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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

房霸-第3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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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面上一条长约40厘米,尾巴约占身长的三分之二,背部有一列脊突像鸡冠的动物,浅棕色杂有深棕斑块的外表,瞪着双眼,头部发着红光。

    他认得这东西,这是变色树蜥,村人习惯叫“雷公狗”,相传这种蜥蜴咬到人或动物时,如果天上传来打雷声,它们就会马上松开。虽然看似外形凶恶,但实际上还没谁被这种动物咬到过。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正是因为这变色树蜥并没有侵犯过谁,所以在村子里也没有人去打杀它,慢慢地它也不怕人类了,常常会在人们的面前出现。牧文皓伸手向它摆了几摆,怒喝几声,它马上快速地爬走了。

    “没事啦,雷公狗已经走了,何况它也不咬人的。”

    看着树蜥走远,牧文皓转头望向凌柳飞,这时他的目光一下沉淀,整个呆住了。

    眼前的凌柳飞一丝不挂,光洁如绸的身体在泛黄的灯光下充满着魅惑,修长的大腿雪白如银,让人勾起无穷的幻想,而此时她紧紧抱着牧文皓,胸前的小白兔挤压成了大白兔,压在他的胸膛,因惊恐而起伏的双峰微微颤抖,其中一颗鲜红的小枣子穿过了衣衫,轻擦着他的皮肤,瞬间,他身体一阵发烫,“小牧”又斗志昂扬的挺起了头,这次不巧正顶在了凌柳飞的双腿之间。

    “啊……流氓!”

    凌柳飞反应了过来,发出了一声高分贝的尖叫声,并快速放开抱着牧文皓的双手,向后退了两步。这一后退,牧文皓更全面的观赏到了她的全身,这真是一具上帝的杰作,高峰低峰错落有致,小腹平坦光滑,连茂盛的芳草也柔顺如流。

    退后的凌柳飞发现牧文皓的双眼还在盯着她,忙低头向下,这一看不得了,她这才记起自己一丝不挂,又惊叫一声,伸出双手掩住两只小白兔,不过很快她又想起下边还有一个“要点”,忙伸手向下盖,但盖住下边,盖不住上边,盖住上边,又盖不住下边呀,她突然发觉手不够用,上下来回的移动了数次,急得眼泪都流了出来。

    牧文皓完全被眼前的“美景”陶醉了,就这样愣愣地站在原地,像一具冰雕。手足无措的凌柳飞一急,随手拿起冲凉的塑料桶,桶里还装有一小半清水,想也也想,直向牧文皓脸上泼了过去。

    “混蛋,出去,出去!谁叫你进来的……”

    凌柳飞带着哭腔怒吼着,牧文皓总算回过神来了,擦了一把脸上带着咸味的水珠,忙灰溜溜在冲了出去,背后传来了一阵低嘤声。

    倒霉,给女人洗逼水泼了,就要帮她洗一辈子内裤,这是农村里流传多年的说法,牧文皓一阵懊恼,这辈子给她毁了!

    走进房间,牧文皓一边脱掉湿衣服,一边在为自己抱不平:“还说没叫我进去,你喊有蛇我还能不英雄救美吗?我进去了,看你把我抱得多紧,小样……”不过,这话只能对自己说说,可千万别让她听到,否则美女会变母夜叉,抓狂到你蛋疼。

    头发的水还在滴,牧文皓干脆拿起塑料桶,拿齐毛巾洗发水之类,身上只穿着三角叉,直奔水井。

    在水井边洗澡,这是他在农村生活十几年的习惯了,当然,并不是只有他有这个习惯,这个村子的男人基本都是这样,因为没有自来水,只有在水井边,不断摇水不断冲洗,才能洗得个畅快。不过,只有男人才有这种享受,女人们只能像凌柳飞那样,提着一桶水走进冲凉房,把有限的水用来作无限次的擦洗了。

    男人露两点无所谓,甚至在洗澡时再露多半点也无伤大雅,因为女人不好意思看,男人不屑看。

    正在牧文皓酣畅淋漓地上洗下洗的时候,凌柳飞已穿好衣服从冲洗房里走了出来,眼里还挂着泪珠儿,低着头提着塑料桶向水井走去,一阵哗哗的水声把她从沉思中拉了回来,她抬头一看,又“啊”地惊叫起来。

    “流氓!暴露狂!大混蛋……”

    凌柳飞扔下水桶,大声叫骂着,飞快冲进了厅堂,背后传来了牧文皓的一声怪笑:“谁叫你看,咱们算扯平了。”

    跑进厅堂坐下来,她的心还在“砰砰”的跳,第一次见男人这么大幅度地光着身体,而且双手还在哪啥上搓揉着,虽然隔着一块布,但也够让人难为情的了。偏偏这混蛋还练得一身胸肌,一副猛男的样子,该死的眼睛不争气,看多了两眼,想起来真的羞死人。

    她的心还没有完全平静下来,牧文皓已冲洗完毕,穿着一条七分中裤,拨弄着湿漉漉的头发走了进来,可是这厮还是光着上身,雄健的体魄放着光芒,一下子又吸引住了她的目光。

    “滚,出去!暴露狂!”

    这小妮子急起来反客为主了,直接暴喝撵牧文皓出去,还好老妇人的房间里很安静,如果让她听到可就精彩了——还没过门就撵男人出去,你就别想再过门了。

    牧文皓倒没和她计较,拿了电吹风后,哼着小调走进房间,很快传来了“呼呼”的电吹风声。

    凌柳飞木然地呆望着电视机,眼前却没来由的浮现着他光着上身,一手拿着电吹风,一手拨弄头发的洒脱模样。

    她确信,自己中邪了!

    她正在恍惚间,牧文皓出来了。手里拉着一张破草席,抱着一张大枕头,随意在扔在厅堂中间,占去了大半的活动空间,然后关掉了电视机,指了指桌面上的老式落地扇,淡淡地说道:“去房间睡觉吧,把这个风扇带走。”

    这间小屋一共只有两个房间,就连风扇也只有两个,老妈房间占用了一个,只有这个落地扇了,天气闷热,估计这个大小姐承受不了,只有忍痛割爱让给她了。厅堂里打个地铺倒也凉快,再打开一扇大门,南风呼呼,也是一个爽。

    “这个混蛋还算有点人情味!”

    凌柳飞扛着落地扇来到右侧的房间,房间狭小只有一个小窗户,十分的闷热,没有风扇的话倒真的没法在这里呆着,吹着凉爽的轻风,她才为牧文皓偷偷地加了一分。

    不过,等她的身体凉快下来,她发觉她的心也有点凉了。这个房间泥土地板,阴暗潮湿,墙面上连双飞粉也没有刷,粗糙的砖头如一张张狰狞的脸孔,在昏黄灯光的照射下,又变成了病态般的黄脸,令凌柳飞看得心头发怵。

    再看一眼窗外,远方黑漆漆的一片,风吹得树叶“沙沙”直响,吹到她脸时只让她想到一个词:阴风阵阵,路上的那份恐惧之感又漫上了心头。灯光射出窗外,她又见到了刚才那个冲凉房,冲凉房后就是这扇窗户,那条“蛇”不正是从这后面溜走的吗?那么,会不会从这窗户里爬进来?

    她越想越怕,心里在颤抖着,脸色也变成发白,犹豫了一下,她拔脚向厅堂走去。

    “喂,起来,去陪我睡!”

    牧文皓刚合上眼,突然听到急促的脚步声,刚张开眼,就听到了这句令他热血沸腾的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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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我要做你女朋友() 
这小妮子开窍了?

    牧文皓兴奋地翻身而起,将被铺向墙角一卷,快速地关了厅堂门,率先向房间走了进去。

    一进到房间,他干脆直接把上衣与中裤脱掉,只穿着一条三角叉,反正要脱的,免得一会碍手碍脚,影响前戏。

    凌柳飞走进房间,看见这厮光身光脚,惊得“啊”的一声掩住了双目,大声怒喝着:“大混蛋,你要干什么?快穿好衣服!”

    牧文皓一脸疑惑,摸了摸鼻子说道:“你不是叫我陪你睡吗?睡不就是……做吗?”

    “做你的头,满脑子垃圾,快穿好衣服,你睡床尾,我睡床头。”

    凌柳飞羞红了脸,没想到这厮脑子想歪了,还把“做”字都搬了出来,真恨不得上前一脚把他变成太监。

    幸好,在知道是一场自作多情的误会后,牧文皓马上七手八脚地穿好了衣服,闷着头横睡在床尾。不过,一米五的小床要差不多一米八个头的大汉横着睡,倒真的有点委屈了他,曲着脚绻着身才勉强够位置。

    凌柳飞看到这混蛋变乖了,才慢慢爬上床头,和衣躺下,虽然两人各睡各的,但她心里还是有点异样的感觉,十九年来,别说与男人同睡一床,就是这双玉手也未曾有男人牵过,可是今天……

    她不敢再想了,一想这混蛋就占据了大脑,令得她脸红心跳,浑身如火烫。偷眼看看那混蛋,已经闭目酣睡,她把枕头隔在两人中间,提防他“飞象过河”,然后才闭上眼睛,安然入睡。

    凌柳飞一觉醒来,天已大亮,看看床尾,牧文皓已不在,中间的枕头位置没有变动过,看来这家伙虽然是个大混蛋,但至少还算是个君子,坐怀不乱并不是每个男人都能做到的。

    更让她心里温暖的是,自己身上还盖着一层薄薄的被单,显然是那家伙怕她着凉特意盖上的,小节见大爱,没想到他还是蛮细心与体贴的人。

    外面有点吵杂,凌柳飞推开门,吓了一跳,无数目光向她身上射来,这个大院今天异常热闹,竟围着一大批村民,有戴着草笠的,有扛着锄头的,还有拉着水牛的,他们都在围观着牧文皓那辆新宝马,当她出现后,所有目光转移到了她的身上。

    这情况让她十分尴尬,敢情所有人都当她是牧家媳妇了。——笑话,都同房过夜了,不当你是牧家媳妇不就变成不良妇女了?

    人群中传来了窃窃私语:

    “文皓终于捱出头啦,豪车美女都有了,真让人羡慕呀!”

    “是呀,程雪兰嫂子辛苦了大半辈子,也该享享清福了。”

    “文皓这孩子,从小我的看好他,这不,山鸡变凤凰了……”

    ……

    对于这些话语,牧文皓嗤之一笑,村里人看似纯朴,实质上多为势利眼,在他们穷困潦倒的时候,村人对他们都是风言风语,极少有人踏步他的家门,现在看到情况发生变化了,马上又变成苍蝇一样围了过来,和城市里婊。子看到富翁黏过去,看到民工大步走一样的德姓。

    程雪兰是他母亲的名字,这个凄苦了大半辈子的女人看到今天的情况,乐得合不拢嘴,哪个母亲不希望看到自己儿子有出头,哪个女人不希望享受众星捧月的感觉,即使是她这样坚强的女人也摆不脱这一份虚荣感。

    一直以来,因为丈夫出走,因为穷,在村中何时能抬高过头?今天终于可以享受一次昂首挺胸的感觉了,真要斟酌起来,其实也算不上虚荣,而是实现愿望的快乐!

    牧文皓也为老妈脸上绽放的笑容兴奋不已,这种笑容已经多少年没有绽放过了?不知道,因为他从来没有看过她这么灿烂的笑容。

    他踏上轻快的脚步,来到程雪兰面前,拉着她长满老茧的手说道:“娘,跟我到城里去住,好吗?”其实这句话已经问过好几次了,可是老妈一直都推辞,现在趁她心情好,提出来兴许有点希望。

    程雪兰伸手点了点牧文皓的额头,笑呵呵地说:“皓儿呀,和你说过多少次了,城里的生活不适合娘,娘种了几十年地,一放下锄头手就痒。何况进了城后,我找个人说话儿都没有,你让我天天对着天花板吗?我还是喜欢农村的生活,至少还有几个邻居聊得来,有空串串门儿,吹吹牛儿,过得自在多了。”

    牧文皓想想,老妈说得在理,习惯了一个环境要改变真的很难,强迫她改变旧环境接受新环境,也许对她来说不是享受而是折磨,当下他也不强求,于是转向了另一件事:“我在你的卡里转入了一百万,娘你找人盖一栋新房子,我没有空回来帮忙,你找叔父他们帮忙张罗一下,发他们工资,你自己不要动手,只负责给钱就行了。”

    程雪兰吃了一惊,一百万可是个大数目,不过既然儿子说过钱来得干净,她也就不多问,只是点头说道:“好吧,也该盖个新房子了,免得春节你和姐都在家时没地方住。”

    说起来盖个新房子算是她多年的愿望,虽然牧文皓中奖那年曾要求用钱盖个新房子,但她没有答应,她觉得人生的第一桶金不能用在花费上,该用在投资上,只有用金生金,滚着雪球,这才是穷人翻身之道。

    和老妈谈完话后,牧文皓微笑着走向大院中越围越多的村民中间,宣布了一个让所有村民喜出望外的消息:今天牧家大摆筵席,宴请全村!

    作出这个决定,并不是牧文皓有意显摆暴发户的豪气,而是牧家被村人轻视了数十年,是时候抬起头了。既然老妈决定留在农村生活,那么必须让世俗的眼光正视她,让她活得更加的滋润。

    不为什么,只为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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