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生万户侯-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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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头男听到前面那被他轻视的小白脸放出这话,不屑笑道:“从老天爷不给面子的那天起,咱凉州什么时候安稳过?”
几骑不在逗留,将已经咽气的骑卒身体草草的用乱石埋住后继续西奔。
秦舞阳牵着伏枥驹走出来,将还露出甲胄摆裙的一角用石子盖好后才翻身上马。
已经自封为霸王的断眉汉子笑他手里提了杆无奇的长矛。他又何尝不想回到授业的那座山庄里取出那把神兵?只是尊师的话语萦绕耳边,他不得不遵守。
“该回了。”
秦舞阳掏出水囊晃了晃,已经没有晃荡声音。他上马纵驰,跟在这队哨骑身后。
……
北原临北处皑皑白雪,不像大汉的南方还是最养人的夏季,慵懒的和风和让人暖洋洋的日芒只想惬意的躺在沐光下,听着夏蝉聒噪。
一匹来自南边的骏马飞驰在冰霜覆盖的草原上,路过炊烟袅袅的帐篷和成群牛羊来到阿而拉河畔旁。
这是匈奴新王庭所在的地方,有着百里内最肥美的草和甘洌的河水。
十几个匈奴精壮汉子赤裸着上身,下半身也只有一条兽皮裹着大腿和胯间,在冒着丝丝寒气的河边展开角力。
即便冷的连水面都结了一层薄薄的冰,这十几个汉子还是满身冒汗,用着浑身气力和无数次跌倒得来的角力经验来摔倒对方。
赢家会接过一壶草原上随处可见的马奶酒,而被摔倒的那人则会自觉的跳入河面,然后爬出来后继续战斗。
“吾主,你要和这些年轻人一起活动一下么?”
满头斑白的匈奴老当户半躬着不在健朗的身子,缓缓的问道旁边一个身裹白狼皮大衣的青年。
青年摇了摇头,并没有说话,而老当户自然也不敢在多问,抬起头眯着日渐模糊的双眼看着十几个年轻人角斗搏击,心里难免产生岁月不饶人的愤慨念头。
不知在草原上奔驰了多久的骏马走到青年身旁停下,上面一个汉人下马,扫了一眼青年身后数十个匈奴首领,把信递到青年手中。
他用流利的匈奴语说道:“他说时间差不多了,让你做准备。”
青年并未起身,转过头一双漆黑如墨的眸子盯住这个并不该出现在这的汉人。
“我不知道如何能相信他,我怕我将部落里所有的青壮带到那些土石筑成的城池下,会有无数像当年那样的汉人士兵冲出来,两眼放出的光会比他们身上的铠甲还要鲜艳。”
那人噗的一下笑了出来:“长生天的子嗣也有害怕的时候?”
他用匈奴语说出这话的时候,身后那些身份显赫的匈奴人无不露出愠色,只等年轻的草原之主一声令下,就将这个可恶的汉人撕成碎片。
“怕啊!我也只是一介凡人,自然会有喜怒哀乐,这十几年来匈奴人的创伤还未抹平,经不起任何风浪了。”
匈奴青年用汉语说出,并没有磕磕绊绊,显得极为流利。
那人吃了一惊:“你还会说汉语?”
“你都会说我们的语言,为什么我不会说你们的语言呢?”
身后的匈奴单于和首领们听不懂他们之间的对话,一个个露出迷茫神色,只有年纪已过花甲的大当户老人,看向汉人的眼神越发复杂。
“我只是个传话的,话既然已经带到了,那我也该走了。”
“等一等!”
青年起身,身后的匈奴们瞬间围住了这个汉人。
“他的事情我听说过一些,在草原上算是最常见的事情,远不足让他干背负你们所有汉人骂名的事情,所以我很纠结。”
“吾师心里所想、手上所做的事情,天底下的凡夫俗子又怎能猜透?难道你以为你顶了个神之子的名声就真是天人了?”
匈奴青年并不恼火,挥了挥手,示意让这个汉人离开。
看着一骑远去,他仍轻轻用汉话念叨:“听闻你们中原读书子多是身有傲骨与傲气,可杀不可辱,可为了一口可出可不出的气蛰伏数十年,不惜颠覆中原…… 真不懂啊!”
本名延卓的匈奴青年冲着身后地位尊贵的单于们喊道:“你们知道中原以南有个叫江南的地方么?”
神之子抬起手遥指南方:“汉人常说杏花春雨江南,最是风景怡人处,诸位可要一同饮马江南见识一下与这千里草原,煌煌大漠完全不同的景象么?”
所有人都开始欢呼雀跃,高高举起手中形如月牙的弯刀。
……
马昊明站在郡府城墙上,身后马朔北扶剑而立,随着父亲的目光看着城外一望不见边际的碑林。
十年前是千座,到如今已经万余延伸至城外十里。和城中几乎每家每户门前挂着的银色牙牌一样,成为燕阳郡的别样风景。只是这风景实在太过沉重。
站在最前面的马昊明披上自己那身穿了十几年的旧铠,上面刀痕斑驳,连谱彩的红漆都零落褪色,露出原本暗银色的铁身。
十几年来,马昊明从未换过,倒不是为了显摆自己徘徊生死多次,单单只是这身铠甲每一处刀痕,每一处凹点都是他的荣辱悲欢。
缕丝交夹将铁鳞束于腰侧的右肋处,一道最明显的刀痕深深的刻在铁甲上。百步开外箭弩不能近身的重甲上刀痕触目惊心,至今马昊明右肋上还有一道当年险些要了他命的伤疤。
他至今忘不了那天,黄沙蔽日,马蹄声如滚雷。数十名匈奴王庭最精锐的天狼骑围绕着他厮杀,身后十六名近侍精骑全部阵亡,一把雪亮的弯刀侧过他的枪锋毫不留情的将他腋下皮肉划开,鲜血飞溅。
他已经闭上了眼睛,趴伏在马上,在等最后一刀临近他的脖颈。
和他同生共死七年的袍泽兄弟乾柒杀红了眼睛,付出了两刀的代价才冲进来,到他的身边。
一切无言,马昊明只记得乾柒拍了拍他座下已经双腿打颤的良驹,咧着满嘴渗血的牙笑道:
“活下去。”
马昊明一直在想,如果那天死的是他,如今坐在燕阳将军这个位置上的乾柒会不会比他做的更好?
所以他数十年如一日,不曾松懈一刻,他怕他内疚,对不起那名连尸身都找不到的生死之交。
长安城那些紫金贵人总说燕阳府没他马家不行,又如何明白他马昊明身上担负了多少英魂遗托?
马昊明布满老茧的双手摸着粗糙不平的城墙,自言自语:“老兄弟们,过不了多久,大家伙又能一起坐在一起喝酒了吧、嗯?”
他扭头望向马朔北道:“吾儿,你不是和瑾儿都好奇为何虎枪不用降龙木和铁木杆做枪杆,却偏要用虽是上乘材料却最是耗时耗钱的黑铁。”
“为父今日告诉你,因为咱燕阳铁骑,宁折不弯!”
(ps:今天请允许我多唠叨几句,从去年11月1日正式发书开始,到现在有四个月了。45W字,说多不多,说少其实也不少了。至于质量如何我自己不敢自吹自擂,各位看官老爷都有自己的看法,如果硬要问我,只能说不满意的话我是不会发上来的。像纵横自己的APP和看书神器上的留言书评我都有看,让我特别欣慰的是有那么几个看官老爷认真看这本小说,并写下了很好的书评。每次看到后我都发自肺腑的开心,就冲他们的支持,我想我都不会放弃。再说说现实些的,网文是需要成绩来支持,毕竟有付出总得有回报,很多写手都压不下性子,够了字数后就着急上架想要收入,这无可厚非。毕竟人是要吃饭生活的,我在这点上自认还不错,能按捺住。原计划第一卷结束后在上架,一是怕早上架成绩差,订阅少的话会很打击。二则是希望更多的看官老爷能看到这本书,而不是一见要订阅了索性就弃坑了。小说情节铺垫了这么久,就是要为第一卷的结尾做准备。网文的一大要素就是能博眼球,够热血。比起那三章一小潮,十章一大潮的热血文来说,我做的并不好,我更喜欢那种抑郁很久忍无可忍后的爆发冲动,和我性格有关。所以接下来的情节会是个连贯的大情节,我更新一直被人诟病,在这我只能道歉,但目前我改变不了。因为单靠码字我没办法维持生活,我白天上班,晚上码字,时间并不是很充裕。但以后每个月会有双更的日子,我这点可以做保证。算是提前拉个人气把,收藏我书的看官老爷不少,打赏的却只有三个,我从来没有奢求要过什么月票推荐之类的,但我现在真的需要,因为这是能看到支持我小说最直观的表现。我会认真写,我也希望看官老爷能陪我走下去。我是想做一名专职写手的。下次在哭穷,应该就是上架的时候了,见谅!)
166章:大战在即(上)()
武威郡内汉典城。
城池外墙下的青砖黄土上染着已经无法褪色的血迹。城楼上的砖色新亮,这座原本毫不出奇的小城短短一年间就有近万亡魂埋骨于此,让人实在不知该如何评论。
又加固的城楼上牙墙旁,大汉旗帜飞舞。一身金盔金甲的正二品骠骑将军林兴风站在牙墙旁,看着城下被尸骨填满的窄浅沟壑面带笑意。
旗帜幡穗被风扬起,刮到他的脸庞,使他想起前些日子偶听骞婴给他说过的两个趣事:因为武威郡边境的小城被官军和叛贼轮番占据,城中能走的居民早就逃窜,留下的尽是些孤寡老幼。官军打进城后他们便挂起汉字旗幡,叛军占领城池后就换上霸字逆旗。可到后来战事胶着,早上还可能是大汉的士卒在城中巡逻,傍晚就变成叛军的轻骑踏过城中街巷,不知是哪个人想到的取巧主意,将旗幡做成两面,一面是汉,一面是霸,只用换面便可,结果被无意中撞见的官军校尉发现,哭笑不得下板着脸将这些旗帜焚之一炬。
还有一件事就更为可笑,说凉州郡兵里有一个老兵油子,打仗功夫不怎么样可却有能偷天换日的伎俩,可以把女尸做成男尸来充当叛贼尸首领功,被无数人视为了不得的本领,光是靠这门手艺就赚了无数银两,更是有两人靠他当上了军中官吏。最后事情败露,传到了凉州刺史梅忍怀的耳中,当即下令将这人抓住,斩首传令西线郡兵的连营。
林兴风笑着笑着,便不笑了。
他望着北边,几十里外,曾经被他视为左膀右臂的鹰扬将军孙锐就死在那里,至今尸骨无人收敛。
据侥幸从赤土荒原上捡回一条命的士卒说,孙锐身负重伤,拼死十几个叛贼后和举着一杆画戟的汉子以骑对冲,力竭的他连一戟都未能招架住,被挑断了持兵器的右臂后更是挂在了画戟上,让无数叛贼大声叫好。
而和他莫逆之交的校尉周真则是被一个比马头还要高的魁梧壮汉硬生生用双手将佩剑折断,随后更是被举起让那汉子用膝盖将他脊椎撞断,像是根面条一样软绵绵的被抛到了一旁。
林兴风无喜亦无悲,一只手扶着牙墙凹口,一只手摩挲镶着明珠的佩剑。
他收不了尸,可能报的了仇,这就足够了。
骞婴披着锦裘,缓步登上城墙,看到林兴风在发呆,没去打扰,静步走到身后双手揣在袖口里垂首闭目。
知道林兴风回过神后他才道:“禀报将军,陇右郡那边的粮草已经送过来了,够支撑我十万大军两月之久,苍城到寒胆城直线不过三百里,沿途路线我都已经规划好了,如果叛军想要来劫粮道,正中我们下怀。”
林兴风点头,这种事情他从来都是很放心的交给骞婴,而这个前三十年不得志更籍籍无名的寒士没有一次让他失望过。
“你猜凉州那边什么时候会动?”
骞婴笑着回道:“等到叛贼树倒猕猴散的时候。”
平叛营帐中首席幕僚的他顿了顿,补充道:“大将军,我多嘴一句,那三十万贼子的人头放出去就放出去,天底下没有能尽人意的好事。只要那一颗就抵得过其余的三十万颗人头。”
林兴风笑道:“我明白,但天底下也没有顺手牵羊就走的道理,肯出力本将军不会吝啬,可如果光想着在我青州男儿后面捡便宜,那本将军就要和他们好好讲讲道理了。”
他转过身,金盔上的六根翎羽逆风抖立,双手凭空比划出一个人头的形状笑容灿烂道:“你说,他那一颗人头可能让我成为泰天年间里第一个封侯的异姓之人?”
骞婴神情恭敬,将双手抽出袖口,躬身作揖道:“进爵封侯,十拿九稳。”
林兴风大笑跨步走下城楼;嘴里叨叨道:“长安城那位是万岁万岁万万岁,你嘛、万碎万碎万万碎……”
平沙城北城临府。
刚刚得知府中唯一一颗雪莲被宝贝千金拿去救了一个素未谋面的陌生人后,早就将金银视为粪土的临安还是心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