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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猎户家的俏媳妇-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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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闫景承那过于笃定的姿态让老太太心中惶惶,忐忑不安的情绪也不断涌出来,再没有勇气继续逗留下去,只暗中拧了张氏一把,让她扶着自己赶紧走。

第103章 大大的商机() 
云家人在地里被云景灏表哥怒怼一通如丧家之犬一样离开的消息很快经由在场的村民宣扬的全村皆知,各家各户好说八卦的妇人们聚在一起议论得热火朝天,有人大呼痛快,有人幸灾乐祸,也有人拐着弯地指责云景灏。

    同时引起注意的还有王氏提到的那句云景灏曾经当过官的事。

    村里人都还知道云家大孙子曾去服过兵役,想来所谓的当官应该是武将。

    别人去服兵役能活着回来就已不易,不少人还带着残疾,他却厉害得当上了将领!?这可比云家的秀才厉害多了。

    云成耀中秀才后村里有不少人会明着暗着讨好捧着云家人,可同样的也有不少人看不过眼云家人那趾高气昂的模样,比起和他们拉好关系,显然从不仗着家里有了俩钱便瞧不上村里人的云景灏夫妻俩更招人待见。

    云家人丢尽了脸面有好几天家里的人都没好意思在村里走动,一方面气恼云景灏不帮他们说话,另一方面又开始怨恨起赵氏和云成辉,毕竟,说来说去之所以导致眼下这种局面,都是因为他们当初搞出来的偷方子诬赖云景灏的事情。

    二房本就在家里不怎么受重视,这下更是被家里人所厌恶。

    老爷子老太太唯一庆幸的大概也就是云成耀还在书院没有回来,否则名声又得跟着受累。

    百味居雅间。

    “真是没想到,原来云千总居然是景承的表弟,这可是奇妙的缘分。”沈青禾看着和洛锦绣并肩坐在对面位置上的云景灏,心中震惊仍然久久无法完全平息。

    前几天从闫景承那里得到这个信的时候他可是差点惊掉了下巴!

    他当然也知道国公府二十多年前丢了位小姐,心底里也和其他人一样觉得对方怕是凶多吉少,可谁知,本人是没了,却留下了一个儿子!?

    这么说,这位云千总的真实身份岂不就是老国公唯一的外孙!?

    乖乖,这要是让京城那些权贵世家知道了,怕也要引起一番震动。

    闫景承对云景灏说道:“家中已经传回了消息,家里人说会亲自来到这里与你相认,这期间我就暂时继续打扰你们了。”

    国公府的人要来?洛锦绣一挑眉,“不知道来的是谁?”

    闫景承摇头,“信上没提,我也不好说。”也许是他父亲?也可能是祖父亲自前来?

    反正以家里长辈们对姑姑的重视,便是全家总动员他也丝毫不会感到惊讶。

    洛锦绣有点遗憾,不过也没怎么放在心上,左右不管来的是谁,她和景灏都不认识,没什么差别。

    沈青禾一直看稀罕似地打量着云景灏看,上次和洛锦绣谈生意的时候不好表明自己知道云景灏以前的事情,今日却没这个顾虑了。

    闫景承和他是至交,云景灏既然是闫景承的表弟,就是自己人嘛!

    沈青禾很快便精致勃勃地开始询问他关于在边关打仗时候的事情。

    云景灏向她坦白过边关的经历,但也只是大面上的,具体细节方面,在战场上如何杀敌,他没提,她也没问过。

    如果只是沈青禾一人好奇,他可能未必会说,可注意到自家媳妇面上也有几分好奇之时,心中一动,便淡淡地开始说了起来。

    云景灏讲故事的技术不怎么样,基本就是平铺直述,说道一些激动时刻也听不出半点声音的起伏,饶是如此,也叫雅间内的三人听得入神。

    那些战场上袍泽之间将背后交给对方的互相信任,敌军的凶残和己方将士们的悍然,使用兵法战术以少胜多,奇攻拿下敌方将领首级大振士气,粮草被烧后如何靠着毅力坚持等到后援反败为胜,等等等等。

    有振奋人心的内容,便也有让人心酸落泪的伤感,伤药不足或救治不及时导致眼睁睁看着兄弟断气,亲眼看着身边并肩作战的人一个个倒下。

    闫景承和沈青禾都知道战场上难免会有损伤,以小换大保证国家安全实属平常,听了这些之后心中升腾起的主要还是男人的热血,恨不得也去边关狠狠地和那些蛮子杀上一场。

    洛锦绣呢?她不是不知道战争是怎么回事,只是,她更心疼的还是云景灏在那里受过的苦,身体上的,也包括精神上的。

    她清楚他身上有多少陈年旧伤,尽管讲述之时对自己曾经受过什么伤只字不提,她也知道必定不在少数,而眼看熟悉的袍泽兄弟们战死,活下来的人又如何不会难受?

    所谓国家安泰,歌舞升平,都是那累累尸骨堆出来的,其他人或许可以不记得,甚至不知晓,但经历过那些事情的人,怕是这辈子也忘不掉那些鲜血。

    洛锦绣在桌下将自己的手放到云景灏手背上,果然发现他的手不知何时早已握成拳头,手背能清楚地感觉到紧绷感,直到被她柔软的小手附住,才微微放松下来。

    等云景灏讲完,雅间内也有好一阵的沉默,许久后,闫景承和沈青禾才前后回过神来发出一声喟叹。

    “景灏的经历比我丰富许多,在战场上积累下来的战功我也自愧不如。”闫景承想到自己怎么说也是打小生长在国公府,从前也自觉在同辈人当中算得上是出色,有了云景灏作对比才发现,表弟能在没有任何依仗,甚至于最开始打仗都只是靠着蛮力,后来才慢慢学会制敌之术的情况下爬到千总的位置,而他过去所做的,连表弟的百分之一都比不上,实在惭愧。

    沈青禾不是出身武将世家,所以感慨没那么深刻,但也很佩服云景灏的成就,忍不住亲自给他倒了杯酒,“你是我在我们同辈人当中最佩服的,来,我敬你一杯!”

    云景灏没说话,只是默默地提起酒杯对他示意,然后一举干了一杯!

    “好!痛快!”沈青禾满脸激赏。

    洛锦绣在一旁很低调地露出一抹自豪的笑容。

    这样的盖世英雄便是她的男人,也才配成为她的男人啊!

    一番交流后,彼此更增进了几分了解,气氛也变得更加融洽,沈青禾还特别积极地给他们说了说京城的一些趣闻,这些是平日里只知道在家中练武,少和其他世家子弟接触的闫景承所不甚了解的。

    洛锦绣听得津津有味,期间也顺便问了他一些关于京城商业方面的事情。

    沈青禾心思一转,手中折扇微微煽动,笑着说道:“锦绣,你看,咱们现在关系可比上回近多了,正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你们日后早晚也是要去京城的,你那脂膏生意也会带过去,任何生意想铺设开都需要一个过程,不如就让我先帮你试试水,如何?我肯定不会让你吃亏的!”

    洛锦绣似笑非笑地看他,“你这是还没打消买我脂膏方子的心思?”

    话音刚落,沈青禾就发现闫景承和闫景承都淡淡地看向他,不禁摸了摸鼻子,干笑两声道:“如果你还是不愿意,我当然不会强迫你卖给我,我这不是想再努力一把嘛,不瞒你说,这几天我让人去买了你那脂膏回来用了几天,还别说,效果确实非常好!”

    他一个大男人平时肯定不怎么用这些女人的东西,了解也不多,买润肌膏其实只是一时的心血来潮,没指望真能看出什么特别的效果来,他再不了解这些东西也知道,想看到效果肯定要长期使用一段时间。

    结果哪里想得到,他只是用了几天,就发现皮肤变得比以前好了很多,那种变化连他这种比起女人来要粗心许多的男人都能感受得出!

    他不知道他娘,姨妈她们平日里用的那些昂贵的脂膏效果如何,但他相信必定不会比洛锦绣的润肌膏更好。

    连京城有名的胭脂铺的脂膏都比不上的好东西,这意味着什么?

    商机!大大的商机!还有数不尽的金银!京城所有达官显贵之家的女眷,甚至是后宫嫔妃们的疯狂追捧!

    沈青禾难掩兴奋地将自己的想法和洛锦绣说了一遍,惹得闫景承都不由惊疑地看向自己这个表弟妹。

    他当然听说了洛锦绣制作出在城里受欢迎的脂膏的事情,包括村子里的作坊都隔着一段距离看过,可怎么也想不到那些脂膏居然那么好用吗?

    看沈青禾那兴奋的样子,闫景承鬼使神差地想到,要不然他也试着用用看?

    脑补了一下自己手里拿着一瓶女人用的脂膏对着镜子往手上,脸上抹的模样,一个激灵,狠狠地打了个冷战,连忙打消了这个念头,还是算了!太恐怖了!

    洛锦绣用指尖敲了敲桌面,沉吟一声,才悠悠道:“方子我肯定是不会卖的,你就别想了,不过,稍微合作一下倒不是不行,景承表哥要在这里继续待一段时间,但你很快就要回京了吧?不如我给你准备一批脂膏,你当做是地方特产拿去送送礼?”

    沈青禾的眼睛‘刷’的一下亮了起来。

第104章 巧遇() 
闫景承和云景灏对商业方面的事情没什么了解,安保堂实际上和一般商铺也有很大差别,两个人完全插不上话,索性便一边吃菜一边对饮起来。

    期间,云景灏也没忘了帮洛锦绣夹菜,看她和沈青禾说得忘了动筷,便干脆直接送到她嘴边,她只需要张嘴就能吃到。

    每每吃到爱吃的菜色后,洛锦绣都会侧目对他微微一笑,那笑容中分明含着甜蜜和满足,让闫景承和沈青禾无形中被虐了一次狗,说不出得心塞。

    最后和沈青禾的商量结果,洛锦绣答应将每一种脂膏都给他一百瓶,包括还没有上市的润肌膏二号和浮萍膏,只是说好沈青禾不得拿到任何铺子去卖,只能以送礼方式把脂膏送出去。

    当然,他也可以自留一部分。

    此外又额外给出去一大份脂膏套装,让沈青禾带给国公府的人。

    怎么说沈青禾都接触他们了,他回去的时候如果他们毫无表示不太好。

    因为还不清楚国公府对他们具体什么态度,都是些什么人,其他礼物就不打算额外再送了,免得让人以为是他们和国公府攀上亲就刻意讨好什么的。

    谈完了正事,几个人随意地闲聊,沈青禾忽然提起了前日在镇上碰见的一件事:“啧,最近天气越来越热,寻常人家家里的饭菜似乎一次做多了剩下的第二天还会再吃,但这个天气,有些菜色坏的很快,前两天我就看见距离百味居不远的药铺里一天接待了好几个吃坏了肚子就医的人。”

    “百味居生意很好,而且本身也不需要留存着剩饭剩菜,所以没有这方面的烦恼,但寻常百姓家似乎很容易遇到这种问题。”

    云景灏和洛锦绣也算是其中一份子,哪怕他们日子变好了,这方面的烦恼他们却都理解,比如上溪村前几天同样也有人不小心吃坏了肚子来找她要药丸吃,也是吃的隔夜的变了味的饭菜折腾出来的。

    要说这事好办吧,每天少做点饭菜不剩下来自然就迎刃而解了,可谁能那么精准地做刚好够吃的分量?少了吃不饱,多了扔了又可惜,有的人甚至是明知道那些饭菜可能有点坏了,也秉持着大不了多拉几次肚子都不愿意浪费食物。

    闫景承最近一直住在上溪村,说起来比沈青禾在这方面更有体会。

    “若是能有什么法子能使那些饭菜能留存更久,说不得也能开辟出一个新的商机来。”沈青禾的思路基本都是围绕着如何赚钱方面。

    说完这话后,还半开玩笑似地对洛锦绣打趣道:“你脑子灵活,能想出各种赚钱的方子来,有没有办法不让那些饭菜坏掉?”

    沈青禾真的只是随口打趣一句,根本没指望洛锦绣真的有什么法子,闫景承和云景灏也没当真,历代以来就从来没听说有人能想出这种神奇的法子。

    食物腐坏是自然规律,就和生老病死一样根本没办法避免。

    但,凡是总有例外,洛锦绣也总会给他们带来意外的惊喜。

    指挥着云景灏帮自己剥虾,洛锦绣漫不经心地说道:“本就是防止食物腐坏嘛,容易得很。”

    “诶?”刚捡了一粒花生准备扔进嘴里的沈青禾一个错手,花生粒差点没进鼻子里。

    闫景承端着酒杯的手也顿住,惊愕地抬起头来。

    “你,你说什么?”沈青禾磕巴地问道。

    洛锦绣张嘴吃下云景灏送到嘴边的虾子,鲜嫩的味道让她满足地微微眯起了眼,嘴里的还没吃完又示意云景灏继续剥。

    “我说,不就是防止食物腐坏嘛,我有办法啊。”

    “真的!?”沈青禾既激动又难免怀疑,“我从来没听说过有人能让食物不腐坏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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