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三部曲-第1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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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非不在家时,莫愁木兰两个人要共同管理家里的财产,当然还得舅爷帮忙。详细办法以后再说。”
他说完之后,冯舅爷问他:“你要到哪儿去呢?”
“我不能告诉你。我知道你们会快乐,我也会快乐。”
冯舅妈,现在是家里最年长的女人,劝姚先生不要离开家,央求他跟大家还住在一起。她说:“即使你要修道,在家也完全可以过轻松自在的日子啊。”
姚先生说:“不行。办不到。在家,思家。这些道理我没法子对你说透。”
木兰和莫愁知道她们父亲那么镇静清楚地说这件事,是再不能劝他改变主意的了。他似乎计划这件事有好几年了。
由于母亲去世,父亲离家入山修道,木兰的生活至此告一段落。姚先生离开家,是在世之日,而非死亡之时。这使母亲的丧事更令人加倍难过,也使阿非夫妇离家往英国时对故园更是难分难舍。阿非和宝芬三番两次坚持延期起程,好和父亲一起多盘桓些日子。但是姚先生态度极为坚决,又把他的哲学向他们讲解,让他们看得更远一点儿,更透彻一点儿。
姚先生已经立了遗嘱。阿非是财产的继承人,和体仁跟银屏生的儿子博雅共同享有姚家的财产。博雅在未成年时,珊瑚代表他,但是阿非是一家之长。阿非不在时,木兰和莫愁共同代表他,和冯舅爷共同管理姚家的财产。姚先生一离家,三个女儿每个人都得到现款一万元,她们可以支出来用,也可以存放在店铺里,完全听其自便。
木兰想起在杭州开个商店的主意,这件事姚先生也做了安排。木兰须要拿出一部分自己的首饰,在自己的古玩铺里变卖,卖后的现款大概接近两万块,就用这些钱买父亲在杭州的一家茶叶店。木兰在杭州有了一家茶叶店,莫愁在苏州也有一家商店,那是原来给她的一份嫁妆。
阿非起程的前一天,和宝芬带了一篮子酒、水果、鲜花,到红玉的坟上去祭奠,坟在玉泉山附近他们那所别墅的后面。
他们是带着甜妹去的。在环儿解释之后,又告诉甜妹,阿非和宝芬的婚姻,是依照小姐的遗言办的,甜妹才算接受了这新的现实。有一天,她告诉阿非,倘若最后那天晚上红玉不告诉她阿非对红玉是真爱,她会永远不饶恕阿非的。
那是晚秋的一天,三个人出了西直门,向玉泉山而去。阿非和宝芬都穿着朴素,一看见红玉的坟,阿非控制不住了,甜妹和宝芬,看到阿非的悲痛,也和他一起哭起来。阿非跪在坟前,宝芬跪在阿非旁边,甜妹在石碑前摆放水果、鲜花和酒壶,然后在他俩后面跪下。
阿非把酒洒在地上,然后读祭文,祭文是宝芬帮着他写的。每句都是四个字:
呜呼!红玉四妹。表兄阿非,来哭汝曰:
童稚之年,汝来我家,羞涩淑静,沉默无哗。
喜怒无常,青梅竹马,同窗共砚,惠我无涯。
少时欢乐,往事难追,同为孩稚,刘海齐眉。
什刹观水,见溺神摧,遽传凶耗,汝溺秋水。
汝我渐长,移住名园,春秋佳日,徘徊追欢。
寻捉蟋蟀,同放纸鸢,情怡心旷,福乐无边。
冬夜灯下,笑语声喧,汝谈诗赋,故事连篇。
馨香默祷,厮守终身,得蒙喻允,我幸何深。
卿竟卧病,探视不勤,误解滋甚,秋暮杀身。
卿今已矣,爱我何多,恕我愚蒙,祝我福乐,
我何能忘,遗言碧血。四妹红玉,汝其静听,
阿非前来,唤汝芳名,来享酒果,呜呼芳灵!
阿非精疲力竭,昏晕过去,站立不住,竟长伏于地上。宝芬和甜妹劝他节哀保重,扶他站立起来。他浑身瘫软,宝芬叫他日落之前赶紧回家,以免在秋风萧瑟里着凉感冒。
第二天,他夫妇起程往英格兰。宝芬的父母去送行。阿非向父亲告别之时,喉中梗塞,几乎不能成声。
阿非走了之后,姚思安剃去了头发,换了一件粗布长袍,向哭泣的家人告别。不许家人相送,说十年后再回来探望他们。于是拿了一根拐杖,走出家去,消失了踪影。
堕落无耻素云遭休弃钻营有术怀瑜又高升(1)
故万物一也,是其所美者为神奇,其所恶者为臭腐,臭腐复化为神奇,神奇复化为臭腐。
——庄子知北游
红玉死前不久,姚家接到一封信,上面的蝇头小楷是“敬呈静宜园主人”,信寄自安庆。信内自称是陈妈的儿子陈三,他在当地报上看过那篇。北京当时是全国文化中心,北京的周刊,或是大报的文艺副刊,往往全国地方报皆予转载。
陈三的信很简单。但是信内封有交他母亲的信则有一千多字长,略述他被抓服役的情形,描述他的逃亡,他服侍过的几个主人,他的自修读书,投考警察学校,说他现在在安庆当警察,每月薪饷银元八元。信内说如果他母亲来到姚家,请姚家念给他母亲听。信内还说他正打算辞去职务,一俟筹足旅费,就北上寻找他母亲,北上的旅费大概要三十元。
莫愁和立夫看完那封信,自然心情很激动。立夫觉得写了那篇,能有这样的结果,非常高兴,立刻给陈三电汇四十元,急切等待他到达,想知道陈妈这个儿子长成了什么样子。
环儿说:“看他写的这笔字,那么工整。他自己怎么下功夫自修的呢!现在很不易看见人写这种蝇头小楷的了。”
自从清朝废止科举,写这种小楷的人几乎已经绝迹。写小楷要有无限的耐性,可磨炼出人的耐性,每一笔都要合规中矩,写时要心气平和。说也奇怪,写小楷却在警界颇为提倡,凡是警察每日每月公事报告文字写得工整者,常常提升很快。
立夫说:“他一月才挣八块钱,而且一定还拖欠。政府的职员挣四五十块钱的,还写不了这么一笔好字。他的文字里除去文言成语用得稍有小错儿之外,可以说是简单明白。”
姚太太去世之后没几天,陈三来到了姚家,这时大家正忙着办丧事。带他进去见到姚先生时,他向姚先生下跪磕头,拜谢姚家照顾他母亲。姚先生赶紧把他扶起,让他坐下,但是他却一直站在一旁。
他肉皮儿黑,个子高,前额大,嘴和下巴显得很端正。他穿的一身大衣裳是制服改的,扣子换了下去,警徽撕了下去。因为不能买一顶帽子,又不能戴原来警察的帽子,所以来时是光着头,头剃得光光的。他立得笔直,两个肩膀宽大而强壮。他的眼睛和五官,很像他母亲。说话是清清楚楚的汉口口音。姚先生说:“你母亲不愧是个伟大的母亲。你为什么始终没给她写封信?”
陈三勉强抑制住感情说:“我写过,不知为什么没能寄到。革命成功之后,我正在湖北,我又寄了一封信。信退回了,上面写‘查无此人’。我本想回家,但是没有旅费。我想我每一封信都退回,我母亲也许已经去世。”
姚先生说:“我们想办法帮着你找她。你就住在这儿好了。”
陈三为人沉默寡言。他即使思念母亲,也不形之于外。又有人把他带到立夫的院子里,立夫、莫愁、环儿正等着看他。
第119章 京华烟云(76)()
莫愁问他:“你把你的遭遇告诉我们,好不好?”他说:“少奶奶,这话说来可就长了。在军队里,我扛几十斤重的东西。那时候我很年轻,一天要走一百里地我生过病,又好了腿都肿了,有一个礼拜,没有饭吃,没有事情做,躺在山坡上等死。后来一个村里的女人给我饭吃,给我地方住,她救了我我病好了之后,到汉口去拉洋车。后来走了一步好运,有人雇我去给私人拉车。几个月之后,那位好心肠的老爷搬到别的地方去,我又换了几家主人。后来我决定独立生活,考了警察。”
“你成家没有?”
他回答说:“没有。穷人哪有工夫成家。”然后他问:“您有没有我母亲的相片?”莫愁说:“没有。”他显得很失望,沉默了一下。莫愁很留心,没把他母亲给他做的那包衣裳给他看,恐怕他太难过。但是环儿站起身来,一句话也没说,走到后屋里去,把那一包衣裳拿了出来,一直走过去和他说:“这都是你母亲给你做的衣裳。”
环儿的声音有点颤抖。这位穿着讲究的小姐站得离他那么近,陈三站着怪不好意思,也一时弄不明白情形。环儿解开包袱,看了他一下就走开了。看见母亲给他做的这衣裳(这在上已然看到过),陈三突然放声大哭起来,简直就像个小孩子,眼泪竟把衣裳哭湿。立夫和莫愁大受感动。过了一会儿,莫愁才勉强说:“你母亲老想打听你的下落,好把衣裳寄去。你要好好收存这些衣裳。”
陈三勉强收住眼泪,他说:“我一定永远不穿。”
环儿又不见了。他们听见隔壁屋里有哭泣之声。莫愁看了看立夫,脸上显出十分惊异的神情,但是继续说些别的事情。
立夫说:“你愿不愿在我们这儿做事?我们会给你假去找你母亲。你总得有个地方做事才行啊。我知道你不愿意当用人。”
陈三说:“我母亲在您这儿做过事,只要您让我在这儿,我做什么都可以。您让我做什么我都感激。我母亲也许会回来的。”
立夫问他看文字的能力如何,有意给他个书记的事情做。
但是陈三自己说愿看守花园儿,因为他枪法好,是个神枪手,在警察大队射击比赛他得过奖,虽然姚家不需要这等人,姚先生还是答应了。
陈三回到老家村子里,回来说他母亲一年以前回去过,但是不久又走了。在白天,平常他没有什么事,因为人勤快,他就去问莫愁有什么事要差他去做。立夫就给他书看,有时候叫他抄稿子,但是告诉他不要太费事像绣花那么精细。
陈三一直没找到他母亲。他面色沉重,不但不肯把母亲做的衣裳穿在身上,连同样蓝色的布也不肯穿,后来他一生一直如此。他买了一个很贵的皮枕头套,大概有两尺长,是抽大烟的人在外出时用来既做枕头又装烟枪的。陈三在里面装几件衣裳,夜里枕在上面睡。在晚上,他不值班时,发狠用功,熟读立夫借给他的书,就在夜里曾经照过他母亲缝衣裳的灯下读,仿佛他是故意折磨自己。那个灯是环儿给他的。现在在进院子的门口一间小屋子里,他挂了两尺长的一副对联,他自己用工楷写的,是普通常见的两句:
树欲静而风不止
子欲养而亲不待
陈三焚香敬书
他有时候心里想一下给他这一包衣裳的小姐是谁,后来发现是立夫的妹妹。他在莫愁的院子里遇见她时,她总是和他说话,但是陈三则尽量躲避她。莫愁和立夫说,自从立夫发表了那篇之后,环儿显得比以前沉静,而且拒绝母亲为她安排婚事,实际上她已经二十二岁,早已到了结婚的年龄。她似乎常常若有所思,神情沮丧。在她没见到陈妈的这个神秘的儿子之前,在想象中显然对他已有好感,现在见到了他,也并没有失望。
另一方面,陈三对哪一个丫鬟都不轻薄,不调情,他简直就像一个痛恨女人的男人。莫愁后来才发现,陈三在汉口时,有一个丫鬟追求他,为躲避她的献殷勤,只好辞职不干。
次年春天,暗香常常愁眉苦脸,喜怒无常。这种变化还有一些别的情形,自然逃不了木兰尖锐的眼睛。
暗香的地位当然不止于一个丫鬟。甚至于桂姐和曾太太也知道经亚喜欢她,而素云现在实际上已经不能算是经亚的妻子,家里已经承认了这个新形势,因为总比经亚到外面去寻欢取乐好。暗香现在由于接触渐多,富家女儿的行动习惯她也学会了。她而今快乐而满足,经亚有时候还觉得她够美的。她现在穿得好,只是在平常日子不敢太讲究耳环手镯,衣裳也不敢剪裁得像小姐的衣裳那么好,因为习惯是这样,丫鬟模仿小姐的衣服,只要够新式就好,但不可至于争奇斗胜的程度。穿高跟鞋,那时只是贵妇的特权,北方的女仆不可以乱穿。暗香总是穿一件长袖子的褂子,用以遮住左胳膊上一块烫伤的红瘢痕,那是以前一个女主人用热烙铁给烫的。又由于木兰的做法和地位,全家对她或和她说话,几乎像对姚家的小姐一样。但是她仍然是个丫鬟,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不是。由于她过去受苦的经验,最初来此过温和舒服的日子,颇觉不安。渐渐习惯于新环境之后,才开始接受人与人之间正常的礼貌和相互的尊重,不过仍然觉得自己还是有点过分。对自己社会生活上地位的提高,她十分喜欢,于是便表现出乐于取悦于人,而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