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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征服邪少100天:无良小妻太腹黑-第9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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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静初还曾经跟他说过,会有胆子大的男生跑到她面前希望跟她交个朋友。

    “你觉得我现在是不是越来越魅力无穷了?”她喜笑颜开的问北宫凌墨。

    “再这样下去我得想个办法才是,要不哪天真被人把你追到手了,我就损失大了。要不干脆把你锁起来算了,这样我才安心。”

    北宫凌墨跟她说笑着。

    “这还不全怪你?都是你调教的哦,有人说恋爱中的女人是最光彩照人的,说大概就是我这种人吧。之前没有认识你的时候,也没有这个情况,看来我想一直光彩照人的话,还得跟着你厮混。”

    两个人都笑了,“那就让我们继续厮混吧。。。。。。”

    和夏静初在一起的日子里,北宫凌墨的哥们儿也发现了他的变化,整天没精打采的,不用问,一定是太贪婪男女之事了。

    有哥们儿会含蓄的问他:“你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体啊,别肾虚了。”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装作没听见,即使被问的不能不回答了,他也是回答的非常模糊,越是这样,大家越是笑话他。

    男人嘛,谁没经历过这个阶段,还犹抱琵琶半遮面,苏总啊,怎么不像工作时候的样子,一提到这事就不敢面对了。

    素素最近太劳累了,她医院和家里两头跑,没有想到照顾病人是一件多么费心又费力气的事情,看来妈妈生她还是比较明智的,不然靠哥哥一个人的话真的要累死了,虽然,基本上都是哥哥在病床前守夜,她只是白天去陪着爸爸。

    现在爸爸的身体逐渐恢复了,她才偷闲在家一个下午。正好邓爽辉给她打电话。

    “喂,你现在忙吗?”电话那头是个熟悉的声音,其实直到现在素素也不知道夏静初的这个朋友叫什么名字。

    素素想了想,暂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就慢吞吞的说:“不忙,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要不出来聚聚吧,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

    她本来想说最近爸爸生病了,忙的焦头烂额,转念一想,不行,对于这个人她还不太了解,自己家里的事情还是不说为好,毕竟,爸爸的情况会影响到大家对北宫集团集团的猜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吧。”门响了,她疑惑的瞅着门,难道是邻居家的门传来的声音,正迟疑着,北宫凌墨已经开门进来了,随后拿着一个镜子走进来,夏静初看见他微微一笑,其实内心已经乐开了花。

    “你怎么来了?也不跟我说一声呢?”

    她嗔怪道。

    “我怎么就不能来了,这是我老婆的家,老婆在哪,我当然就去哪了,还用跟谁打招呼吗?”

    嘿嘿,他竟然承认自己是他老婆了,多害羞啊。

    她只是羞涩的微笑着。

    “给你买回来一个镜子,看看怎么样?”说着就把镜子搬到了客厅里。

    “啊,镜子啊,这么大,咱们把它放哪儿呀?”

    “放到卧室里床头处。”他回答,看来已经在心里设计好了。

    “这么大,能放得下吗?”她不无担心的说。

    “可以的,不信我们现在就去试试看。”说着,他又重新搬起穿衣镜把它挪到了卧室去。

    “怎么样,还可以吧,正好放得下。”

    “天呐,这样的话,我们睡觉的时候不都可以看到了吗?”她惊呼起来,这太刺激了,是不是他买这个东西的时候都已经想到了呢,太有才了,这个直播有什么区别呢?

    。床头灯的光线平时很昏暗,北宫凌墨把它调到刚刚好,这样看来,镜子的画面更清晰了,

    他试图又把镜子的角度挪到了一个最佳的位置,这样他们两个躺在床上,就可以看到刺激的那部分身体了

    夏静初在床上翻滚着,兴奋的像个孩子,他突然把她抱住,然后指着镜子的位置给她看,夏静初朝镜子看去,两个人暧昧的搂抱在一起,非常有趣,“凌墨,你太有才了。”

    “才发现啊?”北宫凌墨得瑟着说。

    北宫凌墨看着兴奋的夏静初,觉得她可爱又有女人的魅惑。

    夏静初现在在床上的功夫跟之前刚刚认识她时候的呆若木鸡完全不是一个样子,她有事变得像是一个贪婪的老虎,跟她生活中的样子大相径庭。很难想象,一个弱女子玩起来会这么的翻云覆雨。

    如果按照这个步伐发展下去的话,她会爆发到什么程度。

    作为男人,他既要努力开发伴侣的潜能,又害怕这种潜能被开发了之后,会让自己有很大的压力。

    如果一旦给了她很性福的生活,你就得永远让她满足,如果得不到满足,男人会很失落。

    夏静初在和北宫凌墨的情爱中,欢愉到最后,好像夏静初总是有点意犹未尽的意思,有时候会不让他抽离出来,她贪婪的想继续享受那一份属于她的快乐,飞上云端的快乐。

    男人做完事情之后,会疲惫不堪,甚至沉沉睡去,女人却好像还有无限的潜力和精力希望再来一次。

    也许这就是男人和女人的不同之处吧,现在的两个人,北宫凌墨几乎被夏静初所控制,她会占据主动的优势。

    性学研究表明,女人虽然在表面上看起来比男人含蓄,其实,从优势上来说,她比男人更多一些,这是毋庸置疑的,女人只要感觉到了这种欢爱带给她的快乐,就会想把男人的整个私处吸进去。

    这也正是北宫凌墨和夏静初在交往了这么久之后,仍然爱的难舍难分的原因。很多情侣在一起一段时间,慢慢的新鲜感会慢慢的退去,然后闹矛盾吵架分手,他们俩不会,甚至比之前更爱黏在一起。这就是性爱发挥的作用。

    北宫凌墨没有想到过,清纯可人的夏静初会为了自己变得这么****,当然,他喜欢她这样。自从夏静初陶醉在恋爱的季节里之后,她似乎比之前变得更好看了,走到大街上,会有很多过路的人回过头来看她几眼,特别是那些花痴的男人们,总是色眯眯的盯着她的翘臀看。

    夏静初还曾经跟他说过,会有胆子大的男生跑到她面前希望跟她交个朋友。

    “你觉得我现在是不是越来越魅力无穷了?”她喜笑颜开的问北宫凌墨。

    “再这样下去我得想个办法才是,要不哪天真被人把你追到手了,我就损失大了。要不干脆把你锁起来算了,这样我才安心。”

    北宫凌墨跟她说笑着。

    “这还不全怪你?都是你调教的哦,有人说恋爱中的女人是最光彩照人的,说大概就是我这种人吧。之前没有认识你的时候,也没有这个情况,看来我想一直光彩照人的话,还得跟着你厮混。”

    两个人都笑了,“那就让我们继续厮混吧。。。。。。”

    和夏静初在一起的日子里,北宫凌墨的哥们儿也发现了他的变化,整天没精打采的,不用问,一定是太贪婪男女之事了。

    有哥们儿会含蓄的问他:“你要注意一下自己的身体啊,别肾虚了。”

    每当这个时候,他就装作没听见,即使被问的不能不回答了,他也是回答的非常模糊,越是这样,大家越是笑话他。

    男人嘛,谁没经历过这个阶段,还犹抱琵琶半遮面,苏总啊,怎么不像工作时候的样子,一提到这事就不敢面对了。

    素素最近太劳累了,她医院和家里两头跑,没有想到照顾病人是一件多么费心又费力气的事情,看来妈妈生她还是比较明智的,不然靠哥哥一个人的话真的要累死了,虽然,基本上都是哥哥在病床前守夜,她只是白天去陪着爸爸。

    现在爸爸的身体逐渐恢复了,她才偷闲在家一个下午。正好邓爽辉给她打电话。

    “喂,你现在忙吗?”电话那头是个熟悉的声音,其实直到现在素素也不知道夏静初的这个朋友叫什么名字。

    素素想了想,暂时也没有什么事情做,就慢吞吞的说:“不忙,有什么事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下,“要不出来聚聚吧,好久没有你的消息了。”

    她本来想说最近爸爸生病了,忙的焦头烂额,转念一想,不行,对于这个人她还不太了解,自己家里的事情还是不说为好,毕竟,爸爸的情况会影响到大家对北宫集团集团的猜想。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好吧。”

第328章 是真的9() 
“好吧。”

    她也正想出去透透气,正好还有个人说说话,就答应了。

    “那么我在城湖公园正门口等你,不见不散。”邓爽辉说。

    “嗯。”跟这个人已经好久没有联系了,感觉生疏了好多,人与人之间即使在亲密无间,分开了一长段的时间,就会感觉两个人之间有一种陌生感袭击,更何况她跟他的关系还没有那么亲密无间。

    很快俩人如约而至。

    因为也没有什么目的,就是出来散散心,不如就这样走走吧,素素也表示同意,过去也曾经走这里路过很多次,都没有发现原来这里也有与众不同的美丽。

    邓爽辉也有同感,“是啊,我们每天行色匆匆,为了某一个设定的目标不断的努力,都没来得及欣赏路过的风景,说是遗憾,一点也不夸张,今天就让我们一起去仔细品味大自然带给我们的震撼吧。”

    素素想笑,这个人真逗,说起话来像是诗朗诵,还有声有色的。

    不易察觉的微笑还是被眼尖的邓爽辉捕捉到了。

    “我说的不对吗?”她的笑让他有点心虚。

    “对,对。”她连忙解释。

    太阳快落山了,西天的云彩像是被晕染了似的,把海水都映照成了一片红。霞光渐渐布满了半个天空,维护着将要幕落的太阳。

    海面上波光淋漓,反射出无数道光线,虽然已经不刺眼,却也好看。

    两个年轻人一直沿着海边走着,他们一直没有再说话,好像一说话就惊动了这美丽的风景似的。他们只是带着欣赏和赞叹的眼神观望着这自然奇观,比起舞厅里的炫目的灯光,这更有浓郁的人文情怀。刚刚还在吟诗的邓爽辉这时候也找不出一个恰当的词来形容和赞美它了。

    海水已经没有了夏天的温度,很少有人赤脚去海滩漫步,不过还是有调皮的孩子提着小塑料桶捡贝壳。远处三三两两的情侣们牵着手在沙滩上闲步。

    两个人走了很久很久,有些累了,就坐在一处石头上歇息。

    素素还没有坐下来,她习惯性的先摸了摸石头,有些湿湿的。估计涨潮的时候海水把石头淹没了。

    “上面好像有水。”素素说着,弹了一下手指。

    邓爽辉看了一眼,把自己的挎包放到上面,指着包包说:“来吧可以坐下了。”

    素素看看他笑了。还真有办法。

    “那你呢?”素素刚想坐下又觉得不妥。

    “我不坐,男人还是有这个体力劲儿的,再走这么远都没有问题的。

    他还真会吹牛,不过也不勉强他。累了自然他就会想办法了。

    天色渐渐晚了,邓爽辉关切的问:“素素,该饿了吧?我们去吃饭吧?”

    还别说,这个点还真有点饿了,两个人一起并肩向街区走去。不知不觉到了一家混沌店门前。

    这是一家看上去不是很高档却非常干净整洁的小店,来这里吃饭的大多都是熟客,北宫素素热爱美食,这家店她也不止一次来过。味道不错。

    再往里面看,摆放了好几张小桌子,看起来很是精致,整个房子的布置比较温馨,都坐满了人,这种小吃适合老人和孩子,年轻人也有很多人喜欢,所以来这里的人群相对宽泛一些。不过仔细再看,年轻的男人居多。大概这些男人都太偷懒了,要不就是单身,没有人做饭只好来这里填饱肚子。

    邓爽辉的这个猜想不是没有道理。

    “就在这里吃吧,你喜欢吃混沌吗?”素素问。

    “都行,看起来也比较干净,要不就这里吧?”

    邓爽辉拿着钱包去买票,他们的票上写的是65号,看来晚饭时间已经卖出了64碗混沌了,没有空位置,暂时先站一会儿吧。

    也许这里的饭味道不错,要不然怎么这么多人呢?不止素素他们俩,好多人都站在一旁等着叫号端混沌吃。

    等轮到她们的时候已经有空座位了,两个人坐下准备开吃。望着碗里晶莹剔透的馄炖,颜色非常好看,像是一件艺术品,邓爽辉都不舍得吃到嘴里。虽然里面并没有多少个混沌,一大碗看起来满满的,只有十几个馄炖漂浮于水面上,素素看着他痴痴的欣赏,脸上露出了笑容,这么美的馄炖,邓爽辉还是第一次见过,虽然他曾经吃过很多次馄炖,终于肚子不听话的咕噜了起来,邓爽辉用汤勺盛了一个馄炖放进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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