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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闲说中国美食-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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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气氛:“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数到最后,恐怕连自己也数不清了。没钱买单,就脱下皮大衣(“千金裘”),连同自己的坐骑(“五花马”)一起送进当铺里。真够不要命的。在李白眼中,酒绝对是世界上顶好的东西。他已非低斟浅酌的酒徒,而近似于孤注一掷的赌徒了,把生命中所有的宝都押在酒上面。甚至连吟诗,都相当于猜拳喝令,添一碟精神上的下酒菜而已,解酒或醒酒用的。

    杜甫在《饮中八仙歌》中,以斗来计算李白的酒量:“李白一斗诗百篇”。这同样运用了夸张的手法。酒是李白写诗的成本。产生的利润也颇为可观。唐朝若有稿费的话,李白会成富翁的。只是他这样的人,即使拿到稿费,也会悉数用来换酒喝,不可能存在银行里吃利息。或者说,酒馆就是他最信得过的银行了。他原是应邀为杨贵妃写过赞美诗,所以离开长安的时候,唐玄宗赏给他一大笔钱(“赐金放还”)。估计没多久就花完了,全用来“赞助”大唐帝国的酿酒业了。酒肉穿肠过,诗篇却留下来了。其实挺值的:在唐朝,诗歌也算得上是“硬通货”。

    李白好喝,但我估计他的酒量倒不见得真的能大到惊人(或“超人”)的程度。他经常醉得一塌糊涂。在长安街上的酒馆里酣睡,之所以拒绝天子的召唤,是因为头重脚轻,实在走不动路了。甚至还可能神志不清,已忘掉了天子是何物。管他那么多呢!这是一种属于醉汉的勇气。据说有一次,唐玄宗在大明宫设宴招待李白,并亲自为诗人调羹,李白又喝多了,过量了,居然抑制不住地在金銮殿上呕吐了,把阶前舞女的裙裾弄脏。幸好唐玄宗并没有怪罪李白的失态,还命令高力士为醉话连篇的诗人脱靴子,搀扶其去休息。这倒是一位很清醒、很明智的皇帝,能包容诗人的狂放不羁。也难怪唐朝是诗歌最繁荣的时代!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唐诗确实为中国的酒文化锦上添花,而李白堪称其永恒的“形象代言人”。纵观古今,再也找不到比李白文化程度更高、知名度更大的酒徒了。他的相当一部分诗篇,都算得上是无偿为酒商们撰写的“广告词”,譬如“金樽清酒斗十千,玉盘珍馐值万钱”,譬如“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譬如“且就洞庭赊月色,将船买酒白云边”呀什么的。

    诗与酒,从此成为我们民族传统文化里的一对孪生兄弟。它们通过李白的诗篇而获得最密切的联系。李白是个幸运儿,靠喝酒、吟诗而成为英雄,成为“半神”(诗仙及酒仙)的形象,令后人仰慕不已。真是行行出状元啊。

    正因为此,我想李白的酒量也被传说给无限地夸大了。毕竟,这也是树立榜样嘛,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往榜样脸上贴金是人之常情。并且,还“为尊者讳”———很少有谁相信李白喝醉了也会吐,甚至还曾令大明宫里的舞女们举袖掩鼻。这多丢诗人的脸呀!“此情节最好删去”。因而我们心目中的李白,永远仰天大笑、举杯豪饮,飘飘欲仙的样子。

    李白出生于北方以北的碎叶城(今俄罗斯境内),有游牧民族的血统,善饮是无疑的。但是否真能算得上“海量”,能像喝白开水一样喝酒,倒未必。至少,在杜甫所例举的“饮中八仙”里,李白的酒量比汝阳王李和一个叫焦遂的平民要稍逊一筹。“汝阳王斗如朝天,道逢车口流涎,恨不移封向酒泉”,这汝阳王久仰酒泉(今属甘肃)之美名,连搬家去那里的心都有。至于焦大哥更厉害,必须喝满五斗后才进入状态:“焦遂五斗方卓然,高谈雄辩惊四筵。”而李白,只喝一斗就摇身变成“写诗机器”了。李白比其他人占便宜的地方,是诗写得好,有煽动性。在唐朝,诗写得好就能成为大明星。更何况其酒量毕竟也进入了“排行榜”。如虎添翼。

    读《饮中八仙歌》,我感叹于唐人饮酒皆以斗数来衡量。虽然说“海水不可斗量”,可这斗里毕竟盛的是酒呀。莫非现代人的酒量早已退化了?碰杯时尽用的是几钱装的小酒盅。后来去西安,我亲口品尝到当地土特产的稠酒,方知李白的时代饮用的皆是这种粗糙、浑朴、未经再加工的米酒,而非后世才诞生的高粱、大麦等谷物经蒸馏酿制的老白干(俗称烧酒)。李白若是喝上一斗二锅头,非酒精中毒不可,哪里会有写诗的灵感呀。但我又替李白遗憾了:他出生得太早了,没有福气接触到茅台、五粮液;否则,还不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作品?有一点是肯定的:若有茅台、五粮液陪伴,李白对生活的牢骚会少一些。

    李白生前,虽然不乏“吴姬压酒劝客尝”的聚饮时光,但也经常一个人低头喝闷酒。“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只好跟明月碰杯,邀影子共舞,凑合成“三人行”。李白其实是很孤独的。在他的诗中出现得最多的,除了酒之外,就是同样寂寞的月亮:“唯愿当歌对酒时,月光长照金樽里”;“我寄愁心予明月,随君直到夜郎西”;“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李白的一生,既洋溢着酒的气息,又散发出愁的滋味;他借酒来浇心中之块垒。有什么办法呢,酒是他忧愁时惟一的解药。他视酒为精神上的救星。不管其酒量有多大,他对酒的这份深情,是一般人无法达到的。这也是李白之所以成为李白的原因。

    李白的酒量(2)

    李白非溜须拍马之辈,很少为达官贵人赋诗献媚,但他却爱屋及乌,因一位姓纪的酿酒师病逝而放声大哭。他写了一首叫《哭宣城善酿纪叟》的五绝:“纪叟黄泉里,还应酿老春。夜台无李白,沽酒与何人?”纪老头真有福气,得到了一位大诗人如此的赞美。

    李白死了。我们不用替他担心。他在地狱里照样会有酒喝的。

    李白是我们民族的“酒司令”,是诗坛的“祭酒”(或称“祭司”)。他仿佛为酒而生的。他确实也是因酒而死的。公元762年,李白在高高的采石矶(今属安徽)饮酒过度,醉醺醺地伸手去捞天上的月亮,结果落水溺死。对于苦难的诗人来说,这也不失为一种“安乐死”。瞧,这就是李白:连死都充满了诗意。古往今来,又有几位诗人能这么潇洒?

    北京的二锅头

    来北京不喝二锅头,就跟去贵州不喝茅台一样遗憾。当然,作为“国宴用酒”的茅台,属于赫赫贵族,二锅头算什么?在旧时代,恐怕贩夫走卒之流才好这一口。登不上大雅之堂的。但北京本地的酒文化。绝对是由二锅头代表的。它是一尊民间的酒神。

    二锅头,这名字起得很土气,很古朴,使一种粗糙且俚俗的生活呈现在我们眼前。老北京的皇宫、王府里喝什么酒,我不知道。满汉全席既华丽又复杂,估计不会把廉价的二锅头

  摆上台面。但我相信,在胡同里奔波一生的骆驼祥子们,劳碌之余,习惯了喝一碗二锅头,暖暖身子,解解乏。跟二锅头搭配的下酒菜通常很简单:拍黄瓜、水煮花生米,若能再来一把烤羊肉串就更棒了。由此可见,二锅头挺好“伺候”的,不需要七荤八素呀什么的;穷人,也挺好打发的。但穷人的酒,照样能喝出很富有的滋味。

    二锅头也算是老字号了。北京大兴酒厂(原名“裕兴烧锅”)生产的永丰牌二锅头白酒,还被同仁堂中药店选为浸制虎骨酒等药酒的专用产品:“盖取烧酒用虎骨煎之,为正阳门外乐家药铺(同仁堂)专门之物。”有人形容“其清如水,味极浓烈,盖酒露也。”

    我对二锅头是有感情的。在大风起兮的北京城里,喝二锅头,读圣贤书———构成我整个青春的忠实写照。红星牌二锅头,涨价前每瓶只值二块四毛钱,它就和老舍的小说一样,是我印象中北京的平民生活,是我心目中平民化的北京。老北京。正宗的老北京。我一向以为喝二锅头要选择地点,要在陈旧低矮的老式四合院里,才能品出沧桑的感觉;若是在高楼上、在灯火通明的星级饭店里喝,味道就变了,姿态也显得做作。我在北京,写下了五大本诗,那墙脚处一大排空酒瓶子就是证明。醉卧长安,醉卧在长安街上———我是李白的远房亲戚。二锅头帮我找到了家(它像一位骆驼祥子式的人力车夫搀扶着我),找到了诗歌的老家:院子里有两棵树,一棵是枣树,另一棵还是枣树……二锅头是亲切的、笨拙的甚至粗野的,但是对于我的诗歌来说,它一点不比洋派十足的人头马逊色。

    鲁迅当年在北京,是否爱喝二锅头?他寄宿于宣武门外南半截胡同的绍兴会馆时,经常“夜饮于广和居”(据其日记所载),借酒浇愁。只是不知道他通常选择哪种酒。根据他刚烈的性格,不会对辛辣的二锅头有太多的抵触情绪。至少,他频频买醉的那段时间所写的作品(《狂人日记》、《药》、《孔乙己》等),已不再像江南的黄酒那样绵软、温和,而如同北方烈性的老白干一般刺激。我想,仅凭花雕、加饭之类,无法使鲁迅爆发出撕心裂肺、惊世骇俗的一声呐喊。鲁迅的文章,至今仍散发着药的气质,是我们民族养心强体的“虎骨酒”。

    北京的大小餐馆里,虽然各地名酒应有尽有,但销得最快的,恐怕还是二锅头。这倒不是因为什么“地方保护主义”,北京人,似乎还是觉得喝二锅头最对口。近年来又推出一种二两五小瓶装二锅头,颇受欢迎,北京人亲切地称之为“小二”。在外面吃饭,常能听见招呼堂倌的声音:再加一瓶“小二”哎!像是叫唤谁的小名。

    我知道在旧社会,堂倌通常又叫做店小二的。

    喝二锅头还有个好处:因其价格便宜,所以制假售假的较少。在假冒伪劣横行的时代,这还是挺让人放心的。

    我父亲数次去俄罗斯出差,每次在北京登上国际列车前,都要采购一箱二锅头,作为送给那边的“关系户”的小礼物。想象着一箱二锅头陪伴着老父亲横穿西伯利亚大草原,我就觉得挺有意思的。父亲说俄罗斯人嗜烈酒如命,对北京的二锅头一见如故,如获至宝。而且最认“红星牌”的。假如你打出租车,送司机一瓶二锅头,他绝对屁颠屁颠地替你跑,并且不收你的车钱了。俄罗斯原本也产烈酒(譬如大名鼎鼎的伏特加),只是限量供应,满足不了众多“酒鬼”的需求。二锅头在他们眼中,相当于来自中国的“伏特加”。若照此推理:伏特加在俄罗斯,是否也带有“二锅头”的性质?父亲带回一瓶伏特加,我尝了,在口感上跟二锅头极像。都属于劲挺大的。甚至连酒瓶子都仿佛同出一辙,印刷的商标也一样简单、朴实。可见真正的烈酒,无需讲究外包装的。有“口碑”就足矣。

    北京如果没有二锅头,那么它的冬天,会显得更冷一些。至少对于酒徒们来说是如此。对于我来说是如此。毕竟,北京漫长的严寒,已被二锅头与涮羊肉抵消了很大的一部分。前些天突降大雪,本地的报纸上还说呢:大雪天气出门不便,但坐在家里就着二锅头吃热气腾腾的涮羊肉,顺便欣赏窗外纷飞的雪景,倒也别有一番滋味。这话算是说到我的心坎上了。因为读报纸时,我正在这么做呢。看来在北京,二锅头不可能寂寞的,它的“知音”真是太多了。

    酒是诗媒人

    某夜,我跟阿坚、狗子等几位文友,在北京南三环外一家清真烤串店喝酒。说话的声音较响,把站柜台的老板吸引过来了。他叫穆欣,是个文学青年,对我们聊的话题很感兴趣,有想“入伙”的意思。大家便拉他坐下。他一边“旁听”,手并没有闲着,亲自在桌中央的炭炉上烤了一大把羊肉串,分递给各位。我们品尝了:同样的东西,但就是比我们自己烤的好吃。看来即使是这简单的手艺,也有学问在里面。不说别的,就说老板的动作,比我们也要娴熟得多。但见他把羊肉串在铁炙上铺开了,左手不歇地翻动,右手捏起胡椒粉、盐等各

  种调料,均匀地播撒。香气弥漫。

    他见我们吃上瘾了,又添了几盘烤鸡心、羊腰子什么的,说是奉送的。我最难忘的是其中的烤蒜头。想不到蒜头也能烤着吃,而且特有味道。于是大家又一次次地干杯。老板说他这家店原本开在白纸坊,后因拆迁,才搬到景泰桥这一带。碰见我们这一帮“另类”的顾客,也算是缘份吧。

    阿坚喝醉后,常会搞一些节目。近来他很热衷于书法,昨天在东直门涮肉,他跟店家讨来杆秃头毛笔,可惜没有墨汁,就以调好的芝麻酱代替,在旧报纸上留了好几幅字(他的字颇好,老家肉饼连锁店的牌匾就是他题的)。今天他跟穆老板碰了一杯,又试探性地问是否有笔墨。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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