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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黄陵文典·诗歌卷-第1章

小说: 黄陵文典·诗歌卷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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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黄陵文典·诗歌卷《黄陵文典》编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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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1() 
中共陕西省委副书记、*

    伟大的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不仅成为凝聚中华民族的血脉和精神的纽带,而且对人类社会的进步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被尊为人文初祖的黄帝及其所在时代创造的文化,在中华文明中享有崇高的地位,并不断地肇启着后世。正如*在1937年祭黄帝陵文所颂:“赫赫始祖,吾华肇造”。“聪明睿智,光被遐荒”。“建此伟业,雄立东方”。尽管岁月流逝已远,但几千年来黄帝所创造的文明,始终是中华民族弥足珍贵的精神财富,是滋养一代一代中华子孙的精神营养。司马迁在追述中国古代文明发展时,就充分肯定了黄帝的独特历史地位,在《史记·五帝本纪》中将黄帝列在首位。中国历代都通过祭祀黄帝陵等各种方式,表达后人对始祖黄帝的追思与尊崇。在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更加关注民生,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进程的今天,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弘扬黄帝文化,对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尤其是对于凝聚民族情感、增强民族团结、促进祖国统一,具有重要意义。

    陕西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历史文化以完整性、丰富性和至高性闻名于世。在弘扬中华文化、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进程中,陕西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要依托黄帝陵在陕西并由此所形成的诸多黄帝文化资源,深入研究黄帝文化和黄帝精神,更加深刻地认识其历史意义和现实价值,使之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进一步成为中华文明生生不息的象征和海内外华人共同的精神寄托。

    地处陕西中部的黄陵县,是黄帝陵寝所在地,历朝历代的祭祀黄帝大典都在这里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国务院公布的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中,黄帝陵被列为古墓葬第一号,号称“天下第一陵”。多年来,黄陵县在黄帝陵的保护与建设方面,在黄帝文化的研究方面,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果。最近,他们组织编写出了长达16卷800多万字的《黄陵文典》丛书。其中既包括文物、政论、文论、人物等卷目,又包括相关小说、散文、诗歌、戏剧等文艺作品。完成这样一项巨大的文化工程,表明黄陵县的同志们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决心和勇气。它至少有三方面的贡献值得肯定:一是整理挖掘了一批可贵的资料资源,为人们进一步研究和挖掘黄帝文化,提供了比较丰富的文本;二是集中展示了黄帝文化研究的最新成果,对全方位认识黄帝文化的巨大魅力和精神价值,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三是对于进一步加强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利用,运用多种方式宣传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提供了有益的借鉴。相信这套丛书的出版,不仅会对推动黄帝文化的研究乃至繁荣发展民族文化产生有益的影响,而且将对宣传黄陵、宣传陕西,推动陕西文化建设起到积极作用。

    我还要说的是,从序言的角度,张岂之先生的《黄陵文典》序已是尽善尽美之作,他作为一位历史学家所论所述本身就是这部文典的扛鼎之作,我之所以也要写上几句话,主要是黄陵县的同志执意要我题词,我难以推辞,写了这篇短文,表明我的态度和想法,尽到我的一份心力和责任。

    2008年3月

序2() 
张岂之

    《黄陵文典》编纂委员会的同志几次登门相约,诚恳地请我为该套丛书写篇序言。因为长期从事中国思想文化史研究的习惯和兴趣,我乐于支持宣传中华民族精神和普及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公益活动,在这里多写几句关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话。

    在历史上,黄帝时代是中华文明开创的时代,黄帝被后人尊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初祖,现在每年都举行黄帝陵祭祀。有关部门一直很重视每年的黄帝陵公祭活动,认为这对继承、弘扬和培育中华民族精神有重要意义,希望在祭祀礼仪上有所改进,让参加祭礼的人,以及那些观礼的人,都能真正地受到一次“慎终追远《论语·学而》。”的教育,将中华民族自强不息、团结统一的精神加以发扬。

    祭祀礼仪,实际上产生于我国古代的祖先崇拜。祖先崇拜是中国宗法社会最早的祭祀形式,它长期影响着中国社会的发展,影响着中国人的生活。

    大约在黄帝时代,祖先崇拜的丧葬仪式和祭祀活动已经出现,仰韶文化可以作为代表。仰韶文化(因1921年首次在河南渑池县仰韶村发现而得名),主要分布于黄河流域的河南和陕西关中(西安半坡遗址是其代表)、山西南部、河北南部、甘肃东部等地,是目前所知中国新石器时代较早的一种文化,距今约七千年到五千年。从目前已发掘的两千余座墓葬可知,当时的氏族已有公共墓地,对老人和女性实行厚葬。甘肃马家窑文化(因最早在甘肃省临洮县瓦家坪马家窑发现而得名)花寨子墓地地巴坪58号墓,墓主系中年女性,随葬彩壶、彩罐、彩瓮等17件,骨珠205颗,这些随葬品反映了妇女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即使在死后的灵魂世界也受到较好照顾。同时,神像祭祀也开始出现,大约五千年前的红山文化(因首次发现于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红山后而得名)可以作为代表。在辽西牛河梁(今辽宁建平、凌源两县交界处)发现女神庙和女神塑像,其中一尊女神头像,专家鉴定为5000年以前蒙古人种女性。

    进入父系氏族社会后,对男性祖先的丧葬祭祀,逐渐成为祖先崇拜礼仪的重心。特别是对男性家长的祭祀,丧葬隆盛,丧仪繁琐,祭祀规范,如孔子说:“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祖先崇拜逐渐与日常风俗习惯相融合,成为后来儒家生活礼仪制度的历史根源。夏朝时,祖先崇拜礼仪继续发展。孔子就感叹说:“禹,吾无间然矣,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论语·泰伯》。在孔子看来,大禹自己平时恶衣恶食,却华冠美服、隆重地进行祭祖活动,崇敬祖先,令人敬服。到商朝时,原始的祖先崇拜发展为宗庙祭祀制度,其中,祭祖是最重要、最隆重的活动。从殷墟甲骨卜辞可见,殷人卜问的对象有天神、地示和人鬼三大类。所谓人鬼,主要指的就是“先王”、“先公”等殷王的祖先。周朝统治者继承、发展了商代的祖先崇拜礼仪,同时增加了其中的人文因素。他们将殷人的“上帝”观念改造成为以“天”为中心的信仰,将“天”当作自己的最高祖先来崇拜,周王被认为是“天子”。在王位继承制度方面,周公废除了商朝的制度,采用嫡长子继承制。周王的嫡长子继承王位,其余诸子则被分封到各地为诸侯,拱卫京师,这又为祖先崇拜提供了更完善的政治制度基础。周朝时,祖先崇拜等礼仪更加规范化,“礼”受到特别重视,祭祖制度相对成熟,儒经中的《仪礼》、《周礼》、《礼记》对周人的宗教礼仪制度有详细的记述。按照宗法制度规定,嫡长子才有祭祖的特权。祭天是周天子统治国家的象征,也是周天子祭祖的重要形式。所以《礼记·王制》说:“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周人的这种祖先崇拜格局,在后来各朝代基本上都得到了延续。

    祭祀在古礼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礼记·祭统》说:“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礼记·祭统》。意思是说,治理国家,最急迫的事情是制礼行礼,而各种礼仪中,祭祀又是最重要的礼仪活动。这就说明了祭祀活动的政治意义。《左传》成公十三年载,“国之大事,在祀与戎。”“祀”指宗教祭祀,“戎”指军事活动。不仅在周朝,而且在整个中国古代,宗教祭祀礼仪都是国家大事之一。

    古人祭祀的对象有上天、大地、社稷、祖先等,重视祭祀祖先,是中国古代祭祀礼仪不同于西方宗教礼仪的显著特色之一。中国古人为什么那样重视祖先祭祀呢?孔子的弟子曾子说:“慎终追远,民德归厚矣。”《论语·学而》。“慎终”指周人所谓“凶礼”,“追远”指周人所谓“吉礼”。在曾子看来,这两种礼的实施,有助于培养宗法社会成员的品德,加强宗族内部的团结,维护宗法社会的稳定。这是一种基于亲情的道德教化,并非对神灵的膜拜。

    古人不只是从政治角度看待祭祀礼仪的重要性,随着古人理性思维的发展,他们也从生命甚至世界来源的哲学高度把握祭祀的意义。战国末年荀子已经明确提出:“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荀子·礼数》。荀子认为,“礼”(各种制度)有三个根源:天地、先祖和君师,他们分别是生命、人类和国家治理的来源。“礼”就从这三个根源的追寻和尊重中产生出来,而“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则是“礼”的主要内容。其中,敬天或事天,是上天崇拜,尊先祖或祭祖,是祖先崇拜。后来成书的儒家经典《礼记》,继承了荀子关于“礼”的上述思想,这就在后来的祭祀礼仪中保留了祖先崇拜的重要地位。

    大约在战国时期出现的《易传·序卦》,也将天地和人类祖先合并到宇宙论中。它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措。”《周易·序封传》。它认为,人类社会文明的产生离不开两性和家庭,而两性和家庭则是自然(“天地”、“万物”)的产物。这种朴素的自然实在论观念,将“天”和“祖”并列,并将“天”置于“祖”之前,透露了中国古人祖先崇拜的宇宙论根据;同时,这种观念把以父子关系为轴心的家庭关系——实际上就是宗法血缘关系,亦即所谓“亲情”,当作社会文明产生的基础。

    上述有关“礼”的思想,使祖先崇拜礼仪和上天崇拜礼仪一样,具备了关于宇宙根源和人类生命的意义。祭祀祖先礼仪后来发展成为儒家最基本而又最典型的礼仪,并非无源之水,而其中最显著的特征是祭祀的人文意义。

    《礼记·祭法》:“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帝喾为远古“五帝”之一,周人祖先后稷为帝喾的元妃所生,后稷还发明了种植庄稼,所以被视为周人的始祖。在后稷与文王之间,还有公刘等十余位祖先,但在周人的祭祖活动中,他们并没有获得特别的重视。为什么呢?因为周人制定了特殊的祖先祭祀原则。儒家经典《礼记》将这个原则表述得很清楚。它说:

    “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菑(灾)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是故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为社。帝喾能序星辰以著众,尧能赏均刑法以义终,舜勤众事而野死,鲧鄣鸿水而殛死,禹能修鲧之功,黄帝正名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契为司徒而民成,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虐,文王以文治,武王以武功,去民之菑:此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夫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财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礼记·祭法》。这段文字原出于《国语·鲁语上》展禽批评鲁大夫臧文仲“无故”祭祀海鸟的不当行为。《礼记》对此有凝练修改。

    意思是说,人们祭祀祖先,不只是祭祀自己的血缘祖先,特别要祭祀那些在宗族文明发展史上作出了重大贡献的祖先们;不只是要祭祀那些生前“有功烈于民”的祖先神灵,而且要祭祀那些能对人类生存、发展有利的自然物,如日月星辰、山林川谷等。帝喾、后稷有始祖的地位,后稷还有发展农业的功劳,文王、武王则有开国之功。在周人的祖先祭祀中,“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符合上述的祭祀原则。

    古人祭祀祖先的基本原则也许可以这样概括:凡是有利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利于人类文明的保持和发展的人或物,都可列入祭祀对象。这样的祭祀对象,所祭祀的神灵人文因素非常突出。同时,这也充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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