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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双骄-第2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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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叶春好一笑:“零的不算,整的有五百。”

    林燕侬当场“嘁”了一声:“不够我打一场小牌的。”

    “多是不多,可也尽够我用了。再说,在办公的时候,我也有一点小小的权力和威风,我觉得,这比钱还好呢!”

    “神经病!天底下还有愿意办公的,也不嫌累得慌。”

    叶春好笑笑不言,忽然想起屋里有新买的巧克力糖,就拿出来和林燕侬一起吃。两人说说笑笑,忽然又打闹起来,叶春好故意的揎拳挽袖:“别看我瘦,我在学校里是长跑冠军呢!哪怕你从这里一路跑到城外去,也照样逃不掉。”

    林燕侬又躲到了桌子后头去,格格笑得说不出话来。雷督理一掀门帘进了来,见状便道:“你们倒是很玩得来。”

    叶春好连忙把袖子放下了,而林燕侬虽然上次在俱乐部被雷督理逼得哭了一场,然而别有心胸,此刻见了他,脸上不红不白的,一点异样也没有,还抽出手帕来给他擦汗:“瞧给大帅热的,现在这个天气,到了夜里也不见凉快。”

    雷督理低着头,由着林燕侬给他擦净了热汗,然后抬头问道:“这么热,你们就闷在屋子里?”

    林燕侬抱着他的胳膊摇晃:“那大帅带我们找个凉快地方玩儿去?”

    雷督理干脆的答道:“没有那个地方。外头比家里还热呢。”

    林燕侬想了想,随即笑道:“可也是。”紧接着她又一拍手:“呀,我出来时用冰镇了西瓜,现在西瓜一定凉透了。我回去吃去,可不分给你们!”

    说完这话,她嘻嘻哈哈的走了出去,叶春好伸手抓了她一把,却是抓了个空。而她这么一走,房里就只剩了她和雷督理两个人。

    雷督理也不理会她,自顾自的在几间屋子里转了一圈,见她卧室床头摆了几本,就拿起一本翻了翻。翻过之后,他又看见那枕畔放着一件叠好了的白棉布裙子,这裙子简直是用两条布带将个布筒子吊在了身上,单穿是决穿不出去的,想必是她的睡裙。

    雷督理望着这件裙子出了神,直到叶春好走过来,把那裙子掖到了枕头底下。然而他不甘心,竟然把那裙子掏出来抖了开,凑到叶春好身上比了比:“这是从哪里弄来的?”

    叶春好夺过裙子揉成一团,往床里一扔——这裙子还是她当年在教会女中住读时,学校统一发下来的。那教会女中壁垒森严,女孩子在里面都活成了苦行僧,夜里穿着这样的白布裙子睡觉,露着瘦削的肩膀手臂,偶尔动作也是窸窸窣窣,像鬼祟的小老鼠。她觉着那里有点像监牢,所以只读了一个学期,就转去了普通的女中。

    “大帅。”她对雷督理说:“对不起得很,我又要撵你了。”

    “又没有别人,你怎么不叫我的名字?”

    “没有那个道理。”

    “叫一个,叫一个我就走。”

    他微笑着耍赖,天气热,他的领口中烘出隐隐的热气,那热气带着淡淡的古龙香水味,一点儿也不讨她的厌。她扭开脸,心想这人的确是得寸进尺的,可这得寸进尺的举动,也不讨她的厌。

    她知道他的表字,今晚第一次叫出口,总觉得很不好意思,只能喃喃的出声:“宇霆,你走吧。”

    话音落下,雷督理用一根手指挑起了她的下巴。

    他似笑非笑的抿着嘴,微微垂了睫毛,居高临下的看她,是得意,是睥睨。她被他看得有些心惊,仿佛是自己中了什么圈套,身家性命都被他霸占了去。

    “我当你是我的人了。”他忽然说:“但是你也别怕,我慢慢等,不逼你。”

    她拨开了他的手,扭头看着别处:“我不承认,也不同意。”

    雷督理抓住了她的手,摇了摇:“不打扰你了,明天见。”

    说完这话,他迈步走了出去。而叶春好先是站在原地不动,后来一歪身坐到了床边,就觉着自己是站在山巅上,面前是一片缭绕云雾,也不知道一步迈出去,是能平步青云,还是要失足跌下万丈深渊。胸中忽然憋闷着难受起来,她猛的站起来,又猛的坐下去,理智上也知道自己乱得无益,可那理智退避三舍,空自在后头振振有词,完全不是感情的对手。

    “他要不是督理就好了。”她倒在床上,抓心挠肝的想:“他要是个平常人家的少爷就好了。”

    平常人家,或者再穷一点,都没有关系,横竖她现在每个月至少能落一百块钱到手,养家糊口是足够。平常人家的少爷,是她能够降服得住的——她一定要降服得住他才行,否则他若是半途变了心,她会难过死。

    她已经难过一次了,不能再受一次了。都是人生父母养的,凭什么人家都是平平安安活到老,唯有她一次又一次的受苦?她才不受!没人保护她,她自己保护自己!既然看见那路有荆棘了,便应该提前另寻新路;既然知道那爱情有火焰了,便应该提前持一颗冰心。

    她双目炯炯的躺在床上,耳边总有个声音在侃侃而谈,句句有理,听得她心烦意乱。忽然一翻身又坐了起来,她怨气冲天的想:“凭什么人家两情相悦就可以在一起,偏我就不行?我怎么就不能嫁给督理了?他爱我!”

    然后她咣当一声又倒了回去——还是不行,雷督理先前也爱过玛丽冯的!

    凌晨时分,叶春好朦胧入睡,张嘉田也在文县的火车站下了火车。

    文县是个大县,所以能够供养得起洪霄九的队伍。几万人的队伍,听闻新师长来了,只做不知,统一的窝在家里睡大觉,一个屁都不放。

    所以张嘉田就这么臊眉耷眼的下了火车,寻寻觅觅的找师部去了。

第33章 师长的生活(一)() 
张嘉田在师部过了一夜,到了天明时分,依然是无人前来觐见。

    他先前在大帅府里当卫队长,身边都是体面伶俐的卫兵,一个个很会殷勤恭维他,他耳中听的是好话,眼中看的是好脸,早把先前那种不招人待见的小混混生涯淡忘,如今在这异地受了冷遇,他便感觉格外的难受。走出门去再看这县内风光,也和北京城完全没法比,处处都是窄门小窗,透着逼仄的土气。

    他这回算是傻了眼,简直想转身立刻跑回北京,然而又不敢回。他是带着任务过来的,要么干好,要么干坏,反正总要闹个结果出来。话说回来,连“干坏”这种结果都被允许了,他哪里还有借口失败?

    天大亮了,他没饭吃。他带来的那个营也没饭吃。

    没饭吃怎么办?横是不能跑到大街上去明抢。还是他自带的一个参谋——原来是卫队里的一个老油条——见多识广,给他出了主意:“师座,您找知县要去哇!”

    张嘉田来不及品味“师座”二字的荣耀,只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知县有钱,管我的饭?”

    “知县有钱也不会拿出来劳军,但他可以去找本地的商会,让他们去向商户筹钱,多的不敢说,总不至于让咱们弟兄饿肚子。”

    张嘉田站起来就要走:“那我找他去!”

    老油条口中的知县,放到现在民国时代,已经改叫县知事。但不管叫法如何,权力是一样的。县知事不敢怠慢这位京城来的小师长,乖乖的出去给师长找饭吃。于是不出片刻的工夫,张嘉田就走回师部,可以坐下来喝小米粥吃热包子了。

    吃饱喝足又上了趟茅房,张嘉田下达命令,召集部下众军官开会。开会之前他揽镜自照,发现自己才离开京城一夜半天,面孔就沧桑了许多,本来是挺白的一张脸,如今灰涂涂的,也不白了,那胡茬子在一夜之间钻了出来,很服帖的小分头也都打了立正,瞧着正像一只青年的刺猬。他有心让勤务兵送热水来洗把脸,可是又打不起精神来,心里只是想北京,想叶春好和雷督理,也想自己那个舒舒服服的小家。

    他哀哀戚戚的把时间打发了掉,等到了开会时间,他去了会议室,就见室内只来了稀稀落落几个人,这几个人瞠着眼睛看着他,像被魇住了似的,一个个坐得七扭八歪纹丝不动,完全没有起身敬礼的意思。

    他们看张嘉田,张嘉田也定睛审视了他们——不消打问,单从表面上看,他就认定了这是一帮不走运的虾兵蟹将。

    不过话说回来,虾兵蟹将终究也是喘气的活人,来了就比不来强。张嘉田到了这时,也摆不得那师长的威风了,索性往这屋子前方的木头桌子上一坐,开口问道:“你们这里头,谁的官儿最大?”

    这帮人嘁嘁喳喳的商议一番,末了推举出一位团长来。这位团长的兵力,约等于一个营,团长本人也有四五十岁了,害着眼疾,腮腺发炎,歪脖子,脚上有伤,一瘸一拐,并且还在害肠胃病,肚子作痛,直不起腰。张嘉田看着这位老团长,心中纳罕,又因为对方不尊重他,所以他也懒怠尊重对方,开口就问:“都说洪霄九有钱,兵强马壮,你怎么这么惨?”

    团长歪着脖子咧着嘴答道:“我是后来的。”

    张嘉田没听懂这话,细一追问,才明白过来——这位凄惨的团长,原本是附近山上的土匪,被洪霄九收编了过来。团长本以为从此有了靠山,可以大展宏图,哪知道洪霄九就只给了他一张团长的委任状,并且趁机收了他的山头。团长不能以吃纸质的委任状为生,只得有一天没一天的混日子,也不敢去向洪霄九讨要军饷。

    官儿最大的团长都是这副模样,张嘉田也就不再询问其余人等的情况。他坐在这群人面前发愣,团长则是在这么一会儿里又跑了几趟茅房。张嘉田见状,倒是觉得这位老伯怪可怜的,把叶春好给他带的药丸子取出几丸给了他:“吃了吧!专治跑肚拉稀的。”

    团长接了药丸子,东倒西歪的道谢:“唉,你这个小师长,人还怪好的。”

    张嘉田皱着眉毛,也是叹气:“你就甭夸我了,快回家养着去吧!”然后他向前方一甩手:“散会!都走吧!”

    这一屋子老弱病残络绎的出去了,等到人走光了,那位半死不活的团长却又悄悄的回了来,问他道:“师座,你有钱没有?”

    张嘉田立刻紧张起来:“干嘛?”

    团长悄声说道:“只要你能给我发军饷,我就带着弟兄跟你干!我还能再给你拉几个人过来!”

    张嘉田看着他,脸上没有表情:“什么人?不会是刚才走的那一帮吧?”

    “不是不是,都是有兵的。”

    张嘉田做了个思索的姿态,其实心里并没有主意。把这个姿态做足了之后,他答道:“这我得请示大帅,你回去等我消息吧!”

    把这凄惨的团长打发走之后,张嘉田并没有立刻给雷督理发去电报,而是背着手在这师部内外来回的溜达。师部是一溜大瓦房,房子不赖,但是院子里光秃秃的,一点花草都没有。张嘉田眼睛看着当下风光,心中回忆着大帅府内的种种富贵情境,心内的斗志就一点都没有了,只是惆怅得死去活来,不住的叹气。

    这一天,就被他这样混过去了。

    第二天,他袖着手蹲在门口,看地上的蚂蚁搬家,心想自己来了如同没来一样,干好是不可能的了,看眼下的形势,自己甚至连干坏都有困难——人家都不搭理你,你又怎么兴风作浪呢?

    吃过午饭之后,他百无聊赖的在屋子里又坐了一会儿,见确实是不会有人来拜会自己这个师长了,便站起来洗脸穿衣,又招呼几个亲信的部下:“走,咱们出城溜达去,顺路打打猎,弄点儿野味回来吃。老这么傻坐着算怎么回事儿呢?”

    文县虽然不小,但终究大得有限,张嘉田这一行人都是年轻力壮的,不出片刻就走出了城去。城外既有村庄也有山林,他们挑着林子钻,竟然真打到了五只大野兔子。张嘉田找了个平坦些的小山头,打算笼一堆火,把这兔子烤了吃掉。

    这帮人全都不善烹饪,单是生一堆火,也搞得如同狼烟一般,熏得张嘉田直咳嗽。抹着眼泪站起来,他走到那迎风的高处呼吸新鲜空气——忽然用力又揉了揉眼睛,他发现山下的小路上有情况!

    几个穿着破烂灰衣的人,正围了一老一小两个人叫嚣。

    灰衣的人背后都背着一杆破枪,可见他们必定是附近的士兵,而那一老一小穿着整洁布衣,比本地的村民要体面许多,想必是过路的旅人。张嘉田如今最恨本地的队伍,如今见这队伍里的人在光天化日之下公然抢劫,立刻就起了拔刀相助的心——正好他现在人多势众,枪弹俱全,可以很安全的客串一次江湖好汉。

    死兔子扔在地上,暂且不管了,他带着一众兄弟穿过林子火速跑下小山,一边跑一边拔出手枪,及至冲到山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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