌将六万块钱放进书包,回去的路上一直在想,有了这六万块钱,自己可以不用再找兼职了,那么干点什么好呢?

    他原来的计划是大学毕业以后开一家杂志社,因为沈凌在被系统砸到之前,就曾在大学毕业以后做过杂志社的编辑。不过杂志社不是那种平常的刊物,而是一本国家级刊物,主要面对要凭职称的会计征稿。

    会计他们在评职称之前,都要在国家级或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论文想要发表,不仅要求抄袭率少于百分之十五,还需要付一笔版面费。版面费是根据论文的字数收费的,一般是一个版面有2200字,收费的话,低的话像省级刊物不过四五百块钱,高的话像国家级刊物有800块钱的,有900块钱的,还有一千多块的。最高的话,还有核心刊物,一个版面就要七八千块钱。

    沈凌刚毕业时去的那家杂志社,他们老板每月花十万块钱包一本杂志的一期,刊物有两百多页,也就是有两百多个版面,一个版面当时收费800,一共下来就有二十来万。

    除去包杂质的十万块,房租水电费,员工工资,一个月至少也能挣五六万块钱。

    所以系统给出让他挣钱的任务时,沈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开杂志社。所以他才想着先挣一笔钱再说。因为要开杂志社,前面投入就得十万块钱。

    现在有了这六万块钱,沈凌就想先在别的行业发展一下,攒够十万块再说。

    可是直等他坐车回到家,也没想出来要干什么。

    回来以后,沈凌一进家就发现孟珊来了。

    孟珊这次来,还带着儿子石磊,石磊比孟浩要小两岁,马上就要升初三了。虽然家里有钱,但是孟珊在儿子的功课上抓的很紧,所以石磊学习成绩很好,就是有点贪玩。

    他一见到沈凌,就说:“表哥,明天我们去书店吧!”说完还冲沈凌挤了挤眼。

    沈凌知道他的心思,马上道:“好啊,正好我也有一些辅导书要买。”

    孟珊不疑有他,“磊磊马上就要上初三了,浩浩你和他去正好,可以告诉他哪些书比较好。”

    这件事就这么定了下来。

    第二天,沈凌骑了自行车去市郊和石磊会合,两人便一起骑车去了市中心。石磊的目标是市中心新开的一家游戏厅,沈凌对这个没兴趣,看他玩的投入,便出来转转。

    游戏厅外面的街上大多是卖吃的和卖衣服的,沈凌走进一家卖衣服的店铺,给自己买了两件男装。孟浩不喜欢逛街买衣服,他的衣服多是李奶奶给他买的,李奶奶的眼光,沈凌实在不敢恭维。

    从店里出来后,他路过一家小吃摊时,忽然觉得一个背影特别眼熟,仔细一看,原来是林芳。

    林芳正蹲在地上洗碗,忽然听见有人喊她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原来班里的孟浩,脸刷的红了。

    沈凌看见她脸一下子变红,觉得她应该是出于自尊心,不想同学看见她这个样子,忙道:“我没别的事,就是看着背影像你,下意识喊了你一声。”

    林芳也没说话,沈凌不好意思的朝她笑了笑,赶紧走了。

    看林芳的样子应该是在那里打零工,要是时间长了,难免被老板训斥。所以沈凌走的很快,几步就消失在了林芳面前。

    中午吃饭的时候,石磊嚷嚷着要吃肯德基,两人便到肯德基买了些汉堡鸡腿之类的东西,然后这才去书店。

    两人买完书,便骑车回了石磊家。孟珊硬是让沈凌吃了晚饭才回去。沈凌回去的时候,还带了一些饺子给李奶奶。

    李奶奶这几天正在收拾家里,沈凌到家后,她就让沈凌将一些用不到的书本找出来,她打算卖给附近的废品站。

    废品站就位于他们村镇的边上,沈凌陪李奶奶过去时,发现废品站里有不少旧书。那些旧书都是被当做废纸卖掉的,其中也有一些名著之类的书籍。

    沈凌不由得想到后世一家有名的旧书网,里面卖的书籍几乎都是旧书,价格特别便宜。

    沈凌就问老板那些旧书,他想买回去自己看,问老板怎么卖。老板说,那些旧书按斤卖,一块钱一斤,让他随便挑。

    沈凌专拣那些名著,捡了有差不多十几本,一上称,不过才七八块钱。

    过后几天,沈凌跑了一圈周围的废品站,按照一块钱一斤的价格,搜罗了不少旧书。

    然后他就开始找摆摊卖旧书的地点,最后选在了离村镇最近的一所大学。那所大学是一家师范学院,虽然是暑假,但是也有学生进进出出。师范学院的旁边还有好几栋学院的家属楼,所以还是有市场的。

    果然第一天,沈凌早上八点出摊,一直摆到下午五点多,八九个小时的时间一共卖了一半多的书,除去成本挣了一百多块钱。要知道他们村镇一个普通劳力一天不过才挣五六十。一百多块钱,几乎可以抵得上两个劳力干一天的活了。

    沈凌接下来并没有去摆摊,而是又去了市里几家废品站,搜罗了几百本书,这才出去摆摊。

    大约摆了七八天的时间,沈凌遇到了传说中的城管,所有摊主一看见他们就跑,跑得慢的就被他们抓住,没收了车和所有物品。

    沈凌觉得老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后来看见大学附近有出租的,便想着租一个店铺,也租给那些大学生看。这个时候手机电脑都还没有普及,大学生们最大的消遣活动还是看书。尤其是武侠和言情最受欢迎。

    他有了这个想法以后,就去同孟珊商量。毕竟他还小,由他出面的话,店主一定会将价格抬高。

    孟珊听了,先是觉得侄子胡闹,放着书不读,反而想要去做生意。但是经过沈凌的劝说,她觉得侄子说的也对,便出面替沈凌租了一间不大的铺面。沈凌坚持由他自己出钱,反正他卖了几天书,也攒了一千多块钱,正好够付一年的房租钱。

    铺面租好了,沈凌手里也有不少旧书,简单的装修后,沈凌的租书店就开张了。

    他开张的时间正好是暑假,所以生意不是太好。沈凌便想利用这个时间再搜罗一些,就想请个帮手。他想来想去,想到了林芳。她不是趁着暑假的时间出来打工吗,还不如到他店里来帮忙,起码这份工作还比较体面。

    沈凌找到林芳,并说出自己的意思时,林芳吃了一惊,她想不到孟浩竟然自己开起了店铺。去租书店帮忙,当日要比在小吃摊刷碗强,所以她想了想就同意了。

    沈凌给她按一天二十的工资,想着等过完暑假再说。

    哪知林芳在还未开学的时候告诉沈凌,她家里原本就有些不愿意供她上高二了,她自己想了想,觉得以目前的成绩,将来多半考不上本二,最多考个大专。还不如早点出来打工挣钱,沈凌听了她的意思,是愿意到店里长期帮忙的。他心里不由有些复杂,觉得自己可能推动了林芳辍学的事,在他看来,有个学历,不管是本二还是大专总比没有强。

    所以他试着说服林芳,让她一边在店里帮忙,一边继续复习功课。四中以前不是没有过这样的例子,只要林芳说她可以在家自学,学费书费照交不误,学校一般是会同意的。

    在他的说服下,林芳同意了这个建议。她对沈凌描述的大学生活还是向往的,既然有机会去读大学,那就试一试吧!

    沈凌等她同意这事以后,终于松了口气,心里没有了那种耽误了别人前途的感觉。

第 97 章() 
九月开学以后;沈凌升入了高二。他的学习生活和之前没什么两样;唯一多的一样就是晚上比之前多了一节晚自习。

    从前他们夏天六点多就会放学;有了晚自习;到八点才能放学。

    一些离家比较远的学生就住在了学校的宿舍;沈凌因为离家近;所以仍选择走读。他的同桌高寒则选择住校。这样一来;他就不能常常去网吧了。

    这天晚自习的时候,沈凌做完作业,距离下课还有很长一段时间;他一时不知道干点什么,正好高寒想找人聊天。两人就低声聊了起来。

    高二年级的晚自习只有一个老师值班,所以大多数学生都在自习课上说话;后排的学生有打闹的;有说话的,还有一些学生趁着老师不在男女生混作在一起的。

    在这样的氛围中;高寒说起自己曾经看过的武侠书;沈凌发现他的同桌看过的书不少;金庸的武侠书他几乎全看过;还看过一本其他作家写的风清扬外传。

    这天晚上;两人从风清扬聊到吸星大法,还聊起刚刚流行起来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高寒似乎特别喜欢哈利。波特这个人;评价他时说,哈利的学习成绩也不是太好。

    沈凌觉得他很可能是想到了自己;没有就此多说什么。他自己比较喜欢学习成绩好的赫敏;当年上高一的时候,为此还把赫敏作为自己的目标。

    那天晚上两人聊的很尽兴,等第二天晚上再上自习时,高寒就主动提出聊会天吧!可惜沈凌当天晚上有不少作业要做,就婉拒了他的请求,他能感受出高寒的心情有些失落,但是没办法,他现在还是学生,应该以学业为重,要不然以四中的学习氛围,只怕他连本二也要考不上了。

    毕竟经历过那么多世,那些知识,他几乎差不多已经忘光了,现在几乎是从头学起。

    只是还没等到他再抽出时间与高寒闲聊一场,班主任把他和高寒调开了,沈凌被挪到了前三排,和一个成绩比较好的男生坐在一起。

    新同桌名叫史刚,性子比较腼腆,沈凌跟他相处了一阵,就一阵惋惜,这样的男生将来一定会是个好老公,不知将来会便宜哪个女生。

    与史刚做同桌的日子自然比跟高寒在一起要好得多,两人一起做作业,有不会的就一起研究。沈凌很快就将高寒抛在了脑后。

    一个月以后,学校组织了一次月考,月考过后学校给他们高二放假两天。沈凌就趁着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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