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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五月乡战-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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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兰勇是几天前被公安局处决的杀人犯,开公审大会时连队曾去执勤。

“兰勇是罪有应得,而且对他的判决是经过了法律程序。”古宝力说。他说得很冷静。

“少和我来这一套,我是一连之长,我有权力惩罚一个小偷,就这么回事儿!”

“连长,这是私刑,谁也没有权力使用私刑,我希望你冷静,连长……”

“不用你教训我,你这个讨厌的新兵蛋子!”连长怒不可遏地吼道,“给我摇电话机子!”

若干年后我耳畔还回响着被绑住的裸体发出的那让人毛骨耸然的惨叫。这惨叫使旷野增添了无限的恐怖。

当那个裸体人昏厥过去时,我们新兵听到古宝力颤抖着声音对连长说:“连长,我要告你,记住,我要告你!”

我们新兵看到连长的反应仅仅是正正自己的军帽。

5

后来我终于知道班长带我去旷野砍草是为了他的未婚妻,他把草晒干后打成了草垫子。这时他的未婚妻来队了。

我们新兵出乎意外地发现班长的未婚妻竟是一个极为标致的女子,我们去找孙鹏成询问应该给这个女子打多少分,孙鹏成神色忧郁地说他实在挑不出缺点,只能够给十分。后来我们知道这个美丽的女子还有一个美丽的名字,叫李岪。想到班长那张圆桃型的面庞,我们都不约而同为这个叫李岪的姑娘不平,惋惜。据说这门亲事是家里人给定的,两人并未见过面。在我们连队,经常接待这种未见过面的未婚妻,如果老兵到了规定的服役期,还可以在连队结婚。我们的班长已经超过服役期了,当然他也可以结婚。

按惯例,李岪被安置在一家农户里住。宫班长送他未婚妻去时我看见他腋下夹着那个草垫子。我还看见李岪跟在他的后面深深地埋着头。

就在这天下午,连里接到团部的命令,命令连里的八名神枪手去教导队集训,时间半个月,宫班长是神枪手。这么巧,他的未婚妻刚来他就得走。望着班长大背着冲锋枪的宽阔的背影,我忽然想起我自己的一些往事,在烟台初中毕业后干了两年临时工,依然没有看到出路,这时青岛水产公司到烟台招收船员,那时我觉得能吃饱肚子的地方便是天堂,海洋就是天堂。我报了名。但在体检时大夫告诉我血压偏高,不适宜在海上工作,这叫我很沮丧。又很不甘心。我发现大夫在体检表上血压那一栏并未填写他测得的数字,我当时忽然想到可以自己填上一个显示正常的数字,我就填了。这位大夫偶然的疏忽使我踏上了开往青岛的火车。后面的事情更使我茫然莫测。到青岛后我们新船员要先进行一个月的培训,然后再正式登上渔船,如果这一个月中没有什么意外,恐怕我今后的一生便要在海上度过了。问题是又遇到了偶然,那天中午我们新船员正在宿舍里打扑克,工会郭主席进来对我们说:水产公司没完成今年征兵的报名数额,你们刚来是不是帮着去凑个数。扑克正打得红火,谁都不肯去。于是便有人提议大家摸摸扑克,摸到黑牌的去凑数,摸到红牌的继续打扑克,于是我们就摸。我摸到一张梅花Q,黑牌。下午我就和另外几个摸到黑牌的人去报名体检了。两天后我得到了一张入伍通知书。我将不必去大海里捕鱼,而是去当一名陆军士兵了。我知道这次生活道路的改变对我的今生将是十分深刻的,一张梅花Q拨转了命运的指针。我不知道当我望着班长远去的背影时怎么会联想到自己的一些事情,而由自己的事情又使我暗暗揣摸着班长去集训的“偶然”将会给他怎样的凶吉。

李岪病倒了,她说要回家去。连长没答应,让我们班把她送到团卫生队住院。我和孙鹏成用担架把她抬到了卫生队。卫生队让留下一个人陪床,我们打电话请示连长,连长让孙鹏成留下,因为他们是老乡。李岪住下院我便回连队了。

五天后,孙鹏成带着李岪回到连队,她完全痊愈了,脸色很红润,精神比刚来队时还好,大眼睛水灵灵地亮。她的房东是一家军属,军人的妻子是一个干净利索的年轻媳妇。

像所有来队的家属一样,李岪也知道她该做些什么,我们出去训练时,她就在班里找衣服洗,要不就到炊事班洗菜淘米,炊事兵们对她表现出最大的热情,偶尔哪次不见她来,大家就一遍一遍念叨着:李岪哪里去了?在连队炊事兵是顶郎当的兵,好汉子不屑惹,赖汉子惹不起。他们说话没深浅,开玩笑也没深浅,而和来队家属玩笑开得更离谱,据说有一次副指导员的家属在伙房干完活要走,被副班长拦住了,问:“刚蒸出饽饽,就往家里偷呀?”副指导员家属被问成个大红脸,说:“谁偷饽饽啦?”副班长指指她胸前高耸的乳房:“这是啥?藏得住吗?”气得副指导员家属哭了一场。其实这种玩笑并不是最高水平,对那些混熟了的家属甚至会直截了当地问:“哎,昨晚上几回?”或者:“×××(家属的丈夫)炕上的活干的地道不地道?”张口就在裤腰上转。不过他们纯粹是一些“口头革命派”,只说,从不动手动脚。他们和李岪也开玩笑,却开得极有分寸,不敢胡说八道。只有一回,一个炊事兵脱口说了句:“哎,真是好汉没好妻,赖汉娶花枝哟!”一句话说得李岪眼泪汪汪的。事后这个兵叫炊事班长臭骂一顿。

我们都看出李岪的心事重重的。

晚饭后孙鹏成便去陪她,他大摇大摆地走进她住的院落里,谁见了都无可厚非。宫班长不在家,关照他的理所当然应该是孙鹏成,谁都这么觉得。他们是老乡,他陪她住过院,再说孙鹏成家里有未婚妻。

我们常常看到孙鹏成陪她到村外散步,有时候看到他们往旷野那边去,回村的时候李岪手里总拿着一束野花。

有时候孙鹏成还把摩托车开出去,带着她兜风,或者到县城夏村去逛商店,买点小玩意回来。但不管怎么样,连队晚点名前孙鹏成一准会赶回班里。

我们机动通讯班负责团部上与师下与营之间的文件传递,距离近,就由我和吴宝光、黄孝平骑自行车送。距离远由摩托车手送。这天孙鹏成奉命去二营送文件,二营部在杜家岛。退潮时杜家岛是一个半岛。人、车可以由陆地上岛,涨潮时陆地和海岛之间便被海水淹没了,波涛汹涌。孙鹏成把文件送到潮也涨上来了,他得在岛上过夜。他打电话向连里说明情况,最后又叫我听电话,他叫我去告诉李岪,就说他今天赶不回来了,他在岛上给她拣贝壳和鹅卵石。

晚饭后我就按照孙鹏成的旨意去找李岪。我在她住的屋子见到她正在看书,我一眼便认出是我的书,就是那本被吴宝光、黄孝平恶作剧装进班长箱里又被班长默吞的书,她看得很专注,我咳嗽了一声她才发现我站在面前。

我把孙鹏成让我传递的话原样传给她。

我看见她脸上出现颇为失望的表情,只是在听到孙鹏成将在那里给她拣贝壳和鹅卵石的话脸上才慢慢泛出笑影来。她的笑很妩媚。

我关注的仍然是我的书。吴宝光和黄孝平不明不白地让我失掉这本书,真可恶。我带到部队的仅有三本书,这一本,《叶甫盖尼·奥涅金》和《普希金抒情诗集》。

她见我眼光老往书上瞟,就说:“这本书真有意思。”

我点点头。

她问:“你看过了吗?”

我几乎就要告诉她这是我的书,但克制住了,我说我从班长那儿借来看了。

“他怕我寂寞临走时找出这本书让我看。”她说。

“班长的心眼儿好。”我说。

她的嘴角动了动,没说什么。

过了会儿她忽然问我:“孙鹏成的未婚妻来过吗?”

我如实说:“没来。”

我不是个多言语的人,可这次就多说了一句话,我说:“孙鹏成恨他的未婚妻,他不愿和她结婚。”

“为啥呢?”她看着我的眼睛问。

我说:“听他说那个人很讨厌,长得也丑,只够个四五分。”

“四五分?你们当兵的还给人家女孩子打分?”

我点点头:“这是孙鹏成给她打的分。”我停了停又说:“孙鹏成也给你打了分。”

她的脸忽地红了:“孙鹏成这人真……真……”她没真出下文来,后又问:“他给我打几分?”

我说:“十分,”又补充一句:“十分是满分。”

她听了这话没再言语,两眼有点发怔。

这时我听到村子上空响起清脆的号声,我有些奇怪,刚开过晚饭吹什么号呢?我忽然想起连里原先讲过晚饭后要去团部出公差。团机关的老爷们大事小事都要我们当兵的伺候,很烦人。

我只得离开李岪的屋子。

6

古宝力真的把连长告了,他对我们新兵讲了告状的过程。他去过那个盗贼所在的村子,他见到在旷野的草棚子外被电昏的那个人时他正处于清醒状态。他以为这个当兵的要把他拘捕问罪,再三告饶,说知道那电盒子的厉害了,以后再不敢去营房偷东西了。古宝力费好大气力才对他讲清了来意,他听说让他在状纸上盖手印告下令电他的连长,坚决拒绝,一溜烟跑掉了。古宝力又去找他的父亲,他的父亲说他的儿子被电后一直没再犯病,要是从此去了病根他还要去感谢大军呢。无奈,古宝力只得自己写了材料,寄给了团首长。

我们新兵都希望这官司打赢。

连长知道这个情况,可毫不在乎,无事一般,有一次在晚点名后的时候说:“有那么一个新兵告我的状,正好呢,这七斤半(手枪)我早都背够了,把我告倒了我请他吃酒席,怕只怕他没那个口福哩。”

几天后,古宝力被调出了侦察排,去了勤杂班,养猪。

为了表示抗议,我们新兵在开饭前又唱起了《人民海军之歌》。

7

我心里一直装着当干爹还是不当这个旷日持久的问题,狗大的年龄,按说不应该当人家的长辈,况且还有部队的纪律,这事若是叫连长知道,没准也得像古宝力那样背上一个处分。可是不当又有点不忍,那个叫小国子的孩子对我是那样的倾心,简直有百折不挠的精神,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我踏上村街,便会看到一对可怜巴巴的向我注视的眼睛。有一次他见我一个人,又跑到跟前叫我干爹,其实班里的一个老兵正跟在我的后面,我急了,朝他吼了一句:“不准叫我干爹,再叫我就揍你啦!”这一下把他吓呆了,手里的草莓都滚到地上了。事后我非常后悔,怎么能这般对待一个孩子呢?我愤然地谴责自己,心中却有某种轻松:或许这桩叫人哭笑不得的事情就此会终止了呢。但我想错了。当我再次出现在村街时,那孩子依然站在惯常的位置上向我注视,只是不敢靠前了,我的心一下子软了,我招手叫他过来,他显得很畏惧,一步一步朝我走来。我摸着他的光头顶,半天也没说什么话。我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可当我低头看他时,我看见他哭了,小脸上沾满了泪水。我的心忽地揪紧了。

我终于把这件事告诉了孙鹏成,他听了半天没说话,后来告诉我,这孩子很可怜,他的爹妈受不白之冤死去。部队去年春刚进驻村子时,这孩子就谋求找一个当兵的当干爹。可部队有明文规定不准认干亲,也就没人愿意无事生非了。他说这回孩子一定是认准了你。

我请求孙鹏成给我讲讲孩子爹妈的事。孙鹏成讲了下面的话:

这个叫吕家的小村从历史上就贫穷,据说刚解放的时候做了一下统计,全村三百多口人就有二百多条打狗棍(要饭棍),但从解放到现在村子一直也没富裕起来,自然灾害时这村饿死的人比哪个村都多,愈是贫穷的地方不公平的事就愈多,愈严重。这个村有四个干部,很霸道,群众又怕又恨,背地里把这四个人叫做狼、虫、虎、豹。狼虫虎豹极为好色,其中以“虫’尤为可恶。小国子的爹叫天成,妈叫素红。俩人是县一中的初中同学,在学校相爱,毕业后成了亲,素红长得白净秀气,浑身透出女学生气。他们住在村西北角。“虫”对素红垂涎已久,但直到小国子出生时还未得手。当小国子过了“百岁”,“虫”便开始实施他的计划,占有女人自然得先把男人支走。“虫”分派天成去公社砖瓦厂出工。天成走的当晚“虫”便破门而入,强迫素红就范,素红不从,两人便滚打起来。“虫”干这勾当经验丰富,先堵了素红的嘴,让她喊叫不出,然后开始撕她的衣裳,很快把素红剥得赤身条条,也正在这时,天成冲进自家门,原来他早猜测到“虫”派他出工是要打素红的主意,于是干完活便匆匆从公社赶了回来,素红正处在危难之时。“虫”没料到,先是一怔,接着恨恨丢掉衣裳碎片走出门去。据说后来天成到公社告过状,但没有结果。天成也便罢休了。然而“虫”却不肯罢休,他精心为天成挖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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