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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醉枕江湖-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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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城却只是看的疑惑不解,愣愣的瞧着谢常,道:“师兄,你们方才在说什么啊?我怎么一句都听不明白?”说着,又转眼看向那奔走如飞的童旭,道:“这少年又究竟是何人?”

    谢常也是木然的摇了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我只知道,他应该是我们的师叔,嗯,是小小师叔才是。”

    “小师叔?”江城一惊,道:“咱师父什么时候又冒出了一个师弟来?”

    谢常接着又摇了摇头,右手又轻轻的按了按已经装到胸口上的书信。这才道:“别管这么多了。上马吧。”

    经过了一个贞观之治,大唐的根基愈发的牢固了。

    处处繁荣之景,与前隋极盛之时相较,虽说有些差距,但也是所去不多。毕竟天下安定,没了战事,百姓安居乐业,其乐融融。

    而长安作为叁朝古都,繁荣之景,自是甲于天下。

    童旭已经在了长安春明门外徘徊良久了。

    他早先便慕名长安城富丽堂皇,而少年人天性好奢,所以脚步便往这里偏了一偏。

    可他来到长安城外时却停住了脚。

    那皇城的威严深深的震慑住了他……他仅是一初出茅庐的乡下少年,何曾见过这等场面?

    进城去固然无处可安身。都说艺高人胆大,但他便是有再大的胆子,却也不敢在京城撒野。于是,便在城外随便找了个驿馆住了下来。

    驿馆乃是由驿站发展而来的。汉代之时,有“三十里一驿”的规制,主要用于递送军令急报。可是大唐开国以来,百废俱兴,威加海内,可以说的上是万国来朝。故而做皇帝的思之再三,便将这驿站改为驿馆。

    “馆”者,从食,官声,供宿供膳之地也。既然将这驿站之名换为驿馆,则必是说不单单以之用来为公文者歇脚落足,而是用之以招待过往官差、使者。

    如此一来,这投资于驿馆上的花销自然也就大了。本来就是还没有鼎盛的经济,官府如何能够自行支撑住这般花销?故而便将这驿馆指定给当地的富户主持,并任命其为驿将,负责对驿丁的管理、馆舍的修缮、接待和通信工作及其月报的报送,并出资弥补驿站的亏损。而有些头脑灵活的驿将则利用馆驿社会交往之便从事商业活动,不仅可达到“以商补亏”的目的,而且还有利可图。

    那驿将也是官方的叫法,乡俗人家,都只道是开了些可以留宿的店铺,故而统称一声“店家”。

    这是外话,也不必多言。

    这日已是深春,离清明也不过几日光景。故而从那北地回南方的商家,从京师回故里的游子也是络绎不绝。眼见这驿馆生意红火,似乎要爆棚了。

    童旭方方投宿,将自己的东西尽数放到了房内,而后到驿馆里的外堂用饭。他虽然行为跳脱,孩子心性,但是自幼同公冶琼独居,养成了个喜欢独处的习惯。那外堂上人虽说颇多,可依旧有不少空闲的桌椅,童旭却只是自己一个人缩在一个靠着窗子的墙角。面前摆着一碟黄豆,一盘酱牛肉,左手旁放着一壶酒,坐在在那里自斟自饮。

    就在这时,他突然听见外面传来一阵清脆的马蹄声,伴着一阵铃铛渐行渐近。侧首往外一看,只见一匹小红马,项上戴着一个铜铃,正四蹄轻快的往这家驿馆跑来。马上那人,却正是前几日自己在太行陉上凑巧遇见的那个带着斗笠的英俊少年。

第16章 :酒香醉人() 
童旭见是这人,摇头微微一笑,暗思道:“这可真是奇怪,他骑马的先走,我步行的后动,想不到倒是我这步行的占了先。”心念虽动,嘴巴和手却不停。左手一杯酒下肚,而右手却拿着筷子,夹起一块牛肉仔细端详了起来。

    那少年似乎觉察到了童旭的目光,将头一侧,却只看到了童旭正在举着一块牛肉仔细端详的样子。不禁摇了摇头,随即翻身下马。

    早有驿丁出门迎上,帮那少年栓好了马缰绳,然后带着三分谦卑一笑,张口就是那句堪称经典的桥段:“这位公子,倒是不知您这是打尖呢,还是住店呢?”

    少年却不答话,只是左手里拎着一个包裹,右手提着一把剑,一味的前行,直到走到了外堂门口,驻足往童旭那里一看,见童旭身上并没有带什么东西,那对鹿皮囊包好的兵刃也不见踪迹,这才点了点头,道:“伙计,我要住店。”

    驿丁连忙称了一声“好嘞”,然后便去柜台上取了钥匙,要同那少年到后院去开宿房。

    少年轻轻摇了摇头,道:“不急,我肚子饿了,先做点饭来吃。吃了,再回房休息不迟。”

    驿丁忙不迭的点了点头,道:“那公子您先寻个地方坐下了。只是这驿馆不比酒肆,做的,只是家常便饭,所以……”

    少年笑道:“无妨,家常小菜有味道,正好下酒!过会将菜点上了,再添两角酒。”说着,便径直朝着童旭所坐的地方去了。

    少年将包袱与那把剑一起放到了自己身旁的板凳上,然后看着童旭,道:“两次遇见兄台,也是有缘的很。小弟叨扰了。”声音清脆悦耳,好听得很。

    童旭抬头看了他一眼,略略点了点头。少年便向童旭行了一揖,直接坐在了童旭对面。

    童旭见他就这么大大方方的做到自己对面,笑道:“小兄弟客气了。四海之内皆兄弟,叨扰什么的说不来的。小可受不得礼。”说着,也是起身一揖,权当是还礼了。

    少年笑了一声,伸手将头上的斗笠也摘了下来。放到一边,似是自我解嘲一般的说道:“赶了这么多路,可算是饿了。”

    童旭抬起头来,仔细打量了他一番。先前只是马上马下匆匆一瞥,虽说看见了他的相貌,却并不甚清楚。今日面对面,也算是能看的明白了。

    但见这少年约莫十六七岁,一头乌发用一根宽有三指的青色发带束了,发带上还镶着一块白玉,整整齐齐的不显半分杂乱。穿一件浅绛紫色的长衫,衣履精雅,看来定是富裕之家。皮色白腻,一张脸白里透红,配上精致的五官,俊眉星目,朱口白牙,秀气文雅,显得俊美非常。

    童旭笑道:“听小兄弟的口音,当也是江南人氏吧。也就只有这江南水乡,才能养育出如兄弟这般钟灵毓秀的灵气人物。”

    那少年点了点头,道:“兄台好耳力。小弟姓方,单名一个雷字,苏州人氏。”

    童旭神情很明显愣了一愣,口中喃喃道:“苏州,方雷?”似乎是想到了什么。

    方雷见他这副沉思的神情,也是一讶,心想:“难道他也猜的出我的身份?”,忙问道:“兄台,怎么了?”

    童旭忙回过神来,道:“没什么,没什么。”然后斟了一杯酒下肚,道:“上有天堂,下有苏杭。好地方,好地方!自古至今,更是人杰地灵,想那霸王起兵江东,也是吴中苏杭之地啊。”

    方雷笑了一笑,道:“兄台取笑了。方雷一初出茅庐的毛头小子,怎配与楚霸王相提并论?”然后看着童旭,道:“兄台,有道是来而不往非礼也。兄台猜的出小弟的籍贯,小弟耳拙,却是听不出兄台的乡音,不知兄台可否……”

    童旭笑道:“这又有何难为情的?我乃是九江庐山人氏,姓童名旭……九日旭。只是近年走江湖,这里那里的话说的又多又杂,乡音都渐渐磨灭了。不过,即是九江人,与方贤弟同饮长江之水,也算是半个同乡了。”

    方雷连连点头,道:“童兄言之有理,若是小弟有酒水在此,当敬童兄一大白!”

    童旭突然一拍脑门,道:“你看我这脑子!与方贤弟谈论了许久,却也忘了敬方贤弟一杯!”说着,将自己饮酒的酒杯斟的满满的,递到方雷面前,笑道:“愚兄一时忘了,权以此酒,向方贤弟赔礼。”

    方雷见这酒杯到了自己面前,却是突然愣住了。而后迟疑了一会,这才忙不迭的接过酒杯,道:“童兄休要见怪,小弟方才乱了心思,神游天外去了。”

    童旭笑道:“不妨事,不妨事。年轻人,脑子灵光,难免是要到处乱跑的。”说着,脸上竟然现出了一丝贼忒兮兮的笑容,道:“感情是贤弟想起了哪家的漂亮姑娘了?”

第17章 :松鹤佳酿() 
童旭本是乡野之人,不甚拘泥礼法,话匣子一打开,便毫无顾忌,颇有几分浪子的风范。

    方雷一声苦笑,道:“童兄玩笑了。哪有的事!”原本羊脂白玉般的俊脸闪过一丝嫣红,双眸微垂,看着手里的酒杯,腮边的红意更胜了。

    童旭先前见他脸红,知道他脸皮薄,被自己一句话说的羞了。而之后脸色更红,却是诧异的很,眉头一皱,道:“怎么,许是愚兄饮的这汾酒烈,贤弟喝不惯?”

    方雷连连摇头,道:“不是。这酒味颇香,虽不及我那苏州花雕女儿红,也是佳酿了!只是小弟方才……一时难以动口罢了。”说着,却是将酒杯转了一转,这才开口,将那杯酒徐徐饮下。

    一樽饮罢,方雷脸上绯红渐去,却是兀自咋舌道:“清而不冽,香而不辛。好酒,好酒!若是曹丞相当年饮了,只怕便要改口‘何以解忧,唯有汾酿’了!只不过,店家若是少掺些许清水,便更好了。”

    小二正端着碟子,听这话。不由得一个踉跄。

    童旭笑道:“想不到,方贤弟还是酒道高人,连酒里掺水都尝得出来。说不得,今日须得一醉方休了!”

    方雷听他这句话,却是一阵忐忑,脸上的表情比哭还难看,讪讪的说道:“童兄,一醉方休这事还是算了吧,我答应过我爹爹,外出从不醉酒的。”

    童旭“哦”了一声,道:“那也就罢了。是愚兄唐突了!”

    方雷连忙摇了摇头,道:“童大哥,你不要会错意了。不是小弟不愿陪你。实在是……”

    童旭笑道:“不妨事!我哪里会错意了?如果我是你,自然也是要乖乖的听父母的话的。”

    方雷点了点头,突然笑道:“童大哥,你既然爱酒,我倒是有个好去处!而且离这里,也不甚远。”

    童旭“哦?”了一声,眼中精光四射,好似一个溺水之人见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样,道:“在哪里?”

    他当初心伤公冶琼去世,为公冶琼守孝之时,便是天天饮酒。结果喝成了习惯,却又因醉酒者成了爱酒者。这一年的江湖飘荡,各地的名酒倒是被他品了七七八八。

    方雷见他一脸猴急的样子,不禁笑道道:“不瞒童大哥,我去年随我爹爹来京时,曾随我爹爹到过那长安城西市里的一家小酒肆。那家酒肆名字是……是‘松鹤居’,对,就是松鹤居!大唐开国五十年,那酒肆里倒是有八十年的陈酿。大哥若是有兴趣,小弟改日定然同大哥去一趟!”

    童旭“哈哈”笑道:“如此,就多谢兄弟了!”

    方雷摇了摇头,道:“这有什么?只是,童大哥,小弟还是要说一句,饮酒太多,对身体不好,我看还是少饮的好。”

    童旭只是摇了摇头,道:“那是庸人的见地!人活在这个世上,若是只是为了多活那一分片刻,把本来应当可以自行感受下的东西白白浪费了,只怕到头来,还是遗憾的很!而愚兄我,就是个宁可后悔,也不留遗憾的人。想怎么样,就怎样。过的洒脱点,又有何不好?”

    说着,左手食指、中指二指并拢,笑道:“再说了,不过是喝酒罢了,又怎能伤我的身子?”说着,脸色微微一定,气往下沉,然后“嗤”的一声,便见两股水柱从他的食指商阳穴与中指的中冲穴喷涌而出,直接射到方雷一旁的墙壁上,震开一团水雾。

    方雷只看的目瞪口呆,过了半晌,才喃喃说道:“童大哥,你这是在变戏法么?”

    童旭只是摇了摇头,笑而不答。

    方雷暗自忖度道:“这是纯阳指的功夫,嗯,爹爹说过,是公冶大侠的独门功夫,看他的兵刃,应该就是公冶大侠早年用的‘玄铁双勾戟’了。这个童旭的功力,只怕不在我爹爹之下了!公冶大侠果然教的好徒弟!”

    方雷果然守信用,第二日里,便带领童旭去了哪家长安城西市里的“松鹤居”。

    酒香不怕巷子深。这话果然不假,离那松鹤居还有将近百步,童旭便冲着酒香气,一路狂奔。然后一头扎进了那家酒肆里。

    那“松鹤居”显然是店面陈旧了,连门口上面那张牌匾也被熏的黝黑,但是唯有牌匾上的“松鹤居”三个鎏金大字还闪出些光彩,门外是一杆酒旗迎风翩翩,上书的隶书“酒”字,也让人明白这是家酒肆。

    酒肆外倒也没什么摆设,单是一个四尺见方、里面装满醪糟的大鼎。想来这酒肆里,还不到夏日,一日便能卖一大鼎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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