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官册-第1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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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宣布,等于是说要抓陈报国一起来抵命。堂下无不抚掌称快,交颂青天。但汤斌的处置却很慎重,第二天就离了南安,去见巡抚苏宏祖,提出两项要求,希望得到支持。
“凶手有枪,死者空手,力不相敌,不能谓之争执斗殴。”汤斌的第一要求是:“凶手应依‘故杀’律定罪。”
第二个要求是行文平南王府,要求将另一凶手陈报国交出来,归案讯办——当然,汛办也是故杀,要孙大和陈报国双双为钟氏兄弟抵命。
苏宏祖是个好长官,但禀性微嫌游移懦弱,虽然对汤斌信任而又佩服,但他怕这样严厉执法,会引起平南府的不满,闹出事来,是件大案,前程不保之外,还有别的祸事,因而显得极其为难。
“潜庵!”苏宏祖的态度不像上司,倒像个一向依恃汤斌的老朋友,所以称他的号,用商量的语气说:“是不是可以缓和一点儿呢?”
“大人!”汤斌答道:“我不敢有丝毫成见,亦不敢有丝毫爱憎之心,只记着‘持法务平’四字,民不平则起民愤;民愤不泄则必酿成民变。此案一时因可以硬压下去,只是将来的纠纷层出不穷,愈演愈烈,那时大人或者有悔不当初之叹了!”
苏宏祖人虽懦弱,却不是不能激励的人;一听汤斌的话,再细想一想将来的利害关系,壮起胆气答道:“也罢!奇書網電子書我依旧听你的。”
于是汤斌“客串”苏宏祖的幕友,代为拟了一道致平南王府长史的咨文,细叙案情,同时强调为了以后彼此和谐,办理军差方便起见,必须依法处置,请求将陈报国移送归案。
这个咨文缮好用印,派专差度大庆岭到广东投递,立等回文。当时约定,汤斌仍回南安;平南王府的回文一到,就近交汤斌拆阅处理。
不久,平南王府复文到达杨斌手中,拆阅一看,答复出人意外,说是陈报国因为剿匪中炮,业已阵亡,无从移送。其事真假不可知,但就复文来看,并未表示陈报国无罪;这样在法理上已有交代。汤斌既然无法亲自到平南王府问明真假,就只有依律“免究”。
孙大自然难逃一死,正法之日,万民欢呼;都认为朝廷毕竟能重民命,更当奉公守法,做一个好百姓。而平南王府所属的官兵,只要一人江西,也大为安分,深怕犯在汤斌手里。到这时,苏宏祖真的佩服汤斌,见识超卓。
然而这样一个好官,不能再在南赣了。因为汤斌接到家书,他父亲的便血的旧疾复发——一自从他母亲赵太夫人殉难后,父子俩相依为命;回想当年艰苦倍尝的光景,汤斌孺慕之心,无法抑制,忧思成疾,因而上书,请求辞官归里,省视老父。
苏宏祖自然不允。汤斌重复上书,再三再四,到第五次上书他是这样陈情:
斌母赵氏,壬午殉难最惨,已负终天之恨;赴任时归省,老父抱病,马首南驰,方寸已乱,留之终无益于地方,且老父闻斌病,病必剧,是斌贻误岭疆,不可为巨;病贻亲忧,不可为子也。
苏宏祖看到这样的哀词,再也不忍心了;于是代为出奏,让汤斌“予告”。部中复文一到,立刻准备回乡;而一笔盘缠,却无着落。
如果说要让家里寄钱来,往返数千里,缓不济急;而且也怕伤了老父的心,在外服官,穷得连回家的川资都没有,这不太惨了吗?
万般无奈,只有卖去所骑的一匹马——这匹马是汤斌因为地方不靖,山路崎岖,为了应变和视察的需要,到任不久用官俸所买的私产;这时马价又涨了,卖掉了勉强可供还乡之用,便叫汤本从槽头上牵到市集上去处分。
“汤本,这匹马不可胡乱卖掉。”他说,“第一,不可跟人多要价钱。”
汤本知道他的脾气,答一声:“知道。”
“第二,要替这匹马找个好主人。”
“这就难了。”汤本问道:“大少爷,怎样才是好主人?我不大明白。”
“这匹马很驯良,就年纪大些的人骑也不妨。你看有那长厚积善之家,老主人要觅座骑代步,你就卖了给他。”
“如果没有这样的人呢?”
“那就要挑那爱马的,自然不会虐待牲口。若有这样的买主,就减些价也不妨。”
汤本遵照主人吩咐,刚要牵走,汤斌又把他喊住,还有一句话嘱咐。
“千万不可说,卖马充作川资!”
这一点汤本也明白,如果那样一说,必有人自愿献赠川资;而且可以料定,像这样的人还不会少。主人当然绝不肯接受,结果推来让去,无非平添许多麻烦。
“我这样说,我家主人打算由水路回河南,用不着这匹马。”
“对了,就是这么说。”
果然,汤斌有先见之明——马一牵到市集,想买的人真不少;也都认得汤本,第一句话就是问:“汤大人为什么要卖马?”
这也难怪大家问。都听过隋唐故事,秦叔宝困在天堂州,客中资釜不继,只好卖马。汤斌官居三品,如果也是像秦叔宝那样受困,就是件不可想象之事;无论如何要问个清楚。
“我家主人从水路回乡,马匹无用。”
“那我买。请汤二爷说价,要多少就是多少。”
“慢来,马价不贵,我且请问,你买了这匹马干什么?”
“自然是当座骑。”那人说,“我儿子在驿站当差,得要有匹好马,伺候贵人;官马都不好,自己备一匹马,当差便有许多好处。”
汤本心想驿马最苦,绝不能卖,但也不必说明原因,只摇着手说:“不行、不行!对不起,我这匹马不能卖给你。”
这个也不行,那个也不对,最后来了个地方上有长者之称的“张老好”;他买马的用意,只为敬爱汤斌,想留一点去思,睹物思人,愿意把马养在槽头上,逢到春秋佳日骑着出去逛一逛。
这是教这匹马去享福,付托有人,汤本把马卖了给他。
于是在百姓遮道攀留,父老涕泣相向的场面下,汤斌离任回乡。抵达睢州,已在年底;父子相见,无不悲喜交集。从此汤斌闭门侍父课子,琅琅书声与汤夫人的轧轧机声相应和,肃然的门庭中,自有盎然的生机。
家居不问外事,更不涉足官场;因此,汤斌对于京师的情形,十分隔膜。这样过了一年多,忽然听说有“哀诏”颁到,皇帝殡天了——是在顺治十八年正月初七亥刻。
事起突然,因而许多离奇谣言,说是顺治皇帝在五台山出了家。汤斌不信这样的说法;皇帝好佛,曾延请玉林、木陈两高僧人禁中讲法,而且由玉林以“龙池祖法派”的行辈,为皇帝取法名叫做“行痴”。这是汤斌所知道的。但好佛不一定出家,尤其以万乘之尊,弃天下如敝展,不顾社稷臣民,遁人空门,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而谣言越来越离奇,甚至说顺治皇帝的宠妃,薨于上年八月十九的董鄂妃,就是“明末四公子”之一,如皋冒辟疆的爱姬,出身秦淮的董小宛。皇帝在五台山出家,就是为了董小宛香消玉殒,以致万念俱灰的缘故。汤斌与江南文士,虽不甚接近,却与汪尧峰极熟;他曾作冒辟疆“水绘园”中的座上客,对董小宛的生平,知道得很清楚,为汤斌谈过,董小宛早在十年前就已下世,死时得年二十八,那年顺治皇帝才十四岁。
不久,民间传抄着四首吴梅村的《清凉山礼佛诗》,诗是五言古风,迷离倘。况,不知隐藏着什么“本事”,而有人说第一首、第二首,都有很明白的线索,第一首开头是这样八句:
西北有高山,云是文殊台。台上明月池,千叶金莲开,花花相映发,叶叶同根栽。王母携双咸,丝盖云中来。
双成是仙女,姓董。所以这一句是切一个董小宛的董字。
第二首开头是这样六句:伤怀惊凉风,深宫鸣蟋蟀,岩霜被琼树,芙蓉凋素质。可怜千里草,萎落无颜色。
“千里草”自是一个董字。“萎落”明指身死,而开头的“凉风”和“蟋蟀”则更指明死的时间。
谈到第三首,就更神乎其神了,其中有一段说:路尽逢一峰,杰阁围朱栏,中坐一天人,吐气如旃檀,寄语汉皇帝:何苦留人间?
皇帝不留烟火人间,就是已人禅门。但也有人说,这正是皇帝驾崩,未曾出家的明证,“不得留人间”,当然是仙去,所以下面又有:“房星竟未动,天降白玉棺”的话,房里是“天驷”,是说皇帝将巡幸某一个地方,而未曾启辟,突然晏驾。
对于这些传说,自然有亲友邻居,来问汤斌。他只能就事论事作解释;心知为非,却不愿肯定地说,到底如何?因为那是妄言。最后,终于明白了真相,是京中来客所谈,大行皇帝死于痘。起病于正月初四,到了初七,传谕民间;不得炒豆、不得点灯、不得泼水。才知是出痘。
同时下令刑部及京师地方衙门,开释系狱的囚犯,这是皇帝的生母孝庄太后的意思;但即使这样大行仁政,并不能为皇帝却病延年,到了初七夜里,特召学士两人至养心殿御榻前受命草遗诏。这两个人一个是满洲正黄旗的麻勒吉,当顺治九年满汉分榜时,他是满洲状元;还有一个叫王熙,是京师的土著,顺治四年的进士,会讲满洲话,通满洲文。
到了正月初八,是各衙门开印之期,百官上朝,得知凶信,大行皇帝在前一天晚上亥刻驾崩,于是宫中治丧,一片缟素;文武官员照满洲的习俗,首先摘去帽子上的红缨,然后依礼成服,朝夕哭临。
第一大事是立嗣君。大行皇帝共生四子,只留下了两个,皇二子福全九岁,皇三子玄烨八岁;皇位反常地落在较幼的玄烨身上,这是出于一个日耳曼人的建议。
这个西洋人的华名叫汤若望,是天主教士;明末来华传教,以徐光启的推荐,被征参与修改历法的工作。人清以后,完成修历的伟绩,被授为钦天监;以后又得封号“通玄教师”,升官进秩至正一品。这些恩宠之来,都由于孝庄太后信了天主教,而场若望是她的“教父”的缘故。选立嗣君之际,孝庄太后征询汤若望的意见;他指出福全未曾出痘而玄烨出过,以立玄烨为宜。眼前就有令孝庄太后悲痛的实例在,所以此一建议,从太后到满洲亲贵大臣,无不接纳。
在嗣君于正月初九接位以前,先颁遗诏;而公开的遗诏已不尽是大行皇帝的“末命”——满洲的从龙之臣,不满皇帝生前的作为,在取得孝庄太后的同意后,趁死无对证的机会,假借皇帝之口,完成若干制度上的改革,所以这道遗诏,“罪己”的意味特重。一开头就说:
朕以凉德,承嗣丕基,十八年于首矣!自亲政以来,纪纲法度,用人行政,不能仰法太祖太宗谨烈,因循悠忽,苟且目前,且渐习汉俗,于淳朴旧制,日有更张,以致国治未臻,民生未遂,是朕之罪一也。
开宗明义就已表明,要纠正顺治朝汉化的倾向;当然这也就是表示满洲人将掌握更多的权力。所以接下来就特别提到疏远亲贵,重用汉人之非。
宗室诸王贝勒等,皆系大祖太宗子孙,为国藩翰,理宜优遇,以示展亲。朕于诸王贝勒等,晋接既疏,恩惠复鲜,以致情谊睽隔,友爱之道未周,是朕之罪一也。
满洲诸臣,或历世竭忠,或略年效力,宜加倚托,尽厥猷为,朕不能信任,有才莫展。且明李失国,多由偏用文臣,朕不以为戒,而委任汉官,即部院印信,间亦令汉官掌管,以致满里无心任事,精力懈弛,是朕之罪一也。
另有一款,则不但满人,汉人亦认为异常明智,那就是废除“内十三衙门”。明朝以太监为家奴,而满洲则以掳掠而得的汉人为家奴,称为“包衣”;上三旗的包衣,为天子私人的奴仆,掌管了宫内的一切庶务,但自“内十三衙门”一出现,上三旗包衣就失势了。
“内十三衙门”仿照明朝宦官“四司六局”的编制,由太监主持。所以设立“内十三衙门”,就明显地表示出来,明朝留下来的太监,复得当权:“上三旗包衣”自然很不服气。只是大行皇帝乐于亲近汉人,性耽翰墨,而明朝宫内设“内书堂”教太监读书,在“司礼监”办事的太监,代批章奏,更非知书识字不可;其中出类拔萃,经史娴熟的颇不在少,久而久之皇帝便远包衣而亲太监了。特别是宠任吴良辅这么一个太监,内十三衙门就是吴良辅勾结一个在宫内办事,颇见信任的满洲人佟义所创设的。
大行皇帝驾崩,上三旗包衣,自然要趁此机会翻案,在遗诏中便有这样一款:
祖宗创业,未尝任用中官;且明朝亡国,亦因妄用宦寺,朕明知其弊,不以为戒,设立内十三衙门,妄用任使,与明无异。以致营私舞弊,更逾往时,是朕之罪一也。
明朝亡于宦官,已成定评,因此大行皇帝以此一罪自责,臣民无不额手称庆。
遗诏的最后一款,便是指定八岁的皇三子玄烨,继承皇位;并指定“内大臣”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