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侠游记-第16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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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飞燕简直不敢相信,这个神秘的镜主对于青衣第一楼的了解,居然比自己还要多的多。
暗道后有几十级石阶,通向地底,下面是山腹,江风二人还没有走下去,便已看到了一片珠光宝气隐约在其中。
“你先下去,看看霍休那个老家伙在不在?”
江风的话音登时使得那上官飞燕为之一惊,下一刻,她好似一只被踩了尾巴的猫儿一般,几乎尖叫着问道:“如果遇到霍休,他一定会杀了我的!”
“如果霍休不在里面,我很难保证这里却没有什么其它可以毁掉一切的机关。我可不认为,自己的血肉之躯可以抗的过这不知多少万斤的巨石。
现在,下去,或者死!”
强大,冷酷,神秘,谨慎,不择手段,这样的一个人,上官飞燕简直不知道自己在对方手中能不能得到一点点翻盘的机会。
上官飞燕走的很慢,一个漂亮的女人敢于独身一人闯荡江湖,自然也少不了一身过硬的功夫。此时此刻,上官飞燕的内力已经尽数集中到了双足之中,只要一有什么风吹草动,她绝对会让江风见识一下她绝妙的轻功。
“镜主,霍休,你们这些男人没有一个是好东西。”
当然,这些话,上官飞燕也只敢在心里想想。当她无往不利的美色失去作用,她才忽然感觉到,原来,在江湖之中,如果没有一身惊世的武学。你所做的一切,都会显得那么苍白,那么无力!
山腹是空的,什么都没有了。原本看起来应该出现在这里的金山银山,竟已全都奇迹般不见。
山腹的中间,有个小小的石台,铺着张陈旧的草席,霍休赤着足,穿着件已洗得发白的蓝布衣裳,正在盘膝坐在草席上温酒,好香的洒。
抬起头,第一眼看到上官飞燕,第二眼,却没有看到江风。原本好似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霍休,忽然之间皱了皱眉头,那种和谐无比的意境,也就瞬间消失殆尽。
“你居然还敢回到这里!”
说到最后一个字的时候,霍休没有动,似乎就算已经发生了一件天大的事情,他也绝不会离开自己屁股下面的草席。
霍休的声音并不算大,但对于江风来说,这样的距离,这样的声音,已经足够了!
当霍休再次端起自己手中的酒杯之时,忽然之间,江风的身影已经出现在上官飞燕的身前。
霍休看着江风化身的镜主,目光已经渐渐变得像柄出鞘的刀。他没有再说话,只慢慢的倒了酒,慢慢的喝了卜去。
江风也没有再说什么,对于死人,他一向显得宽容与大度的很。
霍休悠然道:“我就知道,你绝不会放过我,而对于镜主来说,找到这里也绝不是一件难事。毕竟,这世界上怕死的人实在是不少。”
一边说,他的手忽然轻轻在石台上一按。“轰”的一声,上面竞落下个巨大的铁笼来,罩住了这石台。
一直盯着江风化身的镜主,直到铁笼落地,霍休才缓缓道:“这铁笼子是百炼精铜铸的,净重一千九百八十斤,就算有削铁州泥的刀剑,也未必能削得断,何况那种刀剑也只有在神话传说里才能找得到。”
“啪啪啪”
江风忽然鼓起掌来,下一刻,他忽然开口说道:“你若是有本事,就按下你的机关,看看你能不能逃得了?”(。)
第三百四十九章 青衣楼易主()
江湖之所以是武者的江湖,而不是谋士的江湖,就是因为,计谋总是会因为种种原因而出现无数的变故。而强横的武力,则会永远保存他的锋芒。
手掌一按的时间究竟有多长,一个呼吸?一个刹那?总之,对于大多数人来,这几乎是难以被察觉的一小段时间。
但下一刻,霍休的手掌刚刚一个发力,尚未来得及出手。但见远处的江风袖袍一展,一股凌厉无匹的劲道登时凌空而来,瞬间将全无防备的霍休打了一个跟头。
下一刻,当江风缓缓走到那巨大的铁笼之前时。霍休已经仿佛一个年轻人一般,一个鲤鱼打挺,重新站了起来。
“是,你能够阻止我一次,难道还以为你仅仅依靠劈空掌就能够对付的了我吗?我告诉……”
霍休的话尚未说完,下一刻,他的眼睛忽然瞪得很圆,而他的嘴巴也忽然张的很大。只因他的视线之内,江风缓缓的伸出两只手,在两根相邻的铁杆之上轻轻一拉。
霍休简直不敢相信,这随随便便就被对方拉开一个巨大窟窿的铁杆真的是自己话费了无数时间和金钱特意打造的异金铁笼。
轻轻的走进铁笼之中,江风笑了笑,虽然银色镜面面具遮挡了他的表情。但他的语气,依旧能够使得霍休明白他的表情:“你还有什么机关没有?如果没有的话,就该论到你上路了!”
霍休的身子忽然不着痕迹的退了退,那铁笼是他特地打造而成的。也许江风能够将之破坏,但他霍休自己却知道,自己绝没有逃出这个铁笼的能耐。
所以,此时的霍休便好似捕猎之前将身体蜷缩起来的毒蛇一般。退缩,仅仅只是意味着积蓄力量,膨胀自身,只有在最关键的一瞬间,才会爆发出自己的全部力量。
“混元如意,阳极生阴,不错,这门童子功居然被你练到了大圆满的境界。单单凭借这一手功夫,你也值得接我一招了!”
霍休没有说话,生死之间,每一个和搏杀无关的言语和动作,都是多余的。哪怕,你面对的是一个自己无法抵御的存在。
方寸之间,没有腾挪躲避的空间,这样的争斗便往往最是惨烈。只可惜,当江风的身影忽然之间消失的时候,霍休动了,一掌拍出,爆裂无匹的气劲随着掌力流转而出。
童子功这门功夫,只要童子之身不散,随着功力的日益精进,其内力便会越发刚猛。到了霍休这般练到阳极生阴的境界之后,非但不会减少一丝一毫的刚烈气劲,反而会因为阴阳流转,多出三分后劲。
然而,霍休这足以分金断石的一掌,在江风袭来的一指之下,便好似被一柄利剑切入的豆腐一般。没有行成分毫的阻碍,便被江风将其尽数破开。
“噗”的一口鲜血,喷出,那是江风的手指在霍休胸口轻轻一点的结果。
当江风的指尖无可阻止的落到了霍休的胸口之上时,那霍休只感觉一股仿佛毒蛇一般阴险,刀剑一般冰冷的气劲顺着经脉在他全身上下游走。他苦修多年的童子功内力此时竟好似遇到了天敌一般,便是动弹一下,都难以做到。
此时的霍休已忽然失去了全身的气力,几乎半跪着的他费力的抬起头,目光中那个银色的镜面面具显得越发诡异可怕。
“即使杀了我,你也什么都得不到……”
霍休脸上忽然有一种笑,那是一种极为特殊的笑容。就好像,自己虽然败了,但却能够看到对手也没有胜利的笑容。
江风挥挥手,上官飞燕便赶忙顺着那被江风掰开的栏杆走了进来。
此时的江风指着霍休开口说道:“他的功夫已经被我废了,现在我把他交给你,一个废人,是不该拥有太多的。这句话的意思,我想你应该明白!”
“放心,我相信,用不了多久,青衣楼的主人便是主人您的了。霍休这个老东西为了保持自己的神秘,就连他最亲近的手下,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
他控制青衣楼的手段,是信物和他的笔迹。这本是个极为稳妥的法子,现在,却给主人您带来了方便,因为只要我们掌握了信物和笔迹,下面的人根本不会知道青衣楼的楼主已经换了一个人!”
霍休的脸色忽然已经变了,作为青衣楼的楼主,没有人比他更为了解青衣楼。
上官飞燕见过青衣楼的信物,而以上官飞燕的能耐,想要模仿他霍休的笔迹,也绝不是一件难事。更为关键的是,自己的那些青衣楼的手下,真的是只认信物和字迹。
就连字迹里面的暗语,也绝瞒不过上官飞燕。霍休现在只恨自己为什么没有杀了上官飞燕,换另外一个人引江风来自己这个不甚完美的圈套。
愤怒,对于霍休来说,没有什么能够比两个人在自己面前,大摇大摆的商量如何将自己的财富夺走更能够令霍休愤怒。
霍休对于金钱的占有欲,几乎已经达到了一个病态的程度。夺走他的钱,当真是一种比要了他的命更为可怕的东西。
“杀了我,杀了我……”
霍休已经几乎陷入了疯狂之中,通红的眼睛,挥舞的手脚。仿佛一只发狂的野兽一般,失去了作为人的理智与神采。
“砰”的一脚。
这一次,是上官飞燕,只是随意的一脚踢出,霍休便已经再次变成了一个滚地葫芦。她很享受这种感觉,金钱,权利,都是她最向往的东西,当然,还有这种高高在上,主宰他人生死的感觉。
“轰”的一声巨响。
那是江风忽然出现在石台的草席上面,一掌将下面的机关轰的粉碎。
“不……”
霍休竭嘶底里的吼叫并没有任何效果。
“现在,霍休最后的机关已经被我摧毁了,剩下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是!”
当江风和上官飞燕二人离开铁笼之后,原本被掰开的铁笼在江风的双手之中再次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霍休并没有任何动作,同样的人,一瞬间,竟好似已经老了二十岁一般。也许,这就是失败者的结局!(。)
第三百四十章 大漠里面的蓝蝎子()
这里是马连河畔的一个小镇。烈日、风砂、黄土,贫穷小镇,衣不蔽体的妇人,牵着面有菜色的儿童,在木板门后闪缩窥人。
但在贫瘠的黄土高原上,这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的了,因为在附近百里以内,这里是唯一有清水的地方。谁,才是真正的生命之源。
所以,镇上居然也有几间砖屋,几间店铺,江风经历一段艰苦的路途后,到这里已像是到了天堂。
他几乎是昼夜不停地赶着路。一路上已经活活累死了七匹快马。当然,这一切都是值得的,他相信此时的石观音一定还来不及逃离这里。
在这里,没有风的晴天里,已可遥望及长城的城谍。但今天却有风,黄土在路上飞扬,街旁小铺的掌柜,不停地用帚子拂着烙饼上的风砂。他只要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上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饼,在这种地方,已可算是美味了。
风沙的摧残使得这个掌柜看起来要比他实际的年龄大的多,但越是这样,才显得一个人越发成熟和稳健。
一个不算太过高大的身影,遮蔽住了毒辣的太阳,将一道长长的影子印在掌柜身上。
抬起头,一身银边白色绸缎长袍,上面没有一丝一毫的尘埃。银色的面具之上满是镜面,折射出无数大漠之中的烈日余晖和倒影。
能够来这里的必定不是一般人,而既然不是一般人,模样习惯也往往与常人不同。但像自己面前这人一般怪异的人,掌柜的还是第一次看到。
“札木合现在还活着吗?”
冰冷的声音传来,却不能给这位掌柜带来一丝一毫的压力。在这种地方,死人都是一种稀松平常的事情,更何况只是冰冷的语气?
不过,那掌柜还是笑嘻嘻的对着眼前的江风开口说道:“沙漠之王他老人家乃是大漠之中的主宰,我这种小人物,又怎么会知道他的死活呢?”
“我叫江风,叫札木合的手下来找我!”
留下这句话,江风的身影已经飘然远去。沙漠所及的地方,就是沙漠之王的地盘,这里的每一个人,可以说都要仰仗沙漠之王过活。所以,江风相信,很快,自己就能够得到札木合的消息。
江风走进不远处的一家小酒铺,自顾自寻了一张东倒西歪的桌子,扶正,坐下。在这种地方,你绝没有选择的余地,况且,江风不是来享受的,他是来杀人。而杀人,绝不是一种享受。
“拿酒和食物来!”
冰冷而充满了威严的声音,下一刻,却只换来一个又瘦、又小、又黑、又干的妇人,提着只锡酒壶和一个装着牛肉的盘子走出来,“砰”的往桌上一扔,留下一句“十两银子”之后,便转身走了回去。
酒不是好酒,酒味甚至不及酸味浓厚,肉也不是好肉,从哪些隐约其中的沙子就可以看得出来,这绝不是一块可以引起人食欲的食物。
一块银子被江风丢了过去,眼前的酒和肉他一口都没有动。虽然一个人若是饿到了极致,渴到了极致之后,便会认为眼前的酒肉是天底下最好的食物。但最起码,现在江风还没有到那个时候。
一个时辰过去,原本还有些温度的酒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