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6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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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酒房不相统辖。
酒正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酒正,为酒官之长,有中士四人、 下士八人及府、史、胥、徒等。掌酒的生产与供给。所属酒官,《周礼》谓有酒人(掌造酒)浆人(掌供应水、浆、醴等六种饮料)。
捐班
清朝官吏凡由科举出身者称正途,由捐纳财物得官者称捐班。
捐监
指明、清两代出资报捐而取得监生资格的人,始于明景帝时。初只限于生员,后无出身者也可捐纳而成为监生,称为例监。
捐纳
捐资纳粟以得官爵。秦始皇四年(前243),因蝗灾大疫,许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历代多沿袭,清中期后尤盛。
科参
明置吏、户、礼、兵、刑、工六科给事中,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百司。凡皇帝命令,如有不便,给事中可驳正缴还,称科参。
科抄
清沿明制,置吏、户、礼、兵、刑、工六科,各科置给事中(参“六科给事中”),掌稽察官府公事。各科每日派给事中一人赴内阁接收题本,按其内容抄送有关官署承办,称为科抄,抄送承办官署者称正抄,抄送其他有关官署者称外抄。
科道
明、清六科给事中与都察院各道监察御史合称。明六科为独立官署,清雍正元年(1723),以六科隶都察院,二者合而为一。
科第
汉选拔、考核官吏时评定科别与等第的制度。《汉书·元帝纪》:“诏丞相、御史举质朴、敦厚、逊让有行者,光禄岁以此科第郎、从官。”颜师古注:“始令丞相、御史举此四科人以擢用之,而见(现)在郎及从官,又令光禄每岁依此科考校,定其第高下,用知其人贤否也。”
科甲
汉、唐取士有甲乙等科。《汉书·萧望之传》谓望之以射策甲科为郎。颜师古注:“射策者,谓为难问疑问,书之于策,量其大小,署为甲乙之科,列而置之,不使彰显。有欲射者,随其所取得而释之,以知优劣。”又同书《儒林传》谓平帝时岁课博士岁子,分甲、乙、丙科,中者分别授官。唐进士分甲乙科,试时务策五道,帖一大经,经、策全通为甲第,策过四、帖过四以上为乙第(按试辞章起于高宗朝)。宋也有甲乙科。明、清称科举为科甲,经科举考试中举人、进士者称科甲出身。
科考
明、清各省每届乡试前,由提学官主持的考试。科考合格者才能应乡试,亦称科试。提学官在任三两,两试诸生,此为其一,在到任的第二年举行,参见“岁考”。
科目
指隋、唐以来分科选拔官吏的名目。顾炎武《日知录·科目》:唐制,取士之科,有秀才、明经、进士、俊士、明法、明字、明算、一史、三史、开元礼、道举、童子,而明经之别,有五经、三经、学究一经、三礼、三传、史科,“此岁举之常选也。其天子自诏曰制举,……见于史者凡五十余科,故谓之科目。”其中进士科已特受重视。宋分科较少,进士科以外出身者极罕见。明、清只设进士一科,有科无目,而仍沿旧称为科目。
科估所
清工部所属机构。掌估算各项工程所需工科数目。设满族掌印司员一人,满、汉主稿司员各四人,皆在工部司员内委派。
科钱
唐、宋官员于俸禄外,并常另给食料,或折合现钱,称料钱。
凌人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凌人,掌藏冰及供应冰块之事。有下士二人及府、史、胥、徒等人员。
陵寝礼部衙门
清帝后坟墓分盛京陵(兴京及盛京城郭)、东陵(河北遵化)、西陵(河北易县)三处。盛京陵由盛京礼部、工部、内务府管理,东、西二陵则由礼部、工部、内务府设官管理。礼部官掌判署文案,监视礼仪,岁供物品,工部官掌修茸缮治,内务府官掌祭祀奠享之冖与扫简派府除启闭。总管大臣则由内务,掌督帅官兵保卫陵寝。东陵与西陵礼部衙门各有郎中、员外郎等官,分掌有关祭祀事务。
留馆
清制,翰林院庶吉士学习期满后,经考试八优等,分别授以翰林院正式职官,名为留馆。其原为二甲进士者授编修,原为三甲进士者授检讨。参见“散馆”。
留后
官名。唐安史之乱后,节度使不服朝命,遇事或年老不能任事,常以子弟或亲信代行职务,称节度留后或观察留后。亦有士卒自推留后,事后强迫朝廷补行任命为正式节度使或观察使。五代仍有留后。北宋置节度观察留后,为虚衔。宋政和七年(1117)改名承宣使。
留守
官名。东汉字和帝南巡祠园,太尉张禹留守亦师。北魏孝文帝南伐,太尉元丕等留守京师。唐、宋皇帝亲征或出巡时,以亲王或在臣留守京师,称京城留守,其陪都与行都亦置留守,常以地方行政长官兼任,或以重臣担任。辽五京置留守,留守行府尹事。金五京留守兼本府尹及本路兵马都总管。元有大都留守,掌守卫京城,供应皇室需求,营缮宫室。明有中都(今安徽凤阳)留守,掌防护皇陵。清盛京(今辽宁沈阳)将军似历代陪都留守。
流官
指、明、清在四川、云南、广西等省少数族集居地区所置地方官,有一定任期,相对于世袭的土官而言。参见“改土归流”。
流内
三国时,魏按官员地位高低,分九品,历代相沿下改。隋以后,称一品至九品为流内,未入九品者称流外,吏部铨选亦有流内、流外之分。隋、唐流外铨亦称小选,流外升入流内称入流。隋并于九品外置视二品至视九品,各有正从,唐置视正五品与视从七品,称视流内。
流内铨
宋官署名。属吏部。掌幕职、州县官以下注拟、磨勘等事。元丰改制诸官署胥吏。
流外
隋以后称九品至一品官为流内,唐称未入九品者为流外,多充任京师官署吏员,流外亦分品级,经考铨后,可递升流内,称为入流。宋吏部分置流内铨与流外铨,分掌流内官员与流外吏员铨选事宜。明、清总称流外为“未入流”。
旅
一、军队编制。《周礼·地官》以五百人为旅,旅有旅帅。《国语·齐语》以二千人为旅,由乡良人统率。二、春秋时分赏俸禄田的单位。《国语·晋语八》:“大国之卿,一旅之田。”韦昭注:“五百为旅,为田五百顷。”
旅骑尉
隋武散官名。文帝置,八尉之一,炀帝时废,详见“武骑尉”。
旅帅
官名。一、《周礼》所载兵制,以五百为一旅。以下大夫任旅帅。二、太平天国兵制,亦以五百为一旅,设旅帅。又以军事编制推行于地方,以五百二十六家(一说五百家)为旅,亦设旅帅。
旅下士
官名。《周礼》天、地、春、夏、秋五官(冬官佚)的主官直属的下士均称旅下士。“旅”之意为“众”。下士称旅,以其为理众事的下级官员。天官冢宰的旅下士又有“宰旅”之称。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在天官府的司会中大夫、夏官府的军司马在大夫等位下,也设旅下士,但大部分官员所属称下士。
旅贲郎
唐官名。永徽三年(652),立陈王李忠为皇太子,以“忠”与“中”同音,改中郎将为旅贲郎,郎将也从则改为翊军郎。显庆元年(656),以皇太子废,复原名。
旅贲令
官名。汉卫尉所属有旅贲令。《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旅,众也。贲与奔同,言为奔走之任也。”《周礼》有其名,指夹五车而趋的卫士,汉所任或同。东汉省。
旅贲率
官名。北周禁卫军六率之一。设左右旅贲率上士、正三命,左右旅贲率倅长中士、正二命,左右旅贲倅长下士、正一命。左右旅贲率掌旅贲之士,器服皆青色。
旅贲氏
官名。《周礼》谓夏官司马所属有旅贲氏,设中士二人,下士十六人及史二人,徒二人。掌执戈与盾,随从周王坐车,左右各八人。
秘阁
宋官名。端拱元年(988),就崇文院中堂建阁,称秘阁,收藏三馆书籍真本及宫廷古画墨迹等,有直秘阁、秘阁校理等官。元丰改制,并归秘书省。
秘阁修撰
宋官名。政和六年(1116)置为贴职,用以待馆阁之资深者,多由直龙图阁迁任。
秘书监
一、官名。东汉延熹二年(159)始置。属太常寺,典司图籍。后省。魏文帝又置,掌世文图籍,初属少府。晋初并入中书。永平(291)时又置,并统著作局,掌三阁图书。宋与晋同。梁为秘书省长官,北朝亦置。隋炀帝时曾称秘书省令。唐高宗时曾改称太史,旋复旧。西夏、金秘书监为官署秘书监长官。元、明不设,遂废。二、官署名。辽、夏、金、元秘书监掌经籍图书。辽长官为郎,下设著作局等官署。夏、金以监为长官,下有少监等官,金下设著作局等官署。元以卿为长官,下设太监、少监等官。
秘书郎
官名。三国魏始置。属秘书省,属秘书省,掌图书经籍,或称秘书郎中。南朝士族子弟以为出身之官,唐一度改称兰台郎。后魏后各代另置校书郎校雠典籍,订正讹误,以秘书郎专管图书收藏及校写。明初并其职于翰林院,清末又在翰林院置秘书郎。
秘书令
官名。汉末曹操为魏王,置秘书令,典尚书奏事,以秘书丞为其佐官。曹丕代汉,改为中书,置监、令。见“中书令”、“中书监”。
秘书省
官署名。南朝梁始定此名。置监、丞,掌国之典籍图书。秘书监之官则由来已久,自东汉桓帝始置,先属太常寺,魏时曾属少府,晋初裁并,西晋末复置。梁乃定官署之名。北魏亦置。隋秘书省领著作、太史两局。唐改所属太史局为司天台武则天曾改为麟台。旋均复旧,北宋前期,经籍图书归秘阁,秘书仅掌祭祀祝版。神宗元丰改官制,秘书省职事恢复。宋之日历所、会要所、国史实录院等均归秘书省管辖,规模较唐时较大。元朝将职事划归翰林国史院。明因之设翰林院,遂无秘书省之名。
莫敖
楚国官名。《淮南子·修务训》作“莫嚣”。原为楚国最高官职。楚武王初称王时犹然,武王嫌其封号太重( 参见“敖”),始改以令尹为重臣。《左传·庄公四年》以令尹与莫敖并提,当处于同等地位。后莫敖废置不常,地位逐渐降低。《左传·襄公十五年》叙楚国封官事,列莫敖于令尹、右尹、大司马、右司马、左司马之后。今人杨伯峻《春秋左传注》谓莫敖本相当相当于大司马,后降至左司马之下。
莫贺咄
室韦部落首领的称号。室韦各部,少则千户,多则数千户,不相联合,首领均用此号。
难荫
清制,凡因先代殉职而录用其子孙的,称为难荫。参见“荫生”。
陪戎副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从九品下。宋升从九品。元废。
陪戎校尉
武散官名。唐始置,从九品上,宋沿置。元废。
起部
官署名。两晋、南北朝时为尚书一曹,属都官尚书或左民尚书或祠部尚书,司其事者为尚书郎,掌营造及工匠等。晋、南朝遇营造宫室宗庙等大工程时,设置起部尚书,工程完成后撤销。隋以工部为六部之一,实即起部改称,而扩大其所辖,并沿袭北周工部在大夫之名。工部所辖工部、屯田、虞部、水部,即旧有起部等曹。大业三年(607),修改官制,又改工部一司为起部,主官为起部郎,使与部名有别。唐武德三年(620),仍改起部为工部。
起复
一、明以前,官员因父母丧而辞官守制,未满期而奉召任职。本因战争之需或行殊才能而召,后亦行平时。参见“夺情”。二、降官后又复职。三、明、清官员父母丧服满期后补官。
起居郎
官名。见“起居舍人”。
起居舍人
官名。隋炀帝时始置,属内史省。唐贞观初于门下省置起居郎,废舍人,掌记录皇帝日常行动与国家大事。显庆三年(658),另置起居舍人于中书省。掌记录皇帝所发命令。龙朔二年(662)改起居郎为左史,起居舍人为右史,咸亨元年(670)复旧。天授元年(690)又改为左、右史,神龙元年(705)再复旧,皇帝御殿时,郎左、右人右,对立于殿中,记载皇帝言行,季终送史馆,宋、辽亦置。
起居院
宋官署名。掌记述皇帝言行。每月以起居注与时政记同送史馆。修起居注官以三馆、秘阁校理以上官充任。元丰改制前,起居郎与起居舍人为寄禄官,不治事。元丰改制后,门下省起居郎与中书省起居舍人记述皇帝言行,废起居院。
起居注
官名。原指帝王言行录。传汉武帝时宫中有起居注,此后各朝史官记注皇帝言行,称起居注,为官修史书主要来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