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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双骄-第3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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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田强迫自己把林燕侬忘掉。

    如果把林燕侬忘掉,那么他心中就没有太大的烦恼了。雷督理还在等着他“干坏”,可是事到如今,他忽然换了主意,暗暗的想要把它“干好”,给雷督理一个惊喜。

    那位一身是病的张文馨团长,自从见了钱之后,病痛自消,已经重焕青春。他心里感激张嘉田,可是因为年纪太大,不便和这位小师长拜把子,所以灵机一动,把家里十几岁的大儿子拎了出来,让他认了张嘉田做干爹。这大儿子正处在发育期,长得人高马大,嘴上生出黑黑的一层胡须,满脸此起彼伏的红疙瘩,瞧着比张嘉田还粗糙沧桑。张嘉田每次见过干儿子后,都觉着自己特别的白嫩。

    张文馨成了张嘉田手中的一面好招牌,旁人见他这样的倒霉货都能重返第二春,自然眼热,一个个都换了面孔,笑嘻嘻的贴了上来。洪霄九在时,这些人都是不大受待见的,洪霄九没了,他们经了这些天的审时度势,决定另攀高枝——说起来,这回的雷氏高枝,比先前的洪氏高枝,还要高出些许呢!

    张嘉田不像个军人,倒像个江湖好汉,和谁投脾气了,就当场结拜,在三天之内拜了四次把子,又连发几道急电回北京,请雷督理汇几十万款子过来充当军饷。

    他这么私自的乱搞一气,雷督理摸不清头脑,反倒有些好奇,他要钱,就给他钱,倒要看看他能做出什么成绩来。文县那边,他也是有眼线的,眼线传来的最新消息是:张师长开始招兵了。

    雷督理记得自己没有说过让他招兵买马的话,不过也不想干涉。反正,他相信张嘉田不会背叛自己。只要不背叛,那他爱怎样就怎样吧!大不了就是“干坏”而已,那也没什么关系。

    雷督理最近有点恍惚,所以感觉一切都像是无所谓、没关系。

    十几岁第一次见到玛丽冯时,他也这么恍惚过,恍惚就是爱,他爱她,爱了好几年,费了天大的力气,终于和她结了婚。爱之深、恨之切,他起初有多爱她,后来就有多恨她,恨得一分钱都不想给她,甚至恨不得找个杀手杀了她。她终究不是他的知音,她一路娇生惯养活下来,不知怜悯、不懂世情。他偶尔不顺心对她发发脾气,她竟然针锋相对的骂回来,一点也不怜惜他体谅他。

    她有时候也装聋作哑,让他一个人唱霹雳火爆的独角戏,更可恨,简直要活活的气死他。

    不过,这回的叶春好,一定和她不一样。他想:趁着年纪不大,再恍惚一次,也不错。

    想到这里,他忽然有点坐不住了,窗外的阳光这样明媚,让他想出去玩。玩什么?不知道,反正是要和叶春好在一起。少年人从来不专门的去想玩什么,时光自己就会有趣的从他们身边流过去。他愿意重新再做一次少年,所以也不肯特地的去思索。起身在屋子里走了一圈,他忽然发现房内居然连一面镜子都没有。

    于是他下了楼,匆匆走进客厅里。客厅里有大镜子,还有个林子枫。林子枫正坐在沙发上闷闷的抽烟,万没想到他会忽然过来,而他也不理人,大步流星的直奔了镜子。

    那镜子是架亮晶晶的大穿衣镜,足以照出他的全身。他对着镜中人左看右看,又转了个身,就觉得自己还是见了老,不复二十岁时的风华,尤为可恨的是两鬓藏了几丝白发——自己正值壮年,谁许这几丝白发私自钻出来的?

    他不便下令把白头发推出去毙了,只好将其暂且忽略。从脑袋再往下看,他第一次发现自己身上的毛线背心有点多余,可把背心向上卷到腋下,他露出半截裹着衬衫的身体,腰腹立刻又觉出一阵寒凉来。忽然看到镜中的林子枫身姿苗条潇洒,他立刻回头仔细的看他,林子枫站在沙发旁,手指夹着半根香烟,当场被他看了个进退不得。然而雷督理看还不够,还要走到他面前,把他的西装下摆掀起来,看他里面穿了多少层。

    “你不冷么?”雷督理问他。

    林子枫摊着双臂,一只手还夹着烟卷,西装上衣敞开着,雷督理把他“开膛破肚”,解开他一粒衬衫纽扣,看见了他里面的肉。

    “不冷。”他有些尴尬,但还能保持镇定:“白天在太阳底下走,时常还觉得很热。”

    “哦。”雷督理有些失落:“你身体好。”

    说完这话,他生气了似的,转身就走。林子枫把香烟送到嘴上叼住了,腾出手来系了纽扣,又把西装扯了扯。重新坐回沙发上,他心里纳闷,心想这又是怎么了?

    林子枫没什么事,纯粹只是想找个离雷督理近的地方坐一会儿,雷督理失落,他更失落,自觉着是个忠心赤胆的老臣,纵是把满腔热血全倒出来,也敌不过那狐媚子的一个眼神。“财神爷”怎么会是叶春好那个毛丫头呢?雷督理身边若是真有一尊财神爷,那也应该是自己啊!

    林子枫觉得叶春好十分虚伪,也算不得好看,无非就是五官端正罢了。当初他看玛丽冯就是个泼妇,可泼妇还有几分真性情,这个姓叶的还不如那个泼妇。雷督理也不知道是怎么搞的,找的这些女人,一个不如一个。他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恨不得把自家的妹妹强塞给雷督理做太太——他妹妹十五了,除了有贫血病之外,在他眼中,堪称是一个完人。

第39章 玩笑(一)() 
林子枫自比朝堂老臣,看谁都是奸的,唯独自己一人最忠。当然,他给雷督理管了几年的私人财政,也揩了约有七八十万的油,从一介书生变成一尊财主,但雷督理因为这一点给他脸子看,他是不服气的——换了旁人,也许一百七八十万的财都发了,他已经算是很对得起雷督理了。

    他做书生时,是个穷书生,如今有了七八十万的身家,把寡母和妹妹养得体体面面,本是心满意足的,可自从他听闻雷督理以叶春好的名字买了一座金矿之后,真如被个晴天霹雳劈了一般,心中醋海翻腾,几乎呕出酸水。思来想去的,他实在是看不出叶春好哪里胜过自己,除了她是个大姑娘,而雷督理是个男子,天然的偏爱大姑娘。

    林子枫没法子改变性别去和叶春好公平一战,只得忍气吞声。傍晚时分,他离开雷府回了家,进门时瞧见妹妹站在厢房窗前,正仰着脸看树上的大喜鹊。林子枫是典型的书生相,他妹妹林胜男也是斯文娟秀,是学校里有名的林黛玉。忽见哥哥回来了,林胜男向他一笑:“哥,你今天回来得早,是不是晚上就不出去应酬了?”

    林子枫把她看了又看,忽然感觉她实在是太小了,小得不知男人为何物,根本不能嫁人。自己想着把她介绍给雷督理,真是异想天开。

    “不出去了,妈呢?”他问。

    林胜男抬手一指正房:“屋里呢,弄了一对鞋面,绣啊绣的,我不让她绣,她偏不听。你说说她去,现在鞋庄里有的是绣花鞋子卖,哪里还用她这么点灯熬油的费劲儿呢?”

    林子枫听到这里,不知不觉就把外面的事忘了,一边喊妈一边走向正房,进房之前又对妹妹说道:“别总在外头站着,风凉。”

    林子枫心事重重的过了一夜,翌日清晨,他朦朦胧胧的醒过来,就听见房内有人在推拉抽屉,扭头看过去,却是妹妹。而林胜男回头见他醒了,便问道:“哥,你那支派克钢笔呢?”

    他抬手揉了揉眼睛:“不是在笔筒里吗?”

    林胜男抬头一看,钢笔果然是在笔筒里,不禁失笑。拿了钢笔走到床前,她对林子枫说道:“你有的是好笔,这一支就给我用吧!我那两支钢笔都不好,写写就漏墨水。”

    林子枫一点头。

    林胜男弯腰又摸了摸他左脸上的伤疤:“颜色越来越淡了,我看再过两年,就会看不出来了。哥,天气坏的时候,你这道疤疼不疼?”

    林子枫一摇头,又向外挥挥手:“上学去吧,汽车送完了你,好回来接我去衙门。”

    林胜男答应一声,转身走了。林子枫看着她单薄的小背影——她身体弱,这个时候已经穿上了呢子大衣。这一点,倒是和雷督理很像。

    林子枫像着了魔似的,思绪在妹妹和雷督理之间兜兜转转,直到日上三竿,他坐着汽车出门上了大街,才稍微的清醒了些许。

    雷督理的督理公署设在天津,但因雷督理本人长住北京,所以公署在北京设了个办事处,公署内的重要人物跟着雷督理来回跑,在哪里都有办公的地方。林子枫到了办事处,正是烦什么来什么——他一进门,先看见了叶春好。

    他的心思,叶春好清楚得很,所以也不同他多讲闲话,只向他笑了一笑,说道:“这里有一份文件,写的是今冬发公债的事情,大帅看了一遍,说是不好,让秘书长按照这个意思,另写一份好的。”

    说完,她从手提包里取出几张折好的稿纸,送到了林子枫面前。林子枫把它接了,问道:“大帅是急着要?”

    “大帅没说急不急,就请秘书长酌情办吧。”

    林子枫把稿纸随手递给旁边的秘书,又问:“坐坐再走?”

    他这话堪称无礼,简直就是公开的撵人了。然而叶春好一派自然,就只是笑微微:“多谢好意,只是还有事情要忙,改天再坐吧。”

    然后对着周围众人一点头,她款款的走了出去。林子枫待她走得远了,冷着一张脸批评道:“小小年纪,学成这个笑面虎的样子。”

    这屋子里的人都是他的部下,此刻就都陪着笑容轻声附和,并且连大气都不敢出,因为秘书长的脾气一贯是酸溜溜,拍他的马屁,很容易就拍上了马蹄子。

    叶春好知道林子枫对自己是又妒又恨,但是并不在乎。自从做了雷督理的私人秘书,她真是长了无数见识,开了无量眼界,如今自己都觉着自己脸皮变厚,也不怕人看,也不怕人说。要是哪个胆子大的对她冒犯得过分了,她便索性板起脸来,正颜厉色的同那胆大之徒讲讲道理——她是个和颜悦色的人,偶尔板了脸,对比强烈,格外令人心惊,而且口齿犀利,满嘴都是堂皇的大道理,真能把人说得灰头土脸。

    林子枫和一般的人不一样,而且同她在面子上还算过得去,她便退让一步,不同他计较。离了办事处,她带着几名精通商业的老顾问,又去见了天津大洋公司的总经理,要同对方谈上一谈。这大洋公司拥有上千万的资本,实力十分雄厚,若是可以拿出几十万来入股进去,不怕没有利润。

    这一场非正式谈判,耗费了她大半天的精神,到了傍晚时分,她觉得有些支持不住,这才回了家去。家中冷冷清清,连只耗子都不见,反而很合她的心意——她在外面交际一天之后,真是除了吃饭喝水之外,再也不想开口说半个字了。

    坐在椅子上歇了片刻,她换了一身家常衣服,又系了一条围裙,走去厨房做晚饭。她这房子有一个极大的便利之处,便是安装了自来水管道,用水又方便、又洁净。烧火用的煤块整整齐齐的装在铁桶里,也没有煤灰污染环境。她蒸饭煮汤,用汤泡饭,清清静静的吃了个八分饱。等她慢悠悠的将碗筷也收拾洗刷完毕了,窗外天色已经黑透,她铺床展被,这一天也就将要宣告结束了。

    临睡觉前,她坐在床边翻一本外国画报,睡裤的裤管挽到膝盖,两只赤脚踩在一盆热水里,因为白天没有一刻光阴是虚度的,所以精神充实,内心坦然,一点波澜和烦恼都不生。倒是院子里猛然响起的一嗓子“报告”,把她结结实实的吓了一跳:“什么事?”

    卫兵懂规矩,知道这叶秘书的闺房是不便靠近的,所以只站在院门口说话:“白副官长来了,给您送了一瓶酒。”

    叶春好听了这话,莫名其妙。连忙把脚擦了擦穿上拖鞋,她也来不及修饰,只把衣帽架上的一件呢子大衣取下来,当成斗篷将自己笼统的一裹,然后推开房门走了出去——刚一出门她就打了个大寒颤,原来这深秋的夜里已经有了冬意,而她还赤着两只脚呢。幸而院子小小的,她快跑几步就到了院门口,院门外停着一辆汽车,汽车的车灯雪亮,而一个军装男人倚着车门站着,见她出来了,马上迎上前来:“抱歉,叶小姐,这么晚了还来打扰你。”

    叶春好拢着大衣,也是微笑:“白副官长,没关系的,我也还没有睡觉。”

    白雪峰从大衣怀里取出一只用花纸包裹了的大玻璃瓶:“大帅得了几瓶好葡萄酒,让我送一瓶给你。”

    叶春好冻得恨不得原地乱跳,也顾不得礼貌了,一把将玻璃瓶接了过来:“多谢白副官长,也请你替我感谢大帅。”

    白雪峰将她上下打量了一番,做出了惊讶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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