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乡的勇士-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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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人巴不得听到我这样得命令,马上一窝蜂似的转身钻进地下室里去了。到是我这个头领还要舞动著长剑挥挡对方射来的箭失以後才能进入地下室里,面对这样的“悲惨”景况,我也只能大叹倒霉了。
我爬出了地道,立即和埋伏在地道口周围的士兵们一起隐蔽起来,只等著对方的步兵追击出来,好一举歼灭…
一群左手拿盾右手拿剑的帝国士兵冲出了地道,我大吼了一声:“杀!”挥动手里的长剑冲了过去,见人就砍,逢人便劈。看见了我的勇猛,埋伏在周围的士兵们得到了极大的鼓舞,全都从四周冲出,围住帝国的追兵一阵砍杀。帝国的追兵们拥挤在地道口,躲也不是,战也不能,一个接一个地被我们围住砍杀掉。剩下的见势不对,急忙退了进去。我连忙打出手势,一旁的负责点火的人立刻点燃了准备好的引火物,在干草和灯油的助势下,顿时火光冲天,一发不可收拾。退进地道里的帝国士兵们立即被大火包围,发出了震耳欲聋的惨叫声。大火沿著我们铺在地上的干草一直烧到了地下室里,整个地下室片刻就变成了地狱修罗场。听著由地道口传出的阵阵令人头皮发麻的、万千人群被火围困时发出的、含糊不清的惨叫的声浪,所有在地道口外的士兵们全都听傻了。一个个脸色发白,浑身冷汗直流。我定了定神,命令四周呆若木鸡的士兵们退回了山涧之中…
帝国军团在损失了近一万人後,绕过农庄,从山的另一边的山脚进入了後山的山涧。也许是看到了自己的六七千名士兵被活活烧死在了地下室里的惨状,帝国军团的指挥官大发雷霆,在愤怒中失去了理智,竞跟在我们这群诱兵的身後一直追到了山涧的崖壁下。我知道胜利的天平向我们这边倾斜了。
“啊~~~~~!!!”我向崖顶的埋伏著的另外四支队伍发出了约定的啸声,崖上的伏兵立刻发动了对帝国军团的毁灭性的攻击。
数不清的滚木雷石合著布满整个山涧的箭雨一下子将拥挤在山涧下的帝国士兵淹没了…除了後面的小部分逃跑以外,从崖底到山涧口的十多里距离的山涧里堆满了帝国军团士兵们的尸体。有的被滚木雷石压扁;有的则浑身上下插满了箭支,竞没有一个人是被我们用刀剑所杀。在打扫完战场以後,我总算知道了帝国军团死亡的士兵的数量,整整四万三千人,是我们这边人数的两倍还多。
後来,阿迪达克心有余悸地对我说:“飞人,你简直就不是人。你教我们用木头和岩石做的那个叫什麽滚木雷石太可怕了,我们没有下山就杀了帝国军团四万三千多人,想起来都後怕呀。”我看著阿迪达克,苦笑了一下,“我也不想这样,但如果和他们对拼,我们不会有一个人能够活著离开那个农庄。”“我知道,”阿迪达克闭上眼睛缓缓地说,“我只是有点後怕。”我拍拍他的肩膀,用一种严肃的腔调说道:
“这就是战争,为了自己的命运,我们没有选择。”
在经过认真的讨论後,我们决定放弃塔拉哥,在帝国的其他援军赶到以前前往西班牙内陆的重镇纽曼细阿,建立新的根据地。
在离开的前一个旁晚,我为小蝶儿──乔丽娜做了最後的一个杜鹃花环,吹完了最後的一支萧曲。在长时间的静立在小蝶儿的坟前後,我轻轻地对小蝶儿说:“叔叔就要离开你了,小蝶儿。不管怎样我都会努力的活著,为了你,也为了我自己。如果有一天我死了,我想我们又会在一起的。”我转过身,一步一步地走下了开满了红杜鹃花的後山坡…
“全体注意,休息完毕。”我看了看身後的队伍,发出了行军的命令,“继续前进!”
第二天清晨,一万七千名士兵就这样离开了塔拉哥,沿著伊比鲁斯河向下一个目的地纽曼细阿前进。
第十一节 不屈的战斗
长长的队伍沿着伊比鲁斯河向西慢慢的移动,在河的对岸是连绵不断的群山。我已经忘了山的名字,只觉得在这秋意浓浓的季节里,整个山脉给人以一种冷漠的、没有一丝一毫的亲切的感觉。而河岸这边则是起伏不停的丘陵,树丛。只有在河岸上是不足五百米宽的坑坑洼洼的草地。
人群挤在坑坑洼洼的枯草地上,向前不停的挪动着疲惫的双腿。手里的铁器在冷冷的秋风中本来就已经是十分的冰凉了,偏偏在这个时候,老天爷又下起了雨来。让身上仅穿着单衣的士兵们更加的不堪忍受。饥饿、困倦、寒冷,全都压在了士兵的身上,以至于很多士兵把手里的铁器扔掉,以减轻负担。我和阿迪达克他们只好来回地巡察,让扔掉兵器的士兵重新拾起来。但往往是顾的了这个而疏忽了另外一个。我不由得仰天长叹:“这样下去,只怕是走不到纽曼细阿了。难道天意如此?”
正当我摇头苦笑的时候,巴拉姆踏着泥泞的草地踉跄地奔了过来,气喘吁吁地对我喊到:“老大,不好了,后面的探子回来说,帝国的援军已经到了塔拉哥,前锋骑兵团离我们不足二十里了。”我的脑袋顿时“嗡”地一下,好不容易才缓过劲来。望着巴拉姆脸上焦急的表情,我想了一想,说道:“追兵是在对岸还是在我们这边?”
巴拉姆楞了一下,摇了摇肥大的脑袋,说道:“这个到没有说。”
“那就快去打探,要快。”我几乎是在冲着巴拉姆大吼大叫了。
巴拉姆下了一跳,连忙回过头,狂奔着执行命令去了。
我立即找来了阿迪达克,告诉了我刚刚得知的消息。最后说道:“现在只能原地集结,布下阵势迎敌了。”望着阿迪达克青一下、紫一下的脸色,我便知道他比我还不经吓,虽然我也知道我的脸色并不比他好过多少。
我和阿迪达克费尽了力气,好不容易才把混乱不堪的队伍组织起来,在泥泞的河岸上勉强布置了一个方阵。但是,帝国大军追到的消息让这个方阵中的士兵们人心惶惶,士气严重低下。我站在了方阵的前面,看着眼前的这些士兵们脸上惊慌的神情,我在心里莫名其妙地愤怒了。因为我知道士兵的士气是一支军队能否具有战斗力的决定因素。
我跳下马背拔出了长剑,手起剑落,将马头一剑斩下。马血顿时喷了我一身,和着雨水往下流淌。所有的人都被我的动作惊呆了,全都用惊疑不定的眼光望着我。
“你们,如果在帝国军团的面前变得胆小、懦弱、贪生怕死的话,”我手举长剑,用一种阴极冷极的声音对着身前的士兵们吼道,“那么,你们就会象这匹被杀的马一样,任人宰割。”我又一次挥动手里的长剑,往下一斩,恶狠狠地道:“要么,你们杀死敌人自己活命;要么,就让敌人把你杀死。你们和我一样,不会有第三个选择。现在,你们回答我,是让敌人杀死,还是杀死敌人?”
“……”
耳朵里听着一些稀稀拉拉的回应声,气得我浑身发抖:“你们还是不是男人?他妈的,是娘们儿的就给老子滚远点。你们这群猪,你们这群胆小如鼠的奴隶!天生就是拿来让人杀的杂种!”
方阵中的士兵们立即群情激愤地爆发出了滔天声浪。
“我们不是奴隶!我们不是杂种!!”
“他们凭什么踩在我们的头上!”
“我们就是死也要杀他几个垫背!”
“跟他们拼了!”
“对,跟他们拼了!”
“……”
看着士兵们的愤怒,我知道士气已经开始回升了,是个好兆头。不由得在心中一乐:“嘿嘿,我这激将法看起来还挺管用的。”
我扭头看了看河的对岸,然后大声喊道:“现在,全都给我安静。”原本哄闹的方阵被我以内劲送出的声浪镇住。看看逐渐安静下来的人群,我大声说道:“我们不能光凭愤怒去和敌人对仗,那样我们只会有去无回。打仗还要动动脑子,不要呈匹夫之勇。你一个人能有多厉害?不是我在这里说大话,你们当中没有一个人会比我更加厉害。我这么厉害人都只能对付几十个普通的帝国士兵,而你们当中又有谁能够对付得了更多的敌人?一百个?一千个?那他妈的就不是人,是神仙。所以,我们要动用脑筋,要利用自己的长处攻击敌人的短处。”说到这里,我停了一下。
“那敌人的短处在那里呢?”立即有人大声地问道。
“问得好。”我吞了一口口水,“敌人的短处就是:盲目穷追,骄傲轻敌。为什么呢?他们自以为人数比我们多,兵器比我们好,大队步兵还在塔拉哥,而骑兵却马不停蹄地追了上来。事问,在这种天气下,这样的地理环境中,一队骑兵能够对我们做出什么打击?好歹我们也曾打败过他们,何况他们现在的人数也不见得会比在塔拉哥的时候多出多少。他们妄大自尊,以己之短击我之长。这就是我们的优势,这就是敌人的短处。”
“好啊,杀他个片甲不留。”
“你要我们怎么做,我们听你的。”
“哗……”
士兵的情绪一下子高涨了起来。这个时候,巴拉姆回来了。这次是连滚带爬地窜了过来,上气不接下气地叫:“他们…他们是、是从我们这…这面过来的,离我们只有十里了。”
我心里顿时一乐:“这群狗娘养的,跑的还真够快的。在这种天气、环境之中,倒也难为他们了。”
一边的阿迪达克看见了我脸上露出了笑容,奇怪地问:“敌人马上就快追到了,飞人,你怎么不惊反笑啊?”
“惊?!我为什么要惊?他们在这样的条件下跑得越快,我就越是高兴。你不明白么?哈哈哈哈…”
望着大笑的我,阿迪达克一脸的惊讶。大概现在的他是满头雾水,搞不清楚东南西北了。
“现在,我命令,巴拉姆带领五千人,必须在半个小时以内,在我们站的这个地方挖出一条宽5米,深两米,长五百米的拌马坑,并且还要把河水引进来。在敌人的骑兵追抵之前一定要在你们挖的拌马坑后面三百米的地方列出阵势,如果有敌人冲过拌马坑,你们就给我杀。阿迪达克带领五千人到后面的树林里,砍些树木来,越多越长越好。在敌人的骑兵要从你们那里绕道通过拌马坑的时候,用你们砍的圆木顺着山坡往下放,阻止他们过坑。记住,一定要守住你们的阵地。剩下的跟我来。”说罢,率领着剩下的六七千人爬上了右面的丘陵中的树丛里。
我将所有的弓箭手全都布置在了树丛之中,并命令他们在敌人向前面发动进攻的时候,要以最为密集的箭雨支援友军。在留下两千枪兵保护箭手以后,我带着另外的看上去较为强壮的三千名刀剑手,冒着大雨,在山坡顶上的树丛里往敌人追来的方向悄悄地摸了过去…
大约过了一个小时的时间,我在树丛里隐隐约约听到了战马的嘶呤声。我立即命令队伍停止前进,让所有的刀剑手全部爬在了中。透过树叶的缝隙,我模模糊糊地看见在丘陵底下的右前方的河岸上,一群帝国的骑兵正冒雨急奔。然而,战马在泥泞的河岸上不停地打滑,不时地将一个又一个的骑士摔落马下。后面的骑兵为了防止踩伤前面摔落在地的同伴,又不得不将马勒住,所以,整个队伍的形状十分可笑:前面的已经冲得老远了,而中间的却停止不前,后面的就只好从两边的空隙中缓缓穿过。
望着追兵的队伍如此的混乱、狼狈不堪,我身边的刀剑手们立刻士气高涨,几达顶峰。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我笑着对他们说道:“我们可是要等到最后才出场哟,怎么?现在手就痒了?呵呵。”身旁的一个长剑手答道:“头领,我可真是服了你了,他们这个样子,恐怕我们还没有动手就被肥头他们杀光了。你真厉害。”我听得大乐,失笑道:“肥头?谁是肥头?”“就是巴拉姆头领啊。”另外一个刀手插嘴说道。“哈哈,巴拉姆叫肥头?我到是第一次听说。谁给他起的这个名字?”“不知道。反正大伙都这么说。”“哈哈,他娘的,你们可真会乱叫。”但是,因为我怕笑得太过大声会被丘陵底下的敌骑听见,所以只得拼命忍住,不想竟憋得十分难受。
大雨渐渐地下得小了,而丘陵底下的追兵也仅仅剩下不到一千人了。看着这些大半因落马而被自己的同伴骑马踏伤的帝国骑士,正三三两两的坐在泥地上的时候,我在心里面估计了一下时间:“恩,前面的追兵恐怕已经和阿迪达克、巴拉姆他们交上了火,现在是时候了。”我腾身而起,将手里的长剑一挥,大吼一声:“是男人的弟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