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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毒医王妃驭夫有术-第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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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也喝不了那么多,何况还是个病人,留着明天早上做早饭也行,想来肖子康那个缺少油水的肚子,也不会嫌弃腻着。

    子苏看着锅里的鸡汤,还要防止瓦罐里的米粥溢出来,就搬了小杌子坐着。

    盯着灶塘里的火焰,其实子苏很迷茫,她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救他,明知道他可能是个麻烦。

    看着他那身价值不菲的衣衫,还有那奇怪的毒素,这个人的身份肯定不简单。

    想了半天子苏也没想明白,自己可能是着魔了吧,或者是,被弟弟或者是牛婶子他们的善良给传染了,看不得人就在自己面前死了吧?

    想不明白,子苏索性也不想了,反正人已经救回来了,那些黑衣人自己也解决了,想来今晚山里的狼群会感激自己给他们送去美味的大餐吧。

    想着那些被自己放到了狼窝附近的黑衣人尸体,子苏嘴角冷冷地一笑,出来混总是要还的。

第三十一章 中毒() 
鸡汤还需要熬些时候,才能熬出味道和营养,米粥倒是熬好的挺快的。

    子苏知道这个人伤的很重,现在的身体状况,也吃不了什么固体食物,只是撇了米粥上面的一层米汤,先给他吃点儿,省的伤好了,倒是饿死了。

    因为得了肖子康的指点,子苏像模像样地给他喂了米汤,看着他还有吞咽的功能,看来是个打不死的小强。

    虽然在他的俊脸上沾了不少,还把衣领子给弄湿了,不过好在是喝进去了大半碗,暂时是饿不死了,子苏对自己的进步表示很满意。

    这个人的毒素已经深入奇经八脉,要想彻底消除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反正现在一时是要不了命。

    可是子苏觉得这样不能要人命,却不断侵蚀人生机的毒素,实在是太歹毒了。

    一个壮年的男子,时刻感觉到自己体力和生机在一点点的流失,可能最后会失明,可能会瘫痪。

    这样的痛苦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了的,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能被人下了这么重的毒。

    喝过了草药之后,大概半个时辰之后,男人的额头有一点点汗水冒了出来,呼吸也平稳了不少。

    “康儿,你看着点儿他,草药不多了,我还得再去采点儿,明天要去趟县里,把鹿给杂货铺送去呢。”一边说着话,子苏就出了门儿了。

    天渐渐地暗了下来,不过对于有着超好的夜视能力的子苏来说,跟白天的区别也不是很大,只是行动上要慢些。

    夜里又给他喂了一次药,摸了摸他的额头,还是一直在出汗了,现在额头已经没有那么烫,又给他伤口重新上了药,用了新的纱布,那子苏的衣服里子做的绷带都被汗水浸湿了。

    第二天一大早上,吃了点粥和鸡肉,嘱咐了弟弟给病人喂点儿鸡汤再喂药。

    子苏扛着再一次被打晕的梅花鹿,换了个小背篓放了上次打的几只山鸡,当然也没忘了要给守城门的队长带着两只大刺猬,在山中浓雾的笼罩下,上了小路。

    这次去县里,子苏用了将近二个半时辰,实在是身上扛着的鹿体积有点儿大,再加上山里起了雾气,小路极其湿滑难走,等赶到城门口的时候太阳都老高了,子苏额前的头发都被雾气打湿了。

    子苏把肩上的梅花鹿正了正,空出一只手来,掏出两文钱来用来交入城费。

    还是昨天那个守城门的小兵,“军爷,空不出手来,给。”子苏把两文钱抛给那个小兵。

    小兵都看傻眼了,任谁看见一个身材可以说是瘦弱的小子扛着个二百多斤的梅花鹿能不傻眼啊, 要是知道子苏是个姑娘家,那就更傻眼了。

    “今天你们队长没来?”子苏问。

    “啊,啊,队长还得一会儿才能来呢,小哥有事儿?”对于有本事的人,这个小兵很是尊重,态度都好的不能再好。

    “哦,那我一会儿回来的时候再找他吧。”说完,扛着梅花鹿大摇大摆地进城了。

第三十二章 拉风() 
到了张记杂货铺门口,掌柜的一眼就看见子苏了,也不能说这个张掌柜的多有眼力,实在是子苏的造型太过拉风了。

    “哎呦,小哥,这鹿说猎来就猎来了,赶紧着,小六子,帮小哥放下啊。”张掌柜赶紧从柜台后面绕出来。

    “不用,还是放在后院吗?”子苏问。

    “是,是,是,小六子,快点儿端茶来,要好茶啊。”张掌柜跟在子苏后面,还对着小伙计说。

    “咕咚”一声,二百多斤的梅花鹿砸在杂货铺后院的地面上,溅起了一阵灰尘,被打晕的梅花鹿也缓缓地醒了,卜愣着脑袋,有些呆呆的,看着还有点儿晕。

    “哎呦,还是活的,活得好,活得好,活的鹿血也能用啊,小哥真是好本事啊。”张掌柜挑着大拇指称赞。

    “张掌柜看着能值多少钱,还有这副鹿角我要留下。”子苏指着梅花鹿头上一对儿嫩鹿角说。

    张掌柜眼角一抽,本来以为子苏不识货,还想把鹿角留下来,剩下的鹿身子给白家送过去呢,这下如意算盘打不成了。

    “行啊,小哥儿,这鹿角是留下自用?”张掌柜试探地问,还想着如果价格合适就给买下来。

    “嗯!”子苏点头。

    看来是没戏了,“小哥儿,这鹿角我得找熟人给锯下来,到时候你找个药铺焙干了用就成。”

    “润手我出。”子苏知道找人锯鹿茸是要手工费的。

    “小哥说的哪里话,这不是羞臊张某人了嘛,这人是我朋友,不用多少钱的,小哥请喝茶,我已经让人去给白府送信儿了,一会儿人就能回来,你先歇歇。”

    小六子把热茶端了上来,张掌柜的请子苏坐下歇会儿,等着白府来人。

    那头倒霉的梅花鹿这个时候已经完全清醒了,被绑的结结实实的不停挣扎嘶鸣,想要从困境中解脱出来,子苏听着心烦,上去一拳,消停了。

    张掌柜看着子苏不大的拳头,心里一阵恶寒,想着以后就算是不能与之交好,但是绝对不能交恶,这要是一拳头打在自己身上,后果可想而知。

    张掌柜的跟子苏在偏厅说着话,没多大会儿的功夫,外面就来人了。

    “掌柜的,白府的二爷过来了。”小伙计侧身请进来一位身穿雨过天青色的锦缎直襟长袍的男子,看着也就二十八九岁上下,白净面庞,双眸澄澈。

    “哎呦,竟然是白二爷,小店蓬荜生辉啊。”张掌柜站起身来迎了上去。

    “张掌柜,听说你这里有活的梅花鹿,可否让白某见识一番?”白二爷问。

    “当然,当然,二爷请。”张掌柜把白二爷请进了后院,子苏在偏厅看的一清二楚。

    张掌柜已经跟她说的清楚,要靠着这些活物跟白府搭上线就行,子苏自然是不能露面的。

    这个时候正听着张掌柜说着什么费劲九牛二虎之力,才安排人打到的野物,要孝敬白老太爷的话。

    白二爷看着精神十足的梅花鹿,十分的高兴,为了祖父的生辰全家都在努力,这要是自己真的能给祖父办一场露脸的全鹿宴,是不是祖父也能高看自己一眼。

第三十三章 白二爷() 
说起这个白二爷,是白府三爷的嫡子,只是这白府三老爷是庶出,连带着白二爷这个嫡子也不太受到重视。

    要不是有些经商的才干,可能有些体面的下人都能骑在主子的脖子上耍威风了。

    所以这场生辰宴,对于白二爷和白三老爷来说十分重要,可以说是一个机会,一个在老太爷面前露脸的机会。

    “行了,张掌柜的,知道你有心了,放心,少不了你的好处,不过,一头鹿可是不够啊,这个嘛~”

    白二爷也想探探这个张掌柜的底,他可是知道这个张掌柜虽然嘴上那么说,大概是结实了什么厉害的人吧。

    “我的二爷哎,这一头鹿已经不容易了,这个,小的只能说是尽力了。”张掌柜面有难色地说。

    白二爷一听就有门儿,只不过是想着从自己身上得到更多的利益罢了。

    “这样吧,虽然我在家里能说的话不多,不过这采买方面嘛,还是有些分量的,只要你把这件事儿给我办好,有你的好处。”白二爷低声说道。

    “二爷当真?”张掌柜眼冒金光。

    “二爷什么时候说话不算话过。”白二爷折扇一收。

    “行嘞,有二爷这句话就行,实不想瞒,小的是认识了一个小兄弟,这鹿就是他送来的,有一就有二,二爷您就擎好吧。”张掌柜也露个实底儿给白二爷。

    “你小子,哈哈,行,只要事情办的漂亮,二爷说话自然算数,小四儿啊,给银子。”

    白二爷贴身的小厮,掏出来三十两银子,足够买下这只梅花鹿的了。

    “对了二爷,那小哥儿说了,这鹿角他有用,二爷您看?”张掌柜当然不敢忘了子苏的要求。

    “没事儿,一对儿嫩鹿角而已,二爷血气方刚,还用不上,再说,还嫩着呢。”白二爷因为事情有谱了,心情大好,也不为难地说。

    “好嘞,二爷,您就听信儿吧。”张掌柜的也很开心,这条线算是搭上了。

    “对了,先存在你这儿,别声张,我那个哥哥和几个弟弟可不是省油儿的灯,别给爷弄死了啊。”白二爷叮嘱道。

    “放心吧二爷,错不了。”张掌柜和小伙计一起送白二爷出去,回来的时候,脸上的笑还挂着呢。

    “小哥,我在这儿谢谢你了,你真是我的福星啊,这是您的银子,这鹿角一会儿就来人给您锯下来。”张掌柜就差乐的鼻涕泡儿都美出来了。

    “行,那我先出去一下,稍后回来。”在这里等着也是无趣,子苏想着先把答应给守城队长的野鸡,还有那两只刺猬给他送过去。

    “好,小哥有事尽管去办,银子小哥拿好。”张掌柜把白二爷给的银子尽数都交给了子苏。

    子苏也不客气,这都是她应得的,“谢掌柜的。”说完北汽地上放着的小背篓出了杂货铺。

    等子苏到了城门口的时候,守城的队长已经来了,正往子苏的方向张望着呢,想是之前的小兵已经跟他说过自己来过了。

第三十四章 肖兄弟() 
看见子苏背着背篓过来了,李军粗糙黝黑的大脸咧开笑容,显得那口白牙格外的显眼,子苏觉得好笑,这个糙汉子还真是个疼媳妇儿的。

    “小兄弟,不是说明日才来吗?怎的今天就过来了,要不是手下兄弟送信儿,可就要错过了呢。”李军声音很大,震得子苏耳朵有些难受。

    “猎了只鹿,怕送晚了不新鲜,这是答应给大哥的东西,你看看吧。”子苏把身后的背篓卸了下来。

    “真是太感谢了,上次从你这儿买的那个野鸡啊,还真是肥啊,我家媳妇儿吃的好,还惦记着呢。呦呵,这俩刺猬,真是够大的了,快成精了吧这是?”

    李军翻看了一下子苏的背篓,大喜过望,原本以为是小刺猬,没想到竟是这么大的家伙,据老人说,这越大的刺猬是越补身子呢。

    背篓里的野鸡也有四只之多,都是公野鸡,有着长长的漂亮尾巴,这时候陡然被掀开了盖子,惊叫着不断挣扎。

    李军从怀里掏出来一块银子,颠了颠估计差不多,就交给了子苏。

    “大哥,不用这么多,这两只刺猬,本就是无意所得,送给嫂子补身子吧。”子苏把李军的大手推了推。

    “这怎么行呢,也是你辛苦得来的,这些也不多,还麻烦你特意过来送一趟,已经够不好意思的了。”李军搓着手说。

    “那好吧,下次再来,给嫂子带些别的。”子苏也没再客气。

    “就是,就是,男子汉大丈夫,哪来的这么多扭扭捏捏的。”

    李军高兴地让手下的一个小兵把东西拿了出来,用衣服包了两只刺猬,给李军家里送过去了。

    “小兄弟,我姓李,叫李军,与小兄弟投契,不知道小兄弟哪里人士?”李军大咧咧地坐在城门的拴马石上跟子苏闲聊。

    “小弟姓肖,名子苏,就是咱们晋城县人士,不过一山间小村,李大哥不知道也正常。”

    子苏觉得这个李军可以相交,毕竟不再想过上辈子那样孤零零的日子,朋友什么的还是要有的,这个李军对妻子细心体贴,又是军人出身,子苏觉得这个守城门的队长是个值得相交的人。

    虽然雇佣兵不算兵,但是血液里流淌的和军人是一样的激情,只是不对国家而已。

    “李大哥,小弟还有些事,这就先告辞了。”子苏本不是多话的人,还想着去拿那副嫩鹿角,只说了两句就要走。

    “那行,肖兄弟以后有事儿来找我,这晋城县我还能说的上话。”李军说完站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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