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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尤哲学-第3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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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不可言状的“妙有”。

    中观派的这种实相涅槃的理论为大乘佛教深入世俗社会进行宗教活动提供了重要的理论依据。

    既然“涅槃与世间,无有少分别”

    ,那么大乘佛教的信徒就应积极在世间修行,去“即世间即涅槃”

    ,努力弘扬佛法,普度众生。

    ①《中论》观涅槃品。

    ②《中论》观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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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哲学132

    大小乘佛教对涅槃还有种种分类,其中较常作出的区分有“有余涅槃”和“无余涅槃”。有余涅槃指生死因之烦恼已断,但由前世惑业所引起的果报身还留在世间;无余涅槃指引起生死的因果都已断灭,不再轮转于三世间。佛教的涅槃观即佛教的解脱观,它在发展过程中与印度其它宗教哲学流派的解脱观是互有影响的。

    第三节 婆罗门教哲学流派的解脱观念

    婆罗门教虽在印度先于佛教而产生,但后世印度所谓婆罗门教的“六派哲学”的形成(指形成独立的有系统经典的流派,不指思想萌芽)则一般晚于佛教。

    在“六派哲学”中,吠檀多派是最直接地继承奥义书中已基本形成的婆罗门教正统思想的流派。而吠檀多派中则又是商羯罗的学说影响最大。商羯罗的解脱观与其对梵我关系的看法直接相关。他把梵分为“下梵”

    (现象界)与“上梵”。

    把解脱也相应地分为“渐解脱”与“真解脱”。求惭解脱者信仰“下梵”

    ,追求死后至梵界享乐。这种解脱由于仍有“身”

    (享乐必定有身)

    ,因而不彻底。真解脱是认识到“梵我同一”

    ,理解下梵乃人们不能识别上梵之产物。

    梵实际只有一个。

    在商羯罗看来,人的本性是清净的,一旦人获得梵的真知,消除了主观上的迷误,即达到真解脱①。

    弥曼差派在六派哲学中对解脱问题是相对不太关心的一

    ①参见木村泰贤:《印度六派哲学》,丙午出版社1919年版,第578—602页;参见商羯罗:《梵经注》1,1,11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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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派,尤其是在早期。此派的创始人阇弥尼及重要思想家夏伯拉都未直接或清晰地论述过解脱问题,他们注重描述获得天堂生活的途径,但未指明断灭轮回达到解脱之路。而此派后来(8世纪左右)

    的两位著名思想家却论及了他们对解脱问题的看法,这两位思想家是普拉帕格拉和枯马立拉。根据普拉帕格拉及其追随者的观点,解脱就是作为人再生之因的法与非法的彻底消失,法与非法产生于人的行为(业)。解脱的途径是:对世间遇到的烦恼产生厌恶,认识到此世的快乐总与痛苦相关联,对享乐不感兴趣,停止作那些被(圣典)禁止作的事和被认为可能带来某种快乐的事,通过承受产生于先前获得的法与非法的经历来减少法与非法等等。总之,要遵循婆罗门教圣典所规定的原则来消除法与非法,使“我”

    (灵魂)不再能回到轮回世界中去,此即为解脱①。根据枯马立拉的观点,解脱是“我”摆脱一切痛苦,处于自身(本性)之状态,是“我”所附之现在的身体毁灭和不生未来身体的状态。枯马立拉还认为,认识“我”对获得解脱是必要的,但仅仅认识“我”对解脱还不够,应把“业”与“智”

    ②结合起来才能获得解脱。

    ③。

    数论派与瑜伽派是婆罗门教哲学流派中关系较为密切的两派。两派的解脱观在总的方面是接近的。

    数论派认为,轮回的状态(天道、兽道和人道三界)必

    ①参见甘格那特。吉哈(Ganganatha

    Jha)编《前弥曼差史料》(Pūrva-Mīmāmsā

    in

    Its

    Sources)

    ,巴纳拉斯印度教大学1964年版,第31—32页;参见S。拉达克里希南(Radhakrishnan)

    著《印度哲学》(Indian

    Philosophy)

    ,第2卷,伦敦,1931年,第42—423页。

    ②此处“业”指弥曼差派所要求的作祭祀等行为;“智”指认识“我”。

    ③参见甘格那特。吉哈编《前弥曼差史料》,巴纳拉斯印度教大学1964年版,第32—34页;参见S。拉达克里希南著《印度哲学》,第2卷,伦敦,1931年,第423—42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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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充满痛苦(苦分三种:依内苦、依外苦、依天苦①)

    ,灭苦须依靠对数论派哲学原理(即自性、神我、觉、我慢、十一根、五唯、五大这“二元二十五谛”)的体验。这样可使自性与神我分离,断灭轮回。无轮回就无苦,亦即获得了解脱。

    瑜伽派也认为轮回状态充满痛苦。此派把造成痛苦的原因归为“能观”

    (相当于数论派的“神我”)和“所观”

    (相当于数派的“自性”)的结合,又把造成这种结合的原因归为无明。认为灭无明需从事种种瑜伽修行(具体有所谓“八支行法”

    ②等)

    ,最终使产生轮回的“行力”

    (种子)被摧毁,这样即可灭苦,达到解脱③。

    胜论派与正理派在六派哲学中是偏离婆罗门教正统学说较大的两派,但亦都有关于解脱的论述。

    胜论派认为解脱就是人摆脱轮回的状态。轮回状态是“我”与身体的结合,而造成“我”与身体结合的是“不可见力”。

    不可见力在胜论中有时亦称为法与非法。

    它是人的善恶行为所产生的一种力量。当不可见力不存在时,“我”与身体的结合就不存在,身体不出现,这就断灭了痛苦的轮回状态,获得解脱④。

    至于如何灭除不可见力,使“我”

    不与身体结合,获得解脱,胜论派的主要经典《胜论经》中的叙述不是很联贯,从该《经》一开始的论述来看,是要依靠对胜论派主张的六个句义⑤(实、德、业、同、异、和合)的认识。认识了

    ①参见自在黑:《数论颂》1及乔荼波陀的相应注释。

    ②参见钵颠阇利:《瑜伽经》2,29—55;3,1—3。

    ③参见钵颠阇利:《瑜伽经》3,49;4,29—34。

    ④参见迦那陀:《胜论经》5,2,18。

    ⑤胜论派的不同经典对句义有不同说法,除六句义说之外,还有七句义说、十句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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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句义,就获得了“真理”

    ,就达到了一种“至善”的状态,此即为解脱①。

    正理派的解脱理论与胜论派有某些相似之处(当然亦有不同处)

    ,而且在此派的根本经典《正理经》(及其有关古注)之首就叙述得较联贯和清楚。由这些叙述可知,正理派认为解脱就是脱“苦”

    ,苦产生于“生”

    ,生产生于“行为”

    (法与非法)

    ,行为产生于“过失”

    ,过失产生于“错误的认识”

    ,而当人获得“真实的认识”时,错误的认识就消失。无错误的认识就无过失,无过失就无行为,无行为就无生,无主就无苦②。随着苦的终止,解脱就产生了,它是一种“至善”的状态。

    那么,什么是真实的认识呢?

    在正理派那里,真实的认识主要指此派的基本理论模式——“十六谛”

    (即量、所量、疑、动机、实例、宗义、论式、思择、决了、论议、论诤、论诘、似因、曲解、倒难、堕负③)。通过认识这十六谛,人就达到了正确的认识,有了正确的认识,就可逐步灭苦,最终达到至善或解脱状态④。

    第四节 耆那教的解脱观念

    耆那教是印度非正统哲学流派之一。它与佛教虽都与婆罗门教相对立,但亦都持解脱之说。

    耆那教的解脱是指“命我”

    (灵魂)摆脱轮回状态。命我

    ①参见迦那陀:《胜论经》1,1,4。

    ②参见乔答摩:《正理经》1,1,2及筏差衍那的相应注释。

    ③参见乔答摩:《正理经》1,1,3—41;1,2,1—20。

    ④参见乔答摩:《正理经》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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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处于轮回状态中的,亦有达到解脱的①。

    处于轮回状态中的命我是受束缚的,而解脱的命我则是达到至善状态的。命我之所以陷入轮回,受到束缚,是由于人的行为所产生的业物质流入了它之中,使命我与物质结合形成人身,轮转于生死。

    关于如何解脱,耆那教的诸经典中有种种说法。一种说法是解脱要依靠所谓“三宝”

    ,即正信、正智和正行②。

    所谓正信指信奉(认识)耆那教所提出的“七谛”

    (即命我、非命我、漏、缚、遮、灭、解脱③。耆那教亦有“九谛”

    说)。在耆那教的这些“谛”中,既包含了它对宇宙现象基本构成的分析,亦包含了它对轮回的形成及断灭等问题的看法。

    所谓正智主要指耆那教所提出的“智”

    (感官智、圣典智、极限智、他心智、完全智)中的后两种④。

    所谓正行指实行耆那教所规定的五种禁戒,即:不杀生、不妄语、不偷盗、不淫、不执著世间事物⑤。

    在耆那教看来,上述“三宝”是达到解脱的必由之路。

    第五节 对比分析

    以上对印度宗教哲学中各流派的解脱观念作了概述,下面就各派解脱观念之异同及各派的这类观念在各自体系中所占的地位简要地提一些看法。

    ①参见乌玛斯伐底:《谛义证得经》2,10。

    ②参见乌玛斯伐底:《谛义证得经》1,1。

    ③参见金仓圆照:《印度哲学史》,平乐寺书店1963年版,第42页;参见乌玛斯伐底:《谛义证得经》1,4。

    ④耆那教认为此五种“智”中的前三种需借助感官等,有可能出错;后两种则不用借助,可“直接”把握真理,故为正智。参见乌玛斯伐底《谛义证得经》1,9—31。

    ⑤参见乌玛斯伐底:《谛义证得经》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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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派的解脱观念的相同点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首先,各派一般认为解脱是一种人们经过种种努力而达到的最完美境界。

    对这一境界的描述各派可能略有差别,但一般来说,各派都认为在这种境界中人们摆脱了迷惑、烦恼,摆脱了种种痛苦。这种境界是各派要求信徒所追求的最高目的(至少在形式上是如此)。其次,各派在论及达到解脱的途径时,一般都极为强调所谓“智”的方法,即强调要通过消除无明来根除使人(我)陷入轮回或被束缚状态的根本因。如佛教各派都认为要达到解脱状态须灭痴(无明)

    ,大乘佛教的中观派提出认识了诸法实相即是达到了涅槃;吠檀多派的商羯罗认为人如果真正认识到了梵我同一,认识到了现象界(小我)不过是梵(大我)的幻现,也就达到了解脱;弥曼差派在后世的主要哲学家亦认为认识“我”的本质,认识到此世的快乐总与痛苦相关联是获得解脱的必要条件(当然还有其它条件)

    ;数论派认为达到解脱(离苦)要体验数论派的“二元二十五谛”的原理,获得“非我”

    、“非我所”等绝对认识;瑜伽派把造成痛苦使人不得解脱的原因归为“能观”与“所观”的结合,并认为使能观与所观结合的原因是“无明”

    ;胜论派和正理派分别把断灭轮回达到解脱的根本办法看作是获得有关“句义”的知识或有关“十六谛”的知识;耆那教所提出的三种达到解脱的途径中亦包括正信(认识“七谛”)。

    总之,印度持解脱之说的各派都把灭除无明看作是达到最高目的的手段。

    各派解脱观念的差别点亦表现在两方面。一是表现在对解脱境界与现实世界(世间)的关系的看法上,二是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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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对解脱作类别或阶段的划分上。关于解脱境界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小乘佛教、耆那教及婆罗门教中的一些哲学流派(如数论、胜论、正理等派)

    一般都对二者作了较严格的区分,认为解脱就是人(我)从轮回状态达到至善的状态,轮回状态与解脱境界有本质的差别。而大乘佛教的中观派及婆罗门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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