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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三世书-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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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击,如今两人之间的竞争相当激烈。

    原本,宋伟还凭借有个市场部之花的女朋友安妮胜张一鹏一筹,可前阵子张一鹏不知怎么,居然对一向最不屑花花公子的恬佳展开了热烈的追求,因此又把宋伟的风头压下去了,而恬佳减肥的原因,也正是为了这张桃花脸。

    “我当然委屈了,有人中了邪要减肥,连带我也不能吃饱饭呢!那人就在楼下设计部,听说还是你女朋友。”

    我没好气地对张一鹏说。这家伙,根本是个彻头彻尾的花花公子,对付女人的手段多如繁星,一向强势的恬佳被他迷得神魂颠倒。

    “我说呢,原来是没吃饱啊。等着!”

    张一鹏朝我潇洒地一笑,转身朝他自己的办公桌走去,很快又转了回来,递给我一个东西。我接过来一看,是个相当漂亮的小盒子,打开来,一排精致的巧克力镶嵌在格子内,造型各异,一看就很有档次。

    “这是一个朋友出国带回来的,瑞士的手工巧克力,给你吧。”

    我心里嗤之以鼻,肯定又是哪个女人讨好他的。不就是借花献佛吗?不吃白不吃。

    捻起一颗放进口里,巧克力特有的香味立刻充满口腔,淡淡的苦味刺激着味蕾,随即,一股软滑的细流溢出,带着榛子的香醇味道,如丝缎般细腻柔软。闭着眼细细体会着巧克力美妙的口感,直到口中的滋味消失,我才睁开眼,立刻近距离看到张一鹏的脸,吓我一跳。

    “光看你吃东西的样子都是一种享受。”

    张一鹏露出笑容,这种笑容我太熟悉了——调情,挑逗,引诱。

    忽然间,我的胃口全无,嘴里泛起酸涩的味道。正巧张一鹏的手机这时响了起来,他转身接手机,我则顺势放下手中的巧克力,打开一份文件装模做样地工作。

    晚上快下班的时候,接到恬佳的电话。难得啊,自从和张一鹏恋爱起,她很少主动找我,标准的见色忘友。

    恬佳约我去逛街购物,反正我也没什么事情做,自然应允。来到购物中心,我提议先去顶层的美食广场吃饭,却被恬佳坚定地拒绝了:

    “我现在不能吃晚饭的,你先陪我逛吧,逛完之后回家,你自己想怎么吃都行。”

    恬佳双手合十竖在嘴前方,可怜巴巴的样子看得我牙痒痒。

    “唉!服了你了,快走快走,你到底要买什么,赶快!”

    恬佳其实没有特定的目标,她的要求就是所有能让她看起来“更有女人味儿”的衣服、饰品和化妆品,不用说,又是为了张一鹏。

    “恬佳,张一鹏交往过的女人似乎挺多的哦?”

    “你什么意思?”

    恬佳一听我的话,立刻满脸的警惕,死死盯着我。

    “没啦,我只是想提醒你,他过去也算是个花花公子了,所以你小心一点。”

    我被恬佳那如同捍卫自己领地的母兽般的样子吓了一跳,只好尽量委婉地表达出自己的担忧。

    “很少有人能在第一次就遇到自己命中注定的另一半,他也不例外。他说过我是他生命中的唯一,我愿意相信他。”

    恬佳转过脸去摆弄货架上的衣服样品,口气强硬。

    我见状叹了口气,感情上的事最容不得别人说三道四,一旦栽进去了,就什么也听不进去了。虽然如此,我还是忍不住想要提醒恬佳:

    “如果这样最好不过。我只是希望你警惕一点儿,我不希望看到你受伤害。”

    “你不要因为宋伟不要你的就把所有的男人都当成负心汉!”

    恬佳忽然转头面对我,厉声尖叫。她尖锐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引起了不少人的侧目。我也愣住了,没想到恬佳会说出这样揭人就疮疤的话。她话说出口,自己也后悔了,一时间似乎也不知如何是好。我忽然有些生气,转身出了那家店,恬佳忙跟着我出去。两人就这样一前一后沉默着走了一会儿,恬佳好像下定决心似的扑上来拉住我的手: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我只是想说,一鹏跟宋伟不一样,他不是宋伟那种烂人。”

    见我不吭声,她又接着说。

    “宋伟那种男人,不要才对,你看,你现在多好?跟脱胎换骨似的。多少男同事私下里说,以前居然没注意你真是瞎了眼呢!别生我气了,我请你吃晚饭,现在就去,原谅我啦——”

    恬佳见我还不说话,索性拉起我的手开始撒娇。我瞪了她一会儿,终于还是泄了气,一甩头,拉着她朝着通向美食广场的电梯走去。

    晚上回到家,我顺手把手中的购物袋扔在沙发上。狠狠敲诈了恬佳一顿大餐后,我们又逛了很久,除了帮她选衣服,我自己也忍不住买了些。

    环视了一下这间房,住了几个月了,越发感觉不喜欢起来。之前因为要适应这里的生活,一直也没顾得上,而今天恬佳说的话更坚定了我的决心,一定要搬家。

    洗澡出来,打开的电视,里面正播着电影,讲的是披着画出的美丽人皮的女鬼的故事。屏幕里的女鬼正小心描画着,旁边的镜子里映出一张可怖的鬼脸。视线从电视转到墙角立着的穿衣镜,镜子里清秀的女人穿着真丝睡衣,紫色的丝缎镶着蕾丝花边,低开的领口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居然也流露出性感而妩媚的风情。

    我不由得冷笑,镜中的脸便也跟着微微扬起嘴角,竟有透出另一种妖异的感觉。占了别人的皮囊,也算是画皮了吧?

2。 画皮() 
当年送走了十娘,我又恢复了四处游荡的日子,转了几年发现没什么有趣的,索性找了个僻静的山洞,闭关。就这样,闭关个几十年,醒来后四处转转,腻了再闭关,一转眼,沧海变桑田。

    记得刚下山的时候,我什么都不懂,着实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跳。山下原本土黄色的道路如今变成了一条灰白色的大路,一排一排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铁盒子在路上跑得飞快,人就坐在里面,有些坐得多,有些坐得少。我在民国的时候也见过个差不多的玩意儿,叫洋车,样子黑漆漆的没这些盒子好看,跑起来也没那么快,“突突”地冒黑烟。

    跟着那些盒子进了城,我更吃惊了,我对着大街上的男男女女瞧个不停。

    这世道变得可真快!

    记得民国的时候,男人最时髦的就是一身黑漆漆的“中山装”,硬梆梆的领子死死卡在脖子上,为这我笑了好久,脖子粗的男人穿它可真是活受罪。女人倒还穿旗袍,可是样子变了不少,不再是大清时候那种宽宽大大的样子,变成紧紧裹着身子的样式,把身形都显了出来。脚上穿的也不再是绣花鞋了,她们管那叫“皮鞋”,后脚跟戳上一根细长的棍子,走起路来一扭一扭的。

    现在更了不得,到处都是象山那么高的大方盒子,外面还镶着一格一格的琉璃,人就在里面进进出出的。街上的人什么颜色的头发都有,穿得也很古怪,男的只穿一个坎肩和一条底裤就敢出门,女的更要命,一个比一个穿得少,坦胸露背地在大街上走;一男一女就这么大庭广众之下搂搂抱抱地,起初我还当自己到了花街呢。

    边逛边看边学,三年时间足以让我弄懂现在的“社会”。没有了皇帝、大臣、军阀,却有了汽车、楼房、时尚。他们在“写字楼”里工作,挣的是“薪水”,吃饭去“快餐厅”,衣服去“购物广场”买,在街上看到人不理不睬,却对着“手机”有说有笑。

    “绮罗!这边,这边——”

    一天,正在街上乱晃,就听到一个女人的声音在叫喊,喊出来的那个名字居然让我全身一震。

    绮罗多久没听到有人叫这个名字了?还以为自己已经忘记了,却没想到再听到有人叫,居然还是揪心。

    绮罗,我那书呆子父亲唯一赋予我的东西,我曾经的名。自从进了沁芳楼,这世上就再没有绮罗,只有蝶舞了。

    一时好奇,我寻声找了过去,想看看那个“绮罗”。

    街角一家店门前,一个长相丰满的女孩儿正用力招着手,不远处,我看到一个衣着素净的女孩儿正小跑着朝她去了。

    “恬佳,抱歉,抱歉。宋伟忽然打电话来说想喝乌鸡汤,我只好先去买来炖上了。”

    那女孩儿跑到丰满女孩面前,忙不迭地道歉,但她的朋友似乎并不接受这样的理由。

    “我等了你足足两个钟头耶!你都快成宋伟的保姆了,他说什么你就做什么。你这样不行的,早晚被他欺负死!”

    身子一荡,我就飘了过去,绕到丰满女孩儿身后,仔细打量那个“绮罗”。

    素面朝天,长发垂肩,肌肤还算白皙,却不够通透水嫩,身材瘦小却不够袅娜。容貌充其量可说是清秀,带着几分小家碧玉的温婉,眼睛里却又透出些沧桑世故。没办法,在这种大城市里讨生活的人,有几个还能单纯?一身素白的连衣裙,脚上中规中矩地配着丝袜和凉鞋,不显山不露水,乖巧,却缺乏个性,好像一盘忘了加盐的凉拌豆腐。

    品评完毕,我叹口气,这么个女子配上“绮罗”这样艳丽的名字,有点儿不搭调啊。

    心里叹息,却还是忍不住跟着她,想看看“绮罗”的生活,作为普通人的绮罗的生活。

    不看还好,看了,我更加叹息起来。

    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啊!现在的世道多有意思?好玩儿的东西那么多,女人出门也不受管制,可她偏偏把日子过得象白开水一样。

    我跟在她身后两个月,每天看着她在那个一室一厅的斗室里重复同样的生活。早上六点准时起床,洗漱之后给那个叫宋伟的男人打电话叫对方起床,顺便听取今天的点餐,认认真真记下来,然后进厨房忙碌,烟熏火燎地忙上近两个小时后,她将做好的菜小心地装进保温桶,外面还用一层层的毛巾包裹好,再放入袋子。

    那个宋伟还真能折腾人,一个月,他的菜谱是唯一每天变化的。红烧肉、糖醋鱼、老鸭汤、乌鸡煲,除了每天按照他的要求准备午餐,绮罗还每隔两天去帮他收拾住处。恬佳没说错,她就是宋伟的保姆。

    上班的时间快到了,绮罗慌慌张张地冲进房间换了身衣服,也顾不得再梳妆,随便梳了梳头发,抓起桌上一个冷馒头就冲出门去,当然不会忘了拎上宋伟的午餐。

    随着门被“呯”地关上,我施施然地飘到沙发上落座,挥手打开电视剧,我最近迷上了一部狗血电视剧,虽然中间插播的广告很烦人,但是我没办法去租碟片,所以只好忍耐了。好在我什么都没有,就是有时间,所以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在跟着绮罗两星期后,我就放弃再和她一起去上班了,完全毫无新意。

    绮罗的工作是营销部的部长秘书,比不得那些个精明强干的销售代理,人家做成一单生意就有大笔的提成,她却拿的是死工资,还要负担平日的衣食住行,日子早已过得捉襟见肘。再加上她又不擅长修饰打扮,在营销部那些衣着光鲜精心修饰过的俊男美女之中,原本还算清秀的绮罗立刻成了“鸡立鹤群”。从小在孤儿院长大,长相不出众,性格又腼腆,好欺负,营销部里谁都使唤她,嘲讽、取笑更是家常便饭,对于这一切,她也只能默默隐忍。

    电视里正播着狼心狗肺的男人为了自己飞黄腾达抛弃糟糠之妻的桥段,我换了个坐姿,眼睛扫过茶几上的一个相框,里面是两个人的合影。

    对绮罗来说,宋伟几乎就是她生活的全部。就如恬佳说的那样,她“像个黄脸婆似的”整天围着他转,按照他的喜好买菜做饭、包揽了他所有的家务。

    而宋伟,那个同样在营销部工作的男人。高大、英俊、聪明,嘴里总象抹了蜜一样,业绩一直很好,似乎还很有希望被提拔,公司里的不少女性都对他青睐有加。如果不是亲眼看到他在绮罗家过夜,打死我也不相信他们是恋人。

    绮罗为什么会喜欢宋伟可以说是不言而喻的,那么宋伟呢?从他的表现,我不认为他有多喜欢绮罗,这样一个在女人堆里很吃得开的男人为什么会选择绮罗?也许是因为绮罗很好用又省钱。

    现在的女孩子已经不像过去那样要讲什么三从四德了,她们一个个都成了公主千金,要男人宠,要男人哄,要他们花大笔的钱陪自己花前月下,买零食买玫瑰买礼物,可我从没看到宋伟在绮罗身上投入丝毫的精力和金钱。

    绮罗用自己的工资给宋伟买他喜欢吃的东西,偶尔还会节衣缩食省下钱来给他买礼物,比如昂贵的手表什么的。可宋伟在公司几乎不会主动和绮罗说话,即使看到有人欺负她也会置之不理。他心安理得地享用绮罗为他准备的丰盛午餐,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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