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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真英雄以貌娶人-第7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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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能被目光向前的当事人察觉。

第六十章() 
订阅率不够用很尴尬的话来说;现在的他根本就不用吃东西,因为消化的器官都没了,食物咽下去,也只会带来一阵火烧般的剧痛。

    可他今天心情不好;又实在是心痒,才想着就算喝了等于白喝也要解解馋——

    问出这句话的人是一个小姑娘。

    大致六七岁,深褐色的头发深褐色的眼睛,小脸还没有减下婴儿肥;此刻就用那双灵动的大眼睛盯着他;就算被他这个反应吓到;眼里也全是天真。

    也幸好这个人是一个小姑娘。

    “对啊;被啃了。”

    不仅是语气;埃迪的脸色也十分古怪;抬手用袖子用力擦了擦嘴,就像是要把本就多出了几个血洞的嘴皮擦破一般。

    “爸爸的盒子里放了药;治虫子咬的口子最有用啦。埃迪哥哥等一下;我这就去拿!”

    小姑娘是代替临时出门的父亲守着酒馆生意的;这会儿十分热情地跳下了凳子,要去给大哥哥拿消肿的伤药。

    “啧;回来回来;你那药没用。”

    埃迪的嘴角抽了抽,没办法;要不是这是个小姑娘;他早就把人提到跟前修理一顿了。头疼;只好让小姑娘回来。

    “为什么没用?”

    埃迪:“”

    “这是被狗啃的。”他把还剩了大半的杯子随手丢到了桌上,任由酒沫摇晃着顺着杯身流下:“还是特别凶恶的狮子狗,知道吗,金闪闪的,还完全不讲道理的——妈的!一想更生气了。”

    跟他自己的不讲道理还不一样。

    埃迪自认为自己还是很通情达理的——别人的话大多时候会听,虽然听了照不照做是另一回事儿。

    好吧,再怎么也不能用狗来形容那个混蛋,就说成“狮子”吧。

    那只狮子,将好不容易收敛起来的狂傲又彰显了出来,就在他的面前。

    不与其说是收敛,说成“隐藏,沉淀,爆发”更贴切。

    跟为了乌鲁克的忍耐不同,对于自己已然确定下来的“猎物”,身为万王之王的雄狮只会傲慢地将他按在自己的爪牙之下。

    小姑娘坐了回来,此时酒馆里就只有他们两个人,而她的疑惑不但没有减轻,反而更多了:“不知道但是,埃迪哥哥这么厉害,怎么会被狗狗咬到呢?”

    “啊,我大意了。也实在是没想到,那家伙”

    酒馆内的灯光还是比较暗淡,以小姑娘的阅历,也看不出被她叫做“埃迪哥哥”的男人单手托着下巴,银发懒散地从耳边垂落,笼上一层浅浅阴影的神色除了愤愤之意,更有几分理不清的复杂。

    “那后来呢?”小姑娘又问。

    埃迪淡淡道:“还有什么后来,难道我还要咬回去一口么。”

    “对哦”

    “不过。”他突然说。

    小姑娘诧异地看过来,终于晃眼看清了埃迪的表情,心头不明地颤了一下。

    他是在笑,金色的眼里却闪烁着冰寒的冷意,连带着让人觉得,这个慢慢在扩大的笑容里,明显深藏着血腥的气息。

    “我揍了他一顿。虽然这件事我不会放在心上,对他的态度也不会变,但是,不揍一顿实在是没法顺气啊。”

    事情就是这样,只不过在细节上略有省略。

    重物撞击到身后的墙壁,还有肉体碰撞发出的闷响,在这被欢呼之声淹没的角落,显得并不突兀。

    只有就在这里的两个男人听得见。

    但是,无论是两人中的谁,都没有回头或是额外去关注的意思。

    他们只花了一秒钟的时间进行了仅相隔一米远的对视,这一刻,像是有人额外在他们的瞳孔深处点燃了火,油桶也被踹了一脚,让燃料倾撒了一地,势不可挡。

    ——你在开玩笑?妈的,是认真的?吉尔伽美什,你他妈居然是认真的?

    那一瞬间,他的脑中确实闪过了这样的念头,但闪去过后,回到现实,又没有丝毫将这句话说出口的欲望。

    不需要说,他只需要用最直接的交流方式,让大抵是脑子灌了铅的笨蛋回神就行了。

    于是,城也不用进了,直接换了个地方。

    来吧,赤手空拳。对于他们来说,肉体的激烈碰撞才是真正意味上的宣泄途径。

    他最先将拳头砸来,毫无疑问的,没有半分留情,宛如有千斤之力,破开空气时似乎还带起了湍急的风声,男人体内所蕴含的爆发般的能量也毋庸置疑。

    而“狮子”也根本没有闪躲,接住他的拳,也将自己的拳头挥出。

    彼此都捏住了对方的拳,两方开始对抗,这就是最纯粹的力量的抗争。

    然而——僵持并没有持续多久。

    埃迪之前站都站不稳了,力气自然锐减,跟几乎是全盛状态的男人没有可比之处。但他一点也没有泄气,更不可能就这样服输。

    即使是在一时脱力、被人抓住双臂转到另一个方向,以紧紧扣住咽喉的方式,毫不留情地将他压在地上——陡然间坠入弱势的情况下,他也没有善罢甘休。

    也是一瞬间,

    也是用尽全力的最后爆发。

    埃迪根本不管喉间的窒息感,他扣住吉尔伽美什的头发,反而将吉尔伽美什狠狠地摁在自己身下,顿时将局势逆转。

    虽然在这之后,他的手因为彻底脱力不住地颤抖,大颗大颗的冷汗流下,他眼前一阵发黑,不知是不是让愤怒和剧烈的疼痛混在了一起。

    最开始支撑身体的双手滑了一下,好不容易直起的腰差点软下,但他咬紧牙关,又勉强地坚持了下去。

    还是要这样做。

    还是要这样,重重地给这家伙一拳!

    “不要把我当做你那些随手就能摆弄的收藏,也不要再用这样,让人厌恶的眼神,看着我!”

    如果换成从未被如此压制过、如此羞辱过的那位王的角度,映入他眼中的,应当是相当美妙的画面吧。

    被从他眼中浮现出的毫无掩饰的占有、侵略、相对之下不那么明显的爱恋彻底激怒的男人,即使被这般冒犯、已经如此愤怒了,却还是那么信任他,因而难以压抑地失望的男人。

    对此,王作出了什么反应,又说了什么呢?

    他竟然没有生气。

    血从头顶被磕破的地方涌出,男人又抓起他的头发让他把头抬起,艳红的血流便涓涓流下,打湿了王的眼角,却掩不住他大笑时更显得志在必得的表情。

    他似乎只说了那一句话,埃迪也只记得一句话。

    就是那句话,让埃迪一时间更加生气。

    ——呼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你啊,就算狼狈成这样,也不愿屈服于我身下。

    ——没关系。想要离开吗?我会找到这世上最牢固的锁链,从此把你锁住。

    回忆就到这里吧,想起的全是不愉快的东西。

    埃迪想喝酒也喝不了,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满心烦躁地跑到这里来。

    以前——恩奇都还活着的时候。

    他,恩奇都,吉尔伽美什,时不时会来这个酒馆喝酒。

    现在只剩他一个人了。

    而他,在解决完乌鲁克的旱灾问题后,也要离去。

    “埃迪哥哥,你要走了吗?”

    俏生生的嗓音又在旁边响起,小姑娘的神色不知何时变得有些不安。

    她小心地拽了拽埃迪的袖子,轻声道:“可以不要走吗,我还有大家,都希望你留下呀。”

    “埃迪哥哥来了之后,城里的笑声都变多了。在这之前,大家虽然都很辛苦,但都乐观地想着,等埃迪哥哥你醒过来,和王一起站在我们面前,什么困难都不会把我们打倒。嗯嗯,王也是,真的真的很希望你留下!”

    “啊!对了,埃迪哥哥,卢卡斯去哪里了呀?好久好久没看到它了,它跑到很远的地方去玩了吗?”

    “”

    埃迪的神色就在这时晦暗了一瞬。

    不过,他下一刻就恢复了过来。小姑娘也就眼睁睁地看着他不为所动地起身,只在真的走出这里之前,抬手揉乱了她的头发。

    “我就是要去找卢卡斯啊。不听话的家伙,现在就在那个地方乖乖地等着我去找它。”

    他要走了。

    虽然这是他第一次与人结缘、也是第一次将要远离让他得到如此深厚情感的地方,但告别就免了吧。

    这次离去,大概不会再回来。

    不仅仅是去找卢卡斯,他的心中,还有更火热、更坚定的目标势必要去追寻。

    还要再强一些才行啊。

    这样的程度。不够。还要更强。

    唔对了。

    不算告别的话,倒是可以留下。

    “西杜丽,帮我做件事吧。”

    “下次,你再见到你们的笨蛋王的时候,就代替我盯着他,不要让他再做什么蠢事了。”

    *****

    他和他,本来不会有下一次见面。

    但是

    算了。

    “下一次”,是在多少年后。

    统治乌鲁克数十年,让这个国家越加富饶强盛的贤王,最后死去之时。

    虽然说,埃迪的心情从来都没有黯淡过,但一系列的好事儿挤在一起涌来,还是让他兴奋了起来,以至于比往常更肆意飞扬。

    “这个地方还真是来对了。”

    几天前他揪着卢卡斯的尾巴毛,便提前发出了以上这般若有所思的感叹。

    “老家”完全是冷冰冰的,那儿的人,除了他和那个未曾谋面的妻子以外,大抵全都缺了点灵魂,不是完整的人。

    埃迪很早之前就觉得无趣,那个还未诞生就已经毁灭的世界太狭窄了,容不下他这样个性鲜明得过分的人。

    乌鲁克就不一样。

    论事实而言,乌鲁克就是跟他的“老家”截然不同的地方。他在这里遇到的人,也跟“老家”的人完全不一样。

    乌鲁克有吉尔伽美什,金色的王虽然笑声一如既往地吵闹,但脾气对他的胃口,也能和他畅快淋漓地打一场,舒展筋骨。

    乌鲁克有恩奇都,那真是一个美丽的人啊,绝美外表下的刚强也很让他喜欢——如果恩奇都能够尽快答应他的求婚,就更好不过了。

    乌鲁克还有一群也很合他胃口的人啊,无论男女老少,反正通通都很弱小。但不知为何,他觉得,这些弱小的人类身上有一种极其积极的力量,值得让他喜爱。

    他能察觉到,有无数双眼睛,无数道视线都在注视着他,其中有好奇,有尊敬,还有别的什么——

    那不是理所当然的嘛。

    就算此前没有经验,埃迪依旧是相当自然地默许了这些注视,就仿佛他本就应该吸引到这么多目光,并沐浴其中,昂然地前进。

    现在,春祭的第一天已到了傍晚,庆祝的活动却还没有结束。

    埃迪想着,当众宣布完他在追求恩奇都之后,按捺不了多久,他就要再一次正式地向恩奇都求婚。

    求完婚——肯定能够成功,他完全没想过自己会失败——就该去神庙找被他们遗忘了半天的吉尔伽美什了。

    这么美好的夜晚,如此值得纪念的日子,当然得拉上挚友,带上爱人,沐浴着夜色痛快地喝酒啊!

    没错,埃迪把步骤全都想好了。

    而他唯一没想到的,也就是最致命的那一个关键点——

    “恩奇都,答应我的求婚,成为我的妻子吧。”

    那个时候,埃迪半跪在恩奇都的身前,亲吻了一下美丽之人白皙如玉的指尖。

    很难用具体的言辞来形容那样的神情,与很少展露情绪的恩奇都比起来,感情时常外露的埃迪笑起来,真是格外地好看。

    有一种比通常意义上的“美”不同的美感,只因这个桀骜的男人神采飞扬,眼里除了刺人的光芒,更有婉转地柔情。

    仿佛在用这样的眼神告诉所面对的人他的真诚:他真的爱上了他。

    也几乎可以让被他面对的人彻彻底底地相信:他确实爱上了他。

    之所以是“几乎”,便是因为,恩奇都差一点就这么认为了。

    差点就被那永远炽热的感情——包括男人自己在内,将所有人蒙蔽的热情一同蒙蔽,但他的心在莫名地刺痛过后,最终还是坚持了自己原有的判断。

    “不要。”

    “婚礼就定在祭典结束之后吧,我等等,你说什么?”

    埃迪愣住了。

    埃迪惊呆了。

    他的听力肯定是正常的,但为什么会听到不应该出现的话?

    恩奇都看到了浮现在男人脸上的似曾相识的神情——虽然这么说似乎不大好,但是,能让埃迪露出震惊到极点的呆滞表情,真的很不容易。

    于是,他默默地欣赏(是这样)了一下,才给了埃迪同样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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