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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2章

千亿追妻,医生老婆太高冷-第232章

小说: 千亿追妻,医生老婆太高冷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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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夏想要抢夺陆云卿手里的日记本,可是已经被他先一步打开。

    他看了看日记本上的内容,嘴角噙出一丝笑意,忽然阴阳怪气地念了出来,“2016年4月17,陆云卿离开一个多月,思念排山蹈海,心疼地厉害。要是我死皮白赖地求他,他会不会留下?”

    “2017年8月23,已经一年多了,想念仍如泉涌一般,让人的泪如决了堤的洪水,爱你,陆”

    陆云卿念叨只说了几句,便被沈夏打断,她涨红着脸,低声吼道:“你给我闭嘴,我哪里写得有那么恶心肉麻?”

    旁边的一家人都忍不住偷笑。

    “那你怎么写的?现在爸妈都在这里,你念给他们听听。”陆云卿说毕,将日记本送回了沈夏的怀里。

    沈夏觉得鼻子里冒出一团烟,火苗下一刻就要从体内窜出来,将眼前的男人烧死!

    看着沈夏气呼呼的脸,眼睛都被气得鲜红一片,陆云卿总算收住了一脸的坏笑,“答不答应?”

    “你逼婚?”

    “你答对了,今天我就是逼婚来了!”陆云卿挑眉。

    沈夏知道今天要是不答应他,就得死耗在这洗手间里,偏偏这个时候,从陆云卿的后背方向,传来了一声惊天的屁声。

    那屁的声音震天,又过了几秒,有人拉稀。

    这样的环境,再耗下去,估计大家都得吐。

    “不好意思,本来不想打扰你们的深情告白,可是我实在憋不住了!”单间厕所里传来一个男人弱弱的声音,他话音刚落,便屁屎连天。

    沈爸爸沈妈妈各抱着一个孩子退了出去,杨徽敏也有些嫌弃地看了眼还僵持在原地的两人,摇了摇头,也跑了出去。

    顿时整个洗手间里的空气不好,沈夏根本不想说话,只能干瞪着陆云卿。“咱们有话出去好好说成不?”

    “不成,就在这里说!”

    “那行,我现在身价千亿,你要能下千亿聘金,我就嫁你。”最终,沈夏松了口。

    可是这口不如不松,陆云卿把所有的资产都给了她,又从哪里变出剩余的千亿来?

    “怎么?办不到?”沈夏眼里露出了讥诮。

    “能,我这就去下千亿聘金娶你!”说毕,陆云卿拉着沈夏冲出了洗手间。

    空气顿时变得无比美好,脱离了那个异味满是的洗手间,沈夏甩开了陆云卿的手,“那么陆云卿先生,我就在家里等你的千亿聘金。”

    说毕,她抬步便走。

    沈爸爸和沈妈妈呆愣在当场,不约而同地看向了杨徽敏,“我没听错吧?千亿聘金?”

    “的确是千亿聘金。”杨徽敏脸色也发白,这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沈夏踏着轻快的步子离开,她笃定陆云卿焦头烂额了也拿不出这么大一笔钱,而她,也只不过是想治一治他,看他这执拗的性子,以后还敢不敢和她随便置气。

    沈夏走回误会大厅的时候,小美正在寻找她,可是当她看到沈夏身后跟出来的陆云卿和一家人的时候,她最终还是把花藏到了身后。

    “藏什么呢,我都看到了。”沈夏笑盈盈地走来。

    小美只觉得小脸发烫,结结巴巴道:“没藏什么。”

    “还说没藏。”沈夏伸出手去,绕过了小美的后背,将鲜花拿到了正面,“有男人给你送花了?”

    “额,我,其实。”小美吞吞吐吐道,对上沈夏身后不远处的陆云卿,终究还是没能把话说利索。

    “瞧你激动的,连花都说不清楚了,告诉我是哪家公子看上你了?我帮你搞定。”

    “不了,还是让我们先单独处一处。”小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狠狠地咬了咬牙。

    “那也成。走吧,舞会快结束了,咱们去吃点东西吧?”沈夏伸手过来揽小美的肩膀。

    小美犹豫地回看了眼站在旁边不敢跟来的陆云卿,“那陆少他”

    “晾着他,等他什么时候拿出千亿,我什么时候再搭理他。”沈夏莞尔一笑。

    千亿追妻?呵!恐怕也只有她沈夏敢这样狮子大开口吧?

300章番外2:【高成风篇】过去种种譬如昨日1() 
我叫高成风,生在一个古董世家,从小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

    小的时候我就知道,身为长子的我,要继承家族未来的事业,所以从小我都和其他孩子不一样。

    我性格内敛,平时不爱说话,上学的时候,朋友也很少。

    还记得那是我15岁的那年,我遇见了他们——我这辈子最好的哥们。

    午后的阳光毒辣辣地照射在地面上,操场上的跑道被太阳灼烧地不断散发出焦灼的热气。

    但即便这么热,也抵挡不住少年们玩耍的热情。

    绿茵地的小足球场上,好几个少年正在挥汗如雨地踢球,看上去很开心的样子,但是这一切都和我无关,因为我知道,我必须好好学习,无时无刻地学习,未来我要考一所好大学,我不能给高家丢脸。

    捧着课本,我靠在树干上,坐在树荫底下看书,既远离了教室的吵闹,又可以乘凉,一举两得。

    就在我翻开下一页,准备继续看的时候,忽然,一个东西朝着我砸了过来。

    我一看,一个脏兮兮的足球滚落在我身边。

    “喂!把球给我捡过来。”

    一个很不客气,很不礼貌的声音传来。

    我抬起头,看着眼前穿着11号球服的中个子男孩,小平头,脖子上吊着金链子,样子有些痞,看人的时候,有些目中无人。

    我没有理会他,合起课本放进书包里,背上书包就打算离开。

    “喂,你是聋了是不?让你捡球不捡?”

    那个男孩满脸的愤怒。

    “你知道他是谁不?卫生局局长的儿子!叶浩轩!”

    不知道谁又多嘴了一句,似乎在警告我,我要是不把这球捡起来,就会得罪权贵。

    我仍旧不听,抬起了头。

    11号球服男孩身边又走来一个男孩,穿着一身红色球衣,长头发几乎齐肩,而上还打着耳钉,丹凤眼,皮肤雪白,有几分女孩的模样。

    我不说话,打算绕道。

    只是从11号球服男孩身边绕过的时候,他却伸出拳头狠狠朝着我的左脸打来。

    我几乎是猝不及防,只感觉到左边的脸瞬间麻痹,下意识地便捂着脸瞪他。

    “哟,狗知道瞪人啦?”11号球服男咧嘴大笑,似乎打地很过瘾。

    我平时就很讨厌这帮子官宦子弟,仗着自己家有权有势,就会欺负人。

    “请你放尊重点!”我不客气道。

    “哈哈,尊重?瞧瞧,这小子估计还没搞清楚状况。我告诉你,我爸是卫生局局长,他爸是中国珠宝的总裁。瞎了你的狗眼了,谁该尊敬谁?”11号球服男生说毕,就想挥拳再来。

    我也做好了招架的准备,只是他拳头还没下,一个低沉的男声忽然闯了进来,“住手!”

    男孩的声音富有磁性,不像是这个年纪该有的声音。

    11号球服男生和红衣男生顿时都站到了一旁,一道刺眼的阳光照射进来,让我看清楚了来人。

    一个身高一米八几的高个子男生,剃着平头,长得十分帅气。

    我从来没看过学校有这么高这么帅的男生,他的笑像是有魔力般,伸出一只手,向我身来。

    “对不起,他们不是故意的。”

    突如其来的道歉让我有些迷惘,我擦了擦嘴角的血,捡起书包便走了。

    “高成风,如果你愿意,放了学咱们一起去游泳吧?”

    我仿若没听到般,将书包甩在肩膀上。

    该死,他怎么知道我喜欢游泳?

    可是日常除了读书还是读书的我,拥有自己的私人时间几乎不可能。

    那个男生,有着不一样的出场方式,并且用我的喜好成功引起了我的兴趣。

    多年后回想起那个闷热的下午,我都记忆犹新,也许这就是缘分,注定我们终将成为最好的哥们。

    那天放学,我如约而至,那两个讨厌的家伙也跟在那个男生身后。

    我们三个也像是有约定般,不再提下午发生的事。

    让我惊讶的是,男生带我们来到了一条河边,我从来不知道,市区里有这么清澈的一条河,男生看着清澈的河水,二话不说便栽进了水里,接着那两个讨厌的男孩也跳入了水里。

    只有我,还站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高成风,快点下来!水好舒服啊,现在我感觉自己就像一条自由自在的鱼!”男生的笑如花,在阳光下是那么好看。

    我果然看到他们像自由的鱼儿在水里游来游去。

    那一刻,我心里躁动着,想了很久,我把书包丢在了草地上,‘扑通’一声跳入了水里。

    那晚我回去就被父亲责罚了,罚我跪在院子里,并且一晚上不准吃饭。

    从小我就没有母亲,只有个疼我的爷爷,可是那晚,无论爷爷怎么求情,父亲都不准人放我进屋。

    跪在院子里,暑气未散,身上还有些暖,那时我想起的还是傍晚的那条河,我不后悔。

    我渴望自由

    从那天开始,我有了新的朋友,三个渴望自由,放荡不羁的男孩。

    “我叫陆云卿,他们两个臭皮匠都喊我陆子,你也可以喊我陆子。”

    “我叫叶浩轩,我外号耗子。”

    “我叫李彦道,因为稻子太难听,就叫了燕子。”

    “那你叫什么。”三人不约而同看向了我。

    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给自己取这种难听的绰号,我一点儿也不喜欢,“你们就喊我成风或者小成、小风都可以。”

    我这话的意思就是拒绝。

    只是那三个家伙实在是坏,就连一直站在我这边的陆云卿也不帮我。

    “哎哟,既然我们都是好朋友了,就该亲切点叫个我们专属的昵称。不如就叫你羔子吧?蛏子?疯子?”李彦道捏着下巴若有所思道。

    “羔子这不是骂人么?王八羔子王八羔子!至于橙子,我们老家发音不标准,会喊成蠢子,倒是这个疯子,马马虎虎,就叫疯子吧。”叶浩轩一本正经道。

    我知道他们是故意整我,尤其是这个叶浩轩,我并不是太喜欢他。

    “随便你们吧,反正名字只不过是个称呼而已。”我淡淡道,不想再争执,“我要去上课了。”

    说毕,我转身就走了。

    中学时代的我,只有这三个好朋友,到了高三毕业,我们各奔东西的时候,四人终于决定拜把子。

    我们三个都很喜欢陆云卿,因为他总是爱笑,总是那么彬彬有礼。

    那年18岁,我们分道扬镳,当时我们最后悔的就是没有一起泡一个妞,没有一起逃一次学,甚至没有一次,一起去踢过一场足球。

    这些遗憾,全都是因为我。

    填报志愿结果出来了,我和燕子被录取了同一所中学,陆子直接被保送去了国外年学,叶浩轩则是吊儿郎当地去混了个专科。

    我们的改变,也正是从这一年开始。

    期间我们也有过联系,但是由于陆子经常在国外,所以联系地并没有那么频繁。

    就是这四年,我和燕子的关系越来越好,而我也慢慢地在改变

    大学毕业后,我们基本是按照自己设定的人生轨道开始了后续的生活。

    陆云卿进了他父亲的公司,但却不再像以前那样爱笑,他经常和他父亲闹得不可开交。

    至于叶浩轩,仍旧是那个不思进取的样子,仗着父亲有点权势,在卫生局也挂了份差事,但却从来没去上过班。

    李彦道虽然长得娘娘腔了点,但却最踏实,他进了他父亲的公司帮忙,我也终于知道他皮肤为什么那么好,那都是护肤品保养出来的。

    至于我,很自然地进了高家古董店,但我知道,其实我并不喜欢这个职业,但我别无选择。

    三十岁之前,我们四个人几乎不知道什么是爱情,哥们情意已经足够充实我们的生活。

    有一天,陆子约我们到ktv;哥们几个正打算叫几个妹子来陪酒,可是他却一本正经地举着酒杯跟我们说,他和一个女人领证了,以后可能为了那个女人,不会再来这种地方了。

    当时我们听了都很愤怒,耗子是最激动的,当场就摔杯子了,并发狠话,若是陆子为了女人疏离了他们哥几个,他就去把那个女人杀了。

    我心里发笑,我们都是正常男人,结婚是很自然的是,我们又不是基佬,陆子能找到他自己的幸福我们应该祝福才对,当时我没忍住,也把这话说了出来。

    当场耗子就发飙了,我们大吵了一架,那一晚,我们喝了很多酒。

    另我们意外的是,那个传说中的女人竟然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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