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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念念不忘:盛世豪门宠妻-第6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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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爱情至死方休?爸爸对妈妈的爱,至死都没有结束。

    在她的内心,不排斥爱情,相反,还存在着深深的向往,但是有心存惶恐,她害怕,害怕爱情里的种种变数,所以她始终保留着自己对爱情的底线:那就是不会深陷其中,可以随时抽身。

    这大概就是喜欢和爱的差别,喜欢是占有,是随时可以放手,而爱是付出,是天长地久,是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那她对安泽呢?无疑,她是喜欢他的,可是离爱,似乎还有一段距离。

    很多时候,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道门,另一个人想要打开,时间是必要条件,而其它的因素也是不可或缺的。

    如果不是后来发生了那么多大起大落的事,也许凌晓也不会懂得爱,不会懂得爱一个人原来是那样那样的辛苦,却又是那样那样的甜蜜。

    什么一生一世,哪里够?

    恨不得同他生生世世在一起,不为别的,只为守护他的那一抹浅笑。

    她将被子轻轻的盖在了他的身上,忍不住素手拂上他的眉眼,喜欢他,毋庸置疑,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这个男人的皮相好。

    倘若他醒着,她是不会这样直接的看着他,因为他的双眸定然会让她沦陷,让她不知所措,让她含羞。

    而睡着的他,安静的像个大男孩,她听说了,他是商业天才,她还听说了,他处事果断。

    安泽,这四年你也一直在美国,为什么就没有想想去看看我呢?

    你知不知道,我曾经九死一生?

    要不是警察及时赶到,也许,你再也见不到我了。。

    如果是这样,你会怎么办?

    我希望你不要悲伤,忘了我,可是我又有些小小的期待,期待你不会忘了我,

    真是矛盾呢!

    。。。

第127章 :那一天() 
美国,这个成立于1776年的国度,有着短暂而辉煌的历史,却也是因为历史过于短暂,缺乏了人类最重要的精神文明。

    这里有领先于世界的各项科技,让各国唯马首是瞻。

    可是人类的道德文明在这片土地上很明显十分缺乏,所以暴力,毒品像病毒样滋生蔓延。

    凌晓出国的时候,正是十**岁的花样年华,孤身一人来到美国,其实是非常不容易的。

    尽管方北辰事无巨细的将入学的事安排的合理妥帖,可是有些事,终究是防不胜防。

    那是她来到美国的第二年,那天的天气很好,阳光明媚。

    放学的时候,她骑了辆自行车前往离学校不远处的书店。

    那个书店的名字很有意思,叫“输吧”,

    店里面只有一个打扮怪异的年轻男子,应该是老板。

    凌晓之所以会常常光顾这里,是因为这个书店里透着浓浓的中国风,在这里看不到一句英文,并且,那个貌似老板的男子,也是中国人,因为凌晓听到过他用中文和人聊天。

    凌晓挑好要买的书之后,声音清浅的问道,“老板,多少钱?”

    男子此时正在调琴弦,连头都没抬,“人民币28元。”

    是的,他的书店只收人民币。

    这些在国内是再寻常不过的事了,可是放在异国,总还是透着一抹奇特。

    那一天,店里放的歌是许巍的《曾经的你》,他的声音稍显沙哑,像是风吹过树叶时发出的沙沙的声响: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

    看一看世界的繁华

    年少的心总有些轻狂

    如今已四海为家

    在这个充满黄头发,白皮肤的地方,能看到同胞,能听到乡音,让凌晓有一种久违了熟悉。

第128章 :牵挂() 
在凌晓来美国不久,安泽也选择了一所美国的知名商学院就读,不过他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来美国不是为了她,单纯的只是为了学习而已。

    傅采华那时候是不知道安泽在国内发生的那些事,想着儿子又能陪在身边,自然是欣喜不已,但是她还是有些诧异的问过他,“小泽,你那么多年没回去,怎么才一年,你又回来了?”

    安泽收敛了些情绪,言之凿凿的说道,“和爸闹了矛盾,再加上美国有我牵挂的人,我放不下,就回来了。”

    傅采华以为他说的“牵挂”只是单纯指她这个母亲,还想着这小子真是孝顺!

    多年以后,她才恍然大悟,那个牵挂多半指的是凌晓。

    分手是她提出了的,分手第二天,她嫁人的新闻就满天飞,

    他的女朋友,一转眼变成了他人的妻子。

    这条新闻,简直是直接将他推向了万丈深渊,他对她的爱陷入万劫不复的绝境。

    半年的时间,他整整压抑了半年没有去找她,

    即便知道两个人在同一国度,同一个城市,他像是一头执拗的狮子,守着他心底的一方城池。

    而她,变成了一个禁忌。

    会遇到她,是偶然也是必然。

    安泽所在的商学院每年都会跟美国各大顶尖院校进行交流学习,他作为商学院最优秀的学生,自然拥有很多选择的权利。

    只考虑了短短几秒,他就跟校长说他要去电影学院。

    校长笑的意味深长,打趣道,“安泽,看来再优秀的男人都不能免俗,喜欢看美女!电影学院出来的学生很多都成为了好莱坞顶级的人才,更是美女如云,祝你好运!”

    美国人在两性感情上,总是热情有余,持久不够。

    而中国人则总是爱的持久浓郁一些。

    这一段是必然,因为安泽虽然去了,但是没有想过要主动去找凌晓,彼时,他还只有十几岁,处于男性自尊心最爆棚的年纪。

    后一段的偶然,却证明了缘分确确实实是存在的,芸芸众生之中,能遇到你爱的那个人,概率有多大?

    真的很小很小,小到可能你多眨了一下眼,就错过了。

    他坐的车刚刚开进电影学院,就看到心心念念的那一抹倩影骑着自行车缓缓而过。

    不见面的时候,想的都是要不要见,

    现在见到了,哪里还能装作视而不见?

    什么吵架,什么嫁给他人,什么分手,都见鬼去吧!

    他不管不顾的喊了停,下了车,然后叫了辆出租车跟上了她。

    她一派的闲适,在绿荫大道上优雅缓慢的骑着,穿了条白色的长裙,扎了个马尾,清纯可人。

    他的心,一下子荡漾了起来。

    似乎,似乎她清瘦了不少,是因为初来乍到的不适应吗?

    见到她,除了心动还有心疼。

    此时的她,卸下了豪门千金的光环,像是一个普通女生那般停好自行车,然后走进了书店。

    阳光倾泻在她的身上,她姣好的面容竟没有一丝瑕疵,五官精致的宛如天成。

    身材也极佳,一双漂亮修长的腿,纤细的腰,玲珑有致,白嫩的皮肤更是耀眼。

    她愈发的美,让他的心愈发的疼。

    因为这些美好不属于他,不属于一厢情愿爱着她的他。

    至此,安泽才发现,原来是一切都只是自己的单恋一场,

    其实她根本没有彻彻底底的爱上他。

    他不能没有她,可是她可以没有他。

    分手之后,她似乎一件事也没有耽误,爱情,学业,看起来都井井有条。

    那么在一起的那一年算什么?年少时的冲动?还是只是玩玩他?

    可悲的是,百般思索万般猜测,不管是那一种,他都是她不能抹去的悸动,是他遥相牵挂的佳人。

    付完钱,迈着大长腿的安泽尾随凌晓走进了书店,她挑书的模样很是专注,丝毫没有注意到身后不远处的他。

    书店很大,角落里有一间店中店的咖啡馆,他也不是来喝咖啡的,于是心不在焉的点了一杯摩卡,然后坐了下来。

    店员是一个白人女孩,金发碧眼,********,放在寻常男人眼里,也是尤物一枚。

    从安泽走进她的视线里,她就被这个亚洲帅哥给吸引住了。

    他有着不输于欧洲男人的身高,身材不健硕,相反很精瘦,看的出来,他的肌肉很紧实有力。

    黑色的短发,立体的五官,深邃的双眸,还有冷酷的表情,加上薄唇边一抹淡淡的疏离,让他的气质看起来好极了!

    只是一瞬间,她就觉得自己爱上了这位迷人的男士!(美国女人就是这么的奔放)

    她发誓,这是她从业三年五个月以来工作最认真的一次,她绞尽脑汁想着之前学习的咖啡制作知识,然后做了一杯自认为职业生涯里最顶级的摩卡。

    最后,她还在托盘里放了一张小卡片,卡片上写着:帅哥,约吗?

    这已经是她能想到的最委婉的表白方式,因为她听说亚洲人好像都比较含蓄。

    不过安泽注定要辜负美女的一番心意,因为他除了她端咖啡过来的时候,大方的给了500美元的小费,估计连她长什么样都没有注意看。

    他的一颗心,悬在不远处的凌晓身上,哪里还有多余的心思去打量旁人,至于那个卡片,更是石沉大海,他压根一眼都没看过。

    甚至,咖啡他也只喝了一口,眉宇微皱,想着怎么会有这么难喝的咖啡?

    凌晓仔仔细细的挑着,时不时在中意的书面前停留一会儿,然后翻开看看,然后觉得不大喜欢,就放回去。

    这样翻来覆去好几次,才挑了王小波的那本书。

    她的眼角,慢慢溢出一抹喜悦,那张白皙的小脸一展笑颜,看得他跟着也心情变好。

    这大概就是爱情的魔力,她喜,你也跟着喜,她悲,你也跟着悲,

    情绪的变化完完全全掌握在另一个人手中。

    凌晓走去结账的时候,安泽也立刻起身,那个服务员原本痴迷的看着他的脸和身材的,他这一起身,她才注意到他的穿着打扮价格不菲。

    。。。

第129章 :暴乱中的爱情() 
太可惜了,这样一位外貌出众,看起来还有钱的男人怎么就没有看上我呢?

    那个女服务员咬牙切齿的禁不住想着。

    凌晓同那个老板的对话安泽一字不落的全部都听到了,心里说不吃味是假的,那个男人明显觊觎她,他能不吃醋吗?

    好在她的语气冷淡,多多少少驱散了安泽心里的不快。

    而且她似乎丢三落四,迷迷糊糊的小毛病始终没改,找钱翻了个底朝天,才掏出皱皱巴巴的一百块钱,看得他都觉得能找到实属不易。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书店,直到她被歌声吸引,停住了脚步,他才站定。

    流行情歌,还是女歌手唱的,起初安泽还在内心鄙视了一下凌晓的品位,女生就是女生,神经敏感,太容易受影响。

    不知不觉,在那饱含深情的歌声里,他只是看着她的背影,竟感受到她不可名状的悲戚。

    他忍不住猜想,她这是在想他吗?

    那么你呢,凌晓,你记不记得有个人曾经那样义无返顾的爱着你?

    她的肩膀很瘦弱,那一刻,他有些想要拥她入怀,然后对她说,“晓晓,我们私奔吧!去他的婚姻,去他的方北辰,我要你,我只要你,我要我们在一起!”

    只是没有等到他开口,这条路一下子涌入了很多的人,这些美国人脸上涂着五颜六色,手上举着旗子和条幅,在示威游行。

    这些人群的到来,冲散了他和她。

    吵吵闹闹的人群之中,那些人谩骂着,不安着,像是想要发泄出自己的满腔悲愤。

    这次游行的规模很大,大约有上万人,他在拥挤的人群之中,努力寻找她的身影,那些话,他想要跟她说,他怕过了这个时刻,就没有这般的勇气了。

    她的身材比起长期吃汉堡的美国人,显得瘦弱许多,加上人实在是太多,她被推来搡去,还要闻着他们身上难闻的夹杂着古龙水的汗味,着实是让人作呕!

    很快,新一波更大的骚乱来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人群中混入了几个手持大刀的蒙面女人,她们见人就砍,由于大多数人没有防备,很快就有人受伤,甚至有人被一剑封喉,当场毙命!

    短短几分钟,原本安静的街道一时间尖叫声,哀嚎声,瞬间四溢。

    死亡来的这样猝不及防,这样简单粗暴。

    鲜血很快染红了街道,腥味弥漫在了整个空气里,人群之中,杀戮还在继续,恐慌也还在继续。

    现代人早已将最原始的搏斗本能丢盔弃甲,面对这样的伤害,只能节节败退,四处逃窜。

    凌晓可以说完全没有办法摆脱当下的困境,人群挤到哪,她就在哪。

    其实以安泽的身手,他在暴动开始的时候,完全可以离开现场的。

    可是他不能,也不会弃凌晓于不顾,更何况现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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