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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京钗计-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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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下,听说朝廷派了人来,灾民开始四面八方涌出,又无孔不入地将押粮部队围个水泄不通。

    昨夜来的刺客本欲一把火烧光粮草,好叫三哥难辞其咎被父皇责难,所幸早有防范。否则撇开惩戒不谈,来来回回再折腾米粮过来,恐怕光灾民死就无数。

    期间乐阈领了三哥的命令,组织受灾百姓撤退,将所有得到消息的村民暂时安置到环伺村庄的一座高山上。

    观察地形不难发现,之所以这座村庄会遭此难,便是因地势低洼与世隔绝,又因处在陈仓与别城的交界,几乎成为三不管地带。

    “依臣之见,耗费精力修复村庄不若重建新家园。”

    临时扎起的民营中,乐阈单脚跪拜。

    “建新家?”应文笑了,“陈仓与京师的关系挨邻处近,虽经济发展与南边沽苏不能比,但陈仓的地可不便宜,这儿少说也得上千人,乐将军打算从哪儿弄这笔银子?哦——”

    他补充:“当知我爹子民千万,却没那么慷慨到愿为千余老弱妇孺解囊的地步。”

    如今肯派人前来应援,也是做做样子堵悠悠众口。

    营帐中央的三哥瞄应文一眼,发现他脑子里装的也不全是浆糊,修理修理能将就用。

    的确,论出谋划策,乐阈到底不如行军作战那样有经验,总有思虑不周的地方,当即脸微赧:“恕臣鲁莽。”

    嬴子期静静听完所有发言,才看破全局不慌不忙道:“弄点银子对殿下来讲不算大事,可即便有这笔钱也不现实。此处村民多以打渔和种植农作物养家糊口,贸贸然将他们弄到城区,要他们凭何手艺过活?”

    三哥心情甚好展眉瞧他,“何以本王觉得与嬴侍卫相交多年?”

    两人的想法偶尔比无忌还契合。

    他们几个大男人在营内谈正事,我与宋卿好也没闲着。经着谈娘带领,我两找到半山腰的妇孺孩童,负责给她们分发干净的布衣。

    怪异得很,谈娘一路上都对我特别照顾,似乎确定我就是姑娘般,拉着我的手说走哪条路好,“别沾湿了衣物。”

    哪有男子会介意自己的衣物有没有被露水沾湿?

    况且,她若眼光好到能看出我,怎么没看出宋卿好的真实性别?

    实在诡异。

    我内心疑惑逐渐扩大,打量前方手脚利索的老枢,宋卿好忽然脚一滑,差点从半山腰跌下,忙不迭抓着我的外衣稳住。

    山上白日还好,到了晚上雾气重重,即便有岩洞遮雨挡风,然洞内湿气不比风雨力量小。

    我没受过这样的苦体力有点不支,见机回营帐小憩,及至半夜宋卿好才风尘仆仆出现,将烤得正好的红薯分我一只。竟然还有一碟阳歌特产茯苓饼,因材料不对没那样精致雪白,但看得出,那就是茯苓饼的做法。

    “谈娘说兴许你爱吃,我一见,好似你在宫内做过?就给带了回来。”

    宋卿好说完就走,捧着红薯去了三哥营帐。

    应逍刚巡视完将士们连夜搭的帐篷,到明日,村民应该就能离开岩洞暂住进去。他方行至主帐门口就与宋卿好狭路相逢,“还没入睡,不习惯?”

    说完又想起她哪有什么不习惯,连毒蛇栖身的破庙都住过,不由心一软。

    少女则没听见般,扬扬手中战利品,“给殿下送这个。”

    “多大了还吃烤红薯。”

    三哥笑,却下意识牵着她的手进了营帐。

    宋卿好就着被他握住的姿势抬起,将烤红薯塞到男子掌中,“谁说拿来吃了?山高露重,用来捂手。”

    应逍只觉掌心一烫,心也滚烫。

    这种烫是往后的他坐拥千古都不曾再拥有的。是红尘白雪也换不回此时面前那一双眼睫的。

    他当初开启的那场对弈,输赢都没能再回到过去。

    帐内此刻温情弥漫,没料应文风风火火跑来,掀帐而入想说什么,撞见此情此景自己倒觉得尴尬,赶紧退出去:“额,我明日再来。”

    等出去,和嬴子期相遇,他忍不住搭了几句话:“你是否觉得……自从有了那反女,你家主子识人断物的本领在持续消退?”

    明明两旁有刚升起来的炭火,他两却视若无物抱着烤红薯不撒手,跟捧着金镶玉似地,搞不懂。

    嬴子期想了想,一语道破:“五殿下也想消退?”

    ——!

    应文当时内心是崩溃的,赧着脸默默怨念我:看看你喜欢的什么人!还想当我妹夫?我第一个不同意!

    ……

    帐外彻底没了动静,宋卿好依然被应逍圈在怀中,大掌扣着她的十指一起用红薯取暖。

    “嘶。”

    少女无意间碰到身后人精壮的腿部硬肉就皱眉,撩起裤帘一看,腿肚子已浮起青色,想来与她白日不间断山上山下跑送物资脱不了干系。

    应逍想也未想伸手去帮她揉,用掌心后眼儿处的地方,表情却微微不爽:“又不是人手不够,这样拼作甚?”

    宋卿好倒不怕被折煞,随他按,顺便将快要失去温度的红薯剥皮吃了,间或还喂他一块焦香的甜。

    “没办法,见到那些小姑娘就不由想起自己孤立无援的时刻。就会想,那时候有人站在我身边就好了。哪怕什么也不做,就待着,给我递口水塞个馒头什么的,或许我报仇的欲望就不那么强烈了。或许会觉得这世间到底是好的,余生也就选择过得轻松无瑕些,像公主期望的那样。“

    应逍的手无意识收紧,宋卿好却感觉像在说别人的故事,面上嘻嘻神色不减。

    “当然,也就不会再与殿下产生瓜葛。”

    三哥陡然想起当初宫城中,少女持利剑手起刀落的模样,至亲的血溅得她妖瑰无双。

    她似感觉到有人在暗处将自己打量,回眸朝宫楼一望。当时三哥为避我见血腥,以手蒙我眼,所以我不知他们曾有过这一望。

    “救我。”

    少女嘴型好像曾圆过这样的祈求,仿佛他是唯一依托。于是三哥在父皇跟前沉寂多年,从不管朝堂事只论风雪月的男子,最后却为她说了情破了戒引起注意。

    所以三哥总是很笃定地将那句话挂在嘴边,“我自认没亏欠过任何。”

    但宋卿好离开那日,她又再问:“你说俯仰天下皆无愧,真的吗?”

    他缄口,回一醉。

    那苏乌莹从上山后就不消停。

    她跑惯无边无际的大草原,哪里行过这样陡峭的山崖小路,好几次都差点摔下去。我和宋卿好虽烦她,但她再怎么说也是外族千金,影响着两族友好结盟,三哥不得不刻意吩咐嬴子期对她多加照料。

    翌日大早,嬴子期代替缺席的无忌去转了转周遭山谷。那苏乌莹醒得晚,总算没跟上。

    我两在熬制米粥的锅前遇见,互嗤一声,各自接过伙夫递来的碗,各自边喝粥边用眼神拼杀。

    负责煮粥的伙夫比较年轻,有点毛手毛脚。那头守卫一夜的将士接连催促几声,他就开始手忙脚乱,不小心绊一跤推翻粥架。

    当滚烫的锅炉携裹着白米粥漫天飞,我惊得眼前一黑,突然余光闪过一道影子,稳稳将我揽进怀抱。

    那苏乌莹光顾着和我斗气,也才注意到危险,下意识以手肘遮挡。眼看热度惊人的白粥悉数要滚到她头顶,一条白帛似游蛇而来,卷住少女腰身,猛地将她撤开现场,叫热龙扑个空。

    而我,始终被禁锢在那人怀中,连头都拔…不出,鼻端还因这姿势被迫嗅到一阵清晨特有的霜气。

    我正细辨,远远却听那些不知我真实身份的围观将士们开始低呼:“娘呀……”

    “原来嬴侍卫还有龙…阳之好……”

幼稚() 
是时;那苏乌莹被宋卿好扯得四仰八叉;躲过了滚烫没躲过摔跤;气势汹汹翻身爬起来找她算账。

    我从周边将士的嘲笑声中大概猜到来者是谁;心一跳;奋力想挣出头察个究竟;哪料那只按着我头顶的大掌反压得更紧;直到不远处传来应文欠揍至极的嗓音:“这真是本王见过……画面最难看的英雄救美。”

    听应文这么说我更好奇,找着面前人腰上的痒肉一拧,颇有成效;他总算微微将我推开。

    一抬头,便见青年玄衣黑发上统统是白色点点,十分扎眼。

    嬴子期的表情还是惯然地不阴不阳;转身就走;我忙不迭跟上两步:“欸,帐篷里有烫伤药!”

    他头也不回;“不用。”

    三哥命人将营扎在半山腰;来往方便。离半山不远有处小瀑布;嬴子期纵身跳下;看来水性极好。

    等他洗净狼狈浮出水面;我已捏着烫伤药膏等候多时。

    嬴子期下意识甩甩头发上的水珠,依旧有几绺不听话的还贴着脖根。我见他不舒服;跳起脚尖要帮忙撩,他偏了偏;薄唇翕动;最终什么都没说,只是极利落闪开。

    我从他的行为里品出拒绝,一下捏着药膏不知如何是好。

    直到脚下的青苔被我碾了又碾,嬴子期忽然来那么一句:“公主,无忌确是个不错的男子,兴许你能尝试喜欢他。他对公主,绝不辜负。”

    奇怪,自从认识嬴子期,我好像什么狠话都能接受了。连这样大逆不道的,我竟然都觉得是意料之中选择原谅。

    透过潭水倒影,我看见自己的笑容,似乎有点苦:“我从没说过无忌不好。但嬴侍卫能因为一个人好就去喜欢他吗?真这样的话,我也没那么差吧,为什么你不试着来喜欢我?”

    “并非不愿,是不能。”

    嬴子期眼神难得闪烁,侧脸看被风声磨得沙沙的竹叶。

    “属下闲云野鹤,自在惯了。若公主要新鲜,我或许能给你新鲜。但公主要未来,这东西,我玩不起。”

    “那苏乌莹就玩得起?”我断然回击,“不见你与她行事避讳的。”

    “她不同——”

    嬴子期重新正头,用几乎毫无商量的口气对我讲:“我与那苏,各取所需。”

    他利用那苏来激我远离,那苏又何尝不是带着利用成分在靠近他?

    她不愿嫁给三哥,但两族联盟大义当前,却实在找不到理由说服自己维持叛逆天性,直到嬴子期出现。那苏乌莹对嬴子期动心是有那么点动心,然而给自身寻个拒婚好借口,好到将自己都骗过去,才是最终目的。

    我一边听一边企图寻找反驳理由,没找到,颓然地抱着膝盖蹲下身去,临水自怜。

    等好久,嬴子期站不住了,半弯腰来试探我的情绪,我却忽然抬头,对他扬扬手中药膏:“就算真要桥路各归,至少等我上完这次药?毕竟你是因我受伤,权当了我心结。”

    面前高高身量微怔,没说好亦没再拒绝。

    片刻,他背对我而坐,使我一眼窥到他脖子上那好几处猩红小点。

    “公主务必快些,殿下还有吩咐。”

    我以无声作答,开始抹点馨香往青年后颈擦。

    秋意浓,山谷凉,风轻巧来过一阵,前方打坐的人又刚入过清晨刺骨的水,忍不住微缩。

    “汤水应该顺着肌理往下淌了淌,嬴侍卫不介意的话将外衣脱掉吧。”

    “……”

    听见我的话,嬴子期要回头,估计想讲点什么男女之别的陈词滥调,被我用力一掌冲他肩膀推过去阻止,也不管他有没有吐血:“什么都别讲,脱衣服就好。”

    好像知道我拧劲儿已经涌起来,那人不言不语,总算开始徐徐宽衣。

    滚烫的米水果然波及范围不小,我逼自己专心致志在抹药上,却还是禁不住走神,期间指甲不小心抠到被烫破皮的伤口一角,引他微“嘶”。

    “弄、弄疼你了?”

    慌忙将手往后撤,

    他摇摇头,言简意赅:“继续。”

    突然我意识到,嬴子期的决定是对的。

    我对他来讲太幼稚了。

    自以为在宫内见过些小伎俩就能应对风浪,自以为会点三脚猫功夫就马上挽弓无人能挡。其实从小到大,不过是我身后总有个三哥在收拾烂摊子。

    “你一定觉得我很笨吧?“我忽然停住手上动作,问。

    嬴子期回答迅速:“没有。”

    “连本宫的心意都敢拒绝,还怕多说几句实诚的?”

    “……真没有。”

    “但我觉着你就这样想的。”

    “公主从遇见属下开始就执着于叫属下脱衣服,时至今日不也成功了么?”

    暗指当初他带我打马车,我曾叫他脱京交司的侍卫服。

    没料他突然开玩笑,我所有的气都打在棉花上,面色绯红着将一指甲盖儿白色抹到他脊骨附近,起身要走:“原来你这人如此不正经!算我看走眼。本宫正式宣布,嬴子期——”

    “我不再喜欢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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