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魔欺上身:宝贝儿,你好甜-第18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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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伤,难过,随即,是往事如风的释然与洒脱。
我回了国,参加了你的婚礼,当我看到你的时候,想,你是天底下,最美最美的新娘,我的女孩,祝你幸福。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爱而不得,很久很久以后,爱会褪色,时间,会治愈一切,会磨平纷纷扰扰。
我逐渐地接管宁氏,忙,很忙,偶然会得知你又拍了什么电影,获了什么大奖,想,你很优秀,很棒。
当我爱你,变作我爱过你,唏嘘,却又残忍。
是了,
我对你的爱,成了过去式,我越来越少地想起你,那些甜蜜又忧伤的过往,也越来越模糊,不记得了,真的不记得了。
人,都有趋利避害的本能。
爱你,使我痛苦,于是,我不爱你了。
也许,未来的某一天,我会爱上别的女孩,或是一见钟情,或是细水长流,我会爱上别人的,人生那么长,倘没有一个人,能让我想起时温暖一笑,没有一个人,能让我紧紧拥抱,那,该是多么冰冷的事情啊。
第563章 季陶陶(3)()
我是季陶陶,
我是单身主义者,更准确的说,我是不婚主义者。
作为本书内唯二木有CP的女配,我对我的设定很满意,给作者大大撒花花。
我三十岁了,至今未婚,年薪上百万,去年,在帝都西郊买了一套70平的房子,不大,不过我已经很满足了。
能在帝都有个属于自己的小窝,我已经很满意很满意了。
不过,昨天跟老妈大吵了一架,喝了点小酒,日上三竿才起,结果接到作者大大让我写的番外任务,我真是……好气哦。
都没给我太多戏份,让我给你做苦工,作者大大你的脸呢?
然而——
“陶陶呀,你可是本书中的灵魂人物,你想想,本言情小说中,只有你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中通外直……”
“说人话!”我暴喝。
“……你强大,独立,精神富足,”作者大大板着脸,一本正经道,“你享受单身的生活,你不排斥谈恋爱,却是坚定的不婚主义者,这是很难得的。”
“想想,你浪得飞起的生活,简直是对那些嚷嚷着‘女人读书干嘛呀,还不是要结婚,女人就是要结婚,生孩子,做家务,不然就是自私,残忍,变态’这类封建毒瘤的啪啪打脸,所以,陶陶哇,写个番外吧,下本书我给你加戏。”
呵。
呵呵。
要不是看在她创造了我的份上,我铁定拎起板凳,砸得她鼻青脸肿,下本书给我加戏?
你信吗?
反正我不信。
不过,番外还是要写的——
首先,先提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爱情跟面包,到底谁更重要?
唔,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吧。
不过,我选择面包,这些年,我拼了命的工作,终于跻身年薪百万的行列,年薪百万什么概念呢?
其实……一般般。
不过,我不结婚,不生小孩,不用柴米油盐,一地鸡毛,我只需养活我自己,所以,我的生活,很自得,很顺遂。
哦,对了,我唯一不顺遂的地方在于:
老妈催婚。
跟老妈的这场战争,真真是旷日持久,针尖对麦芒,谁也不低头,起初,老妈会拿孝道来压我,说我不结婚,就是对她的不孝,然而——
出个差,出了国,老妈颠颠地就跑来照顾我了。第一回合,我胜。
再后来,老妈说,女性本来就是要繁衍后代的,要是都跟你一样不结婚,全人类不得灭亡?
我呵呵,地球上人类大爆炸呢,少我一个,全人类还真灭亡不了。
第二回合,我胜。
再后来,老妈说,要是你一直单身,将来你老了,躺在病床上,谁来照顾你?不还得生个孩子?
我眨下眼,很是淡定,我老了,就死了呀。
第三回合,还是我胜。
……
现在都8102了,人类已进入高度文明的时代,思想多元化更是不容打压。
这个世界上,有异性恋,有同性恋,也有不婚主义者。
每个人,都有选择爱,或者不爱的权利,而这权利,需要我们自己来争取,我们需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上个月,我见了大学时期,睡在我上铺的小A,当初,小A真真是肤白貌美大长腿的美女,大学四年成功地交了个富二代,毕业就结了婚,一年后就生了个儿子,朋友圈里晒的,全都是豪门富太太的生活,让数人羡慕嫉妒恨。
可,小A离婚了,被小三上位,净身出户,啥都没落着,加上与社会脱节太久,一份前台的工作,都做不好。
真的是,很狗血。
可,这就是生活,真实,残忍。
爱你时,恨不能把比捧到天上,一旦不爱,也能转身就走,绝不停留。
“陶陶,真羡慕你,一个人浪得飞起。”
“羡慕你?那不如我们两个交换下人生?”
“我才不要呢,我虽然羡慕你,可我有我的人生,我可是要跟沈晏白头到老呢。”
想起上次跟宋鱼的聚会,我忍不住笑出声来,自家闺蜜这些年,过得真是越来越滋润了,有疼爱自己的老公,有萌萌哒的儿砸与女儿,事业爱情双丰收,妥妥的人生赢家,不过——
我不羡慕。
我一个人过得也很好,工作,读书,看电影,旅游,充实,富足,好不惬意。
当然,我交过几个男朋友,有渣男,有深情男,有凤凰男,也有小狼狗,我爱过,也曾扎进爱河里,最终,我还是坚定的不婚主义者。
离婚姻最近的一次,是跟帅气小狼狗,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然而——
“结婚后,必须把重心放在家庭,必须生个男孩。”
当时的自己,是怎么做的呢?
拿起桌上的冷饮,凶残地怼到了小狼狗脸上,妈个鸡,你家里是有皇位咋滴?还必须生男孩,咋不上天,跟太阳肩并肩?!
真的是,令人暴躁!
嗯,很喜欢看韩剧,很喜欢剧里帅炸撩炸的男主角,会忍不住想,倘若自己是女主,该多好?然而——
都带入错了。
我不是剧里的女主角,更多时候,我不过是剧里,站在旁边,为男女主爱情喊666的不露脸女配。
太清醒了,不好。
可总比一脚踩进泥坑里,挣脱不得好。
(别胡侃海吹,回到主题!)
一白眼翻给作者大大,我冷哼,这是属于我的番外,我想说什么就说什么,要你管!
说下最近的计划吧,一个月后,我会出国进修,大概三个月,回来后,工资大概还会涨,金钱,使我快乐!
“嘟嘟嘟。”
“嘟嘟嘟。”
拿起手机,接通——
“喂,宝贝儿,老地方,快过来,有上好的小鲜肉在等着你,我给你留着!”
手指在电脑上噼里啪啦,我快速道,“等我,让我把番外写完,就去找你浪,马上就好。”
“快点啊!”
唔,最后100字,就说些不婚主义者的好处吧,好处就是我们可以肆意地欣赏各色美男,帅哥,而不必有对不起男友丈夫的负罪感。
美男全部属于我,
而我,只属于我。
自私吗?
不,这不是自私,这是对自己的负责,人生那么短,自然要肆意地活,怎么舒服怎么来,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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