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王者血脉-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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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这些,公爵大人都已经为林迪试过了,这些能在其他人身上产生强大效果的魔法药剂,在林地身上就象是加了点调料的白开水一样,随着林迪喝下肚子,却没有产生任何反应。
最后,剩下的一种就是最高级的方法了。
这个世界上,确实存在一种肉体实力无比强大的生物,而且这种生物的血液也拥有极强的改善人体体质的作用。
那就是,龙!
从本质上来说,火蜥蜴也属于龙的后代,身上也具有极少量的龙族血脉,也正是因为这个特质,火蜥蜴的血液才有增强人类体质的效果。
但是,龙就不一样了,龙可以说是拥有着这片大陆上最高贵的血液的种族,哪怕只有一滴,都可以让一个婴儿拥有刀枪不入的体魄。
可是……
林迪脸上露出苦笑。
以罗斯家族的财力,弄来一些具有强大滋补效果的药草并不是什么难事。
而像增强剂这种魔法药剂,以罗斯家族在帝国的地位,从魔法公会弄来一些也不麻烦。
可龙族的血液……
那根本就已经超出了普通帝国家族的承受范围的东西。
龙族作为罗兰大陆上最强大的存在,根本就不是一个贵族家族能够对付的,即便这个家族是罗兰帝国的军神世家。
搜遍整个罗兰大陆,恐怕都没有几个人能干掉一只巨龙。
或许魔法公会主席算一位,神殿的那位教宗陛下也可以算一位,可除此之外,整片大陆上,再很难找出几个能与龙媲美的强者。
可问题是,像魔法公会主席和神殿的教宗陛下这种人物,会为一个贵族家的废物少爷专门去挑战一头巨龙么?
先不说林迪只是次子,就算林迪已经明确了是下任族长继承人,这两位大佬就会干么?
就算林迪人品爆发,这两位大佬愿意为林迪亲自走上一趟,可是托雷斯公爵又会答应么?
不说这两人在帝国的影响力,一位是帝国魔法师的精神领袖,一位是帝国唯一宗教信仰的领导者。
万一这两位出了点事情,他罗斯家族就算是帝国第一家族,又能承担得起这个责任么?
毕竟他罗斯家族还只是帝国第一家族,而不是帝国第一皇族!
就算这两位之中任何一位出了点差错,就算赔上他们整个罗斯家族恐怕都是赔不起的!
想到这些,刚看到一点希望的林迪就感觉前方的一点光亮再次被人一脚踩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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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意外的生日礼物
如果谈到帝国第一家族,除了罗斯家族,绝对不作其他人选。
罗斯家作为帝国武勋的中流砥柱,从罗斯家族的创始人,曾经在帝国内战时期,为帝国战赢了关键性的一战,而被封为帝国世袭公爵开始,就开始真正登上罗兰的政治舞台,在帝国生根发芽。
从罗斯家族在帝国崛起之后,罗斯家族人才不断,每一代的家族族长无不是胸怀文韬武略的名将。
从祖上到现任族长托雷斯·罗斯,已经出过13位帝国元帅,几十名帝国将军,帝国统帅部统领之职,更是被罗斯家族一直占据,从来都是在罗斯家族内部更换,不曾被别人插手。
可以说罗斯家族是以区区一门之将,支撑了整个帝国的统帅力量,毫无疑问的被称为帝国军神之家。
经历了帝国几百年的发展,经过无数大小贵族的更迭,罗斯家族在历代族长的带精心治理下,终于以军神之称,站到了帝国第一家族的地位。
位于帝国第一家族的位置,当然不会太安宁,就算没有人敢于打罗斯家族的主意,起码想要通过巴结罗斯家族来上位的事情是免不了的。
可以说,每一天都有人在算计着,应该怎么和罗斯家族拉扯上关系怎么抱上罗斯家这条大粗腿。
罗斯家族每一个重大的日子,都会被有心人记下来,然后千方百计地想着法子讨好罗斯家族。
像家族少爷12岁生日这么重要的日子,在帝都已然不是什么秘密了。
甚至是帝国地方的贵族,只要稍微有些底蕴,都会知晓。
所以即便今天是罗斯家族那个无法无法修炼武技的林迪少爷的12岁生日,帝国依然有大批的贵族从全国各地亲自登门恭贺。
这其中的意思,无非是希望和罗斯家族建立良好的友谊。
至于那位林迪少爷能不能成为帝国将军,不,那位林迪少爷已经不可能成为帝国将军了。
谁也不会相信,一个不能修炼武技的废物能成为一名将军。
虽然这位林迪少爷没指望,但是别忘了,罗斯家族可是还有一位蒂姆少爷,他可是真正地天才,也是真正继承了托雷斯公爵军事才华之人。
罗斯家的蒂姆少爷,不仅可以被成为罗斯家族新一代的天才,更是有些喜好找事的人,将其和罗斯家族的不少祖辈相提并论。
相比之下,所有人都得出了一个惊人的结论。
罗斯家的这位蒂姆少爷,绝对是罗斯家族一百年来,最出色的一名家族继承人了!
几乎所有人都已经确定,那位蒂姆少爷一定会成为罗斯家族下一任族长,继承老公爵的位子,成为帝国军队新一个最高统帅。
更是有人拿这件事情来开玩笑,罗斯家族的才华已经全部遗传给了蒂姆少爷,所以才会导致罗斯家的第二位少爷变成了一个废物。
这样一来,谁还会去在意罗斯家族那位不能修炼武技的小废物?
不过林迪对于别人的看法倒是不太在乎。
就在公爵大人忙着接待那些前来祝贺的宾客之时,林迪却穿着订做的服装,偷偷地在自己的书房里看书。
在林迪旁边自然还站着他忠心的小女仆,罗丝。
这两天她的林迪少爷每天都会抱着本关于魔法药剂的书,就连练剑的时间都省去,用来研读魔法药剂学。
最要命的是,晚上睡觉的时候,林迪少爷必须将所有的书搬到枕头旁边才肯睡觉。
罗丝站在林迪身后,悄悄地打了个哈欠,昨晚她服侍林迪一直到很晚才睡觉,早晨又起的特别早,小女仆有些吃不消了。
为了不打扰自己的少爷看书,她还特意用小手捂住了嘴巴。
“嘭、嘭、嘭。”
尽管罗丝已经很小心了,她却无法阻止别人发出声音。
就在罗丝打哈欠的时候,房间里响起一阵轻巧节奏的敲门声。
罗丝刚想要斥责是谁这么不小心,可刚看清楚了人,她立刻低下脑袋,恭敬地喊道,“夫人。”
罗丝的声音终于将林迪吵醒,他刚刚看到如何利用魔法药剂刻画魔法阵的技巧。
林迪抬起头,才看清楚是谁进来了。
他脸上立刻露出笑容来,亲切地叫道,“母亲,您怎么来了。”
公爵夫人看起来并不显老,特有的保养方法让这位母亲看起来只有三十多岁的样子。
虽然已是两个孩子的母亲,但从那柔和的眉目之间,依稀能分辨出来,这位公爵夫人当年一定是个美人了。
公爵夫人慈祥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脸上止不住笑意,“外面还有不少的贵族夫人,我不能出来太久,这是你父亲刚刚交给我的,是你大哥送给你的生日礼物。”
说着话,公爵夫人从身后拿出一个物件。
因为外面是用水牛皮包住,所以林迪看不出来这是什么东西,只好先接到手中。
公爵夫人宠溺地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个儿子,是辛苦了啊,公爵夫人脸上表情变换了几次,最终轻轻将林迪搂进怀中。
“不要太辛苦了,今天毕竟是你的十二岁生日,家里也来了不少其他家族的小姐,其中也有几个相貌礼仪都不错。”
林迪赶紧打断公爵夫人,他一脸轻松,“好了母亲,您又不是不知道,这些人心里想的是什么。”
见林迪不肯出去,公爵夫人只好叹口气就此作罢,简单地说了几句,公爵夫人再次回去接待那些贵族夫人去了。
看着离开了公爵夫人,林迪脸上充满笑意。
幸好他还有一个真正爱自己的母亲。
林迪回到桌子前,看着这件礼物,脸上依然挂着笑容。
他已经有3年没有见到自己的这位大哥了,在他只有9岁那年,大哥就因为要抵御北方的兽人侵袭,被父亲掉到了北方的暴风军团,现在,大哥却是有3年没有回过家。
林迪倒是没有想到,自己的大哥竟然还会记得自己的生日。
将外面的包装打开,林迪看到的是一封信。
“嘿,我亲爱的弟弟,没有想到,我会给你寄生日礼物吧,你一定很惊喜吧?哼,我这个做大哥的,怎么会忘记弟弟12岁的生日呢。当年可是你陪着我一起看军事分析的,这些我可都记着呢。”
看到这,林迪脸上露出笑意,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小孩子,所以在很小的时候,就可以陪自己这位大哥看军事材料。
他还记得,当时他的大哥还怕自己的弟弟不懂,经常花时间为他讲解呢。
别人都只知道自己这位大哥是天才,却有几个人知道,自己这位大哥当初又花费了多少时间来分析那些军事案例。
林迪继续看下去。
“不过很可惜,因为马上就要入秋,兽人恐怕就要不安稳了,所以我这次无法亲自陪你过12岁生日,为了弥补遗憾,我可是为你准备了一件好东西,希望它能够帮到你,不过你要答应我,千万不要让父亲知道我给你送的礼物,否则我就没有好日子了。”
“还有,小林迪,想必父亲已经告诉你他的决定了吧?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不公平,也很残酷,你一定很愤怒吧?别说没有,我知道你不会表现出来,但你或多或少都会不满吧?”
林迪摇摇头,自己这位大哥倒是没忘了自己的脾气。
林迪继续看下去,信的语气开始严肃起来。
“答应我,不要怪父亲,他作为家族的掌舵人并不容易,父亲有他自己的苦衷,虽然我这个做大哥的也不清楚父亲的意思,但相信父亲,他还是爱你的。”
“还有,记得帮我向母亲问候。”
“你的大哥,蒂姆。”
林迪苦笑一声,自己这位大哥实在是……唉!
他将信放到一边,将目光投向桌子上的礼物。
竟然又是一本书?!!
林迪将书反过来,正对自己,才看清了上面的字迹,“魔法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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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佣兵
天边的夕阳依旧在无尽的挥洒着自己的余温,在夕阳的映照下,帝国某条大陆上,一队骑士护送着一辆豪华马车缓缓前进。
这辆马车毫极尽豪华,车身由四匹高大的骏马拉着,在路上稳稳前进。
而四周的那些骑士,个个身体笔直,手里握着一把帝国标准规格的骑士长枪,一手轻拽马缰,眼神犀利地注视着大路两侧。
如果是在军队待过的人看到,一定会惊讶的合不拢嘴。
从气质上看,这二十多个骑士绝对称得上是精英之属,更惊人的是,这些骑士身下的坐骑!
因为这些骏马,骨骼强壮,身体上隐隐露出成条状的肌肉,从个头上看,这些骏马要比普通的马匹高出小半截身子,无不是马中极品,就算是在军队中,也只能充当副统领以上级别的坐骑。
如此珍贵的骏马,竟然一下子就出现二十多头,实在是少见的事情。
如果细看下来,就连那拉着马车的四匹马,也都是这种神驹!
这实在是让人感叹,帝国之中,到底有哪个家族,能有这种魄力,如此神马竟然只是用来拉车。
不过和四匹骏马相对的,这辆马车也是极为不简单。
整个车厢都是由上好的紫兰木制成,车厢四边用大量金丝镶嵌,和紫兰木形成了华美的颜色对比。
尤其是车厢上印着的一朵黄色鸢尾花,虽然外表平凡无奇,却隐隐透露出一丝高贵。
只要是帝国稍微像样点的家族对这朵花都不会陌生,这正是帝国军神家族,罗斯家的族徽。
那一朵带着锯齿叶子的鸢尾花,正是象征了罗斯家无战不胜的不败神话。
正当队伍行进间,远方的道路上隐约出现一位骑士,身下坐骑奔腾间,眨眼就来到马车前面。
骑士在马上对着领头的骑士做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才策马走到带头骑士身旁,低声耳语了几句。
带头骑士听完,又调转马头,来到马车前面,低沉道,“瓦兰特先生,前面不远就是下一座小镇,我们快一些的话,大约2个时辰后就能达到。”
听完骑士的汇报,马车上的车夫突然勒住缰绳,将马车缓缓停下。
这车夫身体瘦削,并不强壮,身上随便穿了一件蓝色素衣,头上一顶尖顶马夫帽子,更是将他的脸遮的严严实实。
车夫走到马车窗前,淡淡问道,“少爷,再有不远就是下一个小镇了,我们是否要加快速度,在天黑前赶过去?”
林迪正在马车里捧着一本书,听到声音,他将书放到屁股旁边的鹅绒垫子上,稍微伸了个懒腰,打开马车门,从车厢里探出半个身子。
“现在我们离罗斯平原还有多远?”林迪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