妖娆小姐进化论-第50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茹夫人说的“瘦”,对于已经成人的女子而言,是个和年龄一样的禁语。
可惜父亲素来宠爱这个茹夫人,辛汇此刻眼看她柔声软语娇嗔模样,立刻想起那次去父亲屋里偷他新猎麋鹿的事情来。
那年,她不过十来岁,听说父亲和哥哥随陈王春狩猎得一只小麋鹿,长得甚为乖巧,还没来得及去讨要,就听父亲说茹夫人春日泛凉,心口钝痛,想要一个鹿皮靠枕。
辛汇自然不依,春日泛凉自当多盖被褥,加一个靠枕就不冷了么,还不如加个火笼。
她便决心就偷出这可怜见的小麋鹿:这事当然得小心翼翼。趁着父亲小厮不在,她绕过父亲住的正房前门,从后窗推开一道缝隙,轻车熟路的翻了进去。
这一进去,却听见里面有低低的喘~息声。
辛汇僵了一僵,正要转身偷溜,便听见茹夫人的声音,她的脚不由得顿住了。
“……珍儿生的甚是不错,日前妾去宫中,钰妃还说珍儿性子也好……”
接着,父亲便有些喘不上气似的,“珍儿性子娇纵……却不是最合适……况,她不过十来岁……”
屏风那边,茹夫人嘤咛一声,像一串珍珠落在地上似的,余音缠绵,嗔道:“珍小姐的性子,还不是侯爷您偏心宠出来的……”
辛汇便听父亲笑了一声:“我的女儿,难道不该宠着?”声音隐隐几分自得,顿了顿,又道,“珍儿自有珍儿的去处……”
51。18。9。23()
这的确是一个好消息,特别是对如今的情况来看。
傅婪说完有一瞬间的怔忪,迟疑了一下:“不过,这个只是我的猜测,是不是如此,还需要验证。”
接着便简单说了最近的情况。
原来,他这两天外出探路的时候,无意中发现一个诡异的现象,第一天出去时,同样的区域和路线,第二天出来时,却移动了位置,这样的位置移动在荒石的分布下非常隐蔽,如果不是对空间和细节非常注意的人根本发现不了。
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傅婪今天早上很早便出去了,这一次,他走得足够远,远到甚至发现了唐格等人来时做的一部分记号。
记号断断续续,仿佛皱褶后的无数断层一样,分布在不同的地方。
荒原中的水流若隐若现,地上河地下河相间,傅婪心中算着时间,大体看过便立刻赶了回来。
“如果我没有看错,这个荒原并不像看见的这样的沉积荒芜,它是流动的,仿佛无形的流沙,因为某种原因,而缓缓移动,这样的移动没有显而易见的规律。尘土烟雾都因为这样的移动而转换方向……而因为这样不知名的力量,整个荒原都形成了独特的磁场,所以,所有的通讯和磁铁都失去作用——除非有同样的铝矿消磁,否则只靠感官和机器是走不出去的。”
“因为荒原足够大,所以一天很可能只能走一小段路,在休憩和行走中,无形的流动已经扰乱了方向,而因为瘴气和沙尘以及龙卷风的存在,在行进中常常不得不避开这些障碍,由此得来的方向差之毫厘谬以千里……”唐格也明白了其中的关键。
傅婪点头。
“而整个荒原地区虽然部分区域有这样的移动,但是大的方向还是东高西地……所以,如果想要出去,在没有足够的指引的情况下,有一个办法可以一试——”
低头看唐格紧紧看着她,不由俯下身,在她头顶轻轻一吻。她不由一缩。
“顺着河道走——这样的移动都不曾将河流移动,让它彻底消失,要么河水又足够的补给,要么就是河道有某种特殊性——不管是什么,河水的流动总是从高到低,所以大体的方向绝对不会变。以眼寻路,容易为幻象所迷,但是跟着河道,这就不一样了。”
听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样子,但是唐格显然还发现了除此之外的另一个问题。
“你不是说你的腿疼得厉害,伤口崩裂走不了路了吗?”是谁借机要她一路搀扶,走得东倒西歪,仿佛分分钟就要倒在她身上似的。
“是啊……好奇怪,本来昨天很疼的……”他嘴角扬起,一脸迷惑,手却温柔伸向她的衣襟,替她拨出塞在衣领里面的头发,看着手下的女孩面孔一点点开始变红,仿佛渐变的灯光一样,无声照亮心底某个地方,他的声音低沉暗哑,“突然好像什么都好了呢?”
唐格:……
说起来容易,但走起来的时候才知道其中的艰难,且不说忍饥挨饿,单单便是这看不到尽头的长途跋涉,基本已经要了他们半条命,唐格初时还能走,然而渐渐速度越来越慢,脚下的伤口开始感染,很多时候火烧火燎,甚至不得不勉强靠在冰冷的河水里才能暂时止住火辣辣的灼烧感,随着伤口的恶化,她渐渐又感染发烧的前兆。
这样勉强走了两天,唐格便想让傅婪先放下她,先行出去找到出口,然后再返回带人来救她。
这个想法被他一个惩罚的吻结束。
“永远不要有这样愚蠢的想法。如果可以放下,我一开始就不会改变行程,也不会这样在这里。”(蠢作者心声:不改变行程,被炸死哒就是你啦)
他将她背起来,软软的身子好像一片羽毛,灼热的温度好像这羽毛随时会炽热地燃烧。
她总是想要睡,然后便是听见他的声音,各种各样问也问不完的问题。
她耷拉着眼皮想,这个人真啰嗦啊。
但是,声音真好听。
她睡觉的时间开始变长,炙热的风吹在身上,他将所有的衣裳替她挡住风沙,仍有细细的沙透进来,他每走一会,就会回头看她一下。
讲了太多的话,他的嗓子沙哑了,听起来声音更加低沉,她把热乎乎的脸庞靠在他脖颈上,那一晚的事情,他没有再说,她也没有再提。但是每每想到,总是难以自制地脸红心跳。
而随着前进路上他无微不至的照料……所有最开始的害羞渐渐都变成了一种温柔的情绪,心底绷着一条细细的线,一直提醒她:该醒了,该醒了,坚持下去,不要睡。
她就真的醒过来,他们走到了一片彻底的荒原上,看不见一点河流的影子,能看到的是只到脚踝的荒草,干涩的叶,默默结它的籽。
“还有多远?”她的眼睛前面只看到一片没有边际的灰。
“不远了。”他回答。
这样的问话,每天都会有一次。
明明知道答案,但是还是要问一次。
唐格醒着的最后一个夜晚,天空看不见月亮,只有漫天的繁星,因为白日一场风,天上的星子格外清晰,她仰面靠在他的膝盖,低烧侵蚀着她的身体,但是繁星让她精神起来。
“真美啊。”她说,“如果有流星,就好了。”
“流星?”
“对啊,对着流星许愿,很灵的哦。”她笑,“有一年狮子座流星雨——我那时准备了好多愿望,坐在天台上,可惜那晚下雨……”
“对一群石头许愿——”
“天外的石头。”她纠正。
他看着她的神态,咽下了剩下的话,柔声补充:“天外来的美丽石头。”
“每次这样看着星空,总是觉得自己的渺小,我们在这个世界上,是多渺小的存在啊,就像是两颗小小的灰尘,太阳晒起来,就铺天盖地的那种灰尘,但就是这样的灰尘,在不同的时空竟然相遇了……恍惚想起来,觉得就像一个梦,如果睡下去,再醒过来,可能还趴在自己的课桌上,讲台上的老师还在敲板刷,同桌还在下面偷偷玩手机……然后老师发卷子,拿到我的考试成绩回家,妈妈会抽出一点时间帮我签字,再笑一笑,拍一拍我的肩膀——”她突然讲不下去了,大大的眼睛睁着,但是眼泪却涌了出来,漫天的星光恍如都印进她的眼睛里。
星空下他看着女孩的脸庞,白皙瘦削仿佛一只手就可以覆盖,她睁着眼睛,漆黑的眼眸水光潋滟,正对着夜空,她静静躺在那里,明明就在他的怀里,但是他却觉得他仿佛就要失去她似的。他的手颤抖了一下,环住她的身体。
就在这时,她的眼睛忽然闭上了。
他的整个心突然漏跳一拍,那一瞬间,恐惧从心里升腾而起,仿佛突然有雷霆在耳边炸裂,他竟然全身失去了所有感觉,嘴唇哆嗦了一下,带着难以掩饰的恐惧,却喊不出那两个字来。
他一时间竟然忘了呼吸,过了足足十秒,他才从失重的心跳中回了点神。
“格格。”他的声音那么轻,仿佛在唤醒一个沉睡的天使。
——这时候,他可以为此付出任何他能付出的代价。
静默中,她真的动了动睫毛,疲惫不堪睁开眼睛。
他心头一松,微微用力,将她抱起来,脸庞埋在她的脖颈间。
“你吓到我了。”他的声音闷闷。
“呵呵,你以为我死了吗?”唐格用力说,但是声音还是那么细微。
“不要说这样的话。”
“放心吧,作为每月流血一周都不会死的生物——我的生命力比你想象的还要可怕……”她的眼皮又开始耷拉起来。
他本想配合她的玩笑笑一笑,但是心里的某种情绪不断发酵,他抬头看着那漫天繁星,将酸热的眼眶在夜风中凉透。
“睡一睡吧。”他温柔说,“一会到了我叫你。”
如果不是因为他的伤,她不必受那么多罪,更不用在在脚已经受伤的情况下,还这样不顾一切地奔走……
一个人,即使拥有最大的权利和力量,可是依然是很多事都没办法做到的呢。
唯有设身处地,方能感同身受。
唐格迷迷糊糊嗯了一声。
他抱着她,站起来,小腿微微抖了一下,然后站定,星空是最好的方向,他一步步向前走去,义无反顾。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遥远的地方,突然响起了一声短促的鸣笛。
紧接着,一辆,两辆,三辆越野车出现了。
开头一辆越野车上面开车的是阿卓,他强悍的体型占据了大半个驾驶室,但是一路却都回头在问后座上另一个人。
“你确定是这个方向?”
后座上便响起一个漠然而复杂的声音。
“是的。我顺着河出来的时候,他们还在河边……”
“都过了这么长时间,指不定……嗐,我说你就好好呆着就是了,何必要亲自走这一趟。”
车子走得慢些,后面便响起提醒的喇叭声。
阿卓摇下车窗,回头骂道:“催催催,催命啊——老子这不是要看路吗?老子是收钱来找人的,不是收钱来当狗的!”
他愤愤转头又继续开:“真他娘不是人干的事,你想他的钱,他就想你的命——两天了,都没合过眼,他们倒是轮流来,我这可都是硬扛着……”
后座上的男人又说:“辛苦阿卓大哥。”
“啧,能听见你说谢谢,可不容易。”
然后他突然听见一声低呼,紧接着所有车的照明都静止了。
明亮的远光灯前,他们看见远远一个挺拔瘦削的身影缓缓走出来。
“只有一个人?你要找的人,好像不在呢?”阿卓想到什么,“不会被他吃了吧……”这样的事情,不是不可能,在绝境中求生的时候,为了生存,什么事都可能发生。
那身影走得很慢,强弩之末的疲惫昭然若揭,也许是强大的求生意识支撑着他最后的行动。
“现在是你报仇的好机会。马二,就算你现在少了半条腿,但是要弄死他也不难,要不要……”
他声音停下了。
随着身影的靠近,他看清了,男人并不是孤身出来,他手里还抱着一个女人。
那个女人身子瘦弱得仿佛一件衣服,静静躺在他怀里,看不清是死是活。
男人的一只裤腿上面全是陈旧的血迹,那是反复崩裂的伤口造成的痕迹。
他走到聚光灯前,虽然形容枯槁,一身狼狈,但是仅仅是站在那里,扫视了一圈,他还是感觉到了无形的威压。
车门齐刷刷打开,秘密潜入的特种兵士们齐齐竖立在前,庄严敬礼。
“少帅!”
阿卓转头看向车座,车座上的男人已经沉入了黑暗中,仿佛再不存在一般。
他是在商行的牵线下以高额赏金接下这单任务的,掩骨荒漠的威名他早知道,也做好了一切准备,但是没想到,一切这么顺利,刚刚到掩骨山脉外,就遇见了马珩,然后在他的指点下,连夜进山,这不,刚刚进来不到十公里,就遇见了正主。
就算他们不来,他也能出去,但是这个档口,被他给接住了,任务就算擦边完成了!真是一笔松快的好买卖。
只是,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