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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卿卿在上,吾在下-第3章

小说: 卿卿在上,吾在下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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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戒色,你看那是什么东西?”李念这厮,指着窗外一只高头大马的怪物,只见那怪物背后被这两座小山峰,黄褐色的毛发,雪白的牙齿总是在不停地咀嚼着。身上还挂着一串铃铛,总是叮叮当当的响个不停。

    “额这个叫”我支支吾吾说不出个所以然,手里一本九州志被我翻了无数遍,页脚都磨得起了毛边。奈何这一样一本奇书,居然没有对这种生物的详细描述。

    李念呲的一声嘲笑道:“你这智商真是让我感到惭愧啊。这么大一本异兽图不看,去找九州志。”

    自打出了都城,这厮的本性终于暴漏出来,喜欢我,喜欢个屁,他就是在逗我玩,没事总是以打击我为乐,试图将他的欢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可惜的是,他智商全长在了脸上,脑袋里剩下的不多。

    这不,他刚翻开异兽图,就面色发黑,嗔目结舌。

    这个时候我就会对他的智商进行毫不留情的打击。“智商不高的人,最好不要嘲笑别人。总是拿自己短处和比人的长处比,何苦总是为难自己?”

    我一把抽出他手里的奇书,是的这真真是一本奇书,里面的画面恐怕是画作本人也认不出来,不过寥寥几笔勾勒出的怪兽们,长的大都大同小异,哪里还算得上异兽,说是活物都没人信。

    我默默为大吴的出版而感到悲哀,这样的破书也能出版。看看人家天朝,出一本书多不容易。

    这一趟,北疆之行我带的东西不多,除了这两本书,还有一本兵法,这是我给小哥带的。人生总是充满了各种奇遇,说不准哪天,我又会跟他在茫茫人海相遇,那我就可以凭借着手上的这本书获得他的亲睐。

    这是大吴的立国之本,吴国祖上曾是一员猛将,一生征战沙场,杀敌无数,所衍化的兵法战术,也是多如繁星。其中的精华之处都列在了这本吴公百计之上。

    这书自打我从妓院出来,就从皇家藏书阁翻了出来,如此名书怎能将它束之高阁,当然是给喜欢他的人看才好。

    十四岁的我,以为对于喜欢的人,就是要将他喜欢的东西送到他面前,才能赢得他的好感。知道今时今日这种行为,我也不能称之为错,因为它确实帮我赢得了,小哥的好感,甚至为了这本书他肯娶我。但是这本书带给吴国的灾难,是我万死难辞的痛苦。

    “小老板,你问的哪是骆驼。是这北疆最常见的牲口,脚力足,省粮食。你看他背后那两个驼峰是储存粮食和水的,北疆多戈壁荒漠,寻常马屁走在哪里不过几天就要饿死累死,这骆驼却可以走上几个月,也不会有事。”驱车的小王闻声答道。

    “哦?!他那驼峰还能存水存粮?他也没有手那么拿出来啊?”李念好奇的追问道。

    “小哥有所不知了,这骆驼会将平时吃的食物喝的水转道驼峰,每到饥饿或者饥渴的时候,就会将食物呕出来,重新嚼食”小王滔滔不绝的解说着。

    李念面色发白,他简单而富有想象力的头脑里似乎构筑了某种恶心至极的画面,自我恶心的不行。

    我嘿嘿一笑,重重拍在这厮后背上,李念立即回头凶恶的看向我吼道:“干什么?”

    “催吐!”

    “呃呃,喔嗷!”李念趴着车窗吐得昏天黑地,面无人色。尽管如此,还是总用白眼人注视着我,我姑且把这当做一往情深吧。

    马车又行驶了一会,窗外的景色也不再只是无尽的戈壁荒漠了,这惨淡的黄色里也出现了一些建筑物,刚开始只是零星的几个,随着马车渐行渐远,一行有一行整齐的黄色土屋。

    小王说要在这座小城停下休整一个时辰,我将李念拖出马车。这厮及其不要脸的将半个身子都压在我身上。若不是看他真的难受,这荒漠之上只有我俩人相依为命,我就一鞋底子拍在他脸上,让他自作自受。

    李念今年十六,已经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少年了,在大吴国的律法里他已经算是成年,可娶亲服兵役。可惜他是长乐候独子,又是贵族,兵役可免。但是娶亲嘿嘿,从没听这小子说过,虽说在都城时就听闻他花名在外。但是却没听他要去哪家的姑娘,这次更是跟我跑到边疆不知道这小子心里想什么。

    听说北疆有很多金发碧眼的美女,要不给这小子弄回来几个,也是一桩美事啊。

    “喂,戒色,一哈喇子都流出来了!”李念正一脸嫌弃的看着我。

    “切!!”

    远处一间间土屋,错落有致,低矮的房屋,多是用黄褐色的粗砖烧制而成,有用黄泥和灰分勾了缝隙,褐色的棱瓦片整齐的分布在屋顶上,这栋栋房屋虽然简陋,却盖得细致有序。可以看出,这里的人很有智慧,能用最廉价的材料盖出经济实惠的房屋。

    一缕缕炊烟从烟囱里飘出,野味的香气霎时间就勾起了李念肚子里的馋虫,一路上的大饼子吃的嘴巴都淡出来鸟了。

    我与李念对视了一下,心里话如下:我:小子,等着姐去村里弄吃的,待姐吃完以后会把骨头渣滓,给你打包回来的。

    李念:滚吧,狗才见你吃剩下的。

    我:你也可以选择不吃。

    李念:哼,等着瞧吧。

    李念嚣张的一撇我之后,便撒开腿向村子跑去,我愤恨的直跺脚,居然上了这丫的当。

    这个北疆小村叫木错村,是北疆的最后一个小村,整个村是由吴国的一个少数民族,杜伊族组成的,整个村的男女老少都姓木错。我和李念相视一笑,管他什么鬼姓,有肉吃就行。

    一个雄壮如黑熊的男子,矗立在街旁,背后背着一把宽刀,一脸憨厚跟我们打着招呼;“来自远方的客人,欢迎你来到木错村。”

    “大哥你好,有吃的吗?”李念急切地问道。刚才那一番神吐把早晨吃的干粮都吐了出来。现在肚子饿得咕咕直叫。

    “有啊,吃的管够。”那威猛的汉子,看起来却愣头愣脑,有着一份山村人独有的憨直傻气。“我叫木错鹏。你们可以叫我鹏飞。咱们去我家吃吧。”

    跟着木错鹏一起向他家走去。我想上人家白吃东西总归是不好,捅了李念,比划道:咱们是不是给给他们点钱。

    李念瞪了我一眼:傻了吧,人家拿你当客人,你给人家钱,不是在打人家嘴巴吗。

    我一阵懊恼,如此简单的道理居然没有想到,还要让他说出来。

    李念一挑眉,道:看我的!

    “木错大哥,我们带了一些南边的特产,你拿回去尝尝。”李念笑着从衣袖里拿出了一包小吃。

    吴地的儒袍袖子宽大,平日里多当做口袋用,能装个零食香粉啥的,最夸张的一次,父皇早朝去晚了三个时辰,等候的大臣们,一个个从衣袖里掏出了一个个折叠的小马扎,坐在宫门口唠嗑。那景象真是千古一奇景。

    木错鹏大哥爽快的接过了点心,直接打开一看,居然是汗血宝马熏制的肉干。我用食指使劲的捅在李念的后腰上,这厮回头从我呲牙一笑。

    这东西可是我废了好大力气才从宫里弄出来。原来的熏制的马肉,被父皇发现以后没收了,第二天就看见父皇最宠爱的小老婆那出现了我的马肉,我秘制熏马肉啊!就这么便宜了,我爹的大小老婆。

    我拿出来的这点马肉还是青了和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私藏的半只马腿,妹的,这么有纪念价值的东西,居然这么痛快的送人。

    “娘,来客人,快拿出酒菜来招待他们。”鹏飞大哥是个大嗓门,一进院子就喊道。院子里走出来一个身穿黑底花色袄子的半老妇人。看见我和李念笑着说道:“远方的客人,欢迎你们。”

    木错大娘手脚麻利,又正是饭口,急忙又做了两个菜,端上了饭桌。鹏飞大哥拿了两大口海碗,抬了一个粗陶大缸。一股浓浓的酒香扑鼻而来。

    哗啦哗啦

    汩汩的酒水从酒缸倒进了海碗里,鹏飞大哥把满满的一碗酒递给了李念,有那小茶杯给我倒了浅浅的一小杯。他嘿然一笑道:“这位小弟,年龄尚小不宜喝酒,少给你倒些,尝个新鲜就好了。”

    我一乐,还真是说得对,我酒品不好,喝多了难保不闹事,这么小小一杯刚刚好。我弓拱手道“谢谢大哥,要是不嫌弃,我就叫你鹏飞大哥了。”

    鹏飞大笑道“说什么嫌弃,到了我们木错村都是朋友。”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大哥你可知这附近有什么有趣的地方,我们兄弟想要游历山川,初到北疆不知有设么好的去处。”李念连忙接过了话头问道。

    鹏飞喝了一大口酒,豪爽的用袖口一擦,继而沉思半晌道:“北疆都是戈壁荒漠,哪里有什么好去处。”

    我和李念一阵灰心丧气。鹏飞又忽道:“不过,北疆到有几处险地,你们”上下打量我俩。又摇了摇头,“那种地方不适合你们这种小娃娃去。”

    “大哥,大哥你说啊,让我们听听过过瘾也好啊。”我两眼冒着精光,看着鹏飞大哥。

    “也好,你们就当个笑话听罢。北疆有四个传说,分别是番北赤石山,天山丽水瑶,长明灯下石,定海水中簪。这句小诗里讲的是北疆的三处密地,分别是番北的赤石山,天山的瑶池水,三顶山的柱天石,天池旁的老榆树。这定海针与瑶池长在一处,所以岁有四个传说,但真正的密地只有三个。”我捧着酒坛给鹏飞大哥倒了一海碗。大哥上下打量我,笑道:“看走了眼,小兄弟天生神力啊。”我挠了挠脑袋嘿嘿的傻笑。酒缸足有我一半高,我能抬起它来倒也算不了什么。若是没有这身怪力气,怎么能打得过李念这个妖孽。

    鹏飞又讲了起来,“赤石山那里方圆数里,重山秃岭,寸草不生,每当盛夏来临,红日升起,便会地气蒸腾,焰云燎绕,神似飞腾的火龙,十分壮观。天山上的瑶池传说是仙女的沐浴池,不过那山太高,即使是夏天上面也是白雪皑皑。常人是攀爬不上去的。那长明灯我倒是瞧过,据说是山中道人在一巨石上挂了一盏长明的,此灯长明不灭,晴夜,在这里就能瞧见,不过去寻得人多了,也没见谁寻到了。”

    一会功夫下去,就喝下了大半缸的酒。鹏飞大哥面色赤红,说起话来也不连贯了。李念扫了我一眼,我立即神会。

    风紧,扯呼!

    我二人立马告辞退去。回到了马车上,心中激荡万分,难以平静。原来我吴地的北疆居然有这么多神秘去处。若是有机会,还真要去领略一下。

    “小老板,快进村子躲起来。”车外的小王大呼道。

    我和李念一开车门,就见两个穿着胡服的骑士,手拿着一把弯刀向马车这跑来。锃亮的道光冒着寒气,李念要从袖子里抽出剑来,我拦了他一把。回头大喊道:“有胡人来抢村啊!大家快出来啊!”

    李念见我这么无耻,很是开心,立刻便跟随到了我的队伍里。跟着我一起大喊起来。

第5章 边城谣() 
无耻是一件多么令人快乐的事!

    随着我二人的大呼,那两名胡服骑士,俯冲之势一顿。两人用异语交流了一下,又继续冲了过来。

    不过一眨眼的功夫,那二人就冲到了眼前,冲出来的村人正在向这里跑来,人的脚步和骏马比起来实在是差了不止星半点,李念的手按着袖口,蓄势待发。我拦在李念前面,等待着

    “嗖——”的一声箭翎划破天空的声响。

    刹那,枣红马上的一个骑士,就被羽箭射了个对穿,那魏人瞪大了双眼,双手捂住胸口,从马鞍上坠落下来,狠狠摔在了地上。挣扎了两下就没有了声息。另一只马上的骑士,见有弓箭手立马伏在马身上,马头一转抓住地上的那人,就要逃跑。

    “想跑!”到了李念大发神威的时刻了。

    “铮——”

    一声剑鸣,李念从衣袖里抽出了一把软剑,霎时间,他气势一变,微眯的桃花眼中寒光阵阵,白色的衣袂翻飞,铮亮的剑光飞舞而出,每每在天空中划过都是一道悠然圆润的弧度。仔细看去,仿若觉得那弧度浑然天成,仿若看到了武术终极衍变,天数大道!

    然而

    “嗖——”又是一根箭羽疾驰而去,直直奔着那魏人后心飞去,噗嗤!箭雨将魏人的胡服刺穿,那带着血光箭头从身体的另一面露了出来。那魏人身体一歪,从马上掉了下来,而那骏马似是受了惊吓,不再理会已经惨死的主人,马蹄夹杂着尘土飞扬而去。

    “呼——”李念呼了一口浊气,收了宝剑。大概是觉得丢人,也没再跟我显摆,他卓尔不凡的剑术。

    我看着远处刚刚收起弓箭的小王一笑,母后果然是安排了人,我就说么,怎么说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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