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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误入妻途-第72章

小说: 误入妻途 字数: 每页3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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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本来写上一章的时候还以为不用说什么,大家可以理解的,但是看了上一章留言,才发现真的有必要解释一下。

1、情人眼里容不下沙子,尤其是男人,可能好多童鞋还没有谈过恋爱,或者没经历过这类猜忌的事,倘若没有,那么在它来临之前请尽快扼死在摇篮里,因为男人翻脸比翻书还快就表现在这种时候。他们可以前一刻还哄你,下一秒就变成疯子。咱说不清楚这是占有欲,还是大男子主义,总之女人多半不会这么极端,但是男人却会。

2、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十几岁和前男友时常因为古天乐吵架╮(╯▽╰)╭,因为我特喜欢古天乐演的杨过、项少龙、丁鹏、徐飞,甚至是坏人角色,喜欢古天乐的童鞋,你懂的。但是我每一次提起古天乐的戏,他就会说“他没怎么闹过绯闻,肯定是个同性恋”,就等于当头泼了我一身冷水,我当然不乐意了,就说“他是同性恋我也喜欢”,他就指着我的鼻子叫道“你喜欢他也没用巴拉巴拉”,我也急了就说“我告诉你,就算咱俩分手了,我也不和古天乐分”,他又说“那你有本事去香港找他啊”,我最后说“不用,他现在就在北京拍戏呢”。

如何,我俩够作的吧,我也觉得挺作的,事后一想觉得这简直就是俩傻/逼啊,幼稚不幼稚啊,但是现在我长大了,我得说:“你不作,那是因为你还没找到让你作的对象,谈恋爱的时候每个人都作,你会作的连自己都没发现自己作了。”

3、如无意外,下章就是网络版结局了,明天开系列新坑(周末的故事),请大家多捧场,依旧是罗生门系列,明儿发了以后跑来说一声~

在这个时候,我来宣布一下谜底,本文的四个主角都有原型,然后经过艺术加工,呈现在你们面前,尤其是最后这几章作戏,就是前几天发生的,当时我正在为了结尾如何转折而费神,原型人物就把这段故事告诉我了,我们聊了两天,又劝又哄。

最后女方的结论是:“多大方多随和的男人在这时候都跟禽/兽一样。”

我的结论是:“因为在乎,所以在乎,他要是不爱你,怕你不要他,他何苦坐一晚上不停地打电话给你就为了确定你是不是回家了?他无亲无故,你是他唯一的根,没了你,他在外面赚得再多,再有成就感,谁跟他分享?回到家里空荡荡的,心里的空多少钱都买不来啊。”

然后筱萌的原型也说:“我都和我老公和好了,怎么你不行?你赶紧把你的完美主义放下吧,过日子是正题。”

ps,至于宁橙为何在那天晚上就是不愿意说她的去处,我只能说,这或许是要博得注意和不想让对方把自己治的死死的方式吧,虽然很傻,但是很可爱。而且经过这件事,“她”也不敢再挑战这个了,我还把“我和古天乐”那回事告诉了她,她一边乐一边说“男人真幼稚”,可是谁叫那是男人呢?

4、人无完人,双城这对原型可以说是我遇到过的最完美的一对了,要是你总抱着对爱情的无限幻想去寻找另一半,多半只会竹篮打水一场空,自己尚有一身缺点,凭什么要求对方完美无暇?对过分完美的男主角寄希望太多,很难回归生活,再说,邵承哥哥那儿完美了?他分明一身缺点让人受不了,又不讲理又**,当老婆是宠物养,不赞成老婆工作又不想要孩子耽误二人世界,时常出差不在家,一回家就质问老婆是不是出轨了,啧啧,一树一箩筐,居然被你们忽视了哼哼。。。

最后,祝大家看文愉快,我看留言也看得很愉快~(≧▽≦)/~啦啦啦!!!

幸福就是今天比昨天好06

筱萌撑着太阳穴的手缓缓下滑到锁骨处,这里曾经戴过一条钻石项链,那是她和曲烨的分手礼物:“那个温莎公爵也是,生活太安逸了,不想劳烦国事,就跟爱人远走高飞了。要是他俩整天为生活发愁能相爱一辈子吗,见鬼去吧,那都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空想,温莎公爵多精啊,知道管理国家太累了,就让位了,谁都没他算盘打得响。大家都羡慕嫁进王室的,女孩子都渴望王子的降临,再不然官二代、富二代也行。哈,这些人是那么好爱的吗,他天天忙着世俗,才没工夫陪你一辈子风花雪月……”

宁橙接茬儿道:“还有茜茜公主。”

锁骨上留下一道指痕,筱萌的手无力地垂下:“对啊,还有茜茜公主。其实冷静想想,我挺理解那个王储的,那个时候正是领土扩张的年代,他哪有时间谈情说爱,哪有时间儿女情长啊?要是有时间玩这个,便是又一个宋徽宗,崇尚爱情的男人,都是昏君,李后主爱得深,人家还不是娶了两个然后败了国家吗,这样的男人女人敢要吗?作为女人,我最害怕这种情深的男人,因为情深的男人都多情,这是人性,不可能分开说的。多情的男人必定不会只怜惜一个女人,所以你就知足吧,邵承哥哥就有你一个。”

宁橙撑着头嘲笑:“看来爱情都是给闲得蛋疼的人谈的。”

“你们夫妻俩就是闲的蛋疼的人,我还把丑话放在前面,可是你要真离了这个婚,出了这个门,你还真找不到比邵承哥哥更好的了。”

“你可别激我。”宁橙笑道。

筱萌啧啧有声:“我不是激你,是事实。你没发现么,你和他都是活在很天真的世界里的人,只不过他现在就和当初的曲烨一样,被他假设的出轨激出了隐性的一面罢了……我劝你一句,千万别挑战这个,不要拿自己的幸福开涮。或者你再想想,要是让你过我现在过的日子,或者让你过……过于本生和秦如是两口子的日子,你愿意交换么?”

“当然不愿意。” 宁橙不假思索道,此时心中再无阴霾,也不知道是不是受了筱萌的灌输,她忽而觉得邵承真是不错,因为倘若要她过着筱萌和秦如是现在过得日子,或是恢复单身,她是宁可瓦全不为玉碎的。

“那不就得了?”筱萌笑眯了眼:“当然,这次他也有责任,多大点事啊就发这么大火儿,我是不能理解男人的占有欲的,就跟那首歌唱的一样,《囚鸟》听过吗?”

宁橙眨眨眼,伸手扭开了音响,音乐如划开的水波漾了出来,充满整个车厢。

“我是被你囚禁的鸟,已经忘了天有多高,如果离开你给我的小小城堡,不知还有谁能依靠……”

“对,就是这首歌,离开了这座城堡,你还能找到比它更好的吗?干嘛老想着它多么不好,怎么不想想别的还不如它呢?”筱萌轻拍着宁橙的肩膀:“我已经走出来了,你呢,这回可别落后了,要不然我真把你甩在后面了,到时候可别哭啊。”

宁橙怔怔的望着她半响,眼角湿润,语重心长道:“你变了,筱萌。”

筱萌落寞的垂下眼,撇撇嘴:“知道吗,宁橙,‘相爱’这两个字,每个人都会说,会写,却不一定都找得到,找到的也不一定都会做,而都会做的人又不一定都懂得珍惜,甚至是让它永远停留在现在进行时。我已经输了,我希望你不要输,要是连你和邵承哥哥也走到无路可走的那一天,那我还敢相信爱情吗?”

筱萌的话既充满了希望,又让宁橙感到无望。她一直搞不懂筱萌的想法,以前不懂,眼下更难理解,难道筱萌和曲烨真的已经走到终点了么,人生那么长,爱情这样短,以后还有几十年,难道连重来一次都是奢侈?

爱情,你真毒,你让一个男人放弃在一个城市里的成就,远走他方重新开始,又让一个女人中了你的毒,在清醒的过程里蜕变的越发无情。难道你非要逼的他们不再相信你的存在,将你抛诸脑后遗忘在尘埃中才肯罢休么?

宁橙苦笑的自问:“要是一个男人拥有连到手的事业都敢放弃的勇气,为什么不敢回头?如果一个女人连改变自己都能做到,为什么不敢去挽回?”

“你为什么不敢再相信爱情呢?”终于,宁橙忍不住开口问道,见筱萌恍然初醒的震了一下,她又继续问:“我知道爱情最可怕的地方就是它太不讲理了,但是人们追求它,不也因为如此么?你刚才说,你已经输了,却希望我不要输。其实,你没有输,你只是认输了。你和曲烨……你就真的甘心这样不了了之么?”

“不然我还能如何?”筱萌下意识反问。

眼泪落在手背上,筱萌连忙抬起头,用手心盖住双眼,好似希望它能逆流进心里,然而它们却只是不停的从指缝中滑落。她想到那天最后一次伏在曲烨怀里,听着他的心跳声就像灰姑娘听着临近午夜十二点的最后倒计时,心底就塌了方,破了深不见底的洞,无论流多少眼泪都填不满。

“我不甘心,我很想和他重来一次,但是你知道吗宁橙,在有些男人的字典里,没有‘重来’,他们宁可痛苦一辈子,也不愿意接受破败不堪的重修旧好。”筱萌痛苦道,也不知道这样的定论是在说服自己,还是在说服宁橙。

“不是的,不是你想的那样的。”宁橙伸出手将筱萌的流海拨开,露出光洁的额头。

“你才多大岁数,不要这么就放弃,以后还有的是时间,曲烨也一样。你想想以前,不管工作上有多么困难的案子,你都不会气馁,干劲儿十足。我当时就特别怕你这一点,因为只要我稍有懈怠,一转眼就会被你超过去。我花了十几个昼夜苦思夜想的广告创意,可能抵不过你在酒桌上跟客户的几句寒暄,你知道我被打击的有多狠么?可是那又能怎么样呢,谁叫我不懂说话的艺术呢?可是你看看你现在,为什么那些我们都认为不可能签下来的合同,你轻而易举的就能拿到手,但是在曲烨这件事上,你却要轻言放弃了?这还是你么?”

筱萌扭曲着脸,将哭声淹没在喉咙深处:“曲烨又不是我的工作,要是我在他身上不这么瞻前顾后,可能也不会走到这一步了。”

宁橙拉下她的手:“怎么不是,婚姻和丈夫也是女人的事业,就像女人是男人的肋骨一样……你把曲烨弄丢了,就去找回来啊。”

“要是失败了呢?”筱萌皱着眉,红肿的双眼一并弯着,眼泪融融,脸庞被昏暗的光线映出柔和的线条。

“失败就失败了,你也不是没失败过,不过就是在原有的数字上再加一个1。”宁橙学她刚才那样耸耸肩,语气轻松:“我这肯定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我也明白失败以后再爬起来有多难,可是你为什么不最后赌一把呢。赢了,赢得是一生,输了,不过是一把眼泪。”

筱萌“噗”的笑出了声,然后说:“不对啊,开始分明是我开导你,怎么现在变成你普渡我了?”

宁橙眨了眨眼:“你没发现么,咱俩已经好久没聊这么久了。”

“是啊,真是不可思议。”筱萌也煞有其事的摇头,忽然将话题转移开:“其实有个问题,我也早想问你了。到底为什么咱们原来那么互相讨厌对方,却还可以维持这段友谊?”

“哦,这大概是因为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就请我帮你的忙吧。连心理学上都说了请人帮忙远远比帮助人更容易获得好感,帮过你一次的人,以后你再开口,只要对方力所能及,多半还是愿意再受一次差遣的。”

“咦?这个有意思,是说一方向另一方求救,会让被求救的人心软,然后产生好感?”

“我也说不清,大概是能满足人的英雄主义吧,帮助别人很有成就感,会获得很大的快乐,所以说‘助人为乐’?”

“懂了,也就是说,当初我主动找你帮忙,满足了你助人为乐的快/感?”

“难道你不觉得你找人帮忙,首先是因为对这个人有好感么?否则你为什么要开那个口呢?”

筱萌笑倒在椅背里:“咱俩可真够无聊的,大半夜不睡觉,在马路上探讨谁先对谁产生的好感!是不是这样就能证明谁又多赢了一次?”

宁橙扶着车门坐起身,摇起座椅,重新发动了引擎:“是啊,真够无聊的。那现在呢,我送你回家,还是去我那儿?”

筱萌看了一眼时间:“还是去你那儿吧,这么晚了,我爸妈都有点精神衰弱,吵醒了就很难再睡着了。”

本以为这样的深夜不会再有别的变故了,毕竟连空气都在祥和的沉淀,任何响声都是突兀的。

哪知车开到半路,宁橙的手机却响了,拿起一看来电显示,正是邵承。接起电话后,宁橙也不等邵承问起,就主动交代:“我还没到家,和筱萌在路上,今天带她会咱们家将就一晚。”

“这么晚了?开车小心……”邵承话还没说完,宁橙的手机就被筱萌抢走:“邵承哥哥,你就放心吧,我不会把你老婆拐走的。”

电话那边传来邵承的笑声,筱萌也笑嘻嘻道:“这次肯定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教育你了,趁我酒劲儿没退还敢犯上,你可要听仔细了啊!”

宁橙全当筱萌是开玩笑,也抿着嘴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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