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职官辞典-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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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辞谢、国忌赐香与诸道元日、冬至、朔旦庆贺章表,进奉皇帝;郊祀、大朝会时,确定蕃官、进士、外国使臣、京官、致仕官、道释、父老陪位名册;并掌护葬、赙赠、朝拜等事。建炎初并归东上閤门。金四方馆属兵部,掌提控诸路驿舍驿马及陈设器皿等事。
四辅
西汉太师、太傅、太保、少傅合称。平帝元始元年(1)置,位居三公上。时王莽为太傅,领四辅之事,总揽朝政。新莽以太师、太傅、国师、国将为四辅官,位上公,居三公上。东汉废。北周宣帝时亦置,据《尚书大传》命名为大前疑、大右弼、大左辅、大后承。
四辅官
明洪武十三年(1380),罢中书省,旋置春、夏、秋、冬四辅官,位列公、侯、都督之次。任职者于一月内分旬轮流值班,辅助皇帝处理政务。旋罢。
四府
西汉指职责相、折史大夫、车骑将军、前将军府,见《资治通鉴·汉宣帝神爵二年》胡三省注,胡注并云:“并后将军府,为五府。”东充指大将军、太尉、司徒、司空府,见《后汉书·质帝纪》李贤注。或指太傅、太尉、司徒、司空,见《后汉书·虞诩传注》。
四门学
北魏太和十九年(495),在洛阳立国子、太学、四门小学。四门学始此。北齐国子寺有四门学博士二十人,助教二十人,学生三百人。隋初,四门学博士、助教各五人,学生三百六十人。仁寿元年(601),与太学、州县学并罢。唐复置,隶国子监,设士、助教各六人,直讲四人,学生一靠靠千三百人,五百人为七品以上及侯伯子男之子,八百人为庶人子弟之俊异者。宋亦曾置。
四平将军
指平东、平南、平西、平北四将军。平东将军,晋杜预等为之。平南将军,晋卢钦、羊祜等为之。平西将军,晋嵇绍为之。平北将军,汉末,张燕为之。《宋书·百官志》谓四平皆曹魏置,上举各人或非始任者。南北朝沿置,与四征、四镇、四平,在众多的将军号,均居前列。唐无。
四色官
唐天授二年(691),置禁卫军诸卫司阶、中候、司戈、执戟,称四色官。宋三卫官废无官属,惟金吾卫有一人,仍沿称四色官。
四氏教授
清学官名。掌教授孔孟、颜、曾四氏子孙,由孔子后裔中选用。
四司
明宦官官署统称。即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各有掌印太监、佥书、监工等。
四镇将军
指镇东、镇南、镇西、镇北四将军。镇东将军,汉末,曹操为之。镇南将军,刘表为之。镇西将军,韩遂为之。镇北将军,魏明帝时,刘靖、许允并为之。以后地位渐低。南朝宋时,四镇为杂号。北魏时,凡加“大”者(如镇东大将军),则位次尚书令。
四征将军
指征东、征南、征西、征北四将军。征东将军,汉献帝初平时,马腾为之(一说为张辽)。征南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岑彭为之。征西将军,汉光武建武中,冯异为之。征北将军,魏明帝时,刘靖为之。四征,秩均二千石。曹魏时,位次三公。以后渐降至卫将军下,南北朝均置。唐无。
四直都虞候
宋军官名。宋承五代制度,皇帝最亲近之扈从禁军有诸班、诸直,统称班直,皆属殿前司。步军中御龙直、御龙骨朵子直、御龙弓箭直、御龙弩直,统称御龙诸直,统兵官称四直都虞候。
台端
唐侍御史的别称。唐侍御史的职务有四,一为推鞫;二为弹举;三为知公廨事;四为杂事,即御史台官署中各种事务。凡御史台中之事,均归侍御史掌管,故有“台端”之号,他人称之为“端公”。
台阁
尚书省的别称。《后汉书·仲长统传》载《昌言·法诫扁》云:“光武皇帝……政不任下,虽置三公,事归台阁。”唐李贤注:“台阁谓尚书也。”因汉尚书台在宫禁内,乃有此称,掌与公府对举。
台省
汉尚书台在宫禁中,当时称禁中为省中, 故尚书省又有台省之称。唐则以台省为御史台与三省(中书、门下、尚书)之合称。
台院
唐、宋御史台所属有台院、殿院、察院。侍御史隶台院。
台谏
唐、宋侍御史、殿中侍御史与监察御史掌纠弹,通称为台官,谏议大夫、拾遗、补阙、正言掌规谏,通称谏官,合称台谏。明、清都察院并掌纠弹规谏,亦俗称台谏。
田畯
官名。掌田之官。《诗·豳风·七月》:“同我妇子,馌彼南亩,田畯至喜。”《毛传》:“田畯,田大夫也。”
田曹参军
官名。详见“司田参军”。
田正下大夫
官名。北周依《周礼》置六官。《周礼》天官冢宰所属有兽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掌田猎以及有关田猎政令。北周据之,在秋官府设田正下大夫,正四命,下有小田正上士,并管辖掌犬、司迹(迹知鸟兽处之意)、弋禽、捕兽、掌皮、弭妖、翦蠹、庶蠹(蠹,害虫)诸中士、下士。
头司
唐、宋尚书省六部各分四司,各以本行名为头司,余为子司。如吏部分为吏部、司勋、司封、考功四司,吏部为头司,余为子司。他部亦同。
头役
明、清时期,府、州、县署衙役的敬称,口语或称之为头翁。
外朝官
汉武帝后,朝官分中(内)、外。中朝官包括皇帝的近臣,如大司马、侍中等。外朝官指以丞相为首的各官,如九卿等。
外刺
官名。汉将军属员,与刺奸同主军中罪法。
外府
官名。《周礼》谓天官所属有外府,为府藏诸官之一,有中士二人及府、史、徒等人员。掌钱币出纳等事。参见“大府”、“内府”。
外府寺
唐官署名。龙朔二年(662),由太府寺改置,太府寺卿为外府寺正卿,少卿为大夫。咸亨元年(670)冬,复原名。
外交部
官署名。民国元年(1912),南京临时政府始设,受大总统管辖。主官为总长,以次长为佐官,一设秘书处,有秘书长、秘书等官;设外政、商务、编译、庶务四司,各设司长。北京政府成立后力争上游交部与各部均属国务院,不设秘书处,设总务厅,各司分称交际、外政、通商、庶政。民国二年,改外政司为政务司,取消庶政司,职掌分别移属政务、交际二司。十年,恢复元年制度。十六年军政府时期改为政务、通商、条约三司与情报局。时已在北洋政府覆亡前夕。民国外交部排除清外务部的*考工、榷算二司的大部分事务,始成为纯粹的外交机交。
外史
先秦史官之一。《周礼》谓为春官宗伯的属官。掌四方之志和三皇五帝之书,缮写送达四方的王令。春秋时鲁国设外史。性质与《周礼》所说不同。鲁襄公二十三年(前550年)臧武仲出奔,季武子要为臧氏立盟誓,召见掌管恶臣的外史,询问立盟誓的写法。
外史下大夫
官名。《周礼·春官》有外史上士、中士、下士。掌书写下达京畿以外的命令,保管四方的志书与三皇五帝的书籍。北周依《周礼》设六官,其春官府有外史下大夫、正四命。《唐六典》谓其掌书籍,即秘书监之任。
外台
一、汉诸者台的别称。又兰台与秘书以称为外台与内阁。
二、东汉刺史以自置掾属,为一方之长,有外台之称。
三、宋代安抚使、转运使、提点刑狱公事、提举常平公事等官皆有监察辖区官吏之权,实分任御史之责,故称外台。
外委
清指额外委派的低级武官。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额外外委。职位与下达正官大体相同而待遇稍差。
外务部
官署名。清末,光绪二十七年(1901)订立《辛丑和约》后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地位在六部之上。长官为总理亲王,下设会办尚书、会办左右侍郎、左右丞、左右参议、郎中、翻译官等官及司务厅、和会司、考工司、榷算司、庶务司。三十二年(1906),附设储才馆,分设讲习、调查、翻译、评议、撰拟编辑等课程,培养外交人才。宣统三年(1911),废总理、会办等官,改尚书为外务大臣,侍郎为副大臣。清外务部各司职掌,不限于外交,包括铁路、矿务、留学等,似总理衙门。
外制
见“两制”。
外宗
官名。《周礼》谓春官所属有外宗。凡王诸姑姊妹之女有爵者均系外宗。有爵,意为嫁给大夫或士。可参与宗庙祭祀。参见“内宗”。
戊己校尉
官名。汉初元元年(前48)置,为驻车师屯田的长官。戊己之意,一说谓甲乙丙丁庚辛癸都有相应的方位,戊与己则无。戊己校尉驻地常有移动,故名。时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另说谓戊与己位在四方之中,汉所置校尉在西域各国之中,故名。二说均《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宋胡三省注《资治通鉴》谓四师位置不在三十六国的中央,应以前说为是。东汉不常置。魏、晋亦置,但仅有一戊己校尉,并无分为二校尉的事实。东晋咸和二年(327),前凉张骏击俘戊己校尉赵贞,改其治所为高昌郡治,此官遂废。
戊字库
明官库名。属工部。掌贮存甲仗,为内库之一。有大使、副使。
仙韶大夫
教坊散官名。金章宗明昌三年(1192)始置,从四品中,元升从三品。明废。
训导
见“学正”。
训士
官名。北魏天兴三年(400)置,相当于谏议大夫,与受恩、蒙养、长德均为北魏前期官名。参见“谏议大夫”。
叶护
突厥、回纥官名。地位仅次于可汗,通常为可汗之继承人。为可汗子弟及宗族专任、世袭。
叶令吴个
西夏官名。军职,在正钤辖之上(见《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百五十一)。“叶”亦译作“业”。
仪宾
明、清亲王、郡王女婿。
仪曹
官署名。三国曹魏尚书台有仪曹,以尚书郎主其事。晋、南北朝时,仪曹属祠部或殿中,所掌为吉凶礼制,隋无仪曹名,但礼部所辖有礼部、祠部,即原仪曹、祠部二曹。后世因称礼部郎官为仪曹。
仪凤司
元官署名。掌乐工、供奉、祭享事务。至元八年(1271),立玉宸院,置乐长、乐副、乐判等官。二十年,改名仪凤司,属宣徽院,置大使、副使、判官等官。二十五年,改属礼部,不置判官。大德十一年(1307),又改玉宸乐院。至大四年(1311),复为仪凤司。其间置官亦有变动。延祐七年(1320),定置大使、副使等官。所属有云和署、安和署、常和署、天乐司、教坊司、兴和署、祥和署、广乐库等。
仪同
官名。仪同将军的简称。
仪同将军
官名。车骑大将军、仪岩石 司的简称。又可简称为仪同。《北史·王雄传》述西魏、北周府兵制度,谓:“每大将军督二开府,凡为二十四员,分团统领,是二十四军。每一团仪同二人。”史文语意不清,后人解释,或以为每军二团,每团仪同一人,共四十八仪同;或以为每团仪同二人,共九十六仪同。但仪同为团的主官,则无二致,其官秩为九命。史称当时二十四军之众不满五万,一仪同所统千人。参见“开府将军”。
仪同三司
官名。见“开府仪同三司”。
仪制清吏司
官署名。明、清时置,属礼部。掌朝廷诸礼仪式、清宗室封赠、贡举、学校等事。清末为避傅仪讳,改称典制清吏司。
仪鸾局
金官署名。属宣徽院。掌殿庭铺设、帐幕、香烛等物。有提点、使、副使等官。
仪鸾司
官署名。五代后滁开平元年(907),改同和院使为仪鸾使,掌卤簿仪钛。宋卫尉寺所属有仪鸾司,掌皇帝亲祠郊庙、出巡、宴享及宫廷供帐。所属有金银器皿帟幕什物库、香烛库、毡油床椅铁器杂物库。设勾当官四人,以诸司使副及内侍充任。明初属亲军都尉府,洪武十五年(1382)废。改置锦衣卫。
议曹
汉丞相府及郡国置,设掾、史等,亦有设举酒者。其主吏议曹掾亦可简称议曹。主谋议。《议旧仪》谓丞相府议曹以学通行修者补任。郡国当同。
议处
清制,对有过失官员交吏部拟定处罚办法,称议处。如吏部官员有过失则交都察院议处。如情节轻微,则称察议。
议郎
官名。郎官的一种。秦置。西汉沿置,属于光禄勋,秩为比六百石,与中郎相同,高于侍郎、郎中。议郎职为顾问应对,毋须轮流当值,充当守卫门户等工作。东汉时一般郎官均受五官中郎将、左右中郎将管辖,议郎亦属例外。其官秩也提高到六百石,并得参预朝政。
议礼局
宋官署名。大观元年(1107)置,以执政官兼领,以两制大臣充详议官,掌议定各项礼制,政和三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