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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魔域逆乾坤-第5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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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急什么,他们又没死。不过如果你太冲动,让我不高兴,他们可就真的要死了。”
  “别杀他们,你想怎么样?你说。”沙盗首领急道。
  “说说吧,你们是什么人。”凌云慢条斯理的在他的身边坐下,笑道。
  “我们是追风盗贼团,我们向来只劫财,不害命,在厉风戈壁所有的盗贼团中名声是最好的。”沙盗首领闷声说道。
  “哦,是吗?你叫什么名字?你好歹也是一个剑师,为什么会做沙盗呢?”
  沙盗首领的脸色微变,沉声道:“我叫邦特,原本是余辉省的人,因为杀了一个贵族,所以才逃到了戈壁。刚来的时候做过一段时间佣兵,可是这戈壁中佣兵太不好干,任务很少,后来的一次任务失败,没办法才做了盗贼。”
  “哦,还挺坎坷的。这些是什么?”凌云指着那些沙盗的坐骑问。
  邦特疑惑的道:“这些,这些不是沙兽吗?”随即醒悟,想来眼前的年轻人是第一次进入戈壁,没见过沙兽,解释道:“这些是戈壁中最常用的坐骑和运输用的魔兽,戈壁中的人都叫它沉不了,虽然只是一阶魔兽,但却是最适合在沙漠中生存的魔兽之一,耐饥、耐渴,耐力又强。”
  “沉不了?有意思……”凌云站起身来有趣的道,手一挥,天空突然出现了一片绿色的水幕,水幕徐徐降下,触及那些躺倒在地的沙盗,一个个顿时醒转,从地上爬起,活蹦乱跳的,仿佛身上有着无限的精力。
  “活力源泉,这是活力源泉……”邦特跳了起来,看着那绿色的水幕失声惊呼。
  “大哥,什么活力源泉?”一个沙盗小心的问道。
  “七级水系魔法——活力源泉!”邦特的话让所有的沙盗瞬间呆滞,七级魔法已经是神阶魔法,这些普通的沙盗平时想都不敢想,没想到今天不仅见到了,而且自己还是魔法的受惠者。
  一位沙盗突然向凌云跪倒,其他沙盗见状,也都纷纷下跪。
  只有邦特还站着,向着凌云行了一个标准的骑士礼,恭敬的道:“大人!原来你是神阶的强者!”
  凌云不置可否的笑道:“好了,都起来吧。今天你们既然遇到了我,也就别做什么沙盗了,没前途。你们今天就从良,跟着我吧,我正好缺人手。”
  这些沙盗却并没有立刻答应,反而是纷纷看向邦特,等待他的决定。
  邦特只是略微迟疑,旋即单膝跪地向凌云道:“82级剑师邦特,愿意永远追随大人!”大陆上几乎每一位魔法师都有很多追随者,一旦一位战士成为了魔法师的追随者,那么必将听命于魔法师,在危急时刻更是要用生命守护魔法师的安全,此时邦特的话无异于宣誓成为凌云的追随者。
  凌云饶有兴趣的看了邦特几眼,赞道:“不错,挺聪明。好吧,我就收下你。现在天色晚了,你们就在这扎营吧,明天一早出发。”吩咐一句,凌云钻进了船篷,不再理会他们。耳中传来邦特的呼喝声:“快,扎营,扎营,快点,快……”
  第二天再出发的时候,凌云他们一行已经扩充到了百余人,凌云也从划船的工作中解脱出来,用绳索系在船上,沙兽在河的两岸牵引着前进。凌云在船头半趟,手中拿着一瓶酒,惬意的慢慢酌着。




  第一百一十三章   乾坤佣兵团(第三章)
  “邦特,你的塔亚龙是怎么弄来的?自己抓的,还是买的?”凌云看着在岸上骑着塔亚龙不紧不慢的跟着船的邦特问道。
  “大人,这是我当初做佣兵的时候,在塔亚龙穴做任务,机缘巧合得到了一只塔亚龙幼兽,养了这几年终于成年了。”
  凌云看着那威风凛凛的塔亚龙不禁有些羡慕,他早想弄一只好的坐骑,却一直没用机会,当然最理想的坐骑还是幻兽类的骑宠,不过这塔亚龙的卖相的确不错。
  一路逆流而上,这一路上凌云没事就把这些前沙盗操练操练,一路行来,他们的匪气与贼性倒是被凌云磨去了不少。邦特对此也十分配合,凌云有些意外的发现,这家伙很有一些带兵的天赋,手下的兄弟无不被他调教的服服帖帖,而且死心塌地。
  第八天,终于到达了艾伯纳河上游的绿洲——生命奇迹,这个绿洲是厉风戈壁的五大绿洲之一,有两座小型的城市,凌云他们进入的是艾伯纳河沿岸的风源城。
  进入风源城,凌云赏了每人一枚魔石,让他们感恩戴德,无比兴奋的拿着魔石尽情的花销去了。
  找了一家不错的旅店将赫丽和凌风舞安顿下,凌云与邦特来到酒馆。他想了解一些厉风戈壁的消息,特别是银色十字远征军的消息。这些天虽然从邦特那里也了解了不少,但邦特毕竟是盗贼,他的认知有太大的局限性。
  “老板,来两瓶好酒。”邦特放开了大嗓门叫道,招来了一片侧目。
  找了个位置,两人刚刚坐下,凌云便被旁边几人的谈话吸引了。
  “你们听说了吗?末日盗贼团被灭了。”
  “真的假的,整个厉风戈壁什么人能灭的了末日盗贼团啊?银色十字远征军围剿了数次不是都拿他们没办法吗?人家团长可是准神阶的高手,鬼才相信你的话呢!”
  先前说话的人急了,拍桌子道:“我发誓,我说的绝对是真的,灭了他们的可是乾坤佣兵团!乾坤佣兵团,你知道吗?”
  “难道是真的?这乾坤佣兵团到底是什么来历,上次不是刚灭了逐火盗贼团吗?”
  “邦特,这末日盗贼团、逐火盗贼团和这个乾坤佣兵团你了解多少?”凌云听的有趣,向邦特问道。
  “末日盗贼团是厉风戈壁的第二大盗贼团,逐火排名第七,这两个盗贼团烧杀抢掠无所不作,口碑极差。至于这个乾坤佣兵团,是前不久突然之间冒出来的,据说这个佣兵团中都是一些孩子,团长也是一个年轻的女子。但他们出手却极其的狠辣,刚一出现就将活跃于艾伯纳河畔的博格盗贼团消灭,盗贼团中的五百多人无一幸免。也正因为他们被消灭,我们盗贼团才成了这一代最大的盗贼团,嘿嘿……”邦特有些不好意思的干笑。
  凌云却是听的出神,心中暗自猜疑,难道这个乾坤佣兵团是凌菲姐妹和自己的那些宝贝徒弟组建的?
  带着怀疑走到正谈的热闹的那一桌前,笑道:“各位,在下刚来到戈壁,听你们说起乾坤佣兵团似乎很是厉害,不知能不能给在下说说?”
  “哦,原来是刚到戈壁的,坐下来一起喝一杯吧。”
  凌云也不客气,坐了下来,向侍者要了几瓶酒,请大家一起喝。
  “各位,快给我说说这个乾坤佣兵团吧!”凌云装作迫不及待的道。
  先前说末日盗贼团被灭的那人卖弄的轻咳了两声说道:“要说这乾坤佣兵团啊,那可是神奇的很。团中都是女子和小孩,但你可别小看他们,他们可都是神子神女,魔法斗气样样精通……就在前不久,他们把盘踞在大裂谷附近的末日盗贼团灭了,末日盗贼团两三千人全军覆没……”
  凌云已经基本上可以确定,这个所谓的乾坤佣兵团就是凌菲他们,心中隐隐的有些不满,他曾多次告诫过他们,不准他们暴露魔武双修的秘密,他们怎么还是暴露了呢?于此同时也暗暗为他们的成长感到高兴。
  “也不知道他们现在在哪,唉,算了,让他们多历练历练吧。”在酒馆中和那一群新结识的佣兵喝酒聊天,直到夜半。
  第二天再次启程,已经不能再乘船,又买了几匹沙兽,一行人向着西方前进。
  还好赫丽的身体已经好了很多,沙兽走起来也特别的稳,坐在上面几乎感觉不到摇晃、颠簸。
  走了两天,走出了生命奇迹绿洲的范围,前方是一望无际的茫茫沙漠。没多久便见到了一个独自在沙漠中游荡的魔族,这个魔族体型和人类倒是很像,只是全身包裹在骨质的铠甲中,其实那并非铠甲,而是他们身体中长出来的保护层,手中还提着一把骨刀。凌云在图鉴上看过,这种魔族叫做巴洛骨,实力大概相当于一位刚进阶的高级战士。虽然不是很强大,但是对于普通人来说,却也很难抵挡。
  这只巴洛骨见到凌云他们这么一大队人马不仅不逃跑,反而发出一声怒吼,提着刀冲了上来,骨刀上橙色的斗气闪烁,倒也颇具气势。
  “讨厌的东西!”邦特口中轻喝一声,纵骑冲出,奔驰到巴洛骨身前,大剑瞬间到了手中,一抹淡淡的青色光芒闪过,已经将把罗格头颅砍下。
  “好……”邦特手下的那些兄弟一阵欢呼叫好。
  邦特左手飞快的探出,抓住巴洛骨的头颅,骑着塔亚龙,口中发出“嗷嗷……”的呼喝声,围绕队伍奔驰了一圈,直到巴洛骨的尸体化作了灰烬飞散,才如得胜的将军般回到队伍。
  “邦特,你们是不是经常猎杀这些魔兽?”
  邦特顿时有些不好意思,干笑两声说道:“不是,这些魔族大多都是群居,遇上这种落单的也就罢了,若是遇上一群我们根本不敢招惹。不要说我们了,就是隔壁中最大的盗贼团也轻易不敢招惹它们,只有银色十字远征军会经常组织军队猎杀它们,也因此才开辟出了各个绿洲之间的道路,不然那些商人哪里还敢在沙漠中行走,普通人遇到这些魔族,只能是被杀的结果。唉,别说普通人了,就是我们团里,能够单独战胜一只巴洛骨的也是屈指可数。”




  第一百一十四章   银色十字远征军(第一章)
  刚才还是兴高采烈的众人不禁都惭愧的低下了头。
  “你是说,我们走的这条路上很少会出现魔族?”
  “是的,如果一旦出现成群的魔族,银色十字远征军就会前来猎杀,而这些落单的魔族商队的佣兵也能够解决,不会造成太大的威胁。”邦特道。
  “这么说来,银色十字远征军倒是挺不错的吗,厉风戈壁能有现在的局面多亏了他们啊。”
  邦特的脸上露出尊敬的神色道:“不错,银色十字远征军的确是我见过的最好的军队,他们是王国仅存的真正的军人!不说雷鸣大陆腹地的那些早已经腐朽了的军队,就是隐雾沼泽、迷梦沼泽、冰狼雪原或者群岛上的几个军团在我看来也远远不及银色十字远征军,也许他们的战斗力不是最强的,但我却依旧认为他们是最好的军人。”
  “哦?邦特,你也当过兵吧?”
  邦特略微有些尴尬的道:“我的确在军队呆过,后来被他们踢了出来……”
  “哦……”凌云轻“哦”了一声,没有再问,邦特有些感激的看了凌云一眼,他突然发现也许成为眼前这位年轻强者的追随者是自己做出的最成功的决定。
  一行人继续前进,凌云故意抄近道,偏离了商道,遇到了几个小群的巴洛骨,前追风盗贼团成员显然对于对付魔族有着不少的经验,每一次都能成功的将其猎杀。通过几次战斗,凌云也基本了解了他们的实力,这些人大部分都是初级战士,中级战士不到三十,高级战士仅有八人,而进入圣阶的除了邦特只有一位63级的小剑士。而他们的幻兽更是不堪,很多人的幻兽甚至从来就没幻化过,幻化过的也都只是胡乱幻化了几次,对幻兽并没有多大的提升,就连邦特的两只幻兽也只有二十多星。他们一般要五到十个人合作才能杀死一只巴洛骨。而王国的士兵如果论单体战斗力的话还没有这些盗贼强大,普通的士兵只要修炼过一点粗浅的斗气那就非常了不起了,必定是军中的精英,而大多数都是根本没有修炼过任何斗气的。由此可见人类之所以能够击败魔族靠的是智慧、运气和魔族自身的缺陷,而绝非真正的实力。
  了解了众人的实力,凌云也没兴趣再脱离商道招惹魔族了。回到商道继续向厉风城前进,刚走了几日,前面却出现了状况。
  茫茫大漠上,没有遮蔽,视线毫无阻碍,可以看得很远很远,前方一片火红的光芒中将黄沙卷起,如龙卷风一般盘旋着,火红的光芒将那一片天空映的通红,像火烧云在天空中久久不散。
  凌云一眼就认出了那是火旋风造成的景象,不由疑惑的道:“前面怎么会有人施放魔法呢?还是这种范围魔法,难道遇到盗贼了?”
  邦特茫然的摇头道:“魔法师都是身娇肉贵的,戈壁中难得一见。”
  “看看去。”纵身跃下沙兽,身形兔起鹘落,飞快的远去,邦特骑着塔亚龙在后面跟随居然被凌云越甩越远。
  凌云很快跑出了几十里,终于看清了前面的情况,原来是一队士兵在猎杀一群巴洛骨。
  这一队士兵只有三四百人,而巴洛骨却足有一百以上,所以战斗很是激烈,还好士兵的队伍中有两名实力不错的魔法师,其中一名是火系的,应该就是刚才施放火旋风之人,另一人是风系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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