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哲学-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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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统哲学流派即婆罗门教(或印度教)
系统的哲学流派,主要指“六派哲学”
,即:数论派、瑜伽派、胜论派、正理派、弥曼差派、吠檀多派。
第一节 数 论 派
数论派(Sāmkhya)
是印度古老的哲学流派之一。
它的一些基本思想在吠陀和奥义书中已有表述。印度古代史诗《摩诃婆罗多》(特别是《薄伽梵歌》)
、医书《恰拉格本集》(Caraka-samhitā)中都大量记述了数论派的学说。相传此派的创始人为迦毗罗(Kapila,约公元前4世纪)。在他之后,数论派有许多代传人,如阿修利(A-suri)
、般尸诃(Pan~cas′ikha)
等,最后传至古代最重要的理论家自在黑(I-s′varakrsna,约4世纪)。自在黑制作了现存数论派最早的系统经典《数论颂》①
(Sāmkhya-kārikā)。
此《颂》的年代相对其它印度哲学流派根本经典的年代不是很早,但由于在它之前的数论派系统经典都已佚失,因此,人们一般都把《数论颂》作为此派的根
①在此《颂》之前,数论派还有一重要经典《六十科论》(Sas
titantra)
,但已失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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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经典(与一般正统婆罗门教哲学流派中的“经”的地位相当)。
《数论颂》之后,此派的主要著作是对《数论颂》的注释。
目前保存的较重要注释有五个:《金七十论》(6世纪由真谛译为汉文,作者不详)
、《道理之光》(Yuktidīpikā,约6世纪出现,作者不详)
、《乔荼波陀注》(Gaudapāda-bhāsya,约7至8世纪出现)
、《摩特罗评注》(Māt-hara-vrti,约略晚于《乔荼波陀注》)
、《明谛论》(Tatva—Kaumudī,9世纪时婆察斯巴蒂。弥尸罗Vācaspatimis′sra)作。
数论派还有一重要经典——《数论经》(Sāmkhya-sūtrs)
,相传迦毗罗是其作者,但实际上此《经》是14至15世纪之人假托其名作的。学术界一般把此《经》视为后期数论派的代表性经典。《数论经》的主要注释是阿尼鲁达(Anirudha,15世纪)的《数论经评注》(Sāmkhya—sūtra—vrti)和吠若那比柯宿(Vijn~āna—bhiksu,16世纪)的《数论解明疏》(Sāmkhya-pravacan—bhāsya)。
后期数论派的重要著作还有吠若那比柯宿的《数论精要》(Sāmkhya—sāra)
及作者不详的《谛义集》(Tatvasamāsa)等。
根据《数论颂》及其注释,数论派的基本哲学体系是“二元二十五谛”
(后详)。
这一体系中包含了此派的一系列重要学说,如因中有果论、三德说、三分法量论及解脱观等等。
因中有果论认为:任何结果仅仅是原因的转变,在原因中本来就已包含了结果,原因和结果是同一物的隐蔽状态和显现状态,二者在本质上是相同的。
基于这种因果观念,数论派引出了它的“二十五谛”的转变说理论。
它认为,世界作为结果总要有一最初的根本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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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根本因就是“自性”
(prakrti)。
自性是一种处于未显状态的原初物质。自性及其转变物(变异)是由三种成分——“德”
(guna)构成的。
“三德”是“萨埵”(satva)
“罗傛”
(rajas)和“多磨”
(tama)。萨埵具有喜的本质和照明作用;罗傛具有忧的本质和冲动作用;多磨具有迷暗的本质和抑制作用。三德间处于相互依存或支配的状态。当它们相互依存并平衡时,自性处在原初状态(未显状态)
,当三德中某德支配另外的德(某德占上风)
,从而使三德失去平衡时,自性就开始演化或转变。三德的状况决定着事物的形态或特性。
自性在数论体系中虽是一切事物转变的根本因,但却不是唯一的因,数论认为还存在一个与自性并列的独立的精神实体——“神我”
(purusa)。神我自身虽不演变出世间事物,然而却可与自性“结合”
,从而使自性开始演化(也就是自性中“三德”丧失平衡状态)。
自性的演化过程是:首先,由自性生出“觉”
(budhi)
,相当于起确定或决定作用的“理性”或“知性”)
,从觉生出“我慢”
(aban。
kāra。,“自我意识”或“主我性”)
,从我慢一方面生出“十一根”
(ekādasa-indriya,眼、耳、鼻、舌、皮、发声器官、手、足、排泄器官、生殖器官、心)
,另一方面又生出“五唯”
(pan。
ca-tanmātra,香、味、色、触、声)
,五唯又生“五大(pan~ca-mahābhūta,地、水、火、风、空)。
上述演化过程中的各主要成分被称为“二元二十五谛”
①。
印度古代的主要哲学流派都有自己的“量论”
(认识论方
①自性、神我为“二元”
,加上觉、我慢、十一根、五唯、五大则合称“二元二十五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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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的主要学说)。数论派主张有三种“量”
:现量(指感官与外物接触而生的知觉)
、比量(指推理,分为“有前”
(从因推果)
、“有余”
(从果推因)
、“平等”
(同类推理)三种)
、圣言量(指可靠之人或圣书的意见)。
数论与一般的古印度哲学流派一样也持轮回与解脱之说。它把轮回的状态分为天道、兽道和人道(三界)。认为轮回中的事物在本质上是痛苦的。痛苦分为三种:依内苦(由风、热、痰和欲、怒、贪等引起的生理或心理方面的苦)
、依外苦(由人、兽、蛇、山崩等引起的苦)
、依天苦(由寒、热、风、雨、雷霆等引起的苦)。数论派认为要离苦就必须体验其基本哲学原理——二元二十五谛,得到“非我”
、“非我所”
等绝对认识,这样自性就可不与神我结合,使人断轮回,获解脱。
后期数论明显地受到了吠檀多派的影响,同时吸收了《瑜伽经》(Yoga-sūtra)中的不少成分。后期数论在理论上与《数论颂》及其注释中表述的数论学说的重要不同是引入了“自在天”
(神)
的概念,有某种与有神一元论调合的倾向。
数论派的学说对印度近现代哲学也有一定影响。
印度19世纪的宗教和社会改革运动中的一些思想家在建立他们的哲学体系时曾吸收了数论派的思想。
第二节 瑜 伽 派
瑜伽派(Yoga)在婆罗门教系统六派哲学中与数论派关系极为密切,两派常相提并论。数论派的许多哲理为瑜伽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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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直接采用,但瑜伽派学说的重点是宗教修持的理论和方法,并较早就在体系中引入了“自在天”的概念,这是它与以《数论颂》及其注释为主要内容的古代数论的主要不同之点①。
瑜伽作为一种修持方法在印度起源很早,据考古发掘证明,它在印度河文明时期就存在。
印度许多古老的文献典籍,如奥义书、《利论》、史诗《摩诃婆罗多》等都提到或论述过它。此外,瑜伽修持从很古的时候起,即被印度的许多宗教哲学派别所采用,并非某派所专有。但后来有人把瑜伽的宗教实践加以归纳、总结,使之形成一个具有系统理论的独立哲学流派。最初作这项工作的是钵颠阇利(Patan~jali)。他因而被视为是瑜伽派的创始人。
钵颠阇利所作的《瑜伽经》(YoAga-sūtra)是瑜伽派的根本经典。公元前150年,印度有一著名的语法学家也叫钵颠阇利,如此人与《瑜伽经》的作者为同一人,《瑜伽经》的最初部分就是公元前2世纪的产物(这一时期亦即独立的瑜伽派的形成时期)。
现存《瑜伽经》由于包含着后人追加的成分,约在公元30—500年间定型。
钵颠阇利之后,瑜伽派的重要思想家多为对《瑜伽经》的注释者。
此派的主要著作即是各种《瑜伽经》的注或复注。
其中主要的有:毗耶舍(Vyāsa,约6世纪)的《瑜伽经注》(Yoga-sutra-bhāsya)
、婆察斯巴蒂。弥尸罗(V0caspati
mis′ra,9世纪)对毗耶舍注释的注《真理明晰》(Tatva-vaisārabī)
、博阇(Bhoja,11世纪)对《瑜伽经》作的注《王
①后期数论亦引入了“自在天”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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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Rājamārtānda)
、吠若那比柯宿(Vijn~āna-bhiksu,16世纪)
对毗耶舍注释所作的《瑜伽释补》(Yoga-vārtika)
和他直接阐述此派理论的《瑜伽精髓集要》(Yoga-sāra-samAgraha)等等。
《瑜伽经》及其注与复注中有大量数论派的哲理或学说,作为瑜伽派本派较有特色的概念或理论则有:心作用、三昧或等至之分类、八支行法、神通力等。
瑜伽派曾简要地对“瑜伽”下定义,认为所谓瑜伽就是对心作用的抑制。
心作用被分为五种,即:正知、不正知、分别知、睡眠、记忆。它们都应通过长期的修习和离欲来灭除,以达到“三昧”
(Samādhi)状态。
瑜伽派把三昧状态作了种类或阶段的区分:“有想三昧”
是还带有一定思虑情感(如想象、思索、欢喜和自我意识等)的状态;“无想三昧”则摆脱了各种杂念,仅保留作为潜在能力的心作用,达到它须依靠信、力、念、定、慧或敬最高神。象征神的圣音是“唵”
(om)。重复这个圣音并且思念其意义就可以理解个我并消除一切引起精神涣散的障碍。这些障碍共有九种:病、昏沉、疑惑、放逸、懈怠、欲念、妄见、不得地、不安定。
伴随着由障碍引起的精神涣散的是:痛苦、忧愁、动摇和不规则的呼与吸。为了防止这些障碍及精神涣散的随属现象,就必须把心集中于一个实在(tarva)之上。要使心明净则必须培养友好(慈)
、同情(悲)
、满足(喜)的习性和离弃(舍)乐、苦、善、恶。三昧亦被称为“等至”
(samāpati)
,它被分为不同阶段:“有寻等至”阶段存在着言语、意义、概念的差别;“无寻等至”阶段则排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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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等主观印象;“有伺等至”和“无伺等至”阶段以细微之物为禅定对象,逐步达到事物的“实相”。四等至都属“有种三昧”
,即虽然排除了当时的思虑或杂念,但还未消灭修行者过去的“行力”(samskāra,即“种子”)
,只有抑制了这种“行力”才能达到“无种三昧”。
为了进入三昧和减少烦恼,应当修习“当为瑜伽”
(苦行、诵读和敬神)。
烦恼被分为五种:无明、我见、贪、憎和现贪。
人们的行为所产生的意乐(ās′aya)根源于烦恼,只要这个根源存在,就会形成生命现象。
瑜伽派所说的生命现象也就是轮回状态。
在此派看来,这种状态中差别的一切都是痛苦的。造成痛苦的原因是“能观”
(drastr)和“所观”
(drs′ya)的结合。能观仅是一种观念(或意识)的“观照”
,所观则由元素和知觉器官构成。所观仅为能观而存在。
能观和所观之所以结合是因为有无明,无明是各种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