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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清官册-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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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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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天才右文

“三藩之乱”已经四年了,局势的演变,证明皇帝所作的“撤藩”的决定是睿智的。

最初是四藩,清朝开国以后的四个异姓王。定南王孔有征早死而无嗣,剩下三藩:在云南的平西王吴三桂,在广东的平南王尚可喜,在福建的靖南王耿精忠,名为镇守,实同割据。尤其于盘踞西南半壁的吴三桂,自从康熙元年以弓弦绞杀永历帝由榔,斩绝明祀以后,逐渐跋扈,用人则吏部、兵部不得过问,用财则户部不得稽迟,每年耗费军饷二千余万两银子,邻近数省的收入不足以供应,还要取给于东南财赋之区。“他要干什么?养那么多兵!大乱之后,悉索敝赋地征敛了百姓的脂膏,去填他的贪壑,这是公平的吗?照这样子岁糜巨饷,何时才能修水利、劝麻桑、兴文教,与民休息,出现太平岁月?”这一连串的疑问,从皇帝十四岁亲政时,就已困扰着他。

多少日子积下来的深思熟虑,终于在一次御前会议中表达了出来:撤藩。没有人相信吴三桂和耿精忠能像宋朝那班开国的将领那样接受劝告,奉还兵权于朝廷,以享厚禄为己足。此举只能导致一个后果:激起叛乱。

八旗的重臣都期期以为不可,而二十岁的皇帝,断然作了决定,“撤亦反,不撤亦反!”他说,“不如先发制人。再拖下去,吴三桂羽翼更盛,”越发难制。“

拥护皇帝的主张的,只有极少的几个人:户部尚书米思翰、兵部尚书明珠、刑部尚书莫洛。至于汉大臣,在这种论用兵的廷议中,是没有发言的余地的。

吴三桂、耿精忠、尚可喜的儿子尚之信,果然都反了。

平乱的军事起先很吃力,但皇帝深具信心;所以在亲裁调兵筹饷的大政,以及不分昼夜,批阅军报、指授方略之余,依旧亲近儒臣,不废讲学。这样到了康熙十六年,也就是三藩之乱进入第五个年头,战势已在控制之下,平定只是时日迟早而已。

那用兵的四年之中,皇帝更了然于治乱之道;明朝的遗民志士还很多,然而吴三桂却不能得到他们的助力,因为吴三桂不忠、不孝复不义。一个皇朝的兴废,全系于人心的向背;而人心的向背先要着读书人的态度,读书人的态度又决定于这个皇朝的做法,讲究仁义礼乐的孔孟之道,读书人自然就会拥护。

他深切了解人心望治,明朝的那班遗民志士,只是在感情上还倦倦于故主;而故主之祀已绝,就只有隐于岩壑,自了一生。然而作为天下之主,不容此辈高蹈,盛运宏开,要靠大家一起来努力;尤其是读书人,应有先优后乐的天下之志,责任更重。

于是,他决定特开制科,名为“博学弘儒”。

制科是皇帝下制敕,特别举行的一定期考试,以待非常之才,盛行于唐朝,名目甚多,有特重品行的“贤良方正”,识拔骨鲠之士的“直言极谏”,选取将材的“军谋越众”,而最通行的是访求“博学”,或称“博学宏词”,或称“博学通识”。自南宋以来,制科不常举行,明朝有“举荐”的制度,不行制科。因此,这是规复盛唐旧制,成为一代盛典。

康熙十七年己未,正月二十三日,颁下上谕:自古一代之兴,必有博学弘儒,振起文运,阐发经史,润色词章,以备顾问著作之选。朕万几时暇,游心文翰,思得博怡之士,用授典学。我朝定鼎以来,尊儒重道,培养人才、四海之广,实无奇才硕彦,学问渊通,文藻瑰丽,可以追踪前结者?凡有学行兼优,文词卓绝之人,不论已未出仕,着在京三品以上及科道官员;在外督、抚、布、按,各举所知,朕将亲试录用。其余内外各官,果有真知灼见,在内开送吏部;在外开报于该督抚,代为题荐。务会虚公廷访,期得真才,以副朕求贤右文之意。

上谕是发给吏部的,吏部再录谕分行京内外大小衙门。照上谕上说,凡是官员,都可荐举贤才;但话虽如此,访求遗贤的主要责任,还是落在各省的总督、巡抚、布政使、按察使身上。其中有些人,是非要征请到京不可的。

这几个人是有名的遗老,第一个是顾炎武,这年已经六十六岁,卜居陕西华阴,早年有志恢复明室,而且守着他的绝食而死的亡母之诫:“弗事二姓”,为何垂暮又肯失节?因此县官到门,坚卧不起;如果强迫他上路,那也很简单,一把并州利剪,或者一包毒药,就可了结。以后靠他的外甥徐乾学、徐元文的斡旋,总算免了这场麻烦。

第二个是黄宗羲,他是明朝东林巨头,与杨涟、左光斗同时被害的黄尊素的长子,亦是反清有名的;此时已经六十九岁,归隐浙东,致力于著述及讲学,为一代儒家,当然亦不肯受征召。以老病的理由,推辞掉了。

再有一个是李颗,为关中理学大儒,学者称为“二曲先生”;县官到门征请,李二曲叫家人回报,说病重不能动身。那县官当差巴结,一定要把他弄到京城,于是连床抬了上路,李二曲水浆不人口,预备绝食自尽,只好放他回去,一回囗囗,锁入窑洞,除了顾炎武以外,什么客都不见。

还有一个是山西人傅山,字青主,这年已经七十四岁,辞谢不赴,县官也是派人抬了床上路,到了京城崇文门外二十里之处,无论如何不肯再往前进,否则就自杀。

于是找了个野庙把他安置下来。在野大老,自有人尊敬,大学士冯溥,素有爱才之名,首先去探望,接着公卿毕集,而傅青主睡在板床上,来既不迎,去亦不送,只说病重不能应试。他的同乡,左都御史魏象枢代为陈奏,奉旨免试,这原是很好的事,不想另生枝节。

受官照例要谢恩,傅青主不受亦不谢,而冯溥非强迫他这么做不可。于是依然连床抬着到宫门;傅青主一望见由“大明门”所改的“大清门”的门额,顿时泪流满面,从床上滚了下来,仆倒在地。

这一下搞得非常没趣,而有人还要簸弄着让他望宫门磕头;魏象枢见机,赶紧伸手阻拦,“好了,好了!”他说:“这就是谢过恩了。”

俗语道得好,“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场”,有顾炎武、黄宗羲、李顒、傅青主等人,宁死不受征召;亦有人以为这是登龙捷径,千方百计,谋求荐举。因此盛传荐举有价,公价是二十四两银子。有人做了这样两首诗。

博学弘儒本是名,寄声词客莫营营。此周休得尤台省;门第还须怨父兄。

补牍何因也动心?纷纷求荐竞如林!纵然博得虚名色,袖里应持廿四金。

这是指在京的人而言,由各省举荐的,大多高才博学,四海知名,而且颇多寒士。“长安居,大不易”,皇帝知道了征士的苦楚,特地嘱咐大学士索额图和明珠,交由户部酌量给与衣食。因此从康熙十七年十一月起,待诏的征士,每人每月给米三斗、银三两。于是“文酒之会”便多了,征士把杯联吟之地,常在虎坊桥西炭厂的众春园。于是又有人作诗讥嘲:

荐雄征牍挂衡门,钦召金牌插短辕。京兆酒钱分赐后,大家携醵众春园。

有一天雅集,正当兴高采烈之际,有人托跑堂送了一首诗到席间,结句是:“从此长安传盛事,杯盘狼藉醉巢由。”巢父、许由是上古高士。许由居颍川之滨,帝尧召为九州长;许由听得这话,认为他的耳朵都已受污,因而以颍川之水洗耳。当时巢父正在牧牛,怕许由洗耳的水污了牛口,特地牵牛到上游去饮水。举此典故,讥讽得非常刻毒;然而这无非是不与其选的人,有意轻薄而已。

“轻薄出于自取!”这是陆陇其所说的话——他是浙江平湖人,字稼书;曾祖名叫陆溥,在江西丰城当县丞,有一次押运军饷到南京,夜过采石矶时,忽然发现船中漏水,他跪下来向天祷告:“船中如果有一文钱是由非法而来,愿葬身鱼腹。”就在祝祷自明心迹以后,船不漏了!天亮检视,船底破了一个洞;但是,有水草裹着三条鱼,恰好塞住漏洞。以后他的儿子也就是陆陇其的祖父,纪念先德,特地将他的新居题名“三鱼堂”;陆陇其的文集也就叫《三鱼堂集》。

他是康熙九年的进士,讲理学专家朱子;但绝不是空谈心性的腐儒。康熙十四年授职为嘉定县令,县令虽小,可以“灭门”,而陆陇其从不用他“父母官”的权威,老百姓打官司,他不派如狼似虎的皂隶去抓人,如果是宗族相争,找他们的族长;乡里相争,则找当地的长者,或者叫原被两告自己相约而至,细诉曲直。

他的听讼,全遵感化的宗旨,常常有父子反目,兄弟相仇,打上了官司;经他苦口婆心,反复开导,被劝得相拥而泣,和好如初的。

做县官的两件大事:刑名、钱粮。追完钱粮称为“比”;比期一到,不完就要打屁股。他定了一种“挂比法”;挂是褂名,到比期把欠粮的名字公告出来,等百姓自己来完。同时找了欠粮的人来,这样劝告:“钱粮是朝廷的国课,不是进我县官的腰包。你们如果重视公事,完请钱粮,身心俱泰;我亦就可以安逸了。我的安逸不是在家里享清福;是可以匀出工夫来替一县做事。你们想想看,我跟你们没有仇,何苦一到比期就要打你们。再说,一动刑,你们要私下给皂隶‘杖钱’;如果雇人代为受比,有行情的,要给两百个制钱。这些钱都是白花了的;不但白花,还落个欠粮被打屁股的丑名声,与其如此,何不把这些钱省下来凑正数。一次完不清,分两次、三次都可以。”

这个分期完粮的办法,也是陆陇其独有的,名为“甘限法”;到期不完,甘愿倍罚。老百姓听这位县大老爷如此苦心调护,不能不识好歹,所以江南的钱粮,总是嘉定县完得最快,欠得最少。

他到嘉定的第二年,因为朝廷讨伐吴三桂,各省征饷,每一县都是正供尚且征不足,额外加征,自然更感困难,但嘉定的成绩优异。陆陇其出一道告示说:“我绝不贪恋一官,为百姓向朝廷争,即使革职,亦无遗憾,但这样做对你们没有好处,因为朝廷已经出兵,粮饷不可不筹,所以争也无用,徒然耽误正事。”然后,他又派人到每家投一张名帖,作为亲自拜托的表示。嘉定老百姓不忍他们的县官为难,踊跃捐输,一个月不到,征了十万两银子。

然而,从古到今,凡是清官,大致总不为上司所喜。陆陇其的上司,江宁巡抚慕天颜,操守并不见得好,各县都经常有馈献,只有陆陇其不送红包。到了巡抚做生日那天,属下送礼,唯恐不丰,陆陇其登堂拜了寿,取出一正布,两双鞋子,说是他的家人所制,不是取自民间,特以呈献巡抚作寿礼。

慕天颜笑着辞谢,心里很不高兴。但是,陆陇其深得民心,要想动他不容易;最后想出一计,上奏请行“州县繁简更调法”,接着奏劾陆陇其,说嘉定是大县,政务繁冗,陆陇其的“操守绝一尘”,但“德有余而才不足”,宜调小县。

奏疏到京,照例交吏部审议。左都御史魏象枢为陆陇其不平,因而上奏,说如今地方官,惟恐操守不佳;既知陆陇其“操守绝一尘,何不留以长养百姓?请严饬诸督抚,大破积习,勿使廉吏灰心,贪风日长。”皇帝认为这话说得有理,不准慕天颜的奏请。

而结果陆陇其毕竟还是让慕天颜攻走了。那是由于一个极小的过失,甚至不是过失,是慕天颜的欲加之罪。

事起于一件命案。有个姓徐的商人,在收取了帐款回家的途中被杀,凶手不知是谁?等地保进城禀报,陆陇其立即带了刑房书办和件作,下乡相验。

照例的,苦主一定会在现场送状,哭诉缉凶,为死者伸冤。但凶手虽逃得不知去向,也不知姓甚名谁,而徐家的长子在状子上,却指得明明白白,是他家的一个仇人下的毒手。陆陇其准了状子,回到衙门,立刻就发火签,把苦主所指控的凶手,一个姓张的屠夫抓了来。

张屠夫素行不端,一脸的横肉,看样子倒真像个能干出那种谋财害命的勾当的恶人。然而上得堂去,极口呼冤;陆陇其听讼,一向冷静,总要让被告尽量申诉,除非有种种证据,断定犯人是在狡赖,不用刑罚。所以这时虽觉得张屠夫相貌凶恶,却不敢存着丝毫成见,只在口供上盘驳。

“你跟姓徐的,是如何结的仇?”陆陇其问道,“人家状子上,说得明明白白,你曾经‘一再扬言,非杀徐某人不可’,可有这话?”

“那是小人喝了酒胡说,作不得准。”张屠夫供道,“小人跟姓徐的结仇,原是为了祖坟的风水;也不是一两天的事了,打从小人上一辈子就结了冤家的。”

“俗语道得好,‘酒后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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