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杂货-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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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氏父子纷纷转头向他看了过来,一脸你怎么可以这么说的表情。
“没事,你们慢慢做,我去坡上看看。”得,被嫌弃了,罗三郎摸了摸鼻子,到坡上看他的那些玉米苗去了。
说来惭愧,这些玉米的种子虽然最初是由他从二十一世纪带回来,但他自己种玉米,这也是头一回,前些日子被那个吴御史那么一闹,弄得罗用还有点担心起来,怕自己一个不小心就把这些玉米都给种死了,到时候那个姓吴的还不得可劲儿发挥啊。
不过还好,玉米这个东西果真很好种的,就目前看来,这些玉米苗长得都挺不错,当然这跟罗用的那些弟子以及西坡村的村民们常常过来给它们浇水施肥也有关系,大伙儿也都很忧心啊,生怕这大大咧咧的罗三郎一个不小心果真就把这些玉米都给种死了,到时候皇帝陛下怪罪下来可怎的是好。
“你怎的在这里?”罗用刚刚爬上山坡,就看到五郎那小子正在地里头拔草,这块地每天不知道要来几拨人,杂草都被拔得没剩下几根了,他还拔个甚?
“我来拔草。”五郎将手里那两根小嫩草放在田垄上磕了磕,顺手丢在一边。
罗用想说你这也太偏心了吧,其他地里那么多野草不去拔,非跟着几株小嫩草过不去,不过想想还是不打击这小子的积极性了,他爱拔就拔吧。
五郎他们最近又回小河村那边上课去了,每天上午上课,下午回来。
按小河村那些人的意思,他们是打算春播结束后马上就开始修路,等他们把这条路修出来以后,五郎他们每天上学放学就方便多了,小河村的人来往于西坡村这边也会比从前方便很多。
“阿兄,你说玉米吃起来会可口吗?”与大人们对于第六谷的敬畏喜爱不同,五郎显然更关心玉米这个东西的口感。
“应该还成。”嫩玉米棒子煮起来还是挺好吃的,抹上点蜂蜜烤着吃更香。
“阿兄,咱家今年不种稻子了吗?”问完了玉米,这小子又关心起了稻子。
前些时候马家兄弟来家里找罗用谈了占城稻种子的事,然后罗用就把家里的那些种子全都卖给了他们,价钱不贵,总体来说还是马家兄弟二人占了便宜。
“咱家没有种子了,今年便不种了吧,许大郎他们还有种子呢,到时候等他们种出来,我便从他们那里匀些回来。”罗用说道。
“匀些回来做种子吗?”五郎问。
“匀些回来煮饭吃。”罗用笑道。
“哦。”五郎这下高兴了,今年秋天又能有米饭吃了,感觉之后这大半年都有盼头了。
兄弟二人在玉米地里拔了一会儿小草,一起从坡上下来的时候,经过王当他们那个院子旁边,刚好遇到王当的儿子王绍正带着他的妹妹坐在院子里拣豆子,然后五郎就留在那儿了,罗用一个人回家。
家里头二娘和彭二都在后院忙活,那两个小的这会儿也去了后院,只有四娘在杂货铺里看店做题,这丫头最近这几天也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竟然变得十分刻苦努力起来。
“阿兄,方才许家客舍那边过来人,喊你过去那边一下。”四娘见罗用回来,抬头看了她一眼,口里说道。
“晓得了。”都快吃晚饭了,也不知道那些人喊他过去做什么,不过今日横竖也没有什么事,过去就过去一趟好了。
许家客舍这边,这时候气氛正是炽烈,原因是有人对鹅毛笔做了个升级,他用很薄的竹片削成笔尖,固定在鹅毛笔上。
这竹制的笔尖要比羽毛的笔尖结实耐用许多,尤其他们这里的石竹子,质地十分坚硬,又颇具弹性。
听闻在秦汉以前,人们原本就是用竹枝书写的,将竹枝削尖,再刻上墨水槽,便能用于书写,近年来倒是很少有人再用了。
现如今罗三郎以羽毛制笔,倒是让有些人又想起了这一出,这羽毛笔也有羽毛笔的妙处,禽类的羽管可以作为天然的墨水管,储蓄墨水的能力比竹笔更强,就是笔头容易磨损,写着写着就秃了,还得重新削尖了才能用。
这时候有人用石竹子为鹅毛笔做了笔尖,为了加固,还在笔尖往上的部分固定了两个对半剖开的半圆竹片,外头又缠上一圈一圈的丝线。
罗用一看到这个东西,就想起了后世的钢笔,钢笔拿掉笔帽、再把笔杆上面的部分旋开取下以后,可不就是这么个模样。
罗用试了试这个半成品钢笔,确实也是比较好用,竹制的笔尖划在纸张上的感觉要比羽毛笔尖圆润流畅一些,不容易划伤纸张,使字体出现毛边。
这支笔约莫就是小指粗细的样子,握在手里也比细细的一根羽毛要舒适得多,像罗用这种在二十一世纪用惯了圆珠笔中性笔的人,就很喜欢这样大小的笔杆子。
美中不足的是羽管的储墨能力还是差了些,竹制的笔尖也还是会有磨损,所以在使用的过程中还是需要不断地蘸墨水,隔一段时间就要在削一下笔尖。
其实会觉得美中不足的大约也只有罗用一个而已,其他人都觉得眼下这支笔就挺好的,方便他们做数学题,排竖式打草稿,写起来刷刷的,又快又稳。
这天晚上吃过晚饭以后,大伙儿就都聚在许家客舍削竹子做笔头,罗用也在。
乔俊林到工舍那边教大伙儿认字去了,还得好一会儿才能回来,罗用打算帮他也做几个。
许家客舍的厅堂里堆了好些竹枝,任取任用不要钱,这是许家兄弟从衡玉父子那边抱过来的,都是他们这几日用剩下的边角料,留着也是用来烧火,不如抱过来给这些郎君们挑一挑,再削些笔头出来,也算是物尽其用。
至于羽毛,大伙儿手里头都有存货,罗用前些天也买了几支,这会儿他都拿过来了,打算把它们全部都给加工了。
这几日附近的村民听闻他们这里要鹅翅膀上的那几根大羽毛,就有一些村民尝试着拿了羽毛到这边来卖,没想到真叫他们给卖到了一个好价钱。
许家客舍这些郎君都是有钱的,对待那些前来这里卖羽毛的村人,自然也不会十分吝啬,一般好一点的鹅毛,一根就能卖到一文钱,稍微差一些的,两三根一起,也能卖到一文钱。
每只鹅光靠卖那几根大羽毛都能卖到好几文钱,这对那些村民来说简直就跟天上掉馅饼差不多,于是近来孵鹅苗养鹅仔的人一下子就多了起来。
罗用琢磨着,他是不是可以开始收购鹅绒了。
唐初这时候养鹅的人倒是不少,他们这里鸭子少见,鹅绒鹅毛这些东西,从前也就是穷苦人家冬日里用来御寒,穷人家没有纹路细密的布料,用粗布包起来,总是跑毛,用着也是不太好,富贵人家大多都是不用的,他们多用绵,也就是蚕丝。
想要开发鹅绒用品,首先就得解决跑毛的问题,在眼下这个时代,这个问题还真不太好解决。/本 文来d自/。*? 。g zb pi。 ;更h新更h快无弹窗**
第150章 不可说()
之后的日子里; 若是再有别地儿的人跑到他们这里来卖鹅毛; 罗用就会顺便问问人家; 鹅绒有没有,他这里鹅绒也收,能换酱油腐乳这些东西,不爱要酱油腐乳的,豆渣豆粕也行; 他那院子里头堆了好些豆渣豆粕呢。
现如今在他们这片地方上; 养猪的人很多,但未必家家户户都有那么多合适的猪饲料; 所以罗家院里攒的那些干豆渣和豆粕也是相当的有市场。
“鹅绒对豆渣怎么换?”听闻鹅绒可以换豆渣,感兴趣的人还挺不少。
“我只要细绒,羽毛不要,一两鹅绒兑三斤豆粕,豆渣能给五斤。”这时候一斤能有十六两; 罗用开的价钱; 也算是比较厚道的了,毕竟这时候的鹅绒还不值什么钱。
因为这段时间鹅翅膀上的那几根大羽毛值钱; 近期杀鹅的人家还挺多,有些人家还留着鹅绒鹅毛没有丢掉的; 这时候得了这个消息,便高高兴兴拣了鹅绒过来换豆粕。
虽然是豆粕只能换三斤,豆渣却能换五斤,但是大伙儿都知道; 豆粕比豆渣好养猪,吃豆粕的猪比吃豆渣的猪更容易上膘。
“阿兄,这两日豆粕都换出去好些了,豆渣都没人要。”这鹅毛买卖还没做上几日,四娘就开始着急了。
她们家院里那么多豆渣呢,都是用酱油腐乳这些东西与十里八乡的村人换来的,那么多,自家那几头猪根本吃不完,再放下去可就要坏了,豆粕好养猪她也是知道的,偏偏又都被别人换走了。
“没人要便没人要吧,我让刘活他们挑到羊舍那边去喂羊。”罗用倒是不着急,那不是还有那么多山羊呢么,实在不行,还能沤肥呢,不过这个话他就不说了,免得四娘她们又嫌他糟蹋东西。
像罗用这样的,搁二十一世纪也已经算是比较节俭的了,但是跟这个年代的人比起来,那实在还是很有一些差距,先不说大人,就连他们西坡村里的小娃娃们,也大多都比罗用知道珍惜东西,尤其是可以入口的东西。
“……”四娘嘟了嘟嘴,那些山羊说好了都交给刘活他们一家去养了,结果他阿兄又总是让人担豆渣过去,依她看来,那些羊整日吃豆渣都要吃饱了。
“行了,你就别操心了,阿兄能挣钱呢,饿不着你。”罗用好笑道。这么多豆渣不想着消耗难道要留着发霉,刘活一家照料那群山羊也是很精心的,罗用对他们一家人都挺满意的。
四娘的性子罗用也知道,其他都挺好,就是半点不肯吃亏,一是一二是二的总想跟人掰扯得清清楚楚。
毕竟前两年他们家还在温饱线上挣扎,这会儿日子虽好过了,但心里头那根弦依旧还绷着呢,这一时半会儿的怕也松懈不下来,你现在硬是叫她对人大方一些,她也是大方不起来的。
罗用对于这一点倒也并不十分在意,大方就大方些,小气就小气些,只要人品没什么大问题,这些都无关紧要。
四娘倒是觉得这个挺紧要的,只可惜这家里头还是罗用说了算,胳膊拧不过大腿,她也只好忍了。
这家里头的羽毛越收越多,罗用便开始着手收拾起来,这些鹅绒在经过清洗浸泡晾晒烘烤之后,就变得干净而又蓬松,还泛着淡淡的肥皂味。
关于鹅绒制品的制作与推广,罗用头一个就想到了鹅绒枕头。这时候的枕头多由木竹茅草制作而成,布枕头也很常见,另外还有不少玉石陶瓷枕头,这些枕头各有各的特点,但它们都比不上鹅绒枕头柔软。
也不是说软枕头一定就比硬枕头更好,但只要个性鲜明,那它至少就是有卖点的。
头一批枕头,罗用是给自家这些兄弟姐妹做的,为了能尽量避免漏毛,这一批枕头,罗用里外总共用了三层布,最里面一层用的是边角料,主要还是由一些绢布的布头拼凑而成,中间那一层有整块的也有拼凑的,最外边这一层,那肯定就是用整块布料做成的了。
这里外三层都是用的柔软亲肤的绢布,枕头芯又是蓬松得像云朵一般的白鹅绒,别说家里头那几个小姑娘,罗用自己把脸贴上去以后都不舍得拿下来了。
用三层绢布包裹的白鹅绒枕头,就算是在二十一世纪,这样的东西也可以算是奢侈的了,在眼下这个年代,寻常人家根本连绢布都不舍得买,更别说用三层绢布做一个枕头了,所以罗用这回开发出来的这个鹅绒枕头,就只能走一走高档路线。
“你来。”这一日上午,二娘走到院子外面,冲正在坡下烧火煮猪食的郑氏的二女儿招手。
“作甚?”这小姑娘还挺喜欢二娘的,见她笑眯眯地冲自己招手,便猜想应该是又有什么吃的要给她,于是高高兴兴便去了。
“这两日我们在做枕头,余了些布料,我便与你也做了一个。”二娘笑着从身后拿出一个不大不小的米白色鹅绒枕头递给她。
“这……这怎么使得。”一见是个白胖胖的枕头,小姑娘登时就有几分手足无措起来,如果只是一些寻常吃食,她便也拿了,这枕头可不寻常。
阿娘与她说了,罗三郎用三斤豆粕才能与人换来一两鹅绒呢,那鹅绒就是鹅身上最喜最软的绒毛,粗一点的他都不要。
还有这外头的绢布,里里外外总共包了三层呢,听闻罗三郎先前也去薛记布坊选过别的布料,最终他还是觉得其他布料都不如这绢布绵软,所以最后还是用的绢布,里外三层加起来,都快够做一身衣裳的了。
“你拿着,我听你阿娘说,过几天你就要回县城去了,换你阿姊过来,这个枕头就当是送给你的礼物。”二娘说着把那个枕头塞到她怀里:“这枕头睡着可软了,你仔细着些,将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