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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乱世英雄-第11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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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兵下车、将进攻范围扩大到道路两侧的民房。

此举足以表明,第三步兵师确实是一支在伊拉克的城市乡间磨练了十年的王牌部队。

让步兵控制道路两旁的建筑物,有两个非常突出的好处:一是为沿着道路进攻的装甲部队增添了一层保护,二是有充足的空间发挥坦克炮与机关炮的威力。

可以说,这是美军在伊拉克取得的军事财富。

只不过,当美军展开进攻的时候才发现,再好的战术,如果找不到交战对象,也没有任何意义。

此时的情况就是如此,直到美军进入工业区,空降兵都没露头。

难道守在平镇工业区的空降兵在轰炸中全部完蛋了?或者说,那些把陆战队收拾得够惨的空降兵被第三步兵师吓跑了?

越是没有抵抗,美军越是害怕。

伊拉克战场上的经验告诉美军,越是平静,反击就越来得猛烈。别的不说,看过《拆弹部队》的人都知道,IED炸响之前不会有任何征兆。

进入工业区。美军更加小心谨慎,甚至将进攻范围又向道路两侧延伸了五十米。

原因很简单,道路上那些被火箭筒击中的LAV…25轮式战车、以及少量“艾布拉姆斯”的残骸告诉美军,就在几个小时前,这里还发生过激烈战斗,誓死抵抗的空降兵在极近的距离上用火箭筒、甚至是炸药包干掉了不少的坦克战车,让陆战队付出了上百名官兵阵亡的巨大代价。

空降兵肯定没有撤走,就在工业区里,说不定就在脚下某个地方。

早在几天前,从基隆港开赴桃园县城途中,经过那座被陆战队与日军称为“血岭”的高地时,第三步兵师的官兵就知道,曾经有一个空降步兵连在那座被数万枚炮弹与上千吨炸弹削去了半个山头的高地上,利用最简单的工具挖掘出了数十公里长的坑道,凭借坚固的坑道体系,让三个日军营与四个美军营驻足不前达数日之久,还在战斗中毙伤上千名日军与数百名美军,甚至在一次夜间反击中俘虏了三百来名日军。

更让第三步兵师的官兵感到难以置信的是,这个空降步兵连的半数官兵竟然在最后关头冲破陆战队的重重包围,扬长而去!

即便只是传闻,也足以让第三步兵师的美军官兵对空降兵肃然起敬。

小心谨慎,让美军在这条仅有一公里长的道路上足足花了两个小时。快到下午七点的时候,第三步兵师的先头部队才沿着中丰路到达工业区南面。

这个时候,天色已经暗了下来,只是没有全黑。

夏天的夜晚本来就来得比较晚。

因为一直没有遭到空降兵袭击,散开的步兵将沿途找到的坑道出入口都炸掉了,所以在指挥官下达停止前进的命令。准备重新集结、向南面的龙潭乡进发的时候,美军官兵终于松了口气。

说不准,守在这里的空降兵真的知难而退,趁第三步兵师准备进攻的时候撤走了。

这也很好理解,根据陆战队的说法,工业区里最多就一个连的空降兵,而接替陆战队的是第三步兵师的一个机步旅,而且是被称为“魔鬼之爪”的第1步兵装甲旅(第三步兵师的外号是“魔鬼三师”)。一个连也许能够顶住一个营的猛攻,但是无论如何也顶不住一个拥有两个步兵营与一个装甲营、还得到了师属炮兵旅与航空旅直接支援的机步旅的猛攻,甚至连交手的资格都没有。

美军知道,空降兵不怕死,但是不会白白送死。

在伊拉克战场上,美军的表现也很勇猛,大部分美军官兵都不怕死,可是没有哪个美军官兵愿意白白送死。

当然,第三步兵师的美军官兵并不知道,他们遇到的就是“血岭”的缔造者。

可惜的是,他们更不知道,九连已经接到了军部直接下达的命令,哪怕是拼光,也得守到天亮。更重要的是。在第三步兵师冲上来之前,九连正准备动用撒手锏对付攻入工业区的陆战队。

不管怎么说,换来换去都是美军,而且美军的目的没有改变,仍然是占领工业区。

在空降兵眼里,第三步兵师是一个强大的敌人,也是第一陆战师的替死鬼。

爆炸来得非常突然,也非常猛烈。

乔伊斯少尉刚刚让驾驶员关闭主发动机,只让备用发动机工作,以节省燃油,免得在天亮前停下来补充,爆炸就发生了。

这个曾经四次前往伊拉克,总共执行了三年战斗任务的坦克排长立即缩了进去,而且顺带拉上了顶盖。这个条件反射般的动作不但救了他,也救了他指挥的这辆“艾布拉姆斯”主战坦克里的其他三名坦克手。

爆炸就像突然喷发的火山一样,炙热的火焰从地下冒出,斜着盖向道路上的美军,在转眼之间就吞没了那些呆在坦克与战车外的步兵,涌入打开舱门的步兵战车,吞没了车里车外的美军。

透过潜望镜,乔伊斯能够清楚的看到,美军就像火把一样,被烈火点燃!

没救了,那些大兵肯定没救了!

乔伊斯这么想着,更让他感到抓狂的是,烈焰产生的高温干扰了红外成像仪、刺眼的光芒让外面的事物显得非常模糊。

一阵刺耳的声响传来,接着就是一阵爆炸声。

很清脆的爆炸声,是火箭弹,击中了前方那辆“艾布拉姆斯”。

乔伊斯必须感到庆幸。因为在“汽油弹”炸响的时候,驾驶员已经按照他的命令关掉了主发动机,所以燃气轮机没有吸入高温废气,也就没有受到损坏。

坦克猛的震动了一下,在听到爆炸声之前,乔伊斯就感到耳朵里一阵嗡鸣。

经验告诉他,肯定挨了一枚火箭弹,因为几年前在伊拉克,他的坦克就被好RPG击中了好几次。

那种感觉太熟悉了。

回过神来后,乔伊斯迅速检查一番。动力系统侦察、武器系统侦察、通信系统侦察,火箭弹没有打穿装甲,坦克还能行走,还能作战。

少尉没再迟疑,赶紧命令驾驶员发动坦克。

此时,“汽油弹”燃起的大火已经消了下去,可以正常启动坦克,不用担心吸入高温废气会让燃气轮机报废。

“艾布拉姆斯”撞向后面那辆被点燃的“布雷德利”时,乔伊斯操纵炮塔向左旋转,并且让装填手换上高爆弹,而不是破甲弹。车长左手边的炮长已经把眼睛帖到了瞄准镜上,只要发现目标,他就会开火。

四名坦克兵都是老手,知道在混乱情况下。首先得让坦克跑起来。

不管什么力量,要想挡住一头近七十吨重的钢铁怪兽,都是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炮口指向后方的时候,乔伊斯看到了一幕足以让任何坦克兵胆战心惊的场面:一枚拖着火红色尾焰的火箭弹正朝迎面飞来。

那是一枚小口径火箭弹,可是乔伊斯没有忘记,此时坦克正在倒车。

也就是说,火箭弹瞄准的不是坦克厚实的正面装甲,而是脆弱的尾部装甲。

更重要的是,火箭弹的弹道很低,瞄准点不是炮塔,而是车体后面的动力舱。

因为“艾布拉姆斯”有非常完善的灭火与排爆系统。所以就算被火箭弹打中了炮塔尾部的弹药舱,也有大约一半的机会幸免。

问题是,如果被火箭弹打中动力舱,这辆坦克肯定得趴窝。

在这个时候,趴窝就等于完蛋。

爆炸声传来,“艾布拉姆斯”凭借惯性又往后面冲了几米,才在一辆被摧毁的步兵战车挡住。

坦克完蛋了,坦克兵还没有完蛋。

乔伊斯少尉迅速抓起放在旁边枪架上的M4卡宾枪,左手旋开了头顶的舱盖。在他站起来,将上半身探出去的时候就意识到,这是一个非常错误的决定,因为埋伏在附近的空降兵已经冲了上来,而且将枪口对准了他。

生死之间,乔伊斯迅速拉下舱盖,二十多毫米厚的钢板挡住了射来的子弹。

躲过一劫之后,少尉的好运也用完了。没等他关上舱盖,一只枪口就伸了进来。少尉只来得及避到一边,没等他反应过来,喷出的枪弹就干掉了装填手与炮长。枪声在炮塔内来回震荡,让乔伊斯一阵错乱,根本不知道该做什么。等他清醒过来的时候,已经被人从坦克炮塔里拖了出来,翻滚着跌到了地面上。

落日的余辉中,一名空降兵将一只“莫洛托夫鸡尾酒瓶”丢进了坦克炮塔。

火焰从炮塔里喷了出来,但是没有立即发生爆炸。

两个空降兵走了过来,前面那个明显是个战地指挥官。

“……带上他……”

乔伊斯只听懂了这三个字。在驻伊期间,少尉接受了强化技能训练,其中语言课程他选的是中文。

见到黑洞洞的枪口,乔伊斯没有抵抗,让对方搜走了那把九毫米手枪。

陆战队说得很清楚,空降兵不但不杀战俘,对美军俘虏还比较客气,会给予最基本的人道主义待遇。

乔伊斯不想死,因为还有个未婚妻在地球另外一边的小镇上等着他。

卷一 时势英雄 第一百五十九章 故技重演

使出上杀手锏打退美军后,空降兵的境况并没得到太大改善。

所谓的“杀手锏”,也就是埋在表面阵地下的“汽油弹”,真正意义上的“汽油弹”。

这是诸葛宏彦提出来的,将汽油装进五升塑料桶里,再将“汽油桶”埋在地面下三十公分到半米处。因为油桶很小,所以被炮弹与炸弹直接击中的概率非常低。使用时,先后二次引爆,就能将纵火范围扩大数十倍。

方法简单,对付暴露人员最为有效,运气好的话,还能对车辆构成威胁。

问题是,“杀手锏”之所以是“杀手锏”,就是只能使用一次。

不管叶振邦是否愿意接受,只要第三步兵师再次组织进攻,哪怕规模小一点,也能轻易打下平镇工业区,将空降兵堵在地下坑道内,然后用陆战队的方式,即不管对错,把所有坑道出入口堵死,就能消灭空降兵。

空降兵不是鼹鼠,就算坑道有单独的通风系统,被堵死的话也等于活埋。

应对办法不是没有,比如赶在美军动手之前,把坑道向工业区外面延伸,设置更多的出入口等等。可是从长远来看,在美军步兵师面前,一个连的空降兵不管怎么抵抗,都是螳臂挡车。

没有增援、没有反击,九连肯定守不住平镇工业区,被消灭或者被击溃是迟早的事。

再说了,军部的命令只是坚持到十日天亮。

这也解释了防御作战的真谛,即任何防御性战斗都有时效性,只要拖足时间就能达到防御目的。真让部队在阵地上拼光,恐怕除了狼牙山五壮士那样的特例,没有任何一支部队能够完成任务。

叶振邦的目的也只是坚持到天亮。

为了这个目的,他让那名美军少尉排长、以及另外三十多名美军官兵活了下来。

虽然余鸿飞早就回去了,但是叶振邦找到了一个更加称职的翻泽,一名西南外国语学院的高才生一一郭暧红。

与任侠歌一样,这个个把月前还是在读大学生的年轻人来自贫困家庭。因为凑不齐高昂的学费,又没能申请到贫困助学金,所以在入校后不久就与军队签署了协议,成为预备役军人。

对英语专业的学生来说,如果能够熬到毕业,就算参军服役也不见得是坏事。

只要成绩够好,大部分英语专业的大学生都会进入军队的情报机构,成为一名普通的情报人员。不是小说、电影里的那种谍报人员,而是技术人员,即接受专业英语培训,然后翻译他国的报纸、杂志、网络文献等等。

这是纯技术活,没有危险性,而且情报机构的薪酬本来就不低。

可惜的是,郭暧红没能熬到毕业,接到应征通知书的时候,他正在为最后一年去军队实习做准备。

实习变成实战,郭暧红在没有多少精神准备的情况下踏上了战场。

一定要说什么的话,只能说郭暧红的运气还不错,碰巧遇见叶振邦,而叶振邦又比较欣赏那些有学识的年轻人。

“告诉他,我们不会虐待战俘,如果愿意跟我们合作,还会放他回去。”

“放了他?”郭暧红回头看了眼叶振邦,意味自己听错了。

叶振邦点了点头,合上了手上的笔记本。那是从美军少尉身上搜缴来的很普通的日记本,全是私事。里面有一张两人合影照片,其中一个正是美军少尉本人,另外一个是年纪相仿的金发美女。

在这批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女人的军人眼里,只要是个女人就是美女。

郭暧红将排长的话翻译了过去。因为经常收听BBC、VOA等广播,所以郭暧红说的是美国英语,还有点纽约腔。

“他说什么?”美军少尉回答后,叶振邦对郭暧红问了一句。

“他说愿意合作,只是不能违背军人职责。”

叶振邦笑着摇了摇头,把笔记本丢给了美军少尉。

乔伊斯一直在观察站在他对面的那名空降兵,虽然对方身上没有军衔标志,但是看得出来,他才是这里的指挥官,跟他说话的只是一名翻译。

当然,乔伊斯能听懂一些话,只是无法完全搞明白叶振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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