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茶小说网 > 言情电子书 > 爆笑宠婚:小妻,太惹火 >

第19章

爆笑宠婚:小妻,太惹火-第19章

小说: 爆笑宠婚:小妻,太惹火 字数: 每页35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知道,单凭家境,我是绝无可能转学去皇家学院的。可是,公主殿下回国了,并且要去皇家学院继续读高二,而按照皇室传统,公主殿下会找几个陪读陪她一起念书。家境好的女孩子,哪里受得了那个气去当公主殿下的佣人;家境太一般,公主殿下也看不上。妈,你跟爸说一下,送我去当公主殿下的陪读,这也是对咱家百利无一害的事情,只要公主殿下喜欢我,爸在政界定然平步青云。”

    把自己的打算一一告知母亲,安婉是打定主意一定要去皇家学院了。

    圣城,那是权势,是地位,是权力,是金钱。

    亦是她的爱情。

    她必须要去那里。

    “这……”云淑思忖片刻,最终觉得女儿的方案确实可行,便笑着道,“好吧,妈去跟你爸说。”

    安婉知道这事十之八九能成,便开心地欢呼道:“谢谢妈。”

    “傻孩子,这有什么好谢的!”云淑微笑,语言宠溺,却不忘教导自己的宝贝女儿往上爬,“妈是穷人家庭出来的,这辈子能嫁给你爸也算是不错的,可你是我唯一的孩子,你比妈聪明,比妈漂亮,比妈起点高,妈希望你有一个更好的前程。去了皇家学院,你务必好好抓紧机会。是继续窝在洛市这个山旮旯里,还是嫁到圣城当豪门太太,就看这一年多了。”

    安婉自然懂得其中的分寸,不说别的,一辈子被安笙那贱…人踩在脚下,她就很不甘心,所以,她一定要嫁入圣城豪门,最好是嫁给骁爷:“妈,我知道的,我绝不会让你失望的。”

    云淑欣慰地微笑:“好孩子,我就指望着你让妈享清福了!”

    “一定!”

第72章 来,爱我吧1() 
晚上九点,飞机准时降落在圣城萧山国际机场。

    安笙拒绝了旁边绝世美人同行的提议,独自一人下了飞机取了行李然后去找她外婆那边的司机。

    还没出机场,安笙便看到了外婆陈清,见到打小就疼爱自己的亲人,安笙立马笑得眉眼弯弯,拖着行李箱飞速跑了过去,安笙甜甜地叫人:“外婆。”

    旋即,便鼓着小嘴抱怨起来了:“不是说了不准你来接机的嘛!你身体又不好,这么晚还这么折腾我以后怎么敢来呀!”

    陈清瞪了宝贝外孙女一眼,道:“胡说什么呢!我来接我家宝宝笙笙那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旋即,又仔仔细细打量着自己的心肝宝贝:“好几个月没见,我家笙笙长高了,也变漂亮了!”

    陈清盯着小丫头祸国殃民的脸,嘴上夸着,心底却有点担心。

    她虽然可劲儿惯着这么个外孙女,可是吧,瞧着小丫头越来越祸水级别的脸蛋,不担心是假的。

    这丫头,和安家的人不像,和她妈也就两三分相似。

    只是,笙笙越是长大,那张脸,越是漂亮,狐媚子似的。

    女孩子漂亮点挺好的,但是过分漂亮,便是罪过,容易生事端。

    这孩子又是她惯着长大的,性子嚣张跋扈、无法无天,她真担心这孩子不知轻重乱闯祸然后把自己赔进去。

    宋家家境不差,但在圣城,家境不差的家族太多了,若是安笙惹了什么大人物,宋家可罩不住她。

    这样一想,陈清便坚定了把这孩子送到烈家的决心。

    烈家绝对是圣城豪门中的豪门,而烈家主母叶温柔是自己的闺蜜,叶温柔一直喜欢女孩子,小时候笙笙还在烈家住过两年,叶温柔可疼她家笙笙了。

    两年前,笙笙升高中,她就有过把这丫头送到烈家的想法,但是笙笙拒绝了。

    她虽然遗憾,却也不好强迫这孩子。

    现在,笙笙要到皇家学院当交换生,这一回,说什么也得把这丫头送去烈家呆两个月。

    不为别的,单为着以后笙笙惹事了,烈家能照拂一二。

    心底如是盘算着,陈清便关心地道:“笙笙,你这次考了全国第九,到皇家学院当交换生,还真是给外婆争气!只是吧,打算住哪呀!咱家虽在圣城,但皇家学院在上东区,咱家在下西区,要去学校,最起码两个小时的车程。住在家里,不方便!而皇家学院,可没有住校生!”

    安笙自然研究过这个问题,她已经有了主意了:“在上东区随便租个房子不就得了,再不济,我还可以住酒店呀!外婆你不用担心,我又不是小孩子。”

    陈清一面拉着外孙女往停车场走去,一面说:“正因为你不是小孩子了,所以外婆才不放心你住外面。”

    安笙不置可否。

    但她也懂老人家的担心,一个女孩子,而且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一个人住在外边,总是让人放心不下的。

    陈清又道:“我在上东区有朋友,我跟她打过招呼了,这两个月,你就暂时到她家住着,去学校方便,也安全。”

第73章 来,爱我吧2() 
安笙想到要住到陌生人家里去,就有些迟疑:“这不好吧!”

    陈清横了她一眼,道:“有什么不好的,她是你外婆的闺蜜,你小时候在她家住过两年呢,那个外婆,可喜欢你了!”

    挠了挠头,对这事毫无记忆的安笙颇有些尴尬:“我怎么没印象!”

    说话间,几人便到了停车场,陈清拉着安笙上车,然后把这件事敲定下来:“你年纪小,记事不清也正常!反正,你明天就跟着外婆去那个外婆家,也就住两个月,你乖一点,别惹事,懂嘛!”

    笙妞儿知道,这事情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了。

    她外婆虽然纵着她,但很多事情,其实特别霸道。

    不过,她也不担心,她外婆这样做,肯定是为了她好,而外婆的那个朋友家,肯定是人员简单很好相处不会欺负她的,不然外婆也不会让她过去住俩月。

    朋友家就朋友家吧,她倒是随便,大不了她在圣城装两个月孙子然后再悄悄滚回洛市。

    抱着这样的想法,笙妞儿同意了下来:“那好吧,不过放假的时候我可是要到外婆家蹭饭的,外婆可不要赶我走哦!”

    陈清拍着安笙的手,笑得和蔼可亲:“傻孩子,外婆巴不得你天天蹭饭,哪里舍得你走!”

    两人聊完这事情,安笙这才看向旁边陪着外婆一起过来的宋瑞希,礼貌地叫人:“表哥。”

    宋瑞希冷冰冰的,但长辈在呢,便也只是点点头:“表妹好。”

    这便是打过招呼了,之后,两人就没有下文了。

    安笙虽然是在外婆这边养大的,但她外婆偏心她偏心得厉害,不论发生了啥事,外婆都是站在她这边的。

    宋瑞希比她大一岁,年龄相似的孩子,一起玩难免有个小摩擦什么的,但不论结果如何都是宋瑞希被大骂的。

    起先还好,次数多了宋家如何能不怨她。

    明面上,她舅舅那一家子对她客客气气的,可实际上,都对她不喜。

    舅母自然不用说了,老太太有啥好东西都给了安笙,她心底埋怨着呢。

    表哥表姐对安笙那是白眼一个接一个翻的,厌恶到了极致。

    正因为此,升高中的时候,外婆让她来圣城,她都是拒绝的。

    哪怕现在她在皇家学院当两个月的交换生,可其实半点也不想在宋家久住,对比之下,她情愿住到陌生人家里去也不要住到宋家,瞧着舅舅那一家子阴阳怪气的样子着实恶心人。

    当下,也不搭理这个表哥,只和外婆说些趣事。

    这一聊就一个多小时,十点半,汽车终于抵达宋家。

    夜已经深了,安笙担心外婆的身体,叮嘱她早点睡,自己也在客房洗洗睡了。

    翌日,安笙一大早就起来了。

    洗漱完毕,下楼吃早饭,见到舅舅一家四口,挨个叫了人,便冷冷淡淡地吃了早饭。

    饭后,外婆让她把东西收拾好了,就前往圣城上东区的烈家,说是人家请了她吃午饭。

    因着下西区和上东区隔得有些远,所以出发得自然就早。

    一路无话,十一点半,汽车抵达上东区烈家。

第74章 来,爱我吧3() 
那是一栋背对着中央公园的豪华别墅,占地近六百平米,除了主体三层的别墅,还有着大大的前花园和后花园,后花园和有着“圣城之肺”之称的中央公园无缝衔接,似乎是要把整个中央公园都纳入它的版图。

    建筑风格为巴洛克式,精致奢华的浮雕透着一股子奢华气息,巍然伫立于上东区,气派十足。

    在寸土寸金的圣城上东区这样的地段上拥有一栋这么大的别墅,这无疑便是权势的象征。

    圣城豪门。

    哪一个拎出来不是让整个帝国抖三抖的世代传承的大家族。

    人生在世,要想活得恣意,权势必不可少。

    但在圣城这些豪门面前,安笙就算是被称作乡巴佬也不为过。

    事实上,安笙这次寄住在烈家,为了不惹是生非给外婆带来麻烦,她可是可劲儿把自己往乡巴佬那个方向整。

    今儿个,她穿了一套中规中矩的白裙子,搭配白色的平底鞋,绑了个马尾,带了一副黑框眼镜。

    漂亮的眸子,刻意放空涣散。

    乍看之下,丫就是个书呆子。

    此刻,她跟着外婆下了车,烈家的管家便领着两人进屋,烈家主母叶温柔在门口亲自迎接。

    早在车上的时候,外婆便告诉了安笙烈家的形势。

    烈家是圣城老牌家族,历史可追溯到千年以前,烈家主要的产业是能源,烈焰集团控制了帝国百分之九十的石油、天然气、电力等能源,除此之外,烈家还在金属冶炼业、电子通信、军工等方面积极扩张着版图。

    当今世界,没有能源那是运转不成的,而控制着全国百分之九十能源的烈家,那可是皇室都要敬畏三分的角色。

    然,烈家人并不是单纯的商人,烈家的传统是从军,从军队打下烈家的势力。

    烈家家主烈朝承,今年五十九岁,上将军衔,北方军区总司令,长期驻扎北方军区,极少回家。

    烈家主母叶温柔,圣城豪门叶家的掌上明珠,元帅叶温衡的长姐,她本身便是人脉极广的名媛,活跃于上东区各种理事会和慈善机构,从叶家嫁到烈家,双重身份尊贵无比。

    烈朝承和叶温柔生有两个孩子,长子烈风车祸身亡,次子烈骁现服役于北方军区,他比安笙大十岁,是安笙的长辈,外婆担心她没大没小的不把这十岁当回事,便特意叮嘱她见到了烈骁务必乖乖叫舅舅。

    烈朝承和烈骁常年呆在军区,所以烈家只有叶温柔一人。

    老人家难免孤独,自然格外需要孩子的陪伴。

    总之,外婆那一通形容,安笙对叶温柔的印象,就是和自己奶奶一样渴望着有人陪伴的孤独老人。

    但是吧,当见到叶温柔本人。

    安笙整个惊呆了。

    卧槽。

    这个穿着一袭黑色礼服,容貌精致姣好、姿态优雅从容、唇角噙着一抹温和淡笑、看上比安婉她妈云淑都年轻的绝世美人怎么可能是一名五十五岁的孤独老人!!!

    岁月在她身上,似乎凝固住了,她是如此的雍容华贵,又如此的自信美丽。

第75章 来,爱我吧4() 
安笙脑海里浮现出一个词语——优雅地老去。

    叶温柔无疑是这个词语的绝佳代言。

    哪怕她已然苍老,可她仍是如此的雅致安然,从骨子里渗透出处变不惊的风度。

    这,便是圣城豪门嘛!

    安笙瞬间期待了起来。

    陈清和叶温柔那是老友相见,自然格外亲切,两人闲聊了几句,陈清向好友说明来意,便催促安笙:“快,叫外婆!”

    “外婆!”

    收回了刚才的震惊,安笙甜甜地叫人,旋即,嘀咕了一句:“这个外婆也太年轻了!”

    “噗哈哈!”

    叶温柔给安笙这话逗笑了。

    “这孩子,不太懂事,你多多见谅!”陈清埋怨着安笙,但是,望着宝贝外孙女的目光,却一片宠溺。

    被夸年轻,是个女人就会高兴的。

    叶温柔又是那种包容宁定的性子,给安笙这么一逗,自然就乐了。

    她仔细打量起安笙——

    小女孩穿得简单干净,长发利落地绑起,露出一张精致如画的脸蛋,哪怕带着一副眼镜,也藏不住那股子倾国倾城的容色以及眼底的聪慧狡黠。

    那模样,比十三年前有过之无不及。

    那性子,和十三年前一样腹黑狡猾,却又多了一份成熟和稳重。

    小笙笙,是真的长大了呀!

    “这就是笙笙吧,上次你来我家,也就那么一丁点大,一转眼,已经是个漂亮的大姑娘了!”叶温柔感慨道,在孩子身上,是最能看到时光变迁的,这不,那小不点已经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